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的流散、辯證法和猶太教中的神秘主義

從耶路撒冷聖殿的毀壞和大量以色列猶太人的流亡開始,大部分猶太人生活在巴勒斯坦之外。這個數字在聖殿第二次被毀壞之後又急劇上升。這次流散使猶太人彼此相隔遙遠。即使如此,他們仍通過對共同律法的忠誠而團結起來。

猶太教的決定性基礎包括:經文作為確定宗教真理的核心地位,以及適當的生活方式。希伯來聖經是基本的猶太教經文。大約編輯於西元前200年的《密西拿》,出自對猶太律法的口傳解釋傳統,它由對《聖經》的拉比教義反思組成。密西拿以及許多世紀以來對《密西拿》的反思,共同構成了《塔木德》(意思是「教學」或「研究」),後者主要是《聖經》解釋和經文的實際應用。它有兩個版本,一個完成於4世紀的巴勒斯坦,另一個完成於5世紀末的巴比倫。不過,只有後者被傳統的猶太人認可為確立猶太教律法和儀式的基本文獻。《塔木德》也包括道德訓誡、寓言和故事,它們以不那麼正式的形式呈現出猶太教倫理學的教義。

作為哲學,《塔木德》最具啟發的方面是這部作品本身的性質。與許多宗教著作或經文不同,它不是唯一的權威評註或解釋。它也完全不是非個人性的,書中包含以往讀者的不可抹去的「印記」。《塔木德》是古希臘人所謂的「辯證法」或交談這種技藝的範例。每個解釋或評註依次都有相應的評註,因此,塔木德有些像是許多代學生寫有旁註的教科書。儘管神的律法是絕對的,但關於它的解釋則是可質疑和修正的。在這個意義上,塔木德或許代表了辯證法哲學的典範,這是基於自身、從唯一的共同基礎出發發展起來的哲學。

然而,作為法律文獻,《塔木德》呈現為封閉系統,建基於把經文教義應用於當前的法律問題以及由這些法律問題而來的推斷之上。因此,較為世俗的哲學思想傳統潮流,對《塔木德》的學術研究幾乎沒有影響。幾個世紀以來,《塔木德》成了猶太學術的核心關注。從3世紀前後開始,它常常呈現為米德拉什,由對經文的方法論解釋構成,竭力揭示經文更為細微的意思和意蘊。這樣的解釋直到中世紀都非常普遍。

不過,後來被稱為strong神學/strong的主要著作,既不是《聖經》,也不是《密西拿》和《塔木德》。在猶太教中,甚至上帝之名都是神聖而不可言說的。因此,探究上帝及其言行方式的內在本性問題,很難認為是適當的。

當猶太曆史與希臘哲學相互結合,這樣的問題就開始提了出來。正如我們所見,斐洛關心的就是論證希臘思想熱衷的理性與猶太教的真理相容。但是,這樣的思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猶太人接觸了國外信仰激發的,而不是出於內在猶太教體系自身的關注。從整體而言,猶太思想關注的是,在猶太民族不斷變化的環境中,律法如何應用於生活。

類似於其他宗教傳統,猶太教發展出了某種神秘主義。猶太教的神秘主義強調秘傳教義的重要性,它只能或者只應該傳授給有資格的個人。經文可以在諸多不同層次上加以理解,其中某些較高層次的解釋只能為那些得到了恰當訓練和啟發的人理解,這是猶太教神秘主義的前提(同樣也是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前提)。猶太教的神秘主義者常常關注的是經文裡可見的「內在教義」。

他們也利用秘法(卡巴拉),後者包括中世紀期間才開始出現的神秘的文本傳統。「卡巴拉」的字面意思就是「傳統」。長期以來,《光明篇》(成書於13世紀)是卡巴拉的主要著作,而且今天仍是某些猶太教共同體的核心文本(比如哈西德教派)。表面來看,題目的意思是「光輝之書」,它指的是顯現於萬物之中的上帝的光輝。《光明篇》強調重生、流亡和救贖,並且認為猶太民族的歷史是整個人類和宇宙程式的象徵。

卡巴拉思想形成了某種對律法的解釋,它根據的十種流溢的理論(被稱作sefiroth)。根據這種解釋,上帝被視為所有存在者的最終來源。對於上帝作為存在者的來源,人們不可能有任何說辭,但是,上帝自身顯現在流溢物和神聖的屬性之中,它們的活力和相互關聯反映在造物之中。

類似於流溢物,生命是上帝之存在的啟示,也是與上帝同在的啟示。大部分卡巴拉思想關注流溢物與創造的世界及其特徵之間的明確關係。特別是,卡巴拉主義者相信,一個層次上的活動對另一個層次的活動會有影響。全體實在相互之間緊密相聯,這個信念也使得卡巴拉主義者在對事件進行解釋時,似乎認為地球具有超自然的意義。人類事件因其內在意義而受到審視;類似於經文,造物也被「解讀」為內在意義的來源。

卡巴拉思想特別關注神聖的語言,它與神聖的能力密切相連。神聖的語言以《希伯來聖經》中的詞語和字母呈現在人類面前。這就是經文具有多重意義的方式。除了字面意思,經文可以根據隱藏的層面加以解讀,在這個層面,詞語和字母就具有集中的能量,充滿不可充分傳達出來的意思。卡巴拉主義者關注這些編織在經文詞語中的細微層面的意思。在解釋經文語言的過程中,他們提出了「數字命理學」,其中詞語被設想為數字(基於對希伯來字母表的子音的數字運用)。具有同樣數字「重量」的詞語被認為彼此之間存在重要關係,而且對律法詞語的冥想會揭示出秘密的意思,最終,揭示出「無窮無盡的神聖之光」。

