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蒂斯

老天!那時候我們就是笑得停不下來。

1

一九六六年當我來到緬因大學時,哥哥給我的老舊休旅車上還貼著那張戈德華特貼紙,雖然已經褪色而且破破爛爛,但貼紙上「auh2o-4-usa」的字跡依然清晰可辨。等到我在一九七〇年離開學校時,我連車子都沒有了,有的只是一把大鬍子、披肩長髮,以及貼著「尼克松是戰犯」貼紙的背包,而粗布外套領子上彆著的領章上面寫的是「我真不是個幸運兒」。我想,大學永遠是蛻變的時刻,是童年結束前最後一次天翻地覆;可是我懷疑,最驚天動地的大轉變莫過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期在大學求學的年輕人所面對的天翻地覆。

這年頭,大家差不多都不再談論那些日子的事情了,不是因為我們已經忘了那段時光,而是因為無法重拾那時候交談的語言。每當我試圖談論六十年代(或思考六十年代的種種)時,心中總交織著恐懼與歡欣的情緒。我的眼前浮現喇叭褲和地球鞋,鼻子聞到大麻、香料和薄荷的味道,耳朵聽到多諾萬·裡奇甜美的歌聲唱著那首關於亞特蘭蒂斯的蠢歌。直到現在,碰到失眠的夜晚,我仍然會想起那深奧的歌詞。年紀愈大,我就愈沒辦法只聽他甜美的歌聲而不去聽那愚蠢的歌詞。我得提醒自己,當時我們年紀都還小,傻傻地躲在菌傘下過著多彩多姿的生活,而還一直以為那小小的菌就是大樹,在天空為我們遮風擋雨。我知道這麼說沒什麼意義,但是我已經盡力了。亞特蘭蒂斯萬歲!

2

大四那年,我搬到學校外面,住在迷幻天地——止水河畔的老舊木屋,但我在一九六六年初抵緬因大學的時候住在張伯倫舍。那裡是由三棟學生宿舍組成的住宿區:分別是張伯倫舍(男生宿舍)、金舍(男生宿舍)和富蘭克林舍(女生宿舍)。離宿舍不遠的地方有一家豪優克餐廳。餐廳其實離宿舍不遠,大約只有二百米遠,但是在寒風刺骨的冬夜、當室外溫度降到零度以下時,餐廳似乎變得十分遙遠,因此豪優克有個別名叫做「曠野上的宮殿」。

我在大學裡學到很多東西,但絕大多數不是在教室裡學的。我學會怎麼樣一面親吻女孩子、一面戴上保險套(這是每個男生必備的技能,但常受忽視);學會怎麼樣把四百五十克的罐裝啤酒咕嚕咕嚕一飲而盡,而不會嘔吐;也學會怎麼樣利用課餘之暇多賺點外快(大部分都是幫比我有錢的小子寫期末報告賺來的);我還學會如何避免加入共和黨,儘管我的家族裡有一堆共和黨員;還有如何高舉牌子、走上街頭,嘴裡唱著:「一、二、三、四,我們不會為你打這場該死的戰爭」,以及「喂、喂,約翰遜,你今天又殺了幾個年輕孩子」;我也學會在警方施放催淚瓦斯時設法避開,如果沒辦法避開,就要用手帕或頭巾罩住口鼻,然後放慢呼吸;還學會當警棍齊發時側躺在地上,把膝蓋屈起貼近前胸,用手抱著頭部。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學到的教訓是,不管你把自己保護得多好,警察還是可以把你打得半死。

但是在學會這些事情之前,我先領略了「紅心」撲克牌遊戲的樂趣和危險。一九六六年秋季那個學期,張伯倫舍三樓的十六個房間總共住了三十二個男生,到了一九六七年一月的時候,其中十九個人不是搬出去就是被退學,成為紅心牌戲的受害者。那個學期,紅心牌戲彷彿惡性流行性感冒般,威力橫掃整個三樓,只有三個學生完全免疫。一個是我的室友奈特·霍伯斯坦,一個是三樓舍監戴維·迪爾伯恩,還有一個是斯托克林·瓊斯,不久張伯倫舍眾生就開始稱他「哩噗—哩噗」。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是哩噗—哩噗的故事;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其實是柯克的故事(當然,由於電影《星艦迷航》裡柯克艦長的爆紅,後來大家都叫他柯克艦長),在那些年間,柯克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有時候,我覺得我想說的是卡蘿爾的故事。其實多半時候,我認為我真正想說的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故事,雖然我總覺得不太可能說得明白。不過在談這些事情之前,我最好先解釋一下什麼是紅心牌戲。

柯克艦長曾經說過,對笨蛋來說,惠斯特牌戲等於橋牌,而對真正的笨蛋來說,紅心牌戲才是橋牌。我對這個說法沒什麼意見,儘管我覺得這麼說有點沒搔著癢處。重點在於紅心牌戲很好玩,當你拿它來賭錢時,很快就會不可自拔——當時張伯倫舍三樓的行情是每一個積分值五分錢。玩紅心牌戲的理想人數是四個人,所有撲克牌都發出去後,就開始玩牌。每一手牌共有二十六分:十三張紅心牌,每張牌都算一分,但單獨一張黑桃皇后(我們稱之為「婊子」)就值十三分。當四個人之中有一人的積分達到一百分時,牌戲便告結束,積分最少的人是贏家。

在我們的馬拉松牌戲中,其他三個輸家要根據他們的積分與贏家的差距吐出錢來。例如,如果牌戲結束時,我的積分比艦長多了二十分,那麼依照每一分值五分錢的演算法,我就得付他一元美金。你會說,這不過是小錢而已,但那時候是一九六六年,對住在張伯倫舍三樓半工半讀的窮學生而言,一塊錢可不只是零頭而已。

3

我還清楚地記得這場紅心瘟疫在什麼時候開始蔓延的:那是十月的第一個週末。我之所以記得,是因為當時期初考試才剛結束,而我過關了。對住在張伯倫舍三樓的學生而言,能否過關是很實際的問題;多虧了各式各樣的獎學金和助學貸款(包括我自己,都要感謝國家教育國防法案的幫忙),再加上半工半讀,我們才能念大學。我們就好像開著一輛拼裝車,只不過這輛車不是用釘子組裝起來的,而是靠糨糊把它粘住。儘管每個人的經濟來源各不相同——主要是看當初我們填寫各種申請表格的技巧有多高超,還有高中輔導老師有多用心輔導我們——但我們都要面對一個殘酷的事實。張伯倫舍三樓的交誼廳(也就是我們進行紅心牌戲馬拉松迴圈賽的地方)掛了一幅刺繡,上面繡的大字一語道破我們的艱難處境。那是東尼的媽媽繡的,她叫東尼帶著這幅刺繡來上大學,並且把它掛在每天都看得見的地方。一九六六年,當秋天過去、冬天來臨,牌桌上不時換手玩牌,「婊子」也不時發威,東尼媽媽的那幅刺繡似乎變得愈來愈顯眼、愈來愈炫目了。每天晚上當我終於躺到床上時,往往教科書連翻都沒翻,課堂筆記完全沒讀,報告也尚未動筆。有一兩次,我甚至夢見那個數字:

那幅刺繡上用針繡著這個大大的、鮮紅的數字。東尼的媽媽十分了解這個數字所代表的意義,我們也很清楚。如果你住在其他普通宿舍——例如傑克林舍、鄧恩舍、皮斯舍或查德伯恩舍——只要成績平均達到一點六分(四分為滿分),就可以順利在一九七〇年畢業……換句話說,只要爸爸媽媽繼續替你付學費的話就沒問題;別忘了,這是一所州立大學,我們說的不是哈佛或韋爾斯利這種貴族學校。但是,對於仰賴獎學金和助學貸款的學生而言,平均二點五的成績是底線;如果成績低於二點五(換句話說,從平均c掉到c-)你的小小拼裝車幾乎一定會崩壞瓦解。就像艦長以前說的:「保持聯絡吧,寶貝,再見了。」

期初第一次考試,我考得還可以,尤其是考慮我當時想家想得快生病了(在那之前,我除了有一次參加一個星期的籃球營,從來沒有離過家,而且籃球營結束、回家的時候,我不但扭傷了手腕,而且腳趾間和睪丸間都長了奇怪的黴菌)。我修了五門課,除了大一英文以外,每門課都拿到b的成績。至於英文課,我得了a。英文老師在我的考卷上寫著:「你針對擬聲法舉的例子非常好。」他後來和太太離婚,在伯克利校園的斯普勞爾廣場賣藝。我把考卷寄回家給爸媽看,媽媽回了我一張明信片,背面只有幾個熱情而潦草的字:「太棒了!」回想起這件事著實令人心痛,我幾乎是真真切切地感覺到肉體的痛苦。我猜,那大概是我最後一次拿上面貼了星星的考卷回家。

期初考試之後,我得意地算了一下目前的平均分數,得出三點三。從此以後,我的成績再也沒有達到三點三了。到了十二月下旬,我醒悟眼前可以選擇的路其實很簡單:停止玩牌,或許還能勉強保住獎助學金,存活到下個學期,或是繼續在三樓交誼廳東尼媽媽的刺繡下大玩獵捕婊子的牌戲,一直玩到聖誕節,然後就打道回府,永遠不必再回來了。

我應該可以在蓋茲佛斯的工廠找份工作。老爸發生意外、喪失視力之前,曾經在那裡工作了二十年,他可以想辦法讓我去那裡上班。老媽會很不高興,但是如果我告訴她這就是我想做的事,她也不會攔阻我。她終究還是家裡的務實派。儘管不斷懷抱希望,又看著希望破滅,她幾乎快抓狂了,但她終究還是個很實際的人。也許我沒能完成大學學業會讓她傷心一陣子,而我也會有一段時間深受罪惡感折磨,但是我們兩個人都會熬過來。畢竟,我一直想當個作家,而不是什麼該死的英文老師,而且我認為只有那些浮誇自大的作家才需要靠大學教育來實現寫作的夢想。

然而我也不想被退學,我的成年生涯不應該有這樣的開頭,感覺好像一開始就失敗了一樣,而我所有關於作家應該置身於人群的沉思,感覺都好像在合理化自己的失敗。不過,我仍然經不起三樓交誼廳的呼喚——啪啦啪啦的發牌聲,某個人問到這張牌應該往左傳還是往右傳,另外又有人問誰拿到「賭氣鬼」(那是紅心牌戲的一手牌,一開始就出現梅花二,我們三樓這群牌鬼稱這手牌為「賭氣鬼」)。我曾經做夢,夢到龍尼打出一張張黑桃牌,用他的尖嗓子嚷嚷:「該是把婊子揪出來的時候了!」(自從我逃離高中那些太保學生以後,龍尼是我碰到的第一個天生的壞坯子。)我們眼中幾乎總是看得清怎麼樣才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但有時候在內心感覺的驅策下,我們眼中所見就顯得無足輕重了。這句話很難令人接受,但卻是實情。

4

我的室友不玩紅心牌戲,而對於尚未宣戰的那場遠在越南的戰爭,我的室友奈特也發揮不了一絲作用。奈特每天寫信給還在威斯登中學讀高三的女朋友。如果你把一杯水放在奈特旁邊,那杯水都會立刻顯得比奈特還要生機盎然。

奈特和我一起住在三〇二室,就在樓梯旁邊,正對著舍監的房間(討厭的戴維住的獸窟),和走廊另一端的交誼廳遙遙相對——那裡擺著撲克牌桌、菸灰缸,還可以遠跳曠野上的宮殿。至少對我而言,我倆的組合表示大家對於大學宿舍的許多可怕想法都是真的。一九六六年春季,我在寄給緬因大學住宿處的問卷上(當時我滿腦子想的都是畢業舞會結束後,是不是應該帶安瑪麗去吃點東西)寫著:第一,我有抽菸的習慣;第二,我是共和黨員;第三,我對民謠吉他有高度熱忱;第四,我是夜貓子。結果住宿處卻糊里糊塗地把我和奈特分在同一個房間,奈特就讀牙醫系,不抽菸,而且他在阿魯斯圖克縣的家人都是民主黨員(儘管約翰遜也是民主黨員,奈特卻不會因此贊同美國士兵在越南四處征戰)。我的床頭貼著亨弗萊·鮑嘉的海報;奈特的床頭則貼著狗和女朋友的照片。他的女朋友臉色蒼白,身上穿著威斯登中學樂隊指揮的制服,手上抓著好像短棍的指揮棒。她叫辛迪,那條狗叫靈弟。女孩和狗都同樣誇張地咧開嘴笑,真是離奇得很。

在我們看來,奈特最讓人受不了的地方就是,他會小心翼翼地將唱片依照字母順序排列在架子上(就在辛迪和靈弟的照片下面、小巧可愛的唱機正上方)。他有三張米契·米勒的唱片(《和米契同唱》、《再度和米契同唱》、《米契和幫派樂團演唱約翰·亨利及其他美國人最喜愛的民謠歌曲》)、《遇見特里尼·洛佩茲》,還有迪恩·馬丁的唱片、蓋瑞與前導者合唱團的唱片,以及戴夫·克拉克五人組的第一張唱片(這或許是有史以來最吵的一張爛搖滾唱片),另外還有許多同類唱片,我沒有辦法全部記得,而這未嘗不是件好事。

「奈特,不要這樣,」有一天晚上艦長說,「喔,拜託,不要。」那是紅心狂熱開始之前沒多久的事,也許只是幾天以前。

「喔,拜託不要什麼?」奈特問,他坐在書桌前,頭抬也不抬。他醒著的時間幾乎不是在教室上課,就是坐在桌前苦讀。有時候我會逮到他挖鼻孔或(把唱片徹頭徹尾地檢查後)在抽屜下面偷偷摸摸地擦拭唱片,那是他唯一的缺點……如果不計較他可怕的音樂品位的話。

