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雅典到耶路撒冷: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

西方世界的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大家庭。它們全都產生於中東同一個地區,而且全都以耶路撒冷這個城市為中心。它們全都宣稱亞伯拉罕(abraham)是它們共同的祖先。最為重要的是,它們都是徹底的一神教,信仰一神。基督教直接發源於猶太教,並且把希伯來的聖經當作「舊」約融合進來。伊斯蘭教承認猶太教和基督教都是自己的先驅,並且接受希伯來的先知和耶穌(jesus)作為穆罕默德(muhammad)的前輩。

從哲學來看,這三大宗教有許多共同的關注點,這不只是因為它們都是一神教並且有重疊的歷史。從歷史來看,重要的是要理解,某種關於唯一的、全能的神的觀念是多麼具有革命性,在哲學上具有壓倒性。從哲學來看,唯一、全能的神的觀念意味著普遍性,這套規則和信仰不只應用於這個或那個地區和城邦,而且應用於所有地區、所有人。

古埃及的法老為了捍衛一神的觀念,得承受巨大壓力。在西元前14世紀,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iv)因崇拜太陽神阿吞(aton),不得不改名為「埃赫那吞」(akhenaton)。目前還不清楚,古希伯來人是什麼時候有了較為持續的一神觀念,不過非常清楚的是,這種觀念出現之前,他們也承認多個彼此競爭的男神、女神,某個神後來成了他們所偏愛的神,反過來,這個神也使他們成為他的「選民」。在阿克荷納託和古希伯來人之前,絕大多數社會承認多個男神和女神。每個城市都有其所鍾愛的神,儘管神本身常常是不可預知和不友善的,哪怕對自己的信徒也是如此。而且,他們彼此之間常常很無情,尤其是對於自己的死敵。諸神很嚴苛,獻祭,包括人祭,實際上是中東地區每種宗教的常規活動。(在某種程度上,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是希伯來人如下創新的基礎:神不要求人祭,人祭應該用動物獻祭代替。)

正如不同社會因貿易、作戰和其他活動相互融合,對於不同的男神女神的承認、認同和觀念也發生了融合。儘管如此,宗教多元論和多神論仍保留了極大的多樣性。然而,一神論要求信仰和觀念的融合。許多世紀以來,人們一致認為,神有許多(甚至「無限多」)名稱,或許還像印度的神那樣,也有需多顯現方式。但是,或多或少,由於達成唯一指稱的共識邏輯,這迫使人們在如何稱呼一神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尤其是,古希伯來人有時認為這個唯一神根本就不應用名字來稱呼,這就讓事情變得更為複雜)。比如,「上帝」「耶和華」「雅威」和「安拉」之間的差異,它們通常被認為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不同:他們只是對唯一神的不同稱呼。然而,這些名稱所涉及的是問題引發出眾多爭議和分歧。比如,人們可以確定無疑主張,《舊約》中希伯來人的上帝與《新約》中福音派的上帝之間的差異,足以表明他們是兩個極為不同的神。

然而,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最重要的哲學問題源於以下這個主張:這三大宗教都崇拜唯一、慈愛的造物主上帝。當然,這三大宗教傳統對於上帝的本性並沒有一致的看法,同時,在思考上帝、接近上帝、崇拜上帝或遵從上帝意志的正確方式上,它們也存在異議。因此,關於上帝之本性的思辨,完全支配了從西元1世紀到15世紀的西方哲學(而且,這些思辨及其產生的影響仍支配了當今很多哲學思想。)

我們此前觸及的最不可避免的問題,在三大宗教的哲學著作中處處可見,它直接產生於如下觀念:上帝既有能力創造宇宙,又是位慈愛的神,關心他的子民。這裡的問題仍是惡的問題,類似於瑣羅亞斯德教所認為的,如果確實是善的、全能的神創造、照看這個世界,為何還存在那麼多不必要的苦難、痛苦和死亡。如果上帝不是善的,如果上帝絕不是慈愛的或關心子民的神,那麼,普遍存在的苦難和不可避免的死亡就不會是神學問題。實際上,在希臘奧林匹亞諸神手上受傷和死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儘管無論在什麼特定的情形下,人們都可以問,上述諸神為何要突然襲擊受害者。印度教的神溼婆明確地被稱作破壞神。因此,他進行破壞時,就不會產生哲學悖論,也沒有需要加以解決的神學問題。溼婆就是這個樣子。同樣,當加羅林群島上的邪惡女神卡瓦(kave)造成破壞,無需做任何解釋。因為,卡瓦就是這個樣子。

