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對了。」
他又給我買了一杯喝的,然後先走了。他要到一個警探家裡看看能不能撞見他。
迄今為止,我已經花了好幾個星期在六本木的女招待酒吧和脫衣舞酒吧裡轉悠了。剛開始的時候,你會覺得有點刺激好玩,酒精和外激素sup(5)/sup足以讓你忘了你最終要尋找的是悲慘、邪惡的東西。裸體、性感舞蹈、逢場作戲、酒精、汗味和香水味、被明顯高於我的工資水平的女性愛撫、讓她們為我揉肩膀、讓《讀賣新聞》為這一切埋單,怎麼會不愉快呢。
不過,一個星期過去,這種吸引力便消退了。你會注意到那些女人眼睛下的皺紋,瞭解到她們的背景,看到她們胳膊上的瘀傷。你會聽到日本經營者像挑選牲口一樣對那些女人逐個評頭品足。如果你平易近人——我就是這樣——那些女孩就會開始跟你講述那個世界的真相。她們並不開心,許多在那兒上班的女孩把你看作要打垮的仇人、要榨取的無賴……我再也不覺得好玩了。
我的女兒貝尼在那一年的9月出生了,我寧願待在家裡,跟淳待在一起,和小嬰兒逗樂,可我卻做不到,而是每天晚上泡在低階庸俗、光線昏暗的酒吧裡。淳知道我要去的是什麼樣的地方,她理解這種工作,不太會為此而感到煩惱。她自己曾經當過記者,心裡很清楚,只要我成為社會部的記者,一旦我們有了孩子,她基本上就成了單身母親。
我記得有一天晚上坐在名為「隱密之眼」的店裡,我的腿上坐著一個大胸脯的印度女子,她把乳頭擠在我臉上的時候,我腦海裡想的只有一件事:貝尼現在有沒有在吃奶?
我去了好幾次名為「輪廓」sup(6)/sup的店裡。織原是那兒的常客,而且店主手頭有一張他未滿20歲時的照片。我第一次去的時候就坦率地表明自己是個記者,我知道店主看得出來。不過,只要我付陪伴費,他就讓我跟那些女人交談。有的女人認識織原,還有的女人認識露茜。露茜個子高,很友善,在六本木的部分地區小有名氣,挺受歡迎。我找到了一個既認識織原又認識露茜的女孩,但誰都沒有見過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我的上司再三叮囑我:只要找到跟這兩個人都有聯絡的人,我們就可以發獨家新聞了。
據「輪廓」的經營者稱,織原到俱樂部裡來的時候總帶著保鏢——一個面目兇狠的傢伙,那個人也是他的司機。織原是個五短三粗的傢伙,老闆娘說,織原和他的保鏢看上去幾乎一模一樣,只是織原那頭有些花白的頭髮長一些。
她又加上一句:織原也長著一張韓國人的臉。
「韓國人的臉是什麼樣子的?」我問老闆娘。
「就是像織原的保鏢那樣的臉啊。」
她補充說,織原的臉與其說是圓的,還不如說是方的;他的話不多,看似有點陰鬱。這種資訊沒有太大的用處。
我去了「七重天」,心想露茜也許和那兒的一些女孩交了朋友。當時,在六本木打工的外國人的社交圈非常小。
這傢俱樂部的基本格局和這個地區絕大多數的脫衣舞俱樂部差不多,有一個圓形的木製小舞臺,舞臺上立著一根稍微有點高的杆子,背後有一簾帷幕。店裡很暗,擴音器嵌在天花板裡,舞臺周圍放著幾組座椅和沙發。最左邊是私密舞區,用厚厚的帷幕隔開,裡面有三個小隔間,每個小隔間裡都放著幾張沒有扶手的椅子。
觀看私密舞蹈的時候,顧客坐在那裡,舞女在他身體上方扭來轉去,模擬真實的性交動作,跳一曲7000日元。她可能會舔舔你的耳朵或摸摸你的胯部,僅此而已。你可以捏她的胸脯,但只有常客或付了三次以上私密舞蹈費的人才可以吮乳。這是心照不宣的規矩。
有個叫閔蒂的女孩總會跟我說話——「多嘴的」閔蒂。她是這兒唯一的紅髮女孩,個頭不高,胸脯豐滿(也許是天生的),某種程度上講很有愛爾蘭人的魅力。她可以給顧客餵奶,那樣子就像擠奶女工在給一頭奶水充足的奶牛擠奶。我給她買了些喝的,她就坐在我的腿上,在我的耳邊低聲說著發生了什麼事。她說,那天晚上俱樂部剛要開始營業,來了兩個東京都警視廳的警探,他們給經理看了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有兩名男子,一個人用胳膊摟著另一個人的肩膀;照片中央的那個人看得很清楚,但另一個傢伙的臉被剪掉了。
警方問經理是否認識那名男子,經理說他認識。閔蒂沒有聽到後面的談話。那名男子就是織原。
《讀賣新聞》還想要一些訊息。
說得輕巧。那些女人都不喜歡記者。一個非常有魅力的潛在訊息來源就當面叫我「混蛋」。真要命!