艦長曾經檢查過奈特的唱片,他每次到別人的房間,都會毫不自覺地開始這麼做。現在他拿著其中一張唱片,表情就好像醫生正在研究一張看起來不太妙的x光片……上面可以明顯看到腫瘤的陰影(而且幾乎可以確定是惡性腫瘤)。他站在奈特的床和我的床中間,穿著繡有高中校名的外套,頭上戴著高中棒球帽;我在大學裡從來沒有碰到過比他還帥的典型美國大男孩,以後也很少碰到。艦長似乎一點也沒有意識到自己長得好看,但是他不可能完全不曉得,否則怎麼會經常有女生投懷送抱。雖然在那個時代,幾乎任何人都可以找到願意上床的物件,但即使照當時的標準,艦長仍然比別人忙碌。不過在一九六六年秋季的時候,這一切都尚未開始。一九六六年夏天,艦長和我一樣,整顆心都放在紅心牌戲上。

「這張唱片很爛,小老弟。」艦長帶著溫和的、斥責的語氣說,「很抱歉這麼說,但是真的很爛。」

我坐在自己的書桌前一面抽著寶馬牌香菸,一面忙著找我的餐券。我老是找不到那張該死的餐券。

「什麼東西很爛?你為什麼翻我的唱片?」植物學課本攤開在奈特前面,他頭上歪戴著大一新生的藍色扁帽,正在一張紙上畫著葉片。我相信奈特是唯一會一直戴著這塊愚蠢藍色抹布的大一新人,他會一直戴到緬因大學倒霉的足球隊終於達陣得分為止……那要到感恩節前一星期左右。

艦長繼續研究那張唱片。「這張唱片真是爛到家了!」

「我很討厭你這樣說話!」奈特嚷著,但仍然頑固地不願抬起頭來。艦長知道奈特很討厭他這樣講話,這正是為什麼他要這樣講話。「你到底在說什麼呀?」

「很抱歉我的話惹你不高興,但是我不會收回剛剛的意見,沒辦法,因為這張唱片真的很爛,爛得讓我心痛,小老弟,爛得讓我心痛啊。」

「什麼?」奈特終於氣得暫時放下正在畫的葉子,抬起頭來,那片葉子被精心刻畫得好像蘭德·麥克納利地圖集一樣。「什麼呀?」

「這張。」

艦長手中握的那張唱片封套上的女孩有一張生機盎然的臉孔,水手領罩衫下高聳著活潑的小小雙峰,似乎在甲板上跳舞。她高舉著手臂,伸出手掌,微微揮著手。頭上則戴著一頂小小的水手帽。

「我打賭你是全美國唯一會把《戴安·雷奈唱海軍藍調》這張唱片帶來學校的大學生,」艦長說,「這樣是不對的,奈特。你應該把這張唱片和維納褲一起束之高閣,我打賭你都是穿著這種褲子去加油大會和參加教會活動。」

如果維納褲指的是那種後面有著毫無用處的奇怪釦子的桑斯貝特合成纖維便褲,我猜奈特應該把大部分的唱片都帶來了……因為奈特當時正穿著一條那樣的褲子。不過我什麼話也沒說。我拿起裝了女友相片的相框,發現餐券就在後面,於是抓起餐券塞進牛仔褲袋中。

「那張唱片很好,」奈特義正詞嚴地說,「那張唱片非常好聽,帶著搖擺風格。」

「搖擺,是嗎?」艦長問,把唱片扔回奈特床上。(他不肯把唱片重新歸位,因為他知道這會讓奈特抓狂。)「‘我男朋友說,喂,船哪,於是加入海軍’?如果這就是你對‘好’的定義,提醒我永遠不要讓你開刀。」

「我以後會當牙醫,不是醫生。」奈特咬牙切齒地說,脖子上青筋畢露。就我所知,在張伯倫舍,或許在整個校園中,只有柯克艦長有辦法惹我室友生氣。「我念的是牙醫預科,你知道牙醫預科的牙代表什麼意思嗎?代表牙齒!艦長,那表示——」

「這倒提醒我了,絕對不要讓你補牙。」

「為什麼你老是要說這種話?」

「什麼話?」艦長問,他明明知道奈特是什麼意思,卻偏要聽到奈特親口說出那句話。奈特終究會說,等到他終於說出來的時候,整張臉總是漲得通紅。艦長覺得有趣極了,奈特的點點滴滴都讓艦長覺得十分有趣。他有一次告訴我,他還挺確定奈特是外星人,從一個叫「好男孩」的星球降落到地球上。

「他媽的!」奈特說,他的臉頰立刻紅了起來,不一會兒就像極了狄更斯筆下的人物,《博茲隨筆》中描繪的熱情年輕人。

「壞榜樣,」艦長說,「我簡直不敢想象你將來會怎麼樣。萬一保羅·安卡東山再起怎麼辦?」

「你從來沒有聽過這張唱片,」奈特一邊說著,一邊從床上抓起《戴安·雷奈唱著海軍藍調》的唱片,把它放回米契·米勒的唱片和《史黛拉戀愛了》中間。

「我從來都不想聽這張唱片。」艦長說。「走吧,吃飯去,我他媽的快餓扁了。」

我拿起地質學課本——下星期二要小考。艦長從我手中把書拿走,放回書架上,敲敲我女朋友的照片。她不肯和我上床,但是心情好的時候會幫我打手槍,讓我爽得不得了。信天主教的女孩在這方面最內行了。隨著年齡增長,我對許多事情的想法都改變了,唯有這個想法一直沒變。

「你幹嗎把書拿走?」我問。

「不要在他媽的餐桌上看書,」他說,「即使吃的是學校餐廳裡的殘羹剩飯,都不要邊吃邊看。你到底是從什麼樣的穀倉裡蹦出來的?」

「事實上,艦長,從我出生以來,我的家人真的會在餐桌上看書。我知道你很難相信除了你的做事方式外,別人還有其他的做事方式,但是的確如此。」

他看起來十分嚴肅,他抓著我的手臂,凝視著我的眼睛,然後說:「至少正在吃飯的時候,不要念書,好嗎?」

「好吧。」我在精神上保留了我愛在什麼時候看書(或覺得什麼時候需要看)就什麼時候看書的權利。

「繼續這樣過日子,你會得胃潰瘍,我老爸就是得胃潰瘍死的。他就是停不下來,拼命往自己腦子裡塞東西。」

「噢,真是遺憾。」

「別擔心,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走吧,免得菜都被吃光了。要不要一起去呀,奈特?」

「我得把這片葉子畫完。」

「去他的葉子。」

如果是其他人這樣說的話,奈特會瞪著他,好像翻開朽木時看到了什麼東西一樣,然後就靜靜地繼續忙著手邊的工作,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他考慮了一下就站起來,小心翼翼地把掛在門後的外套拿下來。他穿上外套、戴好帽子,連艦長都不敢對他執意要戴這頂新人扁帽發表什麼意見。我問艦長,他把帽子丟到哪兒去了——當時是我到緬因大學的第三天,也是我認識他的第一天——他說:「我拿來擦完屁股後就丟到樹上了。」(他也許沒說實話,但是我也從來不敢完全排除他這樣做的可能性。)

我們連下三層階梯,走到十月的薄暮中。學生紛紛從三棟宿舍裡走出來,往豪優克餐廳走去,我每個星期在那裡打工九次,擔任洗碗工。張伯倫舍和富蘭克林舍的地勢比較高,曠野上的宮殿也一樣。學生要從宿舍到餐廳的時候,都要走一條凹陷的柏油路,彷彿狹長的地槽一樣,然後才連線到寬闊的紅磚道,繼續往上爬。豪優克餐廳是四棟建築物中最大的一棟,在暮色中閃閃發亮,彷彿大海中的巡洋艦。

柏油路交會的窪地叫做班奈特小徑——即使我曾經曉得這個名字從何而來,也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了。金舍、張伯倫舍的男生分別從兩條小路走過來,富蘭克林舍的女生則走另外一條小路。到了三條小路交會處,男生和女生一邊說說笑笑,一邊大膽或害羞地四目交接,然後再從那裡一起踏上寬闊的班奈特紅磚道往餐廳走去。

斯托克林從對面走過來,低著頭穿過人潮,蒼白的臉上掛著他一貫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表情。他長得很高,不過你幾乎看不出來,因為他總是弓著背、拄著柺杖,烏溜溜的頭髮(幾乎看不到一絲淡色頭髮)覆在前額上,把耳朵蓋住,還有幾撮頭髮斜披在蒼白的臉頰上。

當時正是披頭四的髮型最流行的時候,年輕男孩都小心翼翼地把頭髮往下梳,而不是往後梳,讓頭髮垂下來遮住額頭(以及臉上一堆青春痘)。斯托克林的頭髮倒沒有整理得如此一絲不苟,他那頭中等長度的亂髮愛往哪兒跑就往哪兒跑。他的背弓得太厲害了,即使現在還不是永久性的駝背,可能很快就會變成永久性駝背了。他的眼睛通常都往下看,彷彿在追蹤柺杖揮動的弧線。如果他剛好抬起頭來與你四目相接,你很容易被他狂野銳利的目光嚇一大跳。他是新英格蘭的希斯克利夫,只不過臀部以下只剩下兩根瘦骨頭。他去上課的時候,雙腿通常都包在巨大的金屬支架中,就像垂死章魚的觸鬚般,只能勉強移動。相形之下,他的上半身十分粗壯,形成了怪異的組合。斯托克林就好像健美先生亞特拉斯的廣告,只不過健身前和健身後的身影似乎全融合在同樣的身體中。每天豪優克餐廳一開門,他就去吃飯,開學不到三個星期,所有人都知道他這麼做不是因為他是殘障,而是因為他和葛麗泰·嘉寶一樣喜歡獨處。

「他媽的!」有一天我們一起去餐廳吃早餐時,龍尼說——他剛剛和斯托克林打招呼,而斯托克林只是拄著柺杖自顧自往前走,連頭都不點一下。龍尼不停地小聲喃喃自語,而我們都聽見了,他說:「跛了腳、跳著走路的混蛋!」龍尼就是這樣,總是「如此」充滿同情心。我猜他是在路威斯頓的里斯本街上髒兮兮的小酒館裡長大的,他溫文的舉止和獨特的魅力大概也是這種環境薰陶下的產物。

「斯托克林,上哪兒去啊?」有一天晚上,斯托克林拄著柺杖往我們這邊疾走過來時,艦長問他。斯托克林不管到哪兒,都是這樣拄著柺杖猛往前衝,布魯托一般魁梧的上半身往前傾,好像船首裝飾的人頭像一樣,無論下半身踩到什麼東西,斯托克林會不停地罵「他媽的」,不停地比中指,用他那聰明狂野的眼睛瞪著你,嘴裡不停罵髒話。

他沒有回答,但是抬起頭來,兩隻眼睛盯著艦長,然後把臉一拉,匆匆地從我們身邊走過去,汗珠順著一頭亂髮滴落在臉頰。他悶聲發出「哩噗—哩噗,哩噗—哩噗」的聲音,好像定時器一樣……或許他的嘴裡是在咕噥著咒罵我們的話……或許兩者皆是。你可以聞到他身上的味道:刺鼻的汗臭味,他身上老是帶著汗臭;因為他不肯走慢一點,叫他走慢一點彷彿冒犯了他,但他身上還有其他味道。汗臭味雖然刺鼻,卻不討厭,但底下混雜了另外一種更難聞的味道。我高中的時候是田徑選手(一上大學就被迫在寶馬牌香菸和參加田徑隊之間做個抉擇,我選擇了棺材釘),曾經聞過那種特別的味道,通常是某個學生明明感冒了或喉嚨發炎卻還硬要來練跑時,就會出現那種味道。唯一比較相似的就是當電車的變壓器使用過度時,也會散發出這種味道。

然後卸下腿部支架的斯托克林就從我們身旁經過,往宿舍方向走去。不久以後,龍尼就為斯托克林取了「哩噗—哩噗」的綽號。

「嘿,那是什麼?」奈特問,他停下腳步,轉頭往後望。我和艦長也停下腳步,轉過頭去。我正要問奈特他是指什麼,然後就看到了。斯托克林的外套背上好像用黑色的奇異筆畫上什麼圖案,在初秋薄暮中,只能看出好像畫了個圓圈的形狀。

「不曉得,」艦長說,「看起來好像是麻雀的爪印。」

拄著柺杖的男孩沒入十月的星期四晚上去餐廳吃飯的人潮中。大多數男孩都把臉颳得乾乾淨淨,女孩子則大半穿著水手衫和裙子。今晚幾乎是滿月,月亮冉冉上升,橘色的月光灑在這群孩子身上。兩年後,嬉皮的盛世才真正來臨。而在那天晚上,我們三個人都沒有意識到,那是我們生平第一次看到和平標誌。

