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元前6世紀和前4世紀之間,相距甚遠的世界各地都取得了非凡的發展和進步。在地中海的北部、南部和東部,在中國、印度以及它們之間的某些地區,獨創思想家開始挑戰和超越各自社會既有的宗教信仰、神話以及民間傳說。他們的思想開始變得更加抽象。他們的問題變得更加尖銳。他們的回答也越來越富有雄心、更具思辨和令人驚訝。他們引來了學生和信徒,建立了學派、膜拜團體和偉大的宗教。他們就是「哲學家」,智慧的追求者,對簡單回答和流行偏見永不滿足。突然之間,到處都有他們的身影。儘管我們並不十分了解他們之前的思想世界,甚至也不瞭解他們,但我們仍可以很肯定地說,自從他們出現,世界開始變得不同。
有些哲學家出現在地中海的東海岸、希臘和小亞細亞(今屬土耳其)。這些充滿好奇心、間或有點乖戾的哲學家,認為根據任性的諸神來解釋自然的流行說法有問題。他們是賢者、智慧之人,對自己的才智充滿自信,對流行觀點進行批判,尤為關鍵的是,他們能使自己的追隨者信服。他們重啟了關於萬物的終極本原和本性的古老問題。他們不再滿意(曾激動人心的)熟悉的神話故事,比如,大地與天空交媾、維納斯誕生於大海以及宙斯投擲雷電。他們開始拒斥流行的諸神觀念,更加喜歡較少人性(較少「神人同形同性論」)的知識。他們開始質疑「事物所是」的常識觀念,並區分「真的」實在與事物strong顯現/strong的樣子。
與此同時,「我們應該如何生活」這個問題,也從原來僅僅是關於個人明辨、遵守具體社會的法律風俗的問題上升為普遍性的問題,即「什麼是人之為人的正當生活方式」?在智慧這個觀念中,我們可以找到對這個問題最簡明扼要的回答,而那些追求智慧、熱愛智慧的人,因此被稱為哲學家(philosopher這個詞源自philein[愛]和sophia[智慧]的結合)。在西元前6世紀和5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他們豐富了小亞細亞、希臘和義大利的思想生活。他們中最偉大的人或許要數蘇格拉底(socrates,西元前470—前399),他因自己的教學活動和政治立場而遭到處死。他堅信真正的好人不會受到傷害,在某種程度上,他的死就是對這個信念最為生動的展示。而且,由於他的死,哲學成了人類世代痴迷的學問——先是希臘人,隨後是羅馬人,接著是歐洲的沉思者。
大約與此同時,有位名叫悉達多·喬達摩(siddhärthagautama,西元前563—前483)的憂鬱的貴族青年,走遍印度苦苦尋覓面對死亡以及他周遭所見的巨大苦難的方法。最終,他找到了答案。他在動盪不安、暴力橫行的時代提倡和平與安寧。在經歷了一段神秘體驗之後,他「好像從夢中醒來」,成了著名的「佛陀」,即「覺者」。他的思想質疑傳統的「印度」思想,改變了印度、東亞各國,以至世界。
佛陀棄絕世俗的物慾和歡愉,是漫長的探尋者傳統中的一員。他從印度教經典《吠陀》(citevedas/cite)和《奧義書》(citevedanta/cite)中的古老論題得到啟發,認為我們關於宇宙和自身的日常圖景只是一種幻象。長久以來,印度哲學家都在捍衛婆羅門作為絕對實在的概念。有些哲學家強調,婆羅門完全獨立於常人的經驗且不為這種經驗所知。佛陀肯定熟悉這種觀點——他的同時代人,耆那教的建立者摩訶毗羅(mahavira)也肯定熟悉。但他們兩人最終都拒斥了這種觀念。與耆那教徒相同,佛陀表明,惟有看破世俗現實和個體自我的幻象,修行自身以擺脫招致苦難的那些令人迷惑的慾望和激情,才能超脫人類苦難。以佛陀之名,佛陀的追隨者發展出豐富的理論,涉及知識、自然、自我及其激情、人的身體及其疾病、心靈及其苦惱、語言和我們構想實在的方式。耆那教徒和一代代不同流派的婆羅門哲學家,也發展出有關上述主題的豐富理論。