10月14日晚上,我換了一種新戰術。我發現自己當顧客挖不到更多的訊息,所以得找個代理——女孩子會放鬆警惕的人。我打電話求克里斯汀幫忙,她是個身材高大、體態豐滿、金髮碧眼的蒙大拿州女孩,嫁給了我大學裡最要好的朋友。她非常高興扮演私家偵探的角色,當天晚上教完英語就到六本木跟我見了面。
我們精心設計的藉口和計劃是這樣的:克里斯汀要找一份當女招待或脫衣舞娘的工作,而我則是她的男朋友。都市新聞部的錢燒完了,藉著「面試」的口實造訪俱樂部可以免費進店,還可能得到一些有價值的情報。
我們到「七重天」的時候,閔蒂正獨自一人坐在那裡。經理讓我們在裡面等著,他去打電話給老闆安排一次臨時的面試。他們一直在招新的大胸金髮女郎來招攬生意,克里斯汀的條件正好符合。
我和克里斯汀剛坐下來,閔蒂就一屁股坐在了我們兩個人的中間。
她轉過頭來問我。
「哦,你的這位可愛的朋友是誰啊?我是閔蒂。」
「我是克里斯汀,」我的朋友答道,「我想到這兒來上班,這兒的工作怎麼樣?」
「嗯,」閔蒂說,她已經轉過去跟克里斯汀促膝而坐了,「如果你喜歡男人,這兒的工作不錯,薪酬也不錯。不過,男人,男人,天天都跟男人打交道,都有點膩了。男人都那麼薄情,那麼冷酷。」
閔蒂一面感嘆著男人的冷漠,一面把手放在克里斯汀的膝蓋上,然後順著往上摸到克里斯汀的胸脯,輕輕揉捏著;她隨後俯身向前,嘴唇朝克里斯汀的脖子靠去……我拉了閔蒂胸罩的背面一下,啪噠一聲,她退了回來。克里斯汀顯得很困窘,抿了一小口酒保給她端來的橙汁。
「你幹嗎要這樣?」閔蒂瞪著我,鼓起下唇,噘著嘴。「我知道,」她突然顯得很快活地說道,「你嫉妒了,不想讓我分享你的女朋友,對吧?我會給你一個很特別、很長的私密舞蹈,只要你知道在我的心裡你還是很特別的就好。」
「我今晚到這兒來可不是看私密舞蹈的。」
閔蒂並沒有覺得狼狽,她悄悄用胳膊摟住克里斯汀的肩膀,把玩著她的頭髮,又加了一句:「我也會很高興給一個女人跳私密舞蹈的。」克里斯汀盯著閔蒂看了一會兒,然後放聲大笑起來,差一點把橙汁從鼻孔裡噴出來。我告訴閔蒂,如果她能給我搞到織原的照片,我會付4次私密舞蹈的錢,而她可以坐在那兒塗她的指甲。她的眼睛亮了起來。
克里斯汀注意到,閔蒂手腕上戴著一塊鑲鑽的勞力士手錶。閔蒂解釋說,那是一個顧客給她的。
「你們絕不會相信這個給我手錶的混蛋。他以為給了我一塊昂貴的小表,就可以擁有我這可愛的小屁屁。他大錯特錯了……」
閔蒂在我們到來之前就已經喝了有些時候了,我想她的大腦早已管不住自己的嘴了。或許是因為克里斯汀在場吧,但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她一個人自言自語起女招待或脫衣舞娘的事情以及她們對顧客的看法來……這可不樂觀。
離開「七重天」,我和克里斯汀到「運動夜總會」去了。奈及利亞籍保鏢「黑桃」傑克正站在店門口。他和露茜曾經是密友,我每次經過他的身邊,他都會問有沒有什麼訊息。他知道我是記者,但沒有聲張。「黑桃」傑克給了我幾張「隱密之眼」俱樂部的打折券,正巧克里斯汀的朋友多爾茜跟我們會合了,於是我們都進去喝了幾杯。
多爾茜到女洗手間去逛了一圈,那兒就像俱樂部裡的中央車站,每個人都會經過那兒。有幾個女孩在小隔間裡吸著可卡因,多爾茜跟一個身上滿是刺青的澳大利亞女孩傑西聊了起來,傑西見過織原的兩張不同的照片,警方拿著那些照片在四處打聽著訊息。傑西認識露茜的前男友尼克,她告訴了多爾茜可以找到尼克的地方。
尼克在一家書店(早已歇業)附近的拐角處派發著「夜店」的傳單,他們在那些店裡的櫃檯後面偷賣搖頭丸。我問他什麼時候最後一次看到露茜。