5

星期六上午早餐時間輪到我的班,我必須去豪優克餐廳洗碗部上工。排到這個班很棒,因為學校餐廳在星期六早上永遠都很清閒。負責洗刀叉銀器的女孩卡蘿爾站在輸送帶的最前端,我排第二個,工作是當輸送帶上的餐盤經過我面前時趕緊抓住餐盤,把它堆到身旁的手推車上。如果輸送帶上的髒碗盤太多——週末晚餐時間就是如此——那麼我只需把盤子堆起來,等到輸送帶的速度放慢時再說。接在我後面的是「玻璃杯男孩」,他們負責把杯子挑出來,放在洗碗機的格子裡。在豪優克打工還不錯,偶爾龍尼會突發奇想,在沒吃完的香腸上套個保險套,或把餐巾紙撕成細長條,在裝麥片的盤子裡拼出「我上的是一所爛學校」幾個字(有一次,他在湯碗上面用醬汁寫著:救命啊!我被關在笨蛋大學裡);還有,你不會相信有些孩子有多惡劣,簡直就是豬——他們在盤子上擠滿番茄醬,在牛奶杯裡塞滿土豆泥、碎蔬菜——但這份工作真是不差,尤其是星期六早上。

有一次,我的目光越過卡蘿爾(清晨的她顯得格外美麗),落在斯托克林身上,雖然他背對著我們,不過身旁的柺杖和外套背上的圖案都十分醒目。艦長說得沒錯,那圖案看起來像麻雀爪印(一年後,我才第一次在電視上聽到有個傢伙形容這圖案為「偉大的美國小雞之爪印」)(「小雞」也有「膽小鬼」的意思)。

「你知道那是什麼嗎?」我指著那邊,問卡蘿爾。

她看了很久,搖搖頭說:「不知道,一定是在開玩笑。」

「斯托克林從不開玩笑的。」

「噢,你是詩人,而你居然不知道。」

「別這樣,卡蘿爾,別瞎說。」

下班後,我陪她走回宿舍(我對自己說,我只不過展現紳士風度罷了,陪卡蘿爾走回富蘭克林舍並不代表我對安瑪麗不忠),然後自己再慢慢走回張伯倫舍,一直思索著誰會知道那麻雀爪印代表什麼意思。直到現在才想起來,當時我完全沒有想到要去問斯托克林本人。走上三樓時,眼前的景象讓我完全拋開了剛剛腦子裡想的事情。在我清晨六點半出門、睜著惺忪睡眼站到卡蘿爾身邊工作之後,有人把刮鬍霜抹在戴維的房門上——門邊、把手都塗滿了刮鬍霜,門下面還塗得特別厚,地上有赤腳踏過的痕跡,我不禁莞爾。戴維身上只圍了一條浴巾,他開啟門準備去洗澡,然後一推門!哇!

我笑著走進三〇二室。奈特坐在桌前寫東西,看到他屈著手臂擋住筆記本,生怕我看到,我推測他正在寫信給辛迪。

「有人在戴維門上塗刮鬍霜。」我一邊說著,一邊走到書架前抓起地質學課本,計劃去三樓交誼廳為星期二的小考稍做準備。

奈特想要裝得嚴肅一點,露出不贊同的神情,但還是忍不住笑了。他當年老是想要表現出一副義正詞嚴的樣子,但總是不太成功。我想經過這些年應該有些改進了,但這樣更令人覺得悲哀。

「你實在應該聽一聽他的叫聲,」奈特說,他哼哼笑了幾聲,然後把拳頭塞進嘴巴,阻止自己進一步發出不得體的笑聲,「還有連連咒罵的聲音——那個時候,他變得和艦長那夥人一樣。」

「說到罵人,我不認為有任何人比得上艦長。」

奈特擔心地皺著眉頭望著我。「你沒有插一腳吧?因為我知道你一大早就起床了。」

「如果我想裝飾一下戴維的房門,會用衛生紙,」我說,「我的刮鬍霜都會塗在自己臉上。我和你一樣是窮學生,記得吧?」

奈特這才舒展眉頭,恢復唱詩班男孩的神情。這時我注意到他身上只穿著短褲,戴著那頂該死的藍色扁帽。「很好,」他說,「因為戴維一直嚷嚷著要把做這件事的人揪出來,看著他受罰。」

「只因為塗抹他的房門就要受罰,我很懷疑。」

「聽起來不可思議,不過我覺得他是認真的,」奈特說,「有時候戴維會讓我想到那部關於瘋船長的電影,亨弗萊·鮑嘉演的,你知道我說的是哪一部吧?」

「知道,你是指《叛艦凱恩號》。」

「嗯。而戴維……這樣說好了,他當舍監就是為了享受發放留校察看通知的快感。」

根據校規,退學是大事情,只有像偷竊、搶劫和持有毒品或吸毒等的重大違規行為,才會遭到退學處分。留校察看則是次一級的處罰。如果你把女生留在房裡過夜(當時過了女舍宵禁時間後還把女生留在房裡,就有瀕臨退學的危險,這在今天簡直是難以想象的事情),或在房間裡喝酒、考試作弊或抄襲等,理論上,後面幾項違規都可能遭到退學處分,考試作弊通常都會被退學(尤其是如果你在期中考試或期末考試作弊的話),但其他違規的處分多半隻是留校察看一個學期,我很不願意相信舍監會因為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而向校方申請對學生處以留校察看的處分……但這就是戴維,他這個人一板一眼,直到現在還堅持每個星期檢查宿舍每個房間,他總是隨身攜帶一張小凳子,這樣才可以檢視三十二個櫥櫃上方的架子上擺了什麼東西,似乎覺得這些櫥櫃也是他職責的一部分;這些觀念可能是從後備軍官儲訓團那兒得到的,他愛死了後備軍官儲訓團,就好像奈特愛辛迪和靈弟一樣。還有他會把內務不佳的學生名字記下來——當時內務檢查還是學校的正式規定。雖然除了在後備軍官儲訓團之外,大多數人都置之不理,但如果你被打了太多叉而留校察看的話,理論上,你有可能因此遭到退學處分,失去緩役資格,然後收到兵單,最後落得在越南戰場上躲子彈。而這一切全因為你老是忘記倒垃圾,或沒把床底下掃乾淨。

戴維也是靠獎學金和助學貸款上大學的學生,他的舍監工作理論上和我在餐廳洗碗沒什麼兩樣,不過他的理論可不是如此。戴維認為自己因此高人一等,屬於精挑細選出來的少數精英。他是東岸人,你知道,法爾茅斯人,那兒直到一九六六年,還承襲了五十幾條清教徒訂下的藍色法規。後來,戴維家遭遇了一些變故,因此家道中落,就好像以前舞臺上演的通俗喜劇情節一樣,但是他仍然打扮得像法爾茅斯貴族學校的畢業生,每天穿著法藍絨運動衫去上課,星期日則穿西裝上教堂。他和有一張賤嘴、充滿偏見卻精通數字的龍尼簡直南轅北轍,每當他們在走廊上擦肩而過時,你幾乎可以看得出來戴維拼命縮回身體,對龍尼避之唯恐不及。龍尼滿頭糾纏不清的紅髮下是一張奇醜無比的臉孔,隆起的兩道粗眉下是那雙永遠睜不開的眯眼和永遠流著鼻水的鼻子……更別提他的嘴唇永遠都那麼紅,好像塗抹了平價商店買來的便宜化妝品似的。

戴維不喜歡龍尼,但是龍尼不需要獨自面對戴維的嫌惡,因為戴維似乎討厭所有受他監管的大學生。我們也不喜歡他,龍尼更毫不掩飾對戴維的憎恨,柯克艦長對戴維的嫌惡則帶著點瞧不起的味道。他和戴維一起在後備軍官儲訓團受訓過(至少直到十一月艦長退訓為止),他說戴維除了懂得拍馬屁之外,其他什麼都不會。而艦長呢,他高三的時候,就已經差一點獲選為全州高中棒球明星球員。艦長最討厭我們舍監的一點是——他不認真。在艦長眼中,這是最嚴重的罪行。即使你只是在餵豬,也要認真一點。

我和其他人一樣討厭戴維,我能夠容忍許多人性的弱點,但是很討厭愛吹牛皮的人。不過我有一點同情戴維,因為他完全沒有幽默感,相信這也是一種殘障,和斯托克林下半身的殘疾沒有兩樣。此外,我也不認為戴維喜歡自己。

「只要他查不出這件事是誰的傑作,就不會有留校察看的問題,」我告訴奈特,「即使他找到作案的人,我懷疑蓋瑞森學務長會同意對學生施以這樣的重罰,只不過因為他把刮鬍霜抹在舍監房門上。」不過戴維有時候很有說服力,也許他已經被貶為平民,卻仍然帶著上層階級的傲氣。當然,這是另外一個我們討厭他的原因。艦長叫他「快走男孩」,因為在後備軍官儲訓團受訓時,戴維從來不會真的在足球場上賓士,他只是快步走。

奈特說:「只要不是你做的就好。」我幾乎要大笑起來。奈特穿著內褲、戴著扁帽坐在那兒,孩子氣的狹小胸部上看不到任何胸毛,只有些微斑點和一身瘦排骨。他熱切地看著我,扮演著老爸的角色。

他壓低聲音問我:「你認為是艦長做的嗎?」

「不是。如果真要猜三樓有哪個人會把刮鬍霜塗在舍監房門上來表示不滿,我猜是——」

「朗尼。」

「對。」我用手對準奈特比著手槍,然後眨一眨眼睛。

「我看到你和那個金髮女孩一起走回來,」他說,「卡蘿爾,她很漂亮。」

「只是陪她走一段而已。」

穿內褲、戴扁帽的奈特坐在那兒微笑,一副他比我還清楚的表情。也許確是如此。沒錯,我喜歡卡蘿爾,雖然我對她瞭解不多——只知道她是從康涅狄格州來的。這裡沒有幾個半工半讀的學生是從別州來的。

我手臂下夾著地質學課本,往交誼廳走去。龍尼戴著扁帽坐在交誼廳裡,他把前面的帽簷別了起來,看起來好像戴著軟呢帽的新聞記者。另外兩個也住三樓的傢伙——休·布倫南和阿什利·賴斯——則坐在他旁邊。他們一副百無聊賴的樣子,龍尼看到我時,眼睛一亮。

「彼特!」他說,「我正要去找你!你知道怎麼玩紅心牌戲嗎?」

「知道啊!幸好我也知道該怎麼用功讀書。」我舉起地質學課本,心裡想著也許應該去二樓交誼廳唸書……如果我真的想念點書的話。因為龍尼總是說個不停,他顯然沒辦法閉嘴,簡直就是一臺自動說話機。

「別這樣嘛,只要玩一局就好,」他猛灌迷湯,「一個積分算五分錢,這兩個傢伙玩起牌來簡直像老頭子做愛一樣。」

休和阿什利只顧傻笑,彷彿龍尼剛剛是在恭維他們。龍尼損人的時候往往口無遮攔、尖酸刻薄,因此大多數人聽了只當他是在開玩笑,甚至以為他是明貶實褒。其實他們都錯了,龍尼損人時,字字句句都是真心話。

「龍尼,我星期二要小考,而且我實在看不懂所謂的‘地槽’是啥鬼東西。」

「去你媽的地槽。」龍尼說,阿什利在旁邊偷笑。「你還有今天大半天和明後兩天可以讀你那個什麼他媽的地槽。」

「但是我星期一有課,而且艦長和我明天要去舊市區,我們——」

「住嘴,別說了,饒了我吧,別和我說這些鬼話。聽我說,彼特——」

「龍尼,我真的——」

「你們兩個沒用的東西待在這兒別動!」龍尼狠狠瞪了他們一眼,兩人一聲也不敢吭。他們可能和我們一樣今年十八歲大,但每個上過大學的人都會告訴你,每年九月,大學校園裡總會出現一些特別幼稚的十八歲大學生,位於鄉下的州尤其如此。龍尼在這類大學生中特別吃得開,他們對他十分敬畏。他會拿走他們的餐券,在浴室裡用毛巾打他們,指責他們不該支援馬丁·路德·金(龍尼會告訴你,那黑鬼開著捷豹汽車去示威遊行),向他們借錢,而且任何人向他借火都一律回答:「去你的!」儘管如此……而且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愛死龍尼了。他們愛他,正因為他是如此……有大學生的樣子。

龍尼一把抓住我的領子,拼命把我拉到走廊上好私下聊一聊。我一點也不怕他,而且想避開他腋下的濃濃異味,於是努力扳開他的手指,推開他的手。「別這樣,朗尼。」

「噢、噢、噢,好、好、好!只要過來一下就好了嘛,可以嗎?別這樣扳我的手指,很痛哎!而且這是我打手槍用的那隻手!天哪!他媽的!」

我鬆開他的手(我很懷疑他自從上次打手槍之後有沒有洗過手),但還是任由他把我拉到走廊上。他抓住我的手臂,浮腫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熱切地對我說:「這兩個傢伙根本不會玩牌,」他氣喘吁吁地和我說著悄悄話,「他們是一對呆頭鵝,但都很愛玩紅心牌戲,簡直愛死了,你知道嗎?我不愛玩,但和他們不同的是,我懂得怎麼玩。而且我破產了,而今天晚上學校禮堂要放映兩部鮑嘉的片子,如果可以從他們身上榨出兩塊錢來——」

「鮑嘉演的片子?其中一部是《叛艦凱恩號》嗎?」

「沒錯,《叛艦凱恩號》和《馬耳他之鷹》,鮑嘉最好的片子,就在那兒等著你,甜心。如果我可以從這兩個笨蛋身上榨出兩塊錢來,就可以去看電影;如果我可以弄到四塊錢的話,就會打電話邀富蘭克林舍的女生一起去,說不定看完電影后還可以爽一下。」這就是龍尼,總是浪漫得一塌糊塗。我的腦中浮現出他好像《馬耳他之鷹》中的斯佩德般,叫阿斯特讓他爽一下的畫面,單單想到這件事,就足以讓我血脈賁張。