不過,在希伯來人的歷史上,關於上帝之理由的問題不可避免。當上帝容許他「揀選」的人民被賣為奴,讓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希伯來人就面臨極其令人不安的選擇。他們要麼由此得出結論說,他們的上帝違背信約拋棄了他們,要麼得出結論說,他們自己違背信約辜負了上帝的信任。總而言之,問題不可避免。上帝為什麼要這樣做?耶穌甚至問道:「你為什麼丟棄我?」在之後希伯來人的哲學和猶太人的大部分歷史中,我們可以找到他們的答案——責怪自己。因此,先知經常稱頌以色列的敵人的力量,並不是出於不忠(儘管這樣的指控常常出現),而是因為他們固執地認為,要為他們的不幸承擔責任的是人類自己,而不是上帝。三千年之後,在納粹「大屠殺」或浩劫之後,同樣的問題出現在20世紀中葉的德國。猶太人的歷史充滿了災難,每次災難都會產生宗教危機。同樣,每次政治危機和外敵入侵都會讓他們懷疑,上帝是否在保護他們的民族。

如果上帝或安拉並不慈愛、不關心人類,那也就不會有宗教問題或哲學問題(當然,苦難本身仍是人所具有的深重關切)。此外,要是上帝並非全能,人們也可以設想上帝想要阻止苦難,只是因為某種原因未能如願。圍繞惡的問題而提出的可能解決方式,就是引入第二個強有力的存在者——撒旦,即惡魔。但是,如果這個惡毒的存在者強大到足以對抗上帝的意志,那麼,西方三大宗教的神就不僅不是全能的,而且不是唯一的。或者,如果撒旦沒有強大到足以抵抗上帝的意志,我們就又退回到了最初的問題:慈愛的上帝怎麼會容許邪惡發生?

慈愛、全能的神容許他的造物遭受苦難,這種觀念讓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信徒感到困惑和折磨。在某種意義上,正是strong這個/strong問題支配著西方的宗教哲學。如果哲學家不相信上帝(這種立場即使不是致命的,也常常是危險的),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如果人們相信多神,而且這些神還相互競爭(就像希臘宗教和挪威宗教中的情形那樣),他也能容易理解無辜(或不那麼無辜)的旁觀者受到的傷害。如果人們能夠對自己的上帝概念做妥協的理解,或者完全拒斥思考這個問題,惡的問題也不會那麼緊迫。但是,西方哲學的明確特徵與對上帝的絕對、不可妥協的信仰有關,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對上帝的strong諸多信仰/strong。事實上,這些信仰因不同的世紀、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教派而改變,當然,從猶太教到基督教再到伊斯蘭教,它們也有所變化。但是,無論具體細節如何,問題依然是:全能、慈愛的上帝怎麼能夠容許這麼多的苦難呢?

或許,更為基本的問題是:「上帝的本性是什麼?」在很多「原始」宗教中,當地的神就是當地的動物,某些人們極為熟悉、特別瞭解的特權動物。或者,這些神就是當地的領袖,他們的存在顯而易見,他們的個性也清清楚楚。在這種宗教中,關於神的「本性」的問題,答案就顯而易見。因此,當諸神與人極為相像,只是多了某些諸如不朽和魔力這樣的東西,他們的「本性」便已然為人們所熟悉,無非是普通人的心理和互動產生的知識。正如充滿想象力的人常常所做的那樣,人們只需增加某些關於「要是……將會怎樣」的奇談怪論就夠了。但是,隨著上帝變得日益不可靠近,上帝的本性也變得越來越陌生,認識上帝之本性的問題也就越來越成為問題。我們的信仰到底建立在哪裡呢?

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相信上帝向人類揭示了自身,而且這種揭示被記錄在神聖的經文之中。由於這個原因,三大宗教有時都被描述為「聖書」的宗教,因此,神聖的文本在表達和形成宗教信仰的過程中起著基本作用。在許多宗教中,神是沉默的,或者只通過行動「發言」(或者,確切地說,通過行動的那種可感知的效果發言)。在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傳統中,上帝(或多或少)直接向他的子民發言。但是,這也引發了深刻的哲學問題——特別是strong解釋/strong和strong權威/strong的問題。如何解讀和理解這些文本?誰能夠理解這些文本並說出它們要表達的意思?

經文的核心地位在三大宗教中引起了某些同樣的問題。誰有權威來解釋經文?每個人都可以對經文進行解釋嗎?解釋經文需要接受特殊訓練嗎?需要特殊的天賦或敏感性嗎?這些問題又引發出新的問題:「人的strong理性/strong若在解經中有其作用,那它應當起什麼樣的作用?」當我們對經文的理解偏離了文本的字面意思,我們還被允許這樣做嗎?我們還可以如此「理解」經文嗎?如果概念或主張的字面意思沒法理解,我們可以對其進行重新解釋嗎?解讀經文需要以信仰或某種特殊的態度或見解作為前提嗎?還是說只需要謹慎和理智就足以對其加以理解?在認識真理的過程中,strong理性/strong與strong啟示/strong哪個更重要?啟示觀念與較為世俗和理性(「合理」)的思想傳統相容嗎?——比如,用科學解釋聖經中所描述的奇蹟,或者,用社會歷史學解釋這些人為何在某個特定時刻受到激發相信這個論點。探詢誰strong撰寫/strong了經文這樣的問題有意義嗎?(或者,允許去這樣提問嗎?)在解釋經文時,需要了解最早寫下這些經文的人及其文化背景和政治背景嗎?這是如下這個更為普遍的問題的具體應用:「為了理解某種哲學,有必要去認識或理解相應的哲學家嗎?(或者說,認識或理解相應的哲學家重要嗎?)」