上帝之名與最強的力量相互聯絡。在傳統的猶太教中,上帝之名甚至不可言及,而只能間接稱作「yhwh」(希伯來語表示上帝的四個字母,音譯即耶和華)。然而,某些卡巴拉主義者把整個律法描述成對上帝之名的複雜陳述,他們所理解的「上帝之名」,包含了規定存在的整個神聖律法。

由於《托拉》(citetorah/cite)代表著神聖的律法,因此卡巴拉主義者認為它與上帝合一,而且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永恆的。如果這樣,關於《古蘭經》在伊斯蘭教中的地位的爭論,在猶太教神學中也有其對應。律法被視為活生生的機體,而不只是古書。它與活生生的上帝在其中得以揭示的身體關係緊密。因此,律法被描述成「生命之樹」,也被某些卡巴拉主義者理解為顯現上帝的整個流溢物複合體。

這樣的神秘主義傳統,盛行於彼此隔離的猶太社群。比如,由伊斯雷爾·本·阿列澤爾(israelbenaliezer,1700—1760)發起的東歐哈西德教派運動,就盛行於猶太人地區。實際上,這個運動強調外在事件的內在意義以及上帝呈現在萬物之中,它可能是信徒身處殘酷政治環境下獲得慰藉的來源。但是,在整個猶太人的流散過程中,有些猶太思想家感興趣的是,他們的宗教信仰與所遭遇的較為世俗的哲學傳統相互融合。

從歷史來看,最重要的猶太思想家是摩西·邁蒙尼德(mosesmaimonides,1135—1204)。邁蒙尼德是出生於西班牙的猶太人,他在13歲那年被迫逃離科爾多瓦。最終,他定居埃及,在那裡,他既是拉比也是醫生。邁蒙尼德的偉大貢獻是編輯了《密西拿》並對其加以系統化,這部關於希伯來經文的拉比教義反思已經經歷了好些個世紀。他有時也被視為逍遙派的成員。

由於阿拉伯語是中世紀的學術語言,甚至伊斯蘭教傳統之外的某些學者,也用阿拉伯語撰寫他們的哲學著作,邁蒙尼德就是這樣的學者。像他那個時代的絕大多數阿拉伯哲學家和波斯哲學家,邁蒙尼德以亞里士多德的哲學為基礎,而亞里士多德對他的影響體現在最著名的作品《迷途指津》(citeguidefortheperplexed/cite)之中。在這本著作中,邁蒙尼德試圖調和宗教與理性。他主張,哲學應該服從啟示,但是,理性也可以用來維護通過啟示而認識的某些真理。

特別是,邁蒙尼德主張,科學知識不應導致對宗教的摒棄。他還有特別有趣的觀點: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世界與亞里士多德所認為世界向來存在,這二者並不矛盾。邁蒙尼德論證道,上帝在某個時間點創造世界的觀念,只是我們受時間限定的環境的投射而已。上帝的存在並不受我們經驗到的時間軸限制。因此,上帝的創造是其永恆本性的組成部分,上帝一直就是造物主,他憑藉一己之力從虛無中創造了宇宙,這些觀念是說得通的。這個觀念與新柏拉圖主義的構想有些相像,根據後者,世界是通過直接且必然出自上帝自己本性的流溢物創造出來的。

邁蒙尼德也接受了當時盛行的阿拉伯——新柏拉圖主義的主動理智概念,這種主動理智使知識對於人類而言是可能的,不過,個人理智僅僅是被動的。類似於伊本·魯世德,邁蒙尼德否定個人靈魂的不朽,但相信超個人的主動理智是不朽的。人類知識的每次收穫,都成了我們共同理智的組成部分,因此,即使我們自己(作為個人)在死後不再存在,我們的知識也會繼續在人類中存在。

與他的某些阿拉伯前輩不同,邁蒙尼德堅持認為,人類具有自由意志。作為猶太傳統的組成部分,他對倫理學有持之以恆的特別興趣。根據邁蒙尼德的說法,道德的善是最重要的人類抱負,因此也是哲學的終極目標。一個世紀之後,托馬斯·阿奎那在邁蒙尼德的著作中找到了許多與基督教教義相容的內容,並將許多邁蒙尼德的觀念吸收進了自己的神學體系之中。

邁蒙尼德試圖調和猶太教信仰與非猶太教的哲學傳統,這種努力代表了處理整個流散時期令猶太人關切的基本問題的路徑,這個基本問題是:猶太人應如何協調與相鄰的非猶太文化的關係?正統的猶太人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堅持對傳統規則和儀式的忠誠,不只在節日和主日如此,而且在日常生活的細節中也這樣來規範自己。現代保守的猶太人容許猶太律法在現代環境下較為靈活的運用;但是,他們強調遵守儀式、維持真正的猶太教傳統的重要性。

在過去的幾個世紀,改革派猶太教提出了第三種處理這個問題的路徑。改革派猶太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同化主義,拒絕這個傳統的大部分外在規範,而採用周圍社會的世俗生活方式。較為保守的猶太教群體傾向認為,改革派猶太教根本就沒有什麼猶太性;但是,改革派猶太人傾向於認為,他們的路徑是猶太人的存在方式,藉此他們仍使自身與傳統相互聯絡,並確保它們在過去社會中被禁止時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