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的智慧(2):孔子和儒家

類似於佛陀,孔子也為人民和周遭社會所處的困境觸動,不同的是,他並沒有因此給出任何形式的哲學逃避或哲學超越,而是推進社會參與和人的提升。他的哲學主要集中於有益於共同體和諧的倫理行為和社會行為。在孔子思想中,「和」這個隱喻特別重要(正如在柏拉圖那裡的重要性),孔子常常用音樂的和諧來直接類比社會安寧和個人安康。明君、聖人會精心地把社會組織好。不過,社會的和諧取決於個人的德性。(我們在此又可以與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進行比較。)因此,孔子的哲學主要是德性的箴言。

無論什麼社會,唯一重要的德性就是好的統治者,好的統治者要求個人的發展,由此激發他臣民的德性。孔子對自我實現的推崇,應該在這個社會背景下加以理解。它不是個人的覺悟或個人的完善。它完全是strong社會/strong關切,強調的重點永遠是社會關係——首先是strong家庭/strong關係。在孔子的思想中,社會作為整體就像擴充套件了的巨型家庭,甚至大到像中國這樣龐大的社會。

不過,孔子的哲學涉及的也不全是社會思想。早在西方哲學對語言著迷之前很久,中國哲學家就已經認識到語言在規定我們觀看世界的方式中具有明確的核心作用。當前蘇格拉底時期的希臘人主要探尋的問題是:「什麼是實在?」「為什麼在者在而無反倒不在?」古代中國哲學家已經認識到語言在我們理解和影響世界的活動中的作用。古代中國人不會追問某物究竟是什麼,他們問得更多的是:「我們應如何稱呼某物?」因為,我們正是通過語言定義和評價我們周圍的世界,尤其是社會世界。比如,斷言某個人「獨立」(在英語世界)不只是描述了他的社會關係,而且是對這個人的稱讚(在我們社會)。但是在中國,這樣的獨立觀念完全無法理解。個人沒有任何社會關係,或者不承認自己在許多方面依賴於他人和共同體,他就會被認為是「反社會的」,這是非常嚴重的批評。中西方的這種差異,不只是價值的差異,也是語言本性上的差異。按照孔子的說法,任何社會要成為美好的社會,「正名」是必不可少的。語詞自身就含有理想,比如,稱某人是「為政者」,這不只是在strong描述/strong這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也是在strong規定/strong他應有的價值觀和行動。易言之,事物應與它的名相稱。孔子不只是說要注意使用語詞,如我們今天所說的「廣告要誠實」。他指的更是人在實踐中要依理想行事,而這些理想就蘊藏在語言本性之中。謹慎使用語言是維護世界的主要方式。

強調個人品格和和諧社會背景中的德性,對於理解儒家而言極為重要,不過這也提供了與西方的重要關聯。兩個世紀之後,在希臘,亞里士多德也提出了相似的倫理概念,他認為個人德性是首要的,不過他預設了人在和諧執行的城邦中的角色。比如,希臘哲學和中國哲學賦予德性的首要性堪比猶太教賦予律法的首要性,但這顯然不是說猶太教沒有很強的德性概念,也不是說希臘哲學和中國哲學沒有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但是,這兩種因強調重點不同而導致的看待社會和個人的不同見解值得注意,尤其是猶太教律法預設了全能上帝的存在,正是這個上帝制定並頒佈了這些律法。希臘人和中國人都把倫理學的唯一目的看作促進和諧社會,更不用說外在的法官和立法者了。孔子確實提到了天的意志;但這通常被認為是在提醒人們,人雖然能夠影響環境,但是他們無法控制環境,更無法確保自己成功還是失敗。(在這方面,儒家又可以與希臘思想相互比較和對照,它們都強調人類在命運面前的脆弱性。)因此,儒家的最高成就是與社會和諧及宇宙「相互協調」,而不必去「控制」它們。