他帶著很濃的澳大利亞口音對我說:「你一定是個記者。如果你想知道露茜的事情,先給錢吧。」
我給了他5000日元,讓他看了織原的素描,他沒有反應。我告訴他,我會出錢買織原的照片,然後便走開了。
我掉頭又走回了「七重天」。萊拉正在派發這傢俱樂部的傳單,她是個正在上智大學學習日語的瑞典學生,我在上智校友集會上碰到過她,所以她也知道我是記者。她一米八的個頭,鉑金色的長髮,很顯眼。她沒有當脫衣舞娘,而是在做女招待,有時也出來拉客。她遞給我一張警方那天走訪過的俱樂部的名單。她會說日語,也很注意聽其他女孩在說些什麼,所以,她的表現說明她是個有用的線人。
我謝謝她給我清單,她示意我跟她進附近的一家小咖啡店。
「傑克,」她說,「很多人現在都猜到你是記者了,你應該小心點。大家都認得你。我認為你現在做的事情太酷了。我也想當警方記者。你能不能把我弄到讀賣新聞社裡去?」
「如果你繼續像現在這樣努力學習日語,我或許能幫幫你。把你弄進去?我只是個小老百姓,是個小兵,什麼門路也沒有。」
「哦,沒關係。不管怎麼樣,這就夠令人興奮的了。順便問一下,日本有沒有真正的中國黑幫,比如蛇頭?」
「你得去問山本,我的老闆。他知道那方面的事情。」
「那我們三個人應該一起出去喝一杯啊。順便問一下,你去過‘抄本俱樂部’了嗎?有一個受害者就在那兒上班,我聽說的。」
我讓她放心,告訴她我已經瞭解到有一個受害者過去確實在那兒工作過。但她給了我另一個名字——梅麗莎。梅麗莎曾經和露茜一起在那傢俱樂部裡上班。萊拉跟她詳談過,她把聽到的事情都告訴了我。
據萊拉說,梅麗莎曾經看到露茜在失蹤前一週跟一個留長髮的日本男子在「卡薩布蘭卡」俱樂部裡交談過。那個男子看上去很有錢,點的都是昂貴的白蘭地和香檳。他跟露茜談了將近三個小時,氣氛非常友好。他是用現金付的賬。
他不喜歡別人跟他用日語交談,如果你這樣做,他就會顯得極不友好。他喜歡講英語。
警方已經多次向梅麗莎詢問過那個顧客和他跟露茜之間的情況。梅麗莎不再到六本木上班了——她沒有合法的簽證,更何況警方找她談過,她害怕自己再不小心點就可能會被遣送回國。
我一再對萊拉表示感謝。現在我知道警察瞭解到什麼了。露茜和織原曾經見過面,而且有目擊者來證明這一點,他沒有辦法否認了。我打電話給山本,把這個訊息告訴了他,他對我表示了感謝。我也感謝了他對我的謝意,然後結束通話了電話。我告訴他的訊息足以讓這篇報道成為一個重大的獨家新聞。我解脫了:我們報道了這條訊息,它對我們來說就是一個獨家新聞。這樣,我在六本木燒掉的鉅額現金就算是值得的了。這篇文章惹惱了東京都警視廳,他們本想給織原來一個猝不及防(差不多一週之後,其他報紙才報道了這條訊息)。
我凌晨3點回到了家中,貝尼正哭得死去活來,淳看上去已經完全累垮了。她抱著貝尼,踱來踱去,想哄她安靜下來。我從她手中接過貝尼,把那個小鬼摟在我的懷裡,一邊輕輕地踩著踏步機。我放上u2最流行的曲子,調低音量,輕輕地走著,一直走到貝尼開始打哈欠,閉上眼睛。她還一點頭髮都沒有,眼睛腫得只能看見黑眼珠,看上去就像《x檔案》劇集裡的外星人寶寶,但我並不為此而擔憂。就算她是個外星人,她也是我的親生骨肉。她讓我想起「異類警察」來,我突然想到了他。
我在半夜裡抱著她,有了一點時間來反思一些事情。我想到了蒂姆和簡·布萊克曼sup(7)/sup。他們對露茜一定也有這樣的記憶吧。
我想到了織原,這讓我覺得要嘔吐。我意識到,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個人對這個報道產生了同情之心。對於記者來說,這未必是件好事。如果報道帶上個人的色彩,那它就會開始讓你分神了。