與此同時,在中國,有位名叫孔丘(孔夫子,西元前551—前479)的小官員,因其在人們相處共事方面的金玉良言和深邃洞見吸引了大批追隨者,成為萬世不朽的偉大教育家。當時的中國已經有高度發達的政治文化,但社會也同樣處在動盪之中。孔子學說的主旨就在於定義並促成通向大同社會之方式(即所謂道)。在孔子生活的時期,周王室只是名義上的統治者,整個中國實際上有眾多「諸侯」,每個人都很清楚,只要帝國不能保持統一,就會陷入毀滅性災難。孔子孜孜以求的,就是為統一提供哲學基礎。
中國文化的基礎是家庭。然而,家庭以及我們今天所謂的「傳統的家庭價值」在當時(西元前500年!)就已被權力政治所敗壞,存在嚴重的問題。因此,孔子哲學關注的幾乎全是社會政治、正當統治、正當政府以及家庭價值和共同體價值的問題。於是,他的論述涉及人際間的和諧關係、為政的才能、如何與他人相處、如何教化他人、自我反省和自我轉變,以及培育個人德性和避免惡習。
與西方哲學家相比,孔子沒有談論的東西同樣值得注意。除非出於類比人際關係的需要,孔子並不談論自然或萬物的本性。他並不特別關心非人類實在的終極本性,而且,與佛陀不同,他不考慮我們所認為的「實在」或許只是表象或幻象的可能性。他也不談論諸神,或者說,除了個人德性、人際關係和良序社會,他什麼也不關心。孔子從未想過要建立一種宗教,也沒有野心要憑藉抽象的哲學才華去征服同胞。他謙虛卻頗有預見性地說:「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譯按:出自《中庸》)可是,他死後受人景仰,甚至被歷朝歷代奉若神明,而儒家思想——或者說它的變種——如今也成了世界上三分之一人口的哲學。
根據歷史記載,在西元前6世紀,中國還有另一位聖人(也可能是許多聖人)名叫老子,他提出一種極為不同的達成和平與教化的方式(道)。與他同時代的孔子相反,老子更為看重自然,但對人類社會關注較少。比如,孔子認為某些慾望「不自然」,也就是說(從根本上而言),它們在君子的正當生活中不應有位置。老子更相信自然,更信賴未受教化的人的慾望。對於孔子而言,美好生活之道就是遵循和尊重祖先遺留下來的傳統。而在老子看來,道顯得更為神秘。道不可言說,也無法加以闡明。它無法被解釋為一種準則、指南和哲學。(《道德經》有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們不能嘗試去發現道並循道生活。
孔子和老子奠定了中國哲學的基礎。他們都強調,「和」是社會與個人的理想狀態;兩者都堅持以宏大視野來看待個體生命。個人品格是生活的目標,但個人無法用孤立的個別術語加以規定。孔子認為,個人具有社會性;但在老子看來,個人依自然而生。他們的分歧在於,自然與社會哪個更為重要?這是中國思想家共有的思想框架。
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孔子和老子引發的)自然——社會之爭都是永恆的哲學論題。中國人沉思自然秩序與人類秩序的關係;古希伯來人討論什麼是「自然」;希臘人所開啟的爭論則延續至今:什麼是自然,什麼不屬於「人的本性(自然)」?中世紀的教會和伊斯蘭教陷入這類爭論不能自拔;南太平洋和非洲的許多地區,以至南美和北美,有成千上萬的部落和傳統社會都展開過類似的論爭和討論。日本社會在哲學上最為折中,把老子的道家思想、儒家思想和佛教思想相互融合,仔細地區分了自然、社會和靈魂的哲學概念,由此形成了屬於他它自己的、充滿獨創性的生命哲學。
儒家與道家的對話,或者從較為全球性的視野來看,強調社會和傳統與強調自然之間的對話,本身就是某些社會概念和文化觀念的產物。它建立在如下文化觀念之上:人在自然中的位置、自然與文化的區分,以及與之相應的「自然」與「不自然」之間的區分。早期希伯來人堅持認為,烹煮還在吃奶的小羊羔「不自然」,這也許是因為,在食肉的飲食習慣中,他們隱約意識到那些被食用的動物也有尊嚴。20世紀美國最高法院為哪種性行為是自然的展開爭論,但這類討論早在古希伯來人及隨後的基督徒便已設定。亞里士多德認為,為了謀利而借貸(高利貸)是不自然的,然而今天,絕大多數商人會認為,賺錢是世界上最為自然的事情。人們以為,所有世界給予我們的東西都是自然的。事實證明,「自然」是哲學中最具爭議性的概念之一。