「但是有一個大問題,彼特。三個人玩紅心很危險。當你還得擔心那張剩下的牌時,誰敢放膽射下月亮呢?」

「你們怎麼玩?看誰最先得一百分,所有的輸家都得付錢給贏家?」

「對,如果你加入的話,我會把我贏的分數減半計算,同時把你輸的錢都還你。」他對我投以聖人般的溫暖微笑。

「萬一我贏你的話呢?」

龍尼似乎大吃一驚,然後咧開嘴笑了,「甜心,你這輩子都別做夢了,說到玩牌,我可是專家。」

我瞄了一下手錶,然後瞥了阿什利和休一眼。他們看起來的確不像我的對手,上帝愛他們。「這樣好了,」我說,「只玩一局,玩到積分達到一百分為止,一分算五分錢。不需要誰讓誰,我玩完這局就去唸書,大家都過個快樂的週末。」

「歡迎加入牌局。」走回交誼廳時,他又說,「我喜歡你,彼特,但是咱們公事公辦——你高中時代的同性戀男友絕對沒辦法像我今天早上這樣,帶給你這麼多樂趣。」

「我高中時代沒有交過任何同性戀男友,」我說,「而且我週末多半都搭便車去路威斯頓幹你老妹。」

龍尼咧開嘴笑了,他坐下來拿起桌上的紙牌,開始洗牌。「我把她調教得不錯,對不對?」

你就算說破嘴也說不過龍尼,他的嘴博比誰都賤。很多人都試過,但是就我所知,沒有人真的成功過。

6

龍尼是個嘴賤的偏執狂,身上經常發出難聞的狐臭,但是他還真會玩牌,我不得不這麼說。他倒沒有像他自己說的那麼天才,至少在玩紅心牌戲上還不算,因為玩紅心時運氣的成分居多,但是他的確很厲害。當他全神貫注時,幾乎記得每一張出現過的牌……我猜這是為什麼他不喜歡會額外多出一張牌的三人牌局。如果沒有那張麻煩的牌,龍尼就很厲害。

不過那天早上,我表現得還不錯。當休斯在第一局積分超過一百分時,我的積分是三十三分,而龍尼是二十八分。我從兩三年前就開始玩紅心了,但這卻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在玩紅心的時候賭錢,不過為這次臨時起意的娛樂活動付出兩毛五,代價不算高。阿什利因為這個回合賠了兩塊五毛錢,倒霉的休則忍痛吐出三塊六毛錢。龍尼似乎果真贏夠去約會的錢了,雖然我覺得和他約會的女孩必須是不折不扣的鮑嘉迷,才肯提供龍尼額外的服務或和他吻別。

龍尼洋洋得意的樣子就好像烏鴉在馬路上守護著剛被汽車輾壓過的動物屍體。「我贏了,」他說,「很遺憾各位沒能贏錢,不過我贏了。彼特,就像那首歌說的,男人不瞭解,小女孩卻瞭然於心。」

「你有病啊,朗尼。」

「我要再玩一局。」休斯說。我想巴納姆說得對,的確每秒鐘都會誕生一個像休這樣的人。「我想把我的錢贏回來。」

「這個嘛,」龍尼說,咧開嘴猛笑,露出髒兮兮的牙齒,「我很樂意至少給你一個機會。」他朝著我看,「你怎麼說,大好人?」

地質學課本早被我遺忘在身後的沙發上,我也想贏回那二毛五分錢,同時最好再多贏幾枚銅板,我更想好好教訓龍尼一頓。「玩吧,」我說,「這次牌是向右傳,還是向左傳?」在未來那幾個星期裡,我深陷泥沼、不可自拔時,這句話不知說了上千次,但這還是我第一次說出這句話。

「新的牌局,向右傳。」龍尼嘴裡碎碎念著,伸伸懶腰,然後開心地看著一張張依序發出去。「天哪,我真愛這個遊戲!」

7

從第二局開始,我真的陷進去了,在龍尼的推波助瀾下,這次換成阿什利的分數一直狂飆到一百分,龍尼一逮到機會,就拼命把「婊子」往阿什利頭上灌。那場牌局,我只拿到兩次黑桃皇后。第一次拿到黑桃皇后的時候是在成功轟炸阿什利之前,連續四圈,牌都一直在我手上丟不出去。最後,當我正以為終於得自己吞下這張牌時,休從阿什利手中贏得下一輪的出牌權,而且很快就打出一張方塊。他應該知道我手中一張方塊都沒有,而且從一開始也沒有,但是這個世界上叫休的人通常什麼都不懂。我猜這是為什麼叫龍尼的人老是喜歡和叫休的人一起玩牌。於是我丟出「婊子」,把鼻子抬得高高的,得意地學了幾聲雁鳴,在古靈精怪的六十年代,那是我們歡呼的方式。

龍尼拉長了臉。「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你原本可以讓那個笨蛋出局的!」他對著阿什利點點頭,而阿什利則呆呆地看著我們。

「是啊,但是我才沒那麼笨呢!」我輕輕彈一彈計分表。龍尼那時的積分是三十分,我是三十四分,另外兩個人的分數就高多了。問題不在於龍尼會輸多少分,而在於懂得玩紅心牌戲的兩個人中哪個人會是贏家。「你知道,我不介意自己去看鮑嘉的電影,甜心。」

龍尼咧嘴一笑,露出他可疑的牙齒。當時,我們已經吸引了六七個觀眾,其中也包括艦長和奈特。「你打算這樣玩,是嗎?好吧,笨蛋,小心一點,你會被整得很慘。」

兩圈以後,被整得很慘的人是他。最後一圈開始的時候,阿什利的積分是九十八分,很快就要爆了。旁觀的群眾一聲也不敢吭,全都等著看我會不會贏龍尼——必須想辦法拿到紅心牌,增加六分,我才有辦法擊敗他。

龍尼起初情勢一片大好,無論出牌的人拿出什麼花色的牌,他出的牌都比別人小。玩紅心牌戲的時候,如果你拿到的都是小牌,那簡直是刀槍不入。「彼特完蛋了,」他告訴圍觀的群眾,「他快被他媽的烤焦了!」

我也以為自己快輸了,不過至少手上還掌握了黑桃皇后。如果我設法讓黑桃皇后落入他手中,那麼還是有勝算。我不會贏龍尼太多錢,不過另外兩個呆瓜就要大失血了:要付出超過五塊錢。而且我可以看到龍尼臉色大變,那才是我最大的目的,看到他從洋洋得意變得呆若木雞。我想要他閉上那張大嘴巴。

玩到最後三圈的時候,阿什利打出一張紅心六,休打出紅心五,我打出紅心三。我看到龍尼的笑臉不見了,他打出紅心九,吞下所有的紅心牌。於是,他現在只贏我三分了。更棒的是,現在輪到他先出牌了。我手上還剩下梅花傑克和黑桃皇后。如果龍尼打出梅花的小牌,那麼我就得吞下那張「婊子」,忍受他刻薄的炫耀。另一方面,如果……

結果,他打出方塊五,休打出方塊二,牌比他小,而阿什利呢,他困惑地露出微笑,說他不知道自己他媽的在幹嗎,出了別的花色的牌。

房間裡一片死寂。

然後,我帶著微笑結束這一圈,把黑桃皇后丟到其他三張牌上面。牌桌四周發出一聲輕嘆,我抬頭一看,發現原本只有六七個旁觀者,現在幾乎已經有十來個人了。戴維斜靠在門上,雙手交叉、皺著眉頭看著我們。有個人站在他後面的走廊上,那個人拄著一對柺杖。

我想戴維一定已經查過他那本翻得破破爛爛的手冊《緬因大學住宿規章,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六七年版》,而且很失望地發現裡面沒有任何一項規定禁止在宿舍玩紙牌,即使牽涉到賭金也一樣。但是你得相信我的話,他失望的程度和龍尼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這世界上有風度良好的輸家,也有憤憤不平、死不認輸或眼淚汪汪的輸家……還有一蹶不振的混蛋輸家,而龍尼就是屬於後者。他的臉頰變成粉紅色,痘疤周遭更幾乎變成紫色,他緊緊抿著嘴,而當他咬著嘴唇時,我可以看到他的下巴在動。

「噢,天哪!」艦長說,「看看是誰吃癟了。」

「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龍尼發作了,完全不管艦長在說什麼,也不管屋裡還有什麼人,只是瞪著我,「為什麼要這樣做,你這個笨蛋?」

他的問題讓我覺得很好笑——而且我不得不承認,看到他這麼生氣,我真是樂透了。「這個嘛,」我說,「隆巴迪說,贏不代表一切,卻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乖乖付錢吧,朗尼。」

「你這娘娘腔,」他說,「他媽的同性戀。剛剛是誰發牌?」

「是阿什利,」我說,「如果你想說我使詐,乾脆大聲說出來。我會繞到桌子那邊,趁你還來不及跑掉以前就把你逮住,打得你屁滾尿流。」

「在我的樓層,沒有人會把任何人打得屁滾尿流!」戴維在門口尖聲說,但是沒人理他,大家都看著龍尼和我。

「我沒有說你使詐,只是問剛剛是誰發牌。」龍尼說。我看得出他努力振作起來,一面嚥下剛剛那口氣,一面擠出笑容,但是眼裡浮現憤怒的淚光(又大又亮的綠眼睛是龍尼的一大特點),而且可以看到他耳垂下面的嘴部稜角不停抽動,好像臉孔兩側各有一顆心臟在跳動似的。「有什麼了不起啊,你贏了我十分,總共五毛錢,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上高中的時候,不是像柯克艦長那樣的運動健將——我只參加了辯論和賽跑這兩項課外活動——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說過要打得他屁滾尿流。不過,拿龍尼開頭似乎還不錯,天曉得,我是說真的,我想其他人也都曉得。我可以感覺到屋裡的年輕人都熱血沸騰;你可以聞得到,也幾乎嘗得到。我心裡有某個部分希望他更囂張一點,這樣才有理由好好修理他,但另一部分又希望嘴巴佔點便宜就算了吧。

桌上放著錢。戴維向前跨一步,眉頭比平時還要深鎖,但是沒有表示任何意見……至少沒有針對這件事說什麼。他只問是誰把刮鬍霜抹在他房門上,或有沒有人知道是誰幹的。我們全都轉過頭去望著他,同時看到當戴維走進交誼廳內,斯托克林的身影也移到門口。斯托克林拄著柺杖,目光炯炯地注視我們。

屋裡一陣沉默,然後艦長說:「說不定是你自己夢遊的時候做的好事,戴維?」他一說完,屋裡爆出笑聲,這回輪到戴維漲紅了臉。他先從脖子開始紅,然後血色一路往上衝,從臉頰、額頭一直到他留著平頭的頭頂——戴維對披頭四的髮型可是敬謝不敏。

「把話傳出去,以後最好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戴維說,絲毫沒有察覺自己在模仿鮑嘉,「我可不會任憑別人挑戰我的權威。」

「放狗屁!」龍尼嘴裡咕噥著。他拿起撲克牌,悶悶地洗牌。

戴維又往前跨三大步,一把抓住龍尼的常春藤聯盟襯衫的肩頭,往上一拉。龍尼急忙站了起來,免得襯衫被扯破。他可沒有幾件像樣一點的襯衫,我們都沒有。

「你剛剛說什麼?」

龍尼環顧四周,我想他看到的是他大半輩子一再見到的景象:沒有人幫他忙,也沒有人同情他。他和往常一樣孤軍奮戰,而且完全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

「我什麼也沒說,戴維,別他媽的發神經了。」

「道歉。」

龍尼在他的掌握下拼命扭動身子。「我什麼也沒說,為什麼要道歉?」

「不管怎麼樣,先道歉再說,而且我要聽到真正的悔意。」

「噢,別鬧了!」斯托克林說,「你們這些人真該好好看看自己是什麼樣子,簡直笨得不得了。」

戴維驚訝地看著他。我想,我們全都覺得很驚訝,也許斯托克林自己也覺得很驚訝。

「戴維,你只是很生氣有人把刮鬍霜抹在你門上。」艦長說。

「你說得沒錯,我很生氣,現在我要你道歉,朗尼。」

「算了吧,」艦長說,「龍尼只是因為剛剛玩牌輸了,講話衝動了一點。他沒有把刮鬍霜抹在你門上。」

我盯著龍尼,想看看他面對居然有人為他挺身而出的稀罕經驗會有什麼反應,看到他的綠眼睛有點閃爍,似乎在躲什麼。在那一刻,我幾乎可以肯定在戴維門上抹刮鬍霜的人是龍尼。在我認識的人之中,還有誰比龍尼更有可能做這種事呢?