把貝尼放進淳邊上的被窩之後,我做了最後一件事——打電話給布萊克曼聘來調查露茜失蹤的私人偵探戴伊·戴維斯。他告訴我,警方曾要求布萊克曼先生提供一份露茜的筆跡樣本。顯然,他們正在試圖確定是誰給他們寫了那份想要擺脫警方追蹤的假短箋。我想,儘管蒂姆已經告訴警方那不是露茜的筆跡,他們覺得還是需要確認一下。
調查似乎進展得很順利。警方以多項指控逮捕了織原,包括1992年對澳大利亞女孩卡里塔·裡奇韋犯下的過失殺人罪以及數起強姦案。在卡里塔的案件中,織原用氯仿麻醉了她,然後拍下自己強姦她的過程。她死於肝功能衰竭,她的父母卻被告知死因是食物中毒。不知道有沒有進行屍檢——警方很少這麼做,即使對死因可疑的日本人也一樣。
警方搜查了織原帶女性入住的那棟公寓大樓和三浦附近的區域,但一具屍體也沒有找到。這樣的情況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同樣,織原不承認自己殺害了露茜。警方以其他的性侵指控再次逮捕他,以為這樣最終會撬開他的嘴,但他們沒有如願。
11月10日下午6時許,織原的律師向媒體發表了一項宣告。織原在宣告中列舉了受害者的名字,詆譭了她們的名譽,同時重複了他對警方說過的那些假話。他在宣告中確實承認自己起碼還是見過露茜的,這顯然是企圖讓媒體對這封信產生興趣。「這是一個完全不知悔改的反社會者才會乾的事情。」一位跟我交談過的罪犯側寫師這樣說道。
宣告的開頭是這樣的:
就在此刻,我被指控犯有一項罪行,起因是過去我曾花錢向外國人酒吧和陪酒屋裡的外國女性買過春,跟提供專業或具有專業水準的賣淫服務的日本女性有過有償約會。我為這種性遊戲(我稱它為「征服性遊戲」)支付了公平的價格。
因為我支付了和所提供的服務相當的價格,而且在進行性遊戲時徵得了這些女性的同意,我不認為我強姦或性侵了她們。
他接著以名字的首字母為序列舉了每一個控告他的人的名字,指責她們是妓女,是海洛因癮君子,是騙子。唯一令人感興趣的是一個名叫tm的人:織原聲稱,他一直保護她免受佐川一政sup(8)/sup的追獵,從來沒有跟她發生過有償的性關係。
1981年,佐川一政在出國留學期間開槍打死了一名荷蘭女孩,姦屍後吃掉了她的部分身體。法國的法院宣告他患有精神病,將他遣返日本;他從未在監獄裡服過一天刑。從織原身上聯想到他沒什麼可奇怪的。
織原還試圖澄清一些大家都感到困惑的問題。其中一個與在他的肉櫃裡發現了他的寵物狗凍得硬邦邦的屍體有關:
我相信,克隆技術進步到一定的階段,我就能夠讓我的狗復活,我是多麼喜歡它啊。因此,我把它放在冰箱裡,和它喜歡的玫瑰和食物放在一起,就像它活著的時候一樣。警方有照片。早間電視節目曾經報道說它被切成了幾塊,那完全是在說謊。
他接著解釋了他為什麼會有大量的人體生長血清。
他還堅稱自己在服用安眠藥,但只是為了讓自己進入潛意識狀態,把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限。他還用這些藥來解決他的失眠問題,但從來沒有用在性遊戲上。
他一直在用水泥修補公寓大樓裡脫落的瓷磚。
他逐項否認了有關他的控告——否認自己認識「高木晃」,否認那些說他著女裝、曾因偷窺舉動而被拘留過的報道……
他威脅說要起訴媒體的誤導性報道,以誹謗罪提出刑事控告。最後,他通報我們,警方正在策劃對他生活過的地方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搜尋,還特別提到,警方會投入機動警察部隊和直升機,所有行動將在7天內進行。