因此,儒家強調德性和自我實現,也必須根據其對社會和諧的價值來理解,而不是主要考慮其個人成就。相較而言,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儘管更關注順從上帝律法,但也更加個人化,更關注個體靈魂的安寧(基督教尤為如此)。在儒家那裡,並沒有西方意義上的那種原子化的「靈魂」,因為個人無法與他的社會角色和社會關係區別開來。孔子在說到「君子」時,他說的也不是個體,而是在稱頌某種德性,社會藉此可以得到轉變和變得和諧。

儒家的視角以人的經驗為中心,而且它所理解的經驗是涉身的經驗,而不是抽象精神或無形靈魂所理解的經驗。我們的身體本性在應對世界潮流方面,與較為理智的意識同等重要。有規律的身體鍛鍊,比如武術,被認為是通過引導呼吸節奏、清空心靈雜念和平衡情緒以達到精神上掌控自我的方式。就像其他的亞洲傳統,在儒家思想中,心靈和身體是互補而非對立關係。事實上,身體鍛鍊被認為是增強心智慧力和清空內心雜念的手段,人們由此變得更加敏銳。

儒家的核心德性,即把所有其他德性包括在內的德性,是仁,它可以被理解為「人道」或「慈悲」。這個觀念包括仁愛和忠恕;有時,仁也被用來指稱一般的「德性」。儘管孔子也認為仁內在於人,但他堅持主張人並非其所是,而是其所為。用亞里士多德的話來說,德性是現實的,而不只是潛在的。德性就是實現,它需要培養和發展。在孩子那裡,仁是通過孝順即尊敬父母的行為發展出來。作為年輕人,仁則體現為更加一般的尊老。因此,仁的重要體現是禮,即儀式。但是,禮不應被理解為重複的行為,只是空洞的儀式。儀式必須集中心力、發自肺腑,是身體動作與內心專注的真正統一。禮和樂尤為重要,因為它們不僅在身體和精神上把社會結合起來,而且提供了學習仁、踐行仁、培養仁的儀式。樂和社會團結的結合,產生出引人注目的「和」。

因為儀式或禮涉及的不只是對典禮形式的外在尊奉,而且涉及個人對自身行為得體的敏感。儒家社會是精英社會,與柏拉圖筆下的城邦非常相像,它所認可的是由文化定義的、有著強有力領導的等級秩序。因此,行為是否得體,主要由個人在社會中的位置決定,而具體個人的角色相應的支配和服從,則取決於他所受的教育及其在共同體中的位置。在許多情形中,年長者佔據優勢,因為他們(通常)被認為比年輕人更有智慧。不過,在軍事活動中,年輕人則扮演了支配性的角色,因為他們在體力上要強於年長者。儘管如此,尊重仍是基本德性。就像亞里士多德筆下的德性,儒家德性涉及行為的分寸感,人應該在「中庸之道」裡面尋求這樣的分寸感。(亞里士多德同樣是用把握兩極之間的中道來描述這種德性。)

在有關儒家的以上概述中,我們沒有談及那些支配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傳統的問題,沒有談到信仰或啟示,沒有談到上帝作為第一因或苦難治癒者,也沒有談到宇宙的創造或最終審判。不過,類似於西方的那些宗教,儒家也可以由系列的經典所定義——即孔子之前的經典文本(《詩》《書》《禮》《樂》《易》《春秋》,後者提供的是關於孔子的故國魯國的歷史記載)、儒家的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以及許多關於它們的註疏。但是,這些書沒有被認為是神的啟示。孔子既不是先知,也不是神。實際上,儒家沒有論及宇宙論;無論是神還是孔子,都沒有居於審判眾人的位置。相反,人們要每天自己反省自己,反省自己在身處的社會中是否展現了仁。

