然而,我們的有些概念並不是來自經驗(即並非「經驗的」),而是strong先於/strong經驗。它們是strong先天的/strong。它們是固有結構的組成部分,或者,你也可以說它們是人類心靈的基本法則。這些法則被稱之為「範疇」。比如,實體範疇就是支配所有人類經驗的法則,它要求我們以經驗物質物件的方式來組織感覺。
這是康德對洛克的回答,更普遍地說,這是他對理性主義者和經驗主義者雙方的回答。實體不是從屬性中推論出來的。它是我們藉以經驗事物及其屬性最初的組織原則。針對他的那些陷於爭論的同行,他提出對他們的主張加以綜合:我們所有的知識都始於經驗(並且是以感覺作為基礎),但是,我們經驗的基本範疇不是從經驗中習得的,相反,它們是作為先天的組織法則賦予經驗的。
這也是對休謨懷疑論的回應。外部世界不是從我們的經驗中推出的結論,相反,作為我們思考和感知的基本範疇,它是我們經驗之構成的基本要素。因果性也不是源自我們的經驗或從我們的經驗中推出來的,而是作為感知的基本法則強加於經驗的。
並非所有最基本的或先天的心靈結構都是概念或範疇。也有先天的「直觀形式」,它們是所有經驗都必須具有的前提。具體而言,這些前提就是空間和時間。若不在三維空間和一維時間的範圍內,我們絕不可能具有經驗。這是康德對萊布尼茨與牛頓關於空間的絕對性與相對性之爭的回答。如果你說空間是所有經驗不可逃避的框架,像世界本身那樣真實,空間就是「絕對的」。然而,如果你說空間根本上是我們自己的主觀性的產物,是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而不是世界本身的屬性,空間就是「相對的」。
空間和時間作為先天的直觀性,這個發現使康德對數學的本性持更為激進的看法,像數學這樣的學科,它的必然性曾讓古希臘人深信不疑,現代哲學家也多多少少理所當然地認為它們構成了「理性的真理」。根據康德的說法,數學命題和幾何學命題之所以必然為真,源於它們實際上分別是對先天的時間結構和空間結構的形式描述。
不必說,康德的新「觀念論」是我們關於世界之知識的激進觀點。不過,康德並沒有走得太遠,以至於認為我們實際上創造了自己的世界(這是後康德的某些浪漫主義者欣然認可的論點)。康德主張,我們無論如何都無法推斷或證明「外在於」我們的世界的性質。我們獲得的只是基本的法則,因此,那個世界的基本性質,以及那個世界可能並不像我們經驗的那樣,這類懷疑觀念(甚或純粹的哲學懷疑)都不再有意義。當然,我們會弄錯細節。我們會看錯、說錯、算錯、理解錯,但是關於那些基本法則,那些笛卡爾在方法上加以懷疑但並不成功、休謨認為超出了理性力量的法則,我們不會搞錯。
但是,如果我們組織或「構成」了我們的世界,難道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地去構成嗎?難道我們不能選擇以四維、五維甚至任一維度的空間去感知世界嗎?難道我們不能讓時間倒流嗎?難道我們不能選擇把世界視為萊布尼茨式的單子或貝克萊式的非實體觀念嗎?康德的回答都是堅定的「不能!」我們無法選擇用以構成我們經驗的基本質料的感覺,也無法選擇替代三維空間和不可逆的一維時間的方案。沒有不同的範疇,也沒有組織、解釋和「構成」我們經驗的不同方式。形成我們心靈的基本結構或法則的範疇是普遍、必然的。沒有選擇,沒有替代方案。為了證明這個問題,康德為我們提供了讓人卻步的「範疇的先驗演繹」,它不僅表明範疇是所有經驗的必要前提,而且表明並不存在任何其他有關世界的觀點。這無疑是極不尋常的結合,它把激進的反思與常識和科學世界觀的傳統認同相互融合。
儘管如此,論證不能到此為止。迄今為止仍對康德的觀點默不作聲的上帝又是什麼呢?上帝不是通過感覺認識世界,當然,他也不受有限的知性法則。上帝直接認識世界(他無需感官和概念作為中介)。他認識事物strong本身/strong,而不是現象,也不是根據我們有限的經驗法則。此外,世界本身的觀念仍然作為有限的概念存在於我們自己的思想之中。畢竟,如果我們可以自信地談論由我們經驗構成的世界,那麼,至少可以甚或不可避免地提出如下有意義的問題:「除了我們經驗的特性,世界能是什麼樣子?」
此外,倘若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感覺,即那些給予我們的東西(比如「材料」),是什麼在我們那裡引起這些感覺呢?是物件本身嗎(像洛克所主張的那樣)?是上帝嗎(如貝克萊和萊布尼茨所主張的那樣)?但是要注意,因果性觀念在此並不適用。它作為範疇,支配了我們經驗strong之內/strong的所有關係。在我們的經驗與世界本身之間,即在我們的經驗之外,它並不適用。儘管如此,「世界本身是什麼樣子?」這個惱人的問題依舊存在。
此外,康德的自我概念也存在疑問。他否認世界在我們的經驗之外,不過他也否認世界的物件在我們的經驗strong之中/strong,即「在我們之中」。它們就其作為物件的本性而言,在自我之外。那麼,什麼是自我?首先,自我是一種活動,或者一系列活動,由此把範疇強加於所接受的感覺之上,進而理解世界。自我(self)不是物,不是「靈魂」,甚至也不是「心靈」,而是strong先驗的自我/strong(ego),它的活動內在於所有經驗之中,並且可以在所有經驗中認識這些活動,儘管自我本身永遠無法經驗到。它就是笛卡爾所謂的「思考的東西」,不過他隨後就錯誤地把它當作「自我」本身。
不過,還有較為普通的自我概念,比如人格,比如有身體有情緒的理智,有特性、朋友、歷史、文化和環境。這是康德所謂的strong經驗/strong自我。它就像世界上的所有其他事物,都可以通過經驗認識。但是,除了先驗的自我和經驗的自我,還有我們可能笨拙地稱之為「自我本身」的東西。這就是作為行動者行動的自我,這個自我進行思慮和去行動,這個自我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是有責任的或不負責任的,這個自我處於實踐世界的中心。
重要的是要明白,康德的世界本身(和自我本身)觀念不只是反思後的觀念,也不是他連貫的哲學中的搖擺不定的問題(他的某些後繼者就這麼認為)。它有著至為重要的作用。如果科學和知識只侷限於現象世界,那麼,在現象世界之外,即在世界本身那裡,就有自由的空間和上帝的位置。這些都是康德在其第二批判即《實踐理性批判》(citethecritiqueofpracticalreason/cite)中論述的主題,而把這前兩個批判聯絡起來的則是他的第三批判,即《判斷力批判》(citecritiqueofjudgment/cite)。
貝克萊主教也稱自己的觀點為「觀念論」,具體而言是「主觀觀念論」。為了把自己的觀點與貝克萊的觀點區別開來,康德稱自己的觀點為「先驗觀念論」,認為「外部世界」儘管是根據心靈的普遍必然的法則構成,但它確實是真實的。
在這裡,「先驗」這個重要的術語意味著它在所有可能的經驗中都是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