負責此案的探長對這項宣告火冒三丈,甚至想掐死織原的律師。那天,在麻布警署,他讓大家知道他真的氣壞了。
「我警告過那個律師一千遍了,如果他寫的東西牽涉到受害者,那就是刑事誹謗,可他還是那麼幹了。這個律師到底在想什麼?我們不應該在一次關鍵的審訊中間停下來給他時間跟那個律師見面,寫這種胡說八道的東西。如果這個公開出去,受害者提起刑事訴訟的話,我願意把這個律師當作刑事誹謗的幫兇拘捕起來。我會這樣做的。有了這封信,加上已經見報的所有胡說八道的東西,想要知道誰是受害者簡直太容易了。這完全不是新聞報道寫的那種錯誤、跑題的東西,而是誹謗。
「他說到的那個地區的大規模搜尋是胡扯。
「他在審訊中用了‘征服性遊戲’這個詞?我根本就不知道。
「一些受害者收了錢沒錯,但那種行為跟犯罪行為無關。她們並沒有事先同意;受害者醒來的時候,他已經完事了,他給她們錢是想收買她們,讓她們沉默。那些受害者,她們失去了知覺,所以什麼都記不得了。
「等她們醒過來,發現事情有點怪,不正常,織原就搬出他常用的藉口,‘哦,你病得不輕哪。’然後給她們錢打的回家。
「即使他給了她們錢,事實也不會改變。他欺騙了這些女性,讓她們喝下了藥的酒。這是謀殺未遂。我要讓這個混蛋受到謀殺未遂的指控。
「如果你認真看完這封信,你就會看到,那裡面只有對他有利的訊息,壓根不談錄影帶的事情。一句話都沒有。
「還有那個瓷磚的解釋?瞎扯淡。大家都知道,修補瓷磚根本用不著水泥,什麼樣的強力膠都行。」
如果織原的動機是要干擾和激怒警方,那他的那封信達到了目的,這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他在嘲弄警察,嘲笑受害者。真是個不知羞恥的傢伙。
2月9日,根據一條新的「密報」,東京都警視廳派了近百名警員回到三浦的海灘上,他們之前在那兒搜尋露茜的屍體近4個月。警方對這次行動的解釋是,在分析了織原在露茜失蹤後不久租用的汽車裡程表上的距離之後,他們已經推測出了織原可能掩埋屍體的地方。《每日新聞》的一位資深警方記者說,他認為警方在第一次行動中已經找到了露茜的屍體,就等著織原證實了他們的發現後再正式公佈,這次行動只是為了確保這個案子證據充分,滴水不漏。或許是這樣的吧。
那天早上5點,我被叫醒了,他們讓我到都市新聞部去等著,一旦找到了屍體,就要採訪這個報道中牽涉到的外國人。
我希望東京都警視廳已經通知了蒂姆,但我知道他們不會這樣做。那些警察都不喜歡他,他老是對他們的做法挑三揀四的,儘管他完全有權利這樣做。
隊裡的人個個牢騷滿腹,怒火中燒,而且疲憊不堪,誰都不會去平靜地對待那些說他們無能的指責,那些實際的或察覺到的批評。雙方明顯各自持有不同的看法,結果蒂姆就幾乎得不到任何訊息了。
與此相反,警方在開始搜尋的一週前就把簡·布萊克曼叫到日本來了。他們讓她待在酒店的房間裡,遠離記者,甚至不讓她接其他家庭成員的電話。她一直由蘇格蘭場的受害者支助人員陪伴著。日本警方曾向她盤問過露茜的生活細節:她有什麼特殊的身體特徵,得過什麼病,平時吃什麼,有什麼習慣。布萊克曼夫人知道有事情要發生,但警方一點風聲都沒有透露。蒂姆對此一無所知。
這次,警方沒費多大工夫就找到了屍體,屍體被埋在沿海的一處洞穴內臨時搭建的圍牆裡。據說腐屍的味道非常衝,幾個年輕警察都感到身體不適了。他們找到了封在混凝土中的露茜的頭顱,鑑定結果當天出不來,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誰。「金魚眼」從現場打電話給我,讓我知道了事情的經過。他知道我和蒂姆有聯絡,我估計他是想讓蒂姆知道這個結果。