孔子直接繼承者並非全都對孔子哲學的得失輕重感到滿意。墨子(西元前470?——前391?),大概出生於孔子逝世之際,他批判孔子,認為孔子為當時盛行的制度背書(只要它們能夠從敗壞中恢復過來)。相反,墨子主張從傳統中接受過來的制度、儀式和文學本身是可反駁的,因為它們耗盡了共同體的資源和能量,保全的只是貴族對於社會中弱勢群體的統治地位。墨子認為,儀式和典禮都是浪費,並不重要。用當代的術語來說,我們可以說墨家有點「功利主義」,是通過實際結果和「功利」的眼光看問題。墨子認為,美好社會的倫理理想只能通過兼愛來達成,對於這個主張,他的整個一生都在為此做詮釋。

有些令人奇怪的是,墨家提倡兼愛,卻建立了訓練有素的軍事組織。不過,我們只要認識到墨子及其學派反對戰爭,只是出於自衛目的才建立軍事力量,這個顯然的矛盾也就化解了。(無論當時還是現在,這個區分在實踐中並不明顯。)墨子是軍事威懾理論的先驅。他相信,如果人們能夠胸有成竹地展現實力,敵軍的每步軍事行動都能被擊退,敵軍就不會有動力發動戰爭。因此,墨家的軍事行動主要是出於和平主義的目的。更加理想化的是,墨子認為兼愛可以保障和平。如果人們不再區分自己的國家和別人的國家,他們就永遠不會有理由去攻擊他國。類似於孔子,墨子對語言和邏輯非常有興趣,因為人們如何思考和談論領土或特定的土地決定了他們會對這塊土地採取怎樣的行動。比如,人們關於「中國」或「英國」的觀念所意指和包括的東西,顯然支配了他們的大量行為和態度。因此,中國人的社會利益和軍事利益,就與對名稱和命題的完整性的哲學興趣相融合。

墨子非常務實地認識到,如果兼愛的理想背後還有獎懲措施,人們就更加願意依據兼愛理想選擇自己的行為。因此,他渲染民間智慧,說存在人格神。按照墨子的觀點,兼愛就是神的意志;神會懲罰那些忤逆他意志的人。墨子也主張要有中央集權國家來執行兼愛的規範。根據墨子的說法,愛會糾正一切,但是,要想達到這一目的,武力不可避免。

儒家反對墨子的兼愛主張,認為人愛自己的父母甚於愛陌生人理所當然。出於實踐的需要,孟子(約西元前372—約前289)認為,為了不使愛流於膚淺,應該承認愛有等差,承認個人對人類的愛是源於對自己家庭更強烈的愛。孟子主張人性本善,因此他在人能夠仁慈地對待他人上持樂觀態度。儘管孟子認為要使善在社會中實現,訓練和承諾是必要的,但是他也認為,只要個人能承諾像聖人那樣行為,就可以成為聖人,獲得道德上的善。總之,每個人都有智慧和惻隱之心。

不過,儒家並不是全都贊同人性本善。荀子(約西元前298—約前230)的主張就恰好相反。根據他的觀點,人性本惡,天生有追求個人利益和快樂的傾向。不過,幸運的是,人也有理,能夠通過理在自身那裡培養善。為了與孔子的學說保持一致,荀子強調對於他人尤其是家庭成員的禮儀行為和得體行為的重要性。因此,根據荀子的說法,道德並非基於天性;相反,它是人的理的發明,是針對我們較為自然的自私慾望,為了確保社會協作而構建起來的。

用較為現代的術語來說,荀子主張親屬關係和社會關係是某種社會建構,而不是基於自然天性。許多西方哲學家認為,「純粹約定」意味著這種建構的隨意性或微不足道,與此相反,荀子認為,人類關係是社會建構,這個事實表明了建構的重要性。因此,在關於文化和自然天性哪方面更具有優勢的爭論中,荀子站在文化這邊反對自然天性。自然天性惟有通過培養才有價值。在這方面,荀子的立場與道家(中國哲學的第二大主要流派)的教義截然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