如果戴維注意到龍尼內疚的閃爍眼神,相信他會和我得到相同的結論,但是他的眼睛看著艦長,艦長冷靜地回望他,幾秒鐘後,戴維裝出一副完全是自己的主意的模樣,鬆開龍尼的襯衫。龍尼動一動身子,撫平肩膀上的皺褶,然後開始從口袋裡掏出零錢付給我。

「對不起,」龍尼說,「不管是什麼事把你惹毛,我都向你說對不起,實在非常抱歉,抱歉得要命,抱歉得屁股痛,這樣可以了嗎?」

戴維退後一步。我之前能感覺到腎上腺素竄動,懷疑戴維現在是否也同樣清楚地感覺得到迎面湧來一波一波對他的厭惡,連長得像卡通熊寶寶的阿什利都滿懷敵意地瞪著他。這種情形,詩人加里·斯奈德可能會稱為「惡業的棒球賽」。戴維是舍監——一好球,他管理三樓的方式就好像我們也是他最愛的預備軍官儲訓團的一支——兩好球。在大二生普遍認為騷擾大一新生是應盡義務的年代,他還那麼食古不化——三好球。戴維,你出局了。

「告訴大家,我的樓層可不會容忍這種高中生的無聊廢話。」戴維說(你聽出他話裡的含義了嗎?他的樓層)。他穿著緬因大學的運動衫和卡其褲——燙得筆挺的卡其褲,站得直挺挺的,雖然現在是星期六。「各位,這裡可不是高中,這裡是緬因大學的張伯倫舍。你們那種捉弄女生的胡鬧日子已經過去了,現在應該要像個大學生。」

我猜我在蓋茲佛斯中學一九六六年那屆的紀念冊中被封為班上活寶不是沒有道理。我喀啦一聲兩腿一併,立正站好,向他行了個漂亮的英國式敬禮,就是幾乎把整個手掌心翻向外面的那種敬禮方式。「遵命,長官!」我大吼。觀眾席傳來一陣緊張的笑聲,龍尼惡意地狂笑,艦長則露齒微笑。艦長對戴維聳聳肩,揚一揚眉毛,雙手一攤,意思是:看吧,你是不是活該呀?你表現得像個混蛋,其他人也就把你當混蛋。我心想,真正的能言善辯往往都不發一語。

戴維看著艦長,同樣啞口無言。然後他又看看我,他面無表情,幾乎像死了一樣,但是我當時還真恨不得自己不要那麼自作聰明、衝動行事。問題是,像我這種天生就愛自作聰明的人,十次中總有九次腦袋瓜還來不及啟動,就已經憑著一時衝動而行事。我敢說,在騎士還很英勇的中古時代,一定有不止一位宮廷弄臣曾經被綁住膽子倒吊起來,《亞瑟王之死》中不會提到這件事,但是我相信這件事一定是真的——這個笑話聽聽就算了,你這他媽的小丑。總而言之,我曉得我剛剛又多了一個敵人。

戴維完美地向後轉了一百八十度,跨大步走出交誼廳。龍尼把嘴一扯扮個鬼臉,他的醜臉看起來更醜了,好像舞臺鬧劇中的壞蛋斜睨的樣子。他對著昂首闊步走出去的戴維比了個猥褻的手勢,休輕笑了幾聲,但是其他人都沒有笑。斯托克利不見了,顯然對我們這群人感到十分厭煩。

龍尼環顧四周,眼睛發亮。「那麼,」他說,「我還要繼續玩牌,一個積分算五分錢,還有誰想玩?」

「我要玩。」艦長說。

「我也要玩。」我說,看也不看我的地質學課本。

「紅心嗎?」柯比問,他是三樓最高的男孩,或許也是全校最高的男孩——至少有兩米,還有一張拉長的苦瓜臉。「當然要摻一腳,這個好玩。」

「那我們呢?」阿什利尖聲問。

「是啊!」休說,彷彿等不及要被修理。

「你們不夠格上這張牌桌。」龍尼說,說話的語氣就他而言已經算十分仁慈了,「你們為什麼不乾脆自己另開一桌呢?」

於是阿什利和休另開了一桌。不到四點鐘,交誼廳裡所有的牌桌都被四人一組的三樓新鮮人佔滿了,一群靠獎學金念大學的窮孩子,教科書全是在書店的二手書部門買的,現在卻沉迷在一個積分算五分錢的紅心牌戲中。在我們的宿舍裡,瘋狂的季節已經揭開序幕。

8

星期六晚上,又輪到我在豪優克洗碗了。雖然對卡蘿爾愈來愈有好感,但我仍然試圖和布拉德換班——布拉德的班排在星期天早上,他幾乎和艦長一樣痛恨早起——但是布拉德拒絕了。當時他也在玩牌,而且已經輸了兩塊錢,拼命想要迎頭趕上。他對我搖搖頭,然後打出一張黑桃牌。「大家來把婊子揪出來吧!」他大叫,聲音陰惻惻的,好像龍尼一樣;龍尼最陰險的地方就是老是會引得那些意志薄弱的人模仿他。

我站起身來,我已經在這張牌桌上坐了一整天了,有個叫肯尼的年輕人立刻填補我的空缺。我贏了大約九塊錢(主要是因為龍尼換到另外一張牌桌去賭了,免得我削薄他的利潤),應該覺得很高興,但是卻不然。問題不在於錢的多寡,而是這場牌戲,我想繼續玩。

我悶悶不樂地走回房間,問奈特想不想提早吃晚飯,和餐廳員工一起用餐。他的頭連抬都不抬,只對我搖搖頭,然後擺一擺手,繼續埋頭讀歷史。當人們談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學生運動時,我總是提醒自己,其實大多數年輕人都像奈特這樣走過狂飆年代。儘管歷史就發生在他們周遭,他們卻只是埋首苦讀,眼睛緊盯著歷史課本。但奈特對這一切並非渾然未覺,或只顧專心在圖書館裡用功。你慢慢就會知道。

我往曠野上的宮殿走去,拉上外套拉鏈,抵擋住外面快要結霜的寒氣。這時候是下午四點十五分,學校餐廳要到五點鐘才正式開放,所以通往餐廳的小徑此時幾乎空無一人。不過我仍然看到斯托克利,他弓著背,低著頭,若有所思地看著地面。看到他,我倒不感到訝異,如果你有某種身體上的殘疾,你也會比其他學生提早一小時到餐廳等吃飯。就我記憶所及,那是殘障學生唯一的特殊待遇。如果你有身體上的殘障,吃飯時可以得到廚房的特殊協助。在夜色中,他外套上的麻雀爪印顯得非常清晰,而且特別黑。

當我走近的時候就明白他在看什麼了——是《社會學概論》。他不小心把書掉在褪色的紅磚道上,正在想辦法把書撿起來而不要跌倒。他一直用柺杖的尖頭去撥弄那本書。斯托克利有兩對或甚至三對不同的柺杖,他現在拿的是有金屬環套在他前臂上的柺杖。我可以聽到他一面徒勞無功地戳弄著那本書,嘴裡一面喃喃發出「哩噗—哩噗,哩噗—哩噗」的聲音。當他拄著柺杖快步走時,「哩噗—哩噗」聽起來有一種堅決的意味,但是在今天這種情況下,這個聲音透露著沮喪。我認識斯托克利的時候(我不會叫他「哩噗—哩噗」,雖然後來還不到學期末,龍尼的很多徒子徒孫就開始這樣叫他了),對於每個「哩噗—哩噗」之間竟然有這麼多細微差別覺得實在很有趣,但後來發現,印第安人中的納瓦荷族單單「雲」就有四十種不同的說法。事實上,後來我發現了很多其他的事情。

他聽到我的腳步聲,很快轉過頭去,結果幾乎跌倒。我雙手高舉,他猛然往回縮,似乎要躲進身上那件舊軍用大衣中。

「走開!」說話的語氣彷彿他預期我會給他一記悶棍。我雙手高舉,讓他看到我完全無意傷人,然後彎下腰去。「不要碰我的書!」

我沒有聽從這個命令,把書撿起來塞進他腋下,讓他好像夾報紙一樣把書夾住。

「我不需要你幫忙!」

我正準備犀利地回嘴,卻注意到他的兩頰是多麼蒼白,頭髮全汗溼了,我又再度聞到他身上的味道——那種變壓器使用過度的味道——也醒悟到他的呼吸中帶著刺耳的鼻涕聲。假使斯托克利到現在還不知道醫務室在哪裡,我想他應該很快就會需要去那裡報到。

「拜託,我又沒有要揹你。」我努力裝著笑臉。老天,我為什麼不該微笑?我口袋裡不是有九塊錢嗎?照張伯倫舍的標準來看,我今天可是發了一筆小財。

斯托克利睜著一雙黑眼睛望著我,抿著嘴唇,後來他點點頭。「好吧,謝謝你。」然後他繼續往上坡走。一開始他領先我很多,後來坡度愈來愈大,於是慢下腳步。他帶著鼻涕的呼吸聲愈來愈大聲、愈來愈急促。當我趕上他時,可以清楚聽到他的呼吸聲。

「你為什麼不放輕鬆一點呢?」

他不耐煩地瞄了我一眼,一副「你還在這兒呀」的神情。「你何不把我吃了算了?」

我指一指他的《社會學概論》。「又快滑下去了。」

他停下腳步把書夾好,然後調整一下柺杖的位置,像壞脾氣的蒼鷺般頂著一頭亂髮瞪著我。「走開,」他說,「我不需要保姆。」

我聳聳肩。「我又沒有要當你的保姆,只不過一起走罷了。」

「我可不需要伴。」

我舉步前行,儘管口袋裡有九塊錢,卻滿肚子氣。像我們這種愛耍寶的人對於交朋友其實並不真的那麼狂熱——一輩子有兩三個知心好友就夠了——但是如果別人給我們臉色看,我們的反應也不會太好。我們的目標是認識一大堆可以一起說說笑笑的人。

「彼特。」他在我後面說。

我轉過身去,以為他終於決定稍微解凍了,我真是大錯特錯。

「表達情緒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他說,「但是把刮鬍霜抹在舍監房門,不會比只因你不曉得怎麼告訴小露西你喜歡她,就把鼻涕抹在她座位上高明多少。」

「我沒有把刮鬍霜抹在戴維的門上。」我說,簡直憤怒到極點。

「是啊,但是你和做這件事的混蛋一起玩牌,為他的公信力背書。」我想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這個詞後來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和可樂風行的八十年代到處被濫用,在政界尤其嚴重。我想「公信力」早在一九八六年就羞愧而亡了,當時正是六十年代的反戰示威人士和勇敢捍衛種族平權的民權運動者發明了垃圾債券、《瑪莎·斯圖爾特生活雜誌》和樓梯王健身器材的時代。「你為什麼要虛擲光陰呢?」

這句話直率得令我驚慌失措,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的回答真是愚不可及,我說:「因為我有大把時間可以浪費。」

斯托克利點點頭,彷彿他對我再也沒有什麼好期望了。他又繼續往前走,一如往常快步走過我身旁,低著頭,弓著背,甩著溼答答的亂髮,手臂下緊夾著書。我等著那本書再度掉下來,這回我可不會幫他,就讓他自己拿柺杖撥來撥去。

但是他沒有再掉書,後來我看到他走到豪優克餐廳門前,伸手開啟門走進去,我也繼續走我的路。我拿完菜,和卡蘿爾及其他在洗碗部打工的學生一起坐,離斯托克利遠遠的,這正合我意。我記得斯托克利也沒有和其他殘障學生坐在一起。他離其他人遠遠的,是拄著柺杖的獨行俠。

9

五點鐘的時候,餐廳的食客紛紛上門了,再過一刻鐘,洗碗工全會忙得不可開交,忙碌的情況會持續一個鐘頭。很多住宿生都回家度週末了,但星期六還留在學校的學生都會來這裡吃晚餐。今晚的菜色是豆子、香腸和玉米麵包,餐後甜點是果凍,在曠野上的宮殿,甜點幾乎永遠都是果凍。廚師心情好的話,或許可以吃到摻著一點水果丁的果凍。

卡蘿爾負責洗刀叉湯匙,當輸送帶的交通不那麼繁忙時,她轉過身去笑得全身晃動,臉頰紅得發亮。艦長那天晚上後來坦承,輸送帶送來的是他的傑作,但其實我當時早已知道。雖然他就讀於教育學院,而且或許以後註定要在母校德斯特高中教歷史和當籃球教練,直到他在四十九歲左右心臟病發去世為止,但艦長其實應該學藝術……如果不是生長於世代務農的典型鄉下家庭,他也許早就走上藝術這條路了。他是這個大家族中(艦長曾經說,他們都信愛爾蘭酒鬼教)第二個或第三個上大學的孩子。柯克家族可以想象家裡出了個老師——卻無法想象當畫家或雕刻家是什麼樣子。而年僅十八歲的艦長也沒有辦法看得比家人更遠。他只知道自己似乎不太適合目前選的這條路,因此顯得煩躁不安,經常晃到別人的房間裡,翻弄別人的唱片,幾乎每個人對音樂的品位都被他挑剔過。

到了一九六九年,他已經比較清楚自己是誰以及想做什麼了。那年他用紙黏土做了一個越南家庭的模型,在佛格樂圖書館前舉行的和平示威活動結束前點燃燒掉,當時借來的音響正播放著熱血青年樂團的歌曲《在一起》,一群業餘嬉皮則隨著音樂的節奏擺動身體,好像狩獵後手舞足蹈的部落戰士。你現在知道在我腦海中,這一切是多麼混亂了吧?我只是很確定,這是沒入深海中的亞特蘭蒂斯。燃燒著紙黏土越南家庭模型時,那群嬉皮一面跳舞、一面唱著:「汽油彈!汽油彈!」過了一會兒,他們開始丟東西,先是雞蛋,然後是石頭。

在一九六六年秋天的那個夜晚,輸送帶傳送過來、令卡蘿爾忍俊不住的不是紙黏土越南家庭模型,而是一個長了角的熱狗人站在一盤烤豆子上面,一根小香腸洋洋得意地突出在適當部位上。熱狗人手裡拿著一支小小的緬因大學三角旗,頭上則戴著折成小片的藍色手巾,看起來就像新生的扁帽。餐盤前端還小心翼翼地用麵包屑拼出一行字:多吃一點緬因豆子!