終於到了披露訊息的時候,我不覺得難以啟齒了。嗯,不像我原來想象的那麼難。蒂姆·布萊克曼接起電話的時候,他已經知道我為什麼打電話,我要說的是什麼。
「蒂姆,我是《讀賣新聞》的傑克。」
「哦,傑克。」
「我不知道該怎樣告訴您這個訊息會好受一些,就直接說了吧。事情正像您所擔心的那樣,警方今天早上找到了她的遺體。」
他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
「被埋了?」
「身體部分被肢解了;按照腐爛的情況來判斷,她看樣子已經死了好幾個月了。正式的鑑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所有跡象都表明那是她的遺體。我為她的不幸感到難過,請節哀。您還有什麼想知道的事情嗎?」
「沒有,傑克。非常感謝你的來電。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也好。」你在他得體的回答中幾乎覺察不到一點顫抖、咕噥什麼的。我正準備結束通話電話,他又開口問了一句:
「嗯,我有個問題,他們在哪裡找到了屍體?」
「他的公寓附近,藏在沿海的一處洞穴裡。」
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您沒事吧,蒂姆?」
「啊,沒事,該來的都來了,嗯,沒被嚇到,可這……畢竟……不是我所希望的。他們以前搜過那片海灘了嗎?」
「搜過的,蒂姆。我不知道他們當時為什麼沒有找到她,但就是沒找到。您有什麼想要對報社或者對警方說的嗎?」
「我非常高興知道警方找到了露茜。我們得去日本收拾她的遺骸,等一切都得到確認之後給她辦一個體面的葬禮。」
「我知道了。蒂姆,要是我說的話能減輕您的痛苦就好了。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讓您瞭解到調查的最新進展。」
「好——的,」蒂姆有點迷迷糊糊地拖著長聲說道,「請記得告訴我。你太好了,讓我們及時瞭解到調查中發生的一切,比日本警方強多了,真的。謝謝你。」
「嗯,下次再談。」
「好,好,謝謝你的來電。」
「等一下就會有很多媒體打電話來詢問您對這件事的看法,我想很快就會來了。」
「好的,謝謝你的提醒。我可以把電話關掉一段時間。晚安。」
「晚安,蒂姆。」
數小時後,我不得不又給蒂姆打了電話,《讀賣新聞》想要一個正式的評論。這就是記者的生活狀態。我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在往他的傷口上撒鹽,但工作就是工作。
蒂姆已經準備好了一段評論:
「在我的內心深處,我寧願認為露茜還活著,但我必須面對現實,事實可能並非如此。如果我停下來想一想所發生的一切,我無法否認那具存疑的屍體事實上極有可能是我的女兒露茜。這樣說可能會讓人覺得反感,但我確實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不知道她是活著還是被害了……才是最難熬的。我只希望再也沒有人遇害了。」