讓我們回到中東,回到波斯,即現在的伊朗,那裡有個名叫巴爾赫的查拉圖斯特拉(zarathustraofbalkh,又稱瑣羅亞斯德[zoroaster],約西元前628—約前551)的人,他開始提出一種全面的道德一神論。我們可以推測,查拉圖斯特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古希伯來人和埃及早期的一神論者阿赫納吞的影響,甚至也許還受到了《吠陀》的影響,當然,人們完全可以說,他不是一個真正的一神論者,因為嚴格來講,他確實信仰多個神。然而,他強調對最強大的神——阿胡拉·馬茲達(ahuramazda)——進行專一崇拜。(值得一提的是,《舊約》也不否認其他神的存在。《希伯來聖經》只是嚴厲宣稱耶和華的至高無上,強調「在我面前,不可稱頌別的神。」)
查拉圖斯特拉也堅持一種激烈的倫理觀,它源自世間兩種形而上的力量之間的衝突。阿胡拉·馬茲達站在善的這一邊,與其相對的是完全的黑暗,即惡。查拉圖斯特拉認為,善和惡都源於我們自身。他對後來所謂的「惡的問題」有過深入思考——北非的聖奧古斯丁在千年之後才又開始著手討論這個問題。全能的上帝怎會允許世界上存在如此多的苦難和惡呢?查拉圖斯特拉的回答是,善和惡均由上帝創造。摩尼教徒繼承這個觀點(他們受查拉圖斯特拉影響,但被拜火教信徒視為異端),將這種道德二元論發展成善惡之間的宇宙大戰。拜火教信徒後來將自己的信仰轉變成具有很大影響力的政治勢力,使波斯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帝國之一。
古希伯來人屬於世界中的一股哲學力量,但(在耶穌之前)沒有哪個希伯來哲學家堪與孔子、佛陀、蘇格拉底或查拉圖斯特拉比肩。即便如此,他們撰寫過一部描寫他們自己的著作,這部著作可以說是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著作之一。不錯,這就是《希伯來聖經》或《舊約》(尤其是《創世記》),它首先是一部宗教經典,但它也是極為重要的哲學著作。當然,它還是歷史、神話學作品,有人甚至還認為它是科學作品。古希伯來人並沒有發明一神的觀念,他們也不是第一個具有龐大法律體系或者認為自己是「選民」的民族。埃及人阿赫納吞和後來的查拉圖斯特拉也崇拜唯一神;漢謨拉比統治下的巴比倫人也有豐富的法典(希伯來人後來從中受益良多);而且,幾乎每個部落和社會的成員都認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我們今天仍這樣看待自己。古希伯來人的顯著成就在於,他們善於創造和講述自己的故事,說自己是與上帝立約的民族,雖因自己的作為而歷經苦難、遭逢悲劇,卻仍忠心耿耿、默默忍受,使種族繁衍延續。自力更生的漫長曆史無疑是這個民族的巨大優勢,使它尊崇作家、思想家以及傳說敘述者。
因此,寬泛說來,哲學不是某時某地在世界突然登場,而是在世界各地多次登場。然而,我們不應想著自己的那點創新而沾沾自喜、目無他人。我們非常熟悉這種洋洋自得的情境:世界黑暗,一片蠻荒,直到出現少許光亮——希臘的「奇蹟」以及其他兩三個遙遠地方的光亮。許多民族都把自己的文化稱頌為「野蠻人」包圍著的文明港灣,我們對此應持謹慎態度。希臘人說波斯人是野蠻人,波斯人以同樣的名稱回擊希臘人。希伯來人把所有其他人貶斥為「異教徒」,後來卻又被不再接受自己原來猶太身份的基督徒所拒斥。中國哲學家余英時在談到中國周邊部落時也說過類似的話,中國所謂的「蠻夷」部落就有今天的日本,但它是世界上最精緻複雜的社會之一。同樣,埃及人瞧不起南部的努比亞人,羅馬人蔑視北方地區的人。到了近代,英國人看不起法國人,法國人看不起德國人,德國人看不起波蘭人,波蘭人看不起俄國人——而俄國人看不起西伯利亞人和中國人。一種文化中的「野蠻人」,往往是另一種蓬勃發展的文明,並能成為富有成果的觀念之源。