我在宮殿當洗碗工的時候看過很多食物做的藝術品,但是我認為這熱狗人是其中最出類拔萃的傑作。斯托克利一定會說這完全是浪費時間,不過我認為他錯了,能讓你三十年後想起來還捧腹大笑的事情,絕不會是浪費時間。我認為像這樣的事情已經接近不朽,有它永恆的價值呢。

10

我在六點半的時候打卡下班,拎著最後一袋垃圾走到廚房後面轉角的地方,把垃圾袋扔進排成一列的垃圾桶中。

我轉過身來,看到卡蘿爾和幾個學生站在角落抽菸,望著月亮冉冉上升。我一邊往他們那兒走去,一邊從口袋裡掏出寶馬牌香菸,其他兩人正好準備離開。

「嗨,彼特,再多吃一點緬因豆子。」卡蘿爾邊說邊笑。

「是啊,」我點燃香菸,然後沒怎麼多想就脫口而出:「今天晚上,學校禮堂會播兩部亨弗萊·鮑嘉的片子,七點鐘開始,我們走過去還來得及。你想看嗎?」

她吸了一口煙,沒有搭腔,但臉上仍然掛著微笑。我知道她會答應。原先我一心只想回去宿舍三樓的交誼廳玩紅心牌戲,但是既然已經離開了原先的牌局,玩牌似乎不再那麼重要了。我之前玩牌玩昏了頭時,是不是說了些把龍尼打得屁滾尿流之類的話?似乎沒錯——我還記得很清楚——但是和卡蘿爾一起站在屋外冷冽的空氣裡,實在很難理解當時為什麼會說那些話。

「我在家鄉已經有男朋友了。」她最後說。

「你的意思是,你不去囉?」

她搖搖頭,臉上仍然掛著淺淺的微笑,香菸的煙霧從她臉上飄過,脫下工作時戴的髮網,她的髮絲輕輕拂過眉梢。「只是給你一點資訊而已。你還記得《囚徒》那部電視劇嗎?‘六號,我們需要……資訊。’」

「我在家鄉也已經有女朋友了。」我說,「再多些資訊。」

「我另外還有一份工作,當數學家教。我答應今天晚上花一小時的時間教二樓的女孩微積分。她簡直無可救藥,而且很煩,但是我一個小時可以賺六塊錢。」卡蘿爾笑起來,「真不錯,我們拼命交換資訊。」

「不過對鮑嘉而言,情況可不妙。」我說。不過我並不擔心,我知道我們終究會去看鮑嘉的電影。我想我也知道我們將會發展出一段戀情,因此有一種奇怪的輕鬆感,彷彿移去了胸中塊壘。

「我可以在禮堂打電話給艾瑟,告訴她今晚改成十點鐘才上微積分。」卡蘿爾說,「真是悲哀,艾瑟從來不出門。她大半時候都卷著髮捲坐在房間裡寫信,向家人抱怨大學生活真是難熬。我們至少可以看完第一場電影。」

「聽起來很棒。」我說。

於是,我們開始朝禮堂走去。那真是舊日的美好時光,你不必請保姆來家裡看小孩,不必把狗趕出屋外,不必餵貓,不必設定防盜警鈴。可以說走就走。

「我們這樣算約會嗎?」過了一會兒,卡蘿爾問我。

「呃,可能算吧。」我說。我們那時候正經過東館,路上有很多學生都朝著禮堂走去。

「很好。」她說,「因為我把錢包留在房間裡沒帶出來,沒辦法分攤看電影的錢。」

「別擔心,我有的是錢,今天玩牌贏了一筆。」

「玩撲克牌嗎?」

「紅心牌戲,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開玩笑!我十二歲的時候,暑假在喬治湖畔參加溫維娜營,那是青年會辦的夏令營——我媽說那是給窮人家小孩參加的夏令營。那時候幾乎天天下雨,所以我們整天都在玩紅心,獵捕‘婊子’。」她的眼神飄向遠方;當人們突然想起陳年舊事,就好像在黑暗中絆到一隻鞋子時,就會出現這樣的眼神。「找到黑女士,」然後他用法文重複一遍,「cherchezlafemmenoire。」

「沒錯,就是這個撲克牌遊戲。」我說,我知道在那一刻,她幾乎無視於我的存在。

然後她回過神來對我露齒一笑,從褲袋中掏出煙。在那個年代,大家抽菸都抽得很兇,所有人都如此;那時候你甚至可以在醫院候診室抽菸。我告訴我女兒這件事的時候,她起先還不相信。

我掏出自己的煙,我們兩人都點燃香菸,在火光中凝視彼此。不像親吻時那麼甜蜜,但感覺很好。我心裡再度感到一陣輕鬆,有一種騰雲駕霧的感覺。有時候你的眼界大開,感到充滿希望;有時候你覺得眼前一片清明,周遭一切都無所遁形,也許確實如此。那真是美好的時刻。

我關上打火機,然後我們一邊抽著煙,一邊繼續往前走。我們的手背離得很近,但還沒有相碰。

「你贏了多少錢?」她問,「足夠我們私奔到加州嗎?還是沒有那麼多?」

「九塊錢。」

她大笑,握住我的手。「那麼這算約會沒錯,」她說,「你還可以買爆米花請我吃。」

「好。你會很在乎第一場放映的是哪一部片子嗎?」

她搖搖頭。「鮑嘉就是鮑嘉。」

「沒錯。」我說,但暗自希望他們會先放映《馬耳他之鷹》。

結果還真是如此。電影放映到一半,我看看卡蘿爾,她也看看我。於是我在大導演約翰·赫斯頓處女作的黑白月光下,低頭吻了她帶著爆米花奶油香的嘴唇。她的嘴唇很甜,反應積極。我退後一點,她仍然凝視著我,臉上又恢復淺淺的微笑,然後把手中的爆米花遞給我,我也把手裡的零食遞給她,我們把電影看完。

11

在回張伯倫—金—富蘭克林宿舍區的路上,我幾乎不假思索地牽起卡蘿爾的手,她也很自然地屈起手指握住我的手,但我現在可以感覺到她比剛剛多了點保留和自制。

「你還要回去看《叛艦凱恩號》嗎?」她問。「如果你還留著票根的話,可以回去看第二部片子,或是我也可以把票根給你。」

「不用了,我還有地質學要讀。」

「我打賭你會整晚都在玩牌。」

「我承擔不起這樣做的後果。」我說的是真心話,我真的想回去好好唸書。真的。

「狄更斯動人心絃的小說——《孤單的奮鬥》或《領獎學金男孩的生活》,」卡蘿爾說,「當彼特發現學校的助學金處取消了他的學費補助而鼓起勇氣跳入河中時,你會流下傷心的淚水。」

我笑了,卡蘿爾說話真犀利。

「你知道,我也在同一條船上,如果搞砸了,我們也許可以相約跳河自殺。再見了,殘酷的世界。」

「我不懂,像你這樣的康涅狄格州女孩為什麼會跑來緬因州念大學呢?」

「原因有一點複雜,如果你還打算再邀我出去玩,應該要知道,你是在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要到十一月才滿十八歲,我跳過了七年級沒有讀,因為那年爸媽離婚,我心情簡直壞透了,如果不是成天埋在書堆裡,我可能會在哈維切的街上淪為不良少女。那些在街頭鬼混的女孩都精通法式接吻,往往十六歲就懷孕了。你知道我是指哪些人吧?」

「當然。」在蓋茲佛斯鎮,那些女孩通常三五成群在法蘭克冷飲店或戴瑞小吃店門口輕聲談笑,等著開福特汽車或普里茅斯快速跑車的男孩經過。在大街另一頭,比那些少女長了十歲、胖了將近二十公斤的婦人坐在小酒館裡喝悶酒,你幾乎可以預見少女日後就是這個模樣。

「而我成了書呆子。我父親當時在海軍服役,他因為受傷而退伍,搬到緬因州的達馬瑞斯科塔住。那是靠海邊的一個小鎮吧?」

我點點頭,想到戴安歌中的男朋友,他說:船啊,喂!然後加入了海軍。

「當時我和媽媽一起住在康涅狄格,在哈維切中學唸書。我申請了十六所大學,只有三所學校沒有收我……但是……」

「但是他們希望你自費上大學,而你付不起學費。」

她點點頭。「我想我的sat成績只要再多二十分,就可以申請到獎學金,如果參加過一兩項課外活動也不錯。但是我花太多時間啃書本了,而且當時我和薩利打得火熱……」

「你的男朋友?」

她點點頭,但是對這位薩利似乎不怎麼感興趣。「只有緬因大學和康涅狄格大學的助學方案符合我的實際需求,我決定來緬因大學唸書,是因為當時和媽媽處得不太好,經常吵架。」

「你和爸爸的感情比較好嗎?」

「我幾乎很少看到他,」她以一種公事公辦的淡漠語氣說,「他和另外一個女人住在一起……他們經常喝酒、經常吵架,別再談他們了。不過他是緬因州居民,而我是他的女兒,而且這是州立大學,我沒有拿到全額獎助學金——老實說,康涅狄格大學的條件更優惠——不過我不介意打一點工,單單隻為了離開家一陣子,都還是值得的。」

她深深吸了一口夜晚的空氣,然後又把它吐出來,吐出淡淡白霧。我們幾乎走到富蘭克林舍了。我可以看到大廳裡有幾個男生坐在硬邦邦的塑膠椅上等著女朋友下樓,好像罪犯照片陳列室一樣。她說,單單隻為了離開家一陣子,都還是值得的;意思是包括離開她的媽媽、家鄉小鎮、高中母校嗎?還是連她的男朋友都包括在內?

走到宿舍大門口時,我用手環住她的腰,再度親吻她。她把手放在我的胸前阻止我,沒有推開我,只是用手擋住。她抬頭看著我,露出那淺淺的微笑,我心想,我會愛上她的微笑——那是你在半夜醒來時會想到的微笑。她的嘴唇微彎,嘴角深陷,露出酒窩。

「我男朋友的全名其實是約翰·蘇利文,」她說,「和那個拳擊手同名。現在輪到你說你女朋友的名字了。」

「她叫安瑪麗。」我說,當我嘴裡吐出這幾個字時,並不是很喜歡那個聲音,「安瑪麗·索思。她在蓋茲佛斯中學讀高三。」我放開卡蘿爾,她也鬆開按在我胸膛的手,然後拉著我的手。

「這是資訊,」她說,「只是資訊罷了。你還想吻我嗎?」

我點點頭,我想得不得了。

「好吧。」她仰著頭,閉上眼睛,嘴唇微張,彷彿小女孩就寢前在樓梯口等著爸爸的睡前親吻一樣。她的動作實在太可愛了,我幾乎要笑起來,不過我忍住笑,低頭親吻她,她高興而熱情地回吻我,我們的舌頭沒有碰到,但這仍然是個探索式的、深深的一吻。當她把身子退後時,她的臉頰泛紅,兩眼發亮。「晚安,謝謝你請我看電影。」

「以後還想再一起出去嗎?」

「我得想一想。」她說,臉上掛著微笑,眼神卻很嚴肅。我猜她腦子裡想到家鄉的男友,我知道我的腦子裡也想到安瑪麗。「也許你最好也想一想。星期一洗碗的時候見。你的班排在什麼時候?」

「中餐和晚餐。」

「我是早餐和中餐。那麼就中餐的時候見囉。」

「多吃一點緬因豆子。」我說,這句話把她逗笑了。我把衣領翻起,手插在褲袋裡,嘴裡叼支菸,感覺自己像鮑嘉一樣,目送她走進去。我看到她和櫃檯的女孩說了幾句話,然後匆匆上樓,臉上仍然帶著笑容。

我在月色中走回張伯倫舍,決定要認真研究一下「地槽」。

12

我只是去三樓拿回我的地質學課本,我發誓我說的是真話。到了那裡時,看到每張桌子——加上一兩張從其他樓層掠奪來的桌子——全都被四人一組的紅心牌迷給佔滿了。甚至角落上還有四個人盤腿坐在地板上,兩眼盯著手中的牌,好像瑜珈修行者一樣。龍尼對著大家喊著:「大家來追捕婊子吧,非把她揪出來不可!」

我從沙發上撿起我的地質學課本,那本書已經在那兒躺了一天一夜(之前有人坐在沙發上,所以把書擠到椅墊中間,不過這本寶貝課本實在太大、太厚了,不會輕易被椅墊埋沒),我茫然瞪著教科書。當我和卡蘿爾一起坐在禮堂看電影時,這個瘋狂的牌局彷彿一場夢,但現在換卡蘿爾變得好像一場夢了——卡蘿爾和她的酒窩,以及她那個和拳擊手同名的男友,全都像一場夢。我的口袋裡還剩下六塊錢,荒謬的是,我竟然因為每張牌桌都沒有我的位子而大失所望。

用功讀書才是正事,好好和地槽打交道吧。我應該去二樓交誼廳唸書,或在地下室找個安靜的角落用功。

我把地質學課本夾在腋下,正打算離開時,柯比把牌一丟,大叫:「他媽的!我輸了!全都因為那張該死的黑桃皇后不停跑到我的手上,我會把欠你們的錢還清,但是,今天我真的把老本都輸光了!」他頭也不回地從我身旁走出去,經過門口時低下頭來——我一向認為,長那麼高一定好像受到詛咒一樣。一個月後,柯比更是全盤皆輸,他先是精神崩潰,然後自殺未遂,飽受驚嚇的父母為他辦了休學手續。在那年秋天,柯比不是紅心熱唯一的受害者,但他是唯一企圖藉著吞下兩瓶橘子口味的嬰兒阿司匹林來終結生命的受害者。

雷尼看也不看柯比,只顧盯著我,問:「想加入嗎?」

我內心短暫地交戰了一會兒。我必須唸書,我也打算唸書。對於像我這種靠助學金念大學的學生而言,這才是上策,當然比坐在煙霧瀰漫的房間裡,在一片烏煙瘴氣中再新增我的寶馬煙煙味要明智多了。