2月10日,警方驗明那具屍體就是露茜的。4月初,警方正式指控織原犯有強姦、導致她死亡,然後毀屍並遺棄在洞穴裡的罪行。但在織原的第一次審判中,法院卻認定他在涉及露茜的一切指控上都是無罪的。有時候,日本的法院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不過,織原還是因8項強姦罪及其他指控被判處終身監禁。這起案件正在上訴中,很可能會年復一年地審下去。sup(9)/supsup(10)/sup
在日本,很多人都想回避露茜·布萊克曼案,他們認為那只是在一個世界最安全的國度裡發生的有點畸形的罪案。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罪案,但它向我們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我總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這個人涉嫌強姦了一個又一個女人,犯罪區間長達10年以上,怎麼每次都能金蟬脫殼?為什麼警方不能儘早將他捉拿歸案?
警方並不是只對涉及外國女性的犯罪事件採取消極的態度,而是對所有涉及女性的犯罪事件都是如此。他們似乎仍然沒有領悟到,織原案表現出來的這種糾纏行為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
我現在不為報紙寫稿,可以真實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了。我覺得,對日本警方來說,針對女性的性侵事件一直是優先等級很低的犯罪事件。強姦罪的刑罰極輕(最高徒刑通常為兩年),而且初犯者被判緩刑的可能性極大,它根本就不像是一種重罪。
女招待在很多地方的警方眼裡並不是受害者,而是害人精,是貪得無厭、玩弄伎倆的妓女,那些外國籍女招待尤其如此。我不知道怎樣才能改變那種心態。即使受害者是一名妓女,她仍然是受害者。妓女有權利說不,而那些違背個人意願喝下了迷藥的女性卻什麼也說不出來。
在過去的5年中,東京都警視廳已經在派女警官負責調查性侵行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過去,男警官往往像對待罪犯一樣對待受害者,問一些諸如「你是怎麼慫恿他的」或「你為什麼不拒絕他」之類的問題。我曾經跟三個遭遇強姦的女性交談過,她們都曾在警方那裡有過極不愉快的經驗——她們每個人都被迫等了3至8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去檢查;在那段時間裡,警方允許或者說是鼓勵她們去洗個澡,於是,物證自然就被破壞掉了。
儘管我早已聽說過確實有性侵犯罪取證套盒這樣的東西,但它並不屬於警署的標準配備,而且極少數警員知道它的使用方法。在一個不把強姦視為嚴重犯罪的國家裡,像織原這樣的人得以興風作浪實在不足為怪。
英國大使館裡的一個訊息來源告訴我,露茜失蹤前許多年就有人向警方投訴過織原。我不知道這個訊息是否屬實,我在東京都警視廳裡找不到能夠正式確認這種說法的人。但我心裡清楚得很:要是有人認真對待過那些投訴,不僅織原早就已經入獄了,露茜·布萊克曼也還會活著。
(1)keymoney,在日本租房時,除了租金和押金外,一般都要向房東一次性交納相當於一兩個月租金的「禮金」,這種禮金原則上是不予返還的。——譯註
(2)顧客為他自己和陪酒女點的每一杯酒裡都有一部分錢算作是陪酒女的回扣。這就是陪酒女們都偏愛點昂貴的整瓶白蘭地、香檳及其他烈酒的顧客的原因。
(3)「雄二」的日語發音是「yuji」。——譯註