只有無知和偏見才會阻止我們接納這樣的可能性:豐富多彩的哲學流派和精妙的論證曾盛行於世界各地。許多社會有複雜精緻的口傳文化,它遠比通過書寫讓知識代代相傳更為直接也更富成效。面對面講故事非常迷人,且極富人情味。識字的人往往較少。相比之下,書寫文字就很難有這樣的效果,它冷漠、疏遠、沒有人情味。在口傳社會中,長者以詩歌的形式傳遞他們的智慧。然而,這些文化一旦消失,他們的觀念——實際上還有整個文明——也就不為我們所知了。
甚至古希臘在變得「哲學化」之前,也就是說,哲學家還沒有將自己的觀念寫下來並要求自己的學生去研讀時,也屬於口傳文化。《伊利亞特》和《奧德賽》並不是名叫荷馬的人的獨創,這些作品能夠以如此非凡(儘管確非原創)的形式流傳至今,可謂幸運至極。斯巴達的哲學大多數以傳唱而非訴諸文字的形式流傳,或許正因為雅典人——尤其是柏拉圖——能夠書寫,最終使雅典成了世界的哲學中心。(就此而言,偉大的蘇格拉底也沒有留下任何文字,因為柏拉圖,我們才[自認為]對蘇格拉底及其思想非常瞭解。)
因此,非洲有很多地方的部落對世界的思考極為複雜精妙,這是完全有可能的。實際上,倘若傾聽地球上不同地區人們的交談和思索,無論是鄉野之聲還是咖啡館之語,我們就不難發現,任何民族都在以(或者曾經以)某種形式「做」哲學。他們好奇,什麼是星星?事情為何發生?我們生活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我們會死,死時又發生了什麼?什麼是真正的善,什麼是惡?沒有理由認為,這類問題以及圍繞它們產生的思想只限於那些採用了書寫語言的文化,它們為後世儲存了可供研讀的文本。
同時,後來南北美洲作為「新世界」而「被發現」,但其實都早已有人居住,那些居住在靠近赤道較為溫和的地方的人們,發展出了自己卓越的文明和哲學。在歐洲人16世紀早期到達之前,印加、瑪雅和阿茲特克文明已然發展成形很久。美國土著部落幾乎沒有什麼歷史文獻記載,但他們在家園被開發剝削的之前數千年,就可能已經發展出了有生態意識的思想體系。澳大利亞土著依照「黃金時代」的哲學觀念生活了數萬年,在那個時代,祖先創造了世界,他們在迴歸自然之前,把法律和儀式傳授給後代。
不用說,古希臘人和中國古人對這些發展一無所知(從地理上來說也是不可想象的),歐洲人要在百世之後才對這些文明有所瞭解。但是,我們為何要認定,與那些儲存完好且有哲學自覺的文化相比,這些文化缺乏思想性、哲學性和想象力呢?我們(有些自以為是地)將「我們自己」的哲學傳統視為歷經曲折後突然轉變的結果,並對它廣為人知的開端加以頌讚,這沒什麼不好。不過,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認識到我們向來頌讚的只是某一種哲學,它或許只是有眾多面向的宏大人類計劃的一部分。
我們要討論的許多哲學和哲學家並不屬於基督教,因此我們在這本書中將使用「b.c.e.」(beforethecommonera)這個廣為接受的名稱來取代「b.c.」。
值得注意的是,希臘語dike常常被譯為「正義」,可就其本質上的意義「正當的生活方式」而言,最初指的也是「方式」。
我們將會看到,類似的爭論也在18世紀的歐洲展開,即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rousseau)與其他道德情感理論家之間不同哲學的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