於是我說:「好啊。」然後就坐下來玩紅心牌戲,一直玩到將近凌晨一點鐘。當我終於步履蹣跚地回房時,奈特正躺在床上讀《聖經》。這是他每晚睡前必做的功課,他曾經告訴我,這已經是他第三遍讀「上帝的話語」了。他已經讀到「尼赫邁亞記」。他抬頭看我,臉上帶著一種冷靜探詢的神情——他的表情從來都沒怎麼變。現在每當我回憶往事時,總覺得奈特一直沒什麼變。他念的是牙醫預科,而他也一直待在這一行。上次他寄給我的聖誕卡里面塞了一張照片,是他在霍爾頓新辦公室的照片。照片裡覆蓋著白雪的辦公室草坪上,可以看見在鋪滿乾草的搖籃旁邊,三位博士站在瑪麗和約瑟夫後面,門上掛著的招牌上寫著:牙科醫生內森尼爾·霍本斯坦。他娶了辛迪,他們到現在還是夫妻,三個孩子也都大了。我想靈弟應該已經過世了,另外一隻狗取而代之。

「你贏了嗎?」奈特問。多年後,當我結束了星期四晚上的牌局、喝得半醉回家時,我太太問我的語氣就和奈特當年問話的語氣幾乎一模一樣。

「確實贏了。」我在龍尼的牌桌上把剩下的六塊錢全輸光了,然後換到另外一張牌桌後又把錢贏回來,而且還多贏了幾塊錢。但是我一直沒有機會讀一讀地質學或研究地殼板塊。

奈特穿著紅白條紋的睡衣。我想在我的大學室友當中,無論男女,他是唯一會在寢室穿睡衣的人。當然,他也是唯一擁有《戴安·雷奈唱海軍藍調》的人。我開始脫衣服時,奈特鑽進被窩裡,伸手到後面關掉書桌上的檯燈。

「你的地質學都讀完了嗎?」當黑暗將他吞沒時,他問我。

「情況還不錯。」我說。很多年後,當我在牌局結束後回家,太太問我喝了多少酒時,我也用同樣快活的語氣說:「只喝了兩杯。」

我鑽進自己的被窩裡,關掉我的檯燈,然後幾乎立刻進入夢鄉。我夢到在玩紅心。龍尼負責發牌,斯托克利拄著柺杖,弓著身子站在門口看著我——看著我們所有人——眼中帶著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清教徒那種不贊同的嚴厲神情。在我的夢中,牌桌上放了大把鈔票,有皺巴巴的五元、一元鈔票、匯票,甚至一兩張私人支票,幾百塊美金全堆在桌上。我看看桌上的錢,然後回頭望一望門口,發現卡蘿爾站在斯托克利旁邊,穿著睡衣的奈特則站在斯托克利的另外一邊。

「我們需要資訊。」卡蘿爾說。

「你拿不到資訊。」我回答——在電視劇中,麥高漢老是回答「二號」這句話。

奈特說:「彼特,你窗戶沒關,房間裡很冷,你的報告被吹得到處都是。」

我想不出來該怎麼回答這句話,所以我拿起手上的牌,把牌翻開。十三張牌,每一張都是黑桃皇后,每一張都是婊子。

13

我們在越南的戰事進行得很順利——約翰遜總統飛越南太平洋時是這麼說的,只不過吃了幾場小敗仗而已。越共在西貢的後院擊中了三架美軍休伊直升機;在西貢城外,大約一千名越共士兵把至少兩倍的南越正規軍打得落花流水。美國武裝直升機在湄公河三角洲擊沉了一百二十艘越共巡邏艇,結果船上載了——哇——大批逃難的越南兒童。那年十月,美國損失了越戰開戰以來的第四百架戰鬥機,一架f—105雷公戰鬥機。飛行員靠降落傘安全逃生。在馬尼拉,南越總理阮高祺堅持自己不是騙子,他說他的內閣閣員也不是騙子,而且十來個內閣閣員趁阮高棋去馬尼拉的時候辭職,也只是巧合而已。

在聖地亞哥,鮑勃·霍普在勞軍表演時說:「我想打電話給平·克羅斯比,叫他和你們一起去,但是那個老煙槍的名字已經不在徵兵名單上了。」阿兵哥都又叫又笑。

收音機一天到晚播放著「問號與神秘主義者」樂團的歌,他們的《九十六滴眼淚》在市場上發燒熱賣,但是之後他們再也沒有其他歌曲能掀起如此盛況。

在檀香山,跳草裙舞的女郎熱情歡迎約翰遜總統蒞臨。

在聯合國,秘書長吳丹懇請美國代表阿瑟·戈德堡至少暫時停止轟炸北越。阿瑟·戈德堡和正在夏威夷訪問的「偉大的白人教父」聯絡上,轉達了吳丹的要求。當時可能還掛著花環的「偉大的白人教父」回答,門兒都沒有,只有當越共停火時,我們才會停火,在這同時,他們將哭著掉下九十六滴眼淚,至少九十六滴。(約翰遜和草裙舞女郎一起笨拙地擺動著身子;我還記得在新聞節目《亨特利與布林克利報告》中看到這個畫面,我心想,他跳舞的樣子和我所認識的每一個白種男人沒有兩樣。)

警察在格林威治村驅散了一場和平示威遊行。警察說,示威群眾事先沒有獲得許可。在舊金山,警方以催淚瓦斯驅散在棍子上懸掛塑膠骷髏頭、像啞劇演員般把臉畫得白白的反戰示威群眾。在丹佛,警方撕毀數千張海報,海報內容是宣傳博爾德市尚濤闊公園即將舉行的反戰集會。警方找到一條禁止張貼這類海報的法條。丹佛市警察局長說,法律並不禁止張貼電影廣告,或關於舊衣拍賣、海外退伍軍人舞會或懸賞尋找寵物的海報。警察局長解釋,因為那些海報不含政治意味。

至於在我們這塊小小的土地上,有人在東館靜坐抗議,因為科爾曼化學公司正在那裡舉行徵人面談;科爾曼公司和道爾化學公司一樣,都製造燃燒彈。但是原來科爾曼公司同時還製造橙劑、生化肉毒桿菌毒素、炭疽菌,不過科爾曼公司在一九八〇年破產之前,沒有人曉得這件事。校刊上刊登了一小張抗議者被帶走的照片,另一張較大的照片則顯示有個抗議學生被校警從門口拖出來,另有一名警察站在旁邊,手上拿著抗議學生的柺杖——校刊上說抗議學生名叫斯托克利·瓊斯,當然囉,他仍舊穿著那件粗呢外套,背上畫著一個麻雀爪印。警察對他算是夠好了,我相信——當時反戰示威分子在大家眼中還很新鮮,還不是那麼討厭——但把高大的警察和殘障男孩擺在一起,還是讓人毛骨悚然。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一年之間,我常常想到這張照片,套一句鮑勃·迪倫的形容詞,在那些年,「整場遊戲變得愈來愈艱難」。當期校刊最大的一幅照片——封面上唯一的一張照片——顯示在亮麗的陽光下,後備軍官儲訓團的那群傢伙穿著制服在美式足球場上行進,許多人在旁邊圍觀,標題寫著:演習吸引了破紀錄的群眾觀看。

更近距離的是,有個叫彼特的傢伙,他的地質學小考拿了個d,兩天後的社會學小考則拿了d+。星期五上課的時候,老師把我在星期一早上草草寫完交去的英文作業發下來了,那是一頁的「評論」,指定題目是:餐廳應不應該要求男人打領帶,我選擇的論點是:不應該。老師在我這小小的寫作練習旁邊空白處畫了大大的、紅色的c,自從來緬因大學就讀以後,這是我第一次在英文課拿c,高中時,我的英文成績從來都是a,而且我考sat時,詞彙部分拿了七百四十的高分。那紅色弧形給我的驚嚇遠甚於地質學小考拿到d,而且也把我氣壞了。巴布科克先生在作業上方寫著:「你的思路依然清晰,但就這篇文章而言,只是更加凸顯了內容的貧乏。你的幽默遠遠稱不上慧黠。給你c已經是送分了,這篇文章寫得真不用心。」

我想過要不要下課後去找老師,但又打消了這個念頭。開學還不到一個月,喜歡打領結、戴塑膠框眼鏡的巴布科克先生就宣告他最瞧不起喜歡找教授要分數的學生。而且現在已經中午了,如果我很快到曠野上的宮殿吃點東西,還趕得及在一點鐘以前回到張伯倫舍三樓。交誼廳裡所有的牌桌(以及交誼廳的四個角落)在三點鐘以前都會被佔滿,但是一點鐘的時候我還找得到位子。那時候,我已經淨賺二十塊錢,打算利用十月底的週末好好贏一筆錢,充實一下我的荷包。我也打算星期六晚上去參加體育館的舞會,卡蘿爾已經答應當我的舞伴。廣受歡迎的校園樂團——坎伯蘭樂團將會在現場演唱,還會演唱《九十六滴眼淚》這首歌。

我的良知已經用奈特的語氣提醒我,這個週末最好至少挪出一部分時間來唸書,我得讀兩章地質學、兩章社會學、四十頁歷史(把中古世紀的歷史一股腦讀完),還得回答有關貿易路線的一連串問題。

我會念的,別擔心,我會念的,我告訴那個聲音。星期天我會用功讀書,相信我,我打包票。星期日的時候,我的確唸了一點書,在玩牌的空當讀的。然後牌局變得愈來愈有趣,我的教科書也就掉到沙發下面的地板上了。星期天就寢的時候——星期天的深夜,我突然想到,我的荷包不但沒有增肥,反而縮小了,而且我也沒念什麼書。此外,我還有電話沒打。

如果你真的想把手放在那兒,卡蘿爾說,當她說這句話的時候,臉上一直掛著那滑稽的、淺淺的微笑,臉上除了酒窩,還有一種特別的眼神。如果你真的想把手放在那兒。

星期六晚上,舞會進行到一半時,我和她到外面抽根菸。那是個柔和的夜晚,沿著體育館背面的磚牆下,至少有二十對情侶在月光下擁吻,卡蘿爾和我也加入他們的行列。沒多久,我就把手伸進她的毛衣裡,用拇指搓揉著她柔軟的棉質罩杯,感覺到她的乳頭微微挺起。我的體溫開始上升,我可以感覺到她的體溫也開始上升。她注視著我的臉孔,雙手仍然環住我的脖子,她說:「如果你真的想把手放在那兒,我想你還欠某人一通電話,不是嗎?」

還有時間,當我快要進入夢鄉時,我對自己說,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唸書,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打電話,還有很多時間。

14

柯克艦長考砸了人類學小考——他有一半的答案都是猜的,結果只拿了五十八分。他的高等微積分小考成績是c-,他之所以能拿到c-,還是因為高三的數學課已經教過一些高等微積分的概念了。我們一起修社會學,他的小考分數是d-,勉強拿到七十分。

不是隻有我們碰到這樣的問題,龍尼是紅心遊戲的大贏家,他號稱在十天內贏了五十多塊錢(儘管我們都知道他一直在贏錢,卻沒有人完全相信他說的數目),然而卻是課堂上的大輸家。他的法文考不及格,和我一起修的那堂英文課,也沒好好寫小論文,(他說:「誰在乎進餐廳要不要打領帶啊,我都去麥當勞吃東西。」)歷史小考之所以勉強及格,是因為在考前匆匆讀了一位仰慕者借他的筆記。

柯比現在開始不刮鬍子,而且在牌桌上不時咬手指甲。他也開始逃課。儘管已經過了加退選的截止日期,傑克仍然說服指導教授讓他退掉統計學。「我稍微掉了幾滴眼淚,」有一天晚上,當我們繼續在交誼廳的牌桌上廝殺時,他用理所當然的語氣說,「這招是我在戲劇社學會的。」幾天後的深夜,當我正在臨陣磨槍時,雷尼來敲我的房門(奈特早已呼呼大睡一個多小時了),問我有沒有興趣寫一篇關於阿塔克斯的報告,他聽說我可以代勞這類事情。雷尼說他會出個不錯的價錢;他目前還贏了十塊錢。我說很抱歉幫不上忙,因為自己也有幾份遲交的報告要趕。雷尼點點頭,便悄悄走出房門。

阿什利臉上冒出許多可怕的、化膿的粉刺;馬克在一個大難臨頭的晚上狂輸二十塊錢以後,就偶爾會夢遊;布拉德和一個住在一樓的傢伙打了一架。那個傢伙開了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後來布拉德自己承認那個玩笑無傷大雅——問題是,布拉德剛剛在牌桌上連續拿到三次「婊子」,只想去一樓的自動販賣機打一罐可樂來潤潤被煙燻得十分焦躁的喉嚨,所以他這時候的情緒可開不起無傷大雅的玩笑。於是布拉德轉過身來,把還沒開罐的可樂往旁邊一扔,就對一樓的傢伙飽以老拳。那個男孩的眼鏡被打破,一顆牙齒也鬆脫了。於是,平常和圖書館的油印機一樣毫無危險性的布拉德,竟然成為我們這群人當中第一個受到留校察看處分的人。