(4)2008年12月,織原被控犯有八項強姦罪和一項強姦致死罪。
(5)即費洛蒙,是生物體所分泌的一種化合物質,用來刺激一定距離外的同種生物。——譯註
(6)2006年秋,「輪廓」受到了麻布警方的突擊搜查。有一個在那兒上班的女孩認識露茜,她被拘留並遣送回澳大利亞,而且五年內不準再回日本。
(7)簡實際上是布萊克曼的前妻,當時已改名為簡·斯蒂爾(janesteare)。——譯註
(8)日本作家,世界十大食人罪犯之一。——譯者
(9)在2008年12月的最新裁決中,織原被法院宣判犯有肢解和遺棄露茜屍體的罪,而不是犯過失殺害或強姦罪。
(10)從技術上講,涉及多起強姦案的織原,將不得不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但根據日本法律,他在服刑7年後便可申請假釋,況且他在案件審理期間已被關押了4年半。如果織原的律師上訴成功的話,他或許根本不用再等那麼久便可重獲自由。為此,織原的律師代表織原向布萊克曼送上了鉅額的賄賂(或許權且稱作「撫慰金」吧)——1億日元(摺合84.3萬美元)——對他們的痛苦以示「同情」。織原的律師說,織原只想用這筆錢表示哀悼,並不意味著他認為自己對露茜之死負有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蒂姆沒等日本法院對案件作出判決,就接受了被告方的「撫慰金」。結果,4月24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駁回了露茜遭強姦、肢解一案相關的一切指控,儘管法官聲稱那筆「撫慰金」沒有影響到判決結果。可就在作出審判的前一天,布萊克曼的前妻斯蒂爾在倫敦表示,當初也有人要把這筆錢給她,但她拒絕了。她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就我來說,布萊克曼接受了1億個銀幣,而30個就讓猶大把耶穌出賣了。」
英國媒體上充斥著譴責與批評的字眼。一位長期關注日本媒體對這起案件報道的旅英日本人說:「你可以說,這筆錢沒有左右最後的判決,但大概沒有人會相信這麼爛的藉口。在日本,沒有人會在這種官司中接受任何錢財的。」法官在同一審判中裁定織原在1992年姦殺了書中提到的那個澳大利亞女子裡奇韋。兩起案件的唯一區別就是,裡奇韋的家人沒有接受被告方的金錢賄賂。
依照日本法律賦予的權利,露茜的父母計劃對此無罪裁決提起上訴。但他們或許已經知道,他們勝訴的機率幾乎為零,尤其是考慮到蒂姆曾作出了接受「撫慰金」的愚蠢決定。《每日鏡報》專欄作家裡德說:「布萊克曼可以用這麼一大筆錢買個世上最好的枕頭,但很難保證他以後能睡上個安穩覺。」
richardlloydparry寫的一本關於這個事件的專著ipeoplewhoeatdarkness:thefateoflucieblackman/i也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參見:uk/books/2011/feb/19/lucie-blackman-richard-lloyd-parry-review。2010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終審駁回織原的上訴,織原最終被判終身監禁。——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