進一步說,如果經文本身自相矛盾,或許它是把不同時代的不同民族留下的不同著作彙集的結果,這個問題重要嗎?經文是可翻譯的嗎?或者說,經文最初的語言本身是神聖的嗎?(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就被認為如此)然而,基督教的聖經被譯成了世界上的幾乎所有語言,它們的底本常常是英語(欽定本)或德語(路德本)的轉譯。這兩個版本是譯自拉丁語本,而拉丁語本則是譯自希臘語本,希臘語本又是譯自希伯來語本,希伯來語本又是譯自阿拉姆語本。那麼,這些譯本都同等「忠實於」原本嗎?或者說,這個問題真的重要嗎?

有時,似乎每種文化(或許甚至每個共同體)都把經文當作「自己」的經文,會用自己獨特的方式解釋某些段落,並用獨特的方式思考上帝。這些不同的解釋都同等有效嗎?還是說有些解釋比另一些解釋更「正確」?或者說,只要這些解釋鼓勵人們適當地信仰上帝,它們就是同等有效的。我們可能無需解釋直接閱讀經文嗎?專家(拉比、神父、牧師、毛拉)在經文解釋中是什麼角色?從歷史來看,strong先知/strong在理解上帝及其事蹟的過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人們可以把某種對聖經的解釋證明為唯一可能的解釋嗎?(因此它根本不只是某種「解釋」)所有這些最終彙集為如下問題:經文對於普通大眾的理智是否具有strong可及性/strong?普通大眾能夠閱讀聖經或古蘭經並理解上帝的訊息嗎?還是說他或她需要專家的幫助?

隨著我們從地中海走向中東、從雅典到耶路撒冷,我們可以探究「西方」哲學的第二個來源。西方哲學是古希臘哲學(尤其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哲學)與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哲學(不過特別是基督教哲學)的綜合,這個概括雖有過度簡化之虞,但還不算遠離主流觀點。(當然,猶太教不僅通過它在一神論上的貢獻,而且憑藉其強有力的律法觀念,為西方哲學設定了主要引數。其實,伊斯蘭教也在其中發揮了極為重要但常常被忽視的作用,它不僅儲存了古希臘哲學,而且進一步促進了它的發展。)

然而,希臘哲學把理性和正當放在極高的位置,與之相反,我們要討論的三大宗教傾向於強調信仰。這些宗教傳統也與希臘人看待問題的非歷史傾向截然不同。儘管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堅持主張上帝是永恆的,但是,它們都非常重視自己民族的世俗歷史以及先知的故事。因此,希伯來人的歷史、耶穌的生平和穆罕默德的故事是各個宗教的核心關注所在。因此,我們關於這三大宗教的敘述,歷史與哲學的分量同樣重。在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中,哲學成了具體的文化表達,或許帶有普遍性的訴求,但更直接地集中於如下問題,「作為猶太人或基督徒或穆斯林,這究竟意味著什麼?」

儘管如此,抽象的哲學不可避免地滲透進這些傳統的宗教思想。在希臘——羅馬哲學中,存在和生成這些極其抽象的概念相當邊緣(巴門尼德尤其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是例外)。希臘哲學和羅馬哲學的問題,尤其是自蘇格拉底以來,更多地與尋找世界中的秩序、理解人的德性和建議過美好生活相關。但是,當全能卻很大程度上不為人知的神秘上帝的存在和本性成為哲學中的壓倒性概念之後,存在和生成這些形而上學的抽象概念就十分自然地成了討論的前沿問題。因此,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在奮力理解永恆但歷史地在場的上帝之神秘,就很容易與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哲學中較為形而上學的部分相互融合。

我們在指稱神時,完全意識到圍繞這個男性化的「他」而產生的問題,在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前的那些宗教,即它們所反抗的那些宗教,形式上確實是以女性為中心的。但是,在我們用傳統概念來談論這些宗教時,我們會採用男性化的語言。

正是因為有希伯來人痛恨孩童獻祭這個背景,人們才能理解耶穌被自己父親獻祭的震撼性。

儘管納粹未遂的種族滅絕常常被稱作「大屠殺」,但這是不充分的,而且容易令人誤解。「大屠殺」是作為獻祭呈給上帝的燔祭品,因而不是對希特勒所作所為的恰當描述。浩劫(shoah),這個希伯來語的意思是「大災難」,這個術語或許比「大屠殺」(holocaust)更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