我想過打電話給安瑪麗,告訴她我認識了一個女孩,而且開始和她約會,但是已經有這麼多事要忙,打這通電話似乎太費神了。我暗自希望安瑪麗會寫信來說她覺得差不多是我們各自找其他物件的時候了。但相反的是,她來信拼命訴說有多麼想念我,並開始為我做一件聖誕節的特別禮物;她可能是指一件有馴鹿圖案的毛衣。安瑪麗最擅長織馴鹿圖案的毛衣了,還隨信附上一張她穿著短裙的照片。看著那張照片,我沒有性慾高漲,反而覺得疲倦、內疚,還有一種受騙的感覺。卡蘿爾也讓我覺得上當了。我想要捕捉戀愛的感覺,但並不想要讓生活有太大改變,也不想改變她的生活。不過我喜歡她,這倒不假,而且很喜歡她。我喜歡她的微笑、她的機智。很不錯,她曾經說,我們瘋狂地交換資訊。

大約一星期之後,我在豪優克和卡蘿爾一起打完工回宿舍的時候,看到法蘭克兩手提著大皮箱,慢慢在三樓走廊上走著。法蘭克是西緬因州人,來自一個還未受到工商業汙染、綠樹成蔭的小鎮,他的北方佬口音濃厚得讓你想幫他切掉一些鄉音。他的牌技普通,每當有人積分超過一百分時,他的積分總是排第二或第三,不過他是個大好人,臉上隨時掛著微笑……直到那天下午我看到他提著皮箱往樓梯口走去。

「你換房間了嗎,法蘭克?」我問他,但即使在那個時候,我想我早已心知肚明——因為看到他臉上的表情,他神情嚴肅、臉色蒼白且垂頭喪氣。

他搖搖頭。「我要回家。我接到媽媽的信,她說我們家附近的湖濱度假村需要管理員。我說沒問題,反正在這裡也是浪費時間。」

「才不是呢!」我有一點震驚地說,「天哪,法蘭克,你是來接受大學教育的!」

「但是我並沒有接受大學教育,問題就在這裡。」走廊十分陰暗,外面下著雨。不過,我還是覺得法蘭克的臉頰開始泛紅,我猜他感到羞愧,所以才刻意選在一個星期的中間、宿舍最冷清的時候離開。「我什麼都沒做,只是拼命玩牌。甚至連玩牌都沒有玩得很好。我修的每一門課進度都落後了。」

「你沒有真的落後太多!現在才十月二十五日而已!」

法蘭克點點頭。「我知道。但是我不像別人那麼機靈,高中的時候我讀書就沒那麼靈光。我必須腳踏實地,把東西牢牢記住才行。不過我沒有這樣做,如果你沒有在冰上先打洞,就不可能抓得到魚。我走了,彼特,我得趁他們還沒有把我退學以前就先休學。」

他繼續往前走,手裡拎著箱子,沉重地踏上第一級階梯。他的白色t恤飄浮在午後陰沉的空氣中;經過一扇滴著雨水的窗戶時,他的平頭閃爍著金光。

他走到二樓了,屋裡迴盪著他的腳步聲,我衝到樓梯口往下望。「法蘭克!嘿,法蘭克!」

腳步聲停住了。在黑暗中,我可以看到他抬起大圓臉看著我,還看到皮箱模糊的輪廓。

「法蘭克,你的兵役問題要怎麼辦呢?如果你休學,他們會把你抓去當兵!」

他沉默許久,彷彿在思索該怎麼回答。結果他一直沒有回答,沒有用嘴巴回答,而是用腳回答。樓下再度響起他的腳步聲,從此我再也沒有見過法蘭克。

還記得當時我站在樓梯口,覺得很害怕,心裡想: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我身上……也許現在正發生在我身上。然後,我努力拋開這樣的想法。

我認為,看到法蘭克拎著箱子是一大警訊。我得好好留意了,要想辦法進步。之前我的成績一直下滑,現在該是突飛猛進的時候了。但是,我可以聽到走廊另一端,龍尼高興地喊叫他要揪出婊子了、要把那娼妓給揪出來,於是我決定從今晚開始洗心革面,今晚我會有足夠的時間來重新升火待發。今天下午,我要玩最後一次紅心牌戲,或玩兩次,或玩四十次。

15

很多年來,我都把我和法蘭克最後那次談話的關鍵內容深鎖在心底。我告訴他,他不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成績落後那麼多,他回答是因為他念書不太靈光,所以才會落後那麼多。我們都錯了。一個人的成績的確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一落千丈,這種事固然會發生在我和艦長及馬克這種有小聰明的學生身上,但也發生在努力用功的學生身上。在我們內心的深處一定一直認為可以盡情玩樂,等時間到了再努力看書,盡情玩樂,再最後衝刺。我們大多數人在家鄉高中唸書時,不都是這麼過關的嗎?但是就像戴維所說,這裡可不是高中。

我得告訴你,在秋季開學時搬進張伯倫舍三樓的三十二個學生裡(如果把戴維也計算在內的話就有三十三個人,不過他對紅心牌戲完全免疫),只有十五個人在春季開學時出現在張伯倫舍。但我倒不是說離開的那十九個人都是玩牌玩上癮的人,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事實上,一九六六年秋季,張伯倫舍三樓最聰明的傢伙恐怕就是還沒有真的被退學就趕緊搬走的那些人。住在我和奈特對面的史蒂夫和傑克在十一月第一個星期就搬去查德波恩舍,他們一起在申請表上列的理由是:受到干擾。當住宿處問他們究竟受到哪一類干擾時,他們說就是宿舍中常見的干擾——整個晚上擺龍門陣、把牙膏擠在別人頭上、和幾個傢伙處不好等。兩人都補充了一句,他們可能花太多時間在交誼廳打牌了,聽說查德波恩舍比較安靜,是校園裡少數兩三個「適合讀書」的宿舍。

他們預先模擬了住宿處可能問的問題,然後像準備演說課的口頭報告般再三演練。史蒂夫和傑克都不希望幾乎永無休止的紅心牌戲會因此畫上休止符,如此一來,可能會招致各式各樣的抱怨,覺得他們多管閒事。他們只希望趁還來得及挽回獎學金的時候,趕快搬離張伯倫舍。

16

小考分數難看和報告寫差了,只不過是不愉快的前哨戰而已,對艦長和我及許多牌友而言,第二回合的考試才是真正的大災難。我的英文隨堂作文拿了a-,歐洲歷史考了d,但是社會學和地質學考的選擇題都不及格。社會學只差一點點就及格了,地質學則差很多。艦長的人類學、殖民史和社會學都沒過關,他的微積分考了個c(但他告訴我只是低空掠過),課堂作文則拿了b。我們都認為,如果只考隨堂作文,也就是說,我們得在離三樓交誼廳很遠的地方完成指定作業,那麼一切就會變得單純多了;換句話說,我們暗自希望能重回高中時代,連自己都沒有察覺這一點。

「好了,不能再這樣下去了,」艦長在那個星期五晚上對我說,「我要開始用功了,彼特。我不在乎大學能不能畢業,或有沒有文憑可以掛在房間的壁爐架上,但是如果要我回去德克斯敦,每天和那群智障一起鬼混,直到山姆大叔徵召我去當兵為止,那我還真是該死。」

他坐在奈特的床上。奈特這時候正在曠野上的宮殿咀嚼著星期五晚上的魚排;張伯倫舍三樓居然還有人食慾這麼好。無論如何,我們不願意在奈特面前談這種事;我的鄉巴佬室友自認上次考試考得還不錯,全部科目都拿b或c。就算他聽到我們談話,也不會說什麼,只會看著我們,用眼神譴責我們沒出息。雖然不見得全是我們的錯,不過我們在道德上十分站不住腳。

「我加入。」我說,然後走廊另一端傳來痛苦的嘶吼聲,(「噢……該死!」)我們立刻明白:剛剛又有人拿到婊子了。我們四目交接。當然,我不知道艦長怎麼想(儘管他是我大學時代最好的朋友),但是我仍然在想:還有一點時間……為什麼不會這麼想呢?當時對我來說,永遠有的是時間。

艦長開始咧嘴,我也牽動嘴角,他咯咯地笑了起來,我也跟他一起笑。

「管他呢。」他說。

「只玩一晚,」我說,「明天我們一起去圖書館唸書。」

「埋頭苦讀。」

「讀一整天。不過現在……」

他站起來。「走吧,咱們去把婊子揪出來。」

我們去了,而且不是隻有我們這麼做。我知道這不算什麼理由,只是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第二天早餐時間,當我和卡蘿爾在洗碗部並肩工作時,卡蘿爾說:「我聽說你們宿舍裡玩牌玩得很兇,是真的嗎?」

「沒錯。」我說。

她回頭看我,對我微笑——每當我想起卡蘿爾時,總是念念不忘她的微笑,直到現在還常常想起。「紅心牌戲?揪出婊子?」

「紅心牌戲,」我點點頭,「揪出婊子。」

「我聽說有些人玩得太入迷了,成績愈來愈糟。」

「有可能。」我說。現在輸送帶上沒什麼東西要洗,偶爾才送來一個餐盤。我注意到,每當你需要的時候,偏偏輸送帶上就是沒啥東西。

「你的成績如何?」她問,「我知道這不關我的事,不過——」

「交換資訊,是啊,我明白。我的成績還好,而且,我要戒掉這個壞習慣。」

她又拋給我那個微笑,當然我現在還不時想起那微笑,換做是你的話也會這樣。她的酒窩、微翹的下唇、那麼懂得接吻的嘴唇,還有閃動的藍色雙眸。那還是男生宿舍女賓止步的年代……總而言之,我知道在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一月那段時期,卡蘿爾把很多事情都看在眼裡,看得比我還清楚。但是當然,她當時還沒抓狂。後來越戰令她抓狂,也令我和奈特抓狂。比起來,紅心牌戲根本微不足道,只不過是地球微微抖動了一下而已,只是會讓紗門啪啦啪啦開開關關,還有架子上的玻璃杯鏗鏘作響的那種輕微晃動。會引起天崩地裂、死傷無數的大地震這時候還沒有發生。

17

巴瑞和布拉德都訂了《德里新聞報》,報紙每天都會送到他們房間,然後整天在三樓傳閱——我們晚上在交誼廳坐下來玩牌時會看到大家看剩的報紙,不僅頁面撕破、順序亂七八糟,填字遊戲上面還有三四個人不同的筆跡。照片上的林登·約翰遜、拉姆齊·克拉克和馬丁·路德·金臉上都被畫上鬍子(我一直不曉得那是誰的傑作,不過有人總愛在副總統漢弗萊的頭上畫上一對冒煙的角,然後用小小的大寫字母在照片下面寫著「魔鬼漢弗萊」)。《新聞報》對於越戰採取鷹派立場,因此總是正面報道每天的戰況,把反戰示威的訊息放到底下最不重要的位置,通常都是放在小區活動訊息的下面。

不過,我們仍然發現在洗牌、發牌的空當,大家討論電影、約會、功課或牌局的頻率愈來愈少,討論越戰的時間愈來愈多。無論訊息多麼令人振奮、擊斃越共的人數有多少,每天報紙上都至少會出現一張照片,上面不外乎是進行伏擊後的美國大兵痛苦的表情,或哭泣的越南小孩茫然瞪著焚燒的村落。在艦長所謂的《每日殺戮專欄》底下總是有一些令人不安的細節,例如在湄公河三角洲被我們擊沉的越共巡邏艇上那些平白丟掉性命的小孩。

奈特當然沒有和我們一起玩牌。他也不和我們爭辯該不該打這場戰爭——我很懷疑,關於越南曾受法國統治或一九五四年駐紮在軍事重鎮奠邊府的那些倒霉的法國人後來命運如何,奈特知道的不會比我多,他當然更不知道是誰決定該是南越總統吳廷琰到天國報到的時候了,好讓阮高祺和那群將領奪得政權。奈特只知道他和越共無冤無仇,而且在最近的將來,還不會在緬因州的瑪斯山或普雷斯克島看到越共。

「你到底有沒有聽過骨牌理論啊,你這呆頭鵝?」一天下午,有個叫尼克的矮腳雞問奈特,尼克是大一新生。我的室友幾乎從來不去三樓交誼廳,他寧可在二樓安靜地用功,不過那天,他剛好在那兒待了幾分鐘。

尼克已成為龍尼的虔誠信徒,他爸爸是捕龍蝦的漁夫。奈特看著尼克嘆口氣說:「有人把骨牌拿出來的時候,我就離開。我覺得骨牌遊戲很沉悶。這就是我的骨牌理論。」他瞥了我一眼,我很快把視線移開,但是速度還不夠快,仍然看到他眼神中流露的訊息:你到底吃錯了什麼藥啊?然後他就離開了,拖著毛茸茸的拖鞋回到三〇二室繼續用功——換句話說,回到他努力從牙醫預科邁向牙醫系學生的既定軌道。

「彼特,你的室友是混蛋,知道嗎?」龍尼說。他嘴角叼著一根菸,單手划著火柴,這是他的專長——長得又醜又粗、交不到女朋友的大學生都有各式各樣的專長——然後點燃香菸。

才不是,我心裡想,奈特很好,我們才是混蛋呢。有那麼一剎那,我真的覺得很沮喪。霎時間,我明白自己已經陷入可怕的泥沼中,完全不可自拔。我知道艦長正看著我,我知道如果我抓起一把牌、把牌撒在龍尼臉上,然後走出交誼廳,艦長會跟著我走出去,可能也大大鬆了一口氣。但那種感覺很快就消失了,來得快,去得也快。

「奈特沒問題,」我說,「他只是有些奇怪的想法罷了。」

「有些奇怪的共產黨思想。」休說。他的哥哥在海軍服役,最近聽到的訊息是他們的軍艦開到了南中國海。休絕對不是鴿派。身為擁護戈德華特的共和黨員,我應該和他有同感,但是奈特開始對我產生一些影響。我吸收了各式各樣的罐頭知識,但是沒有發展出什麼支援參戰的實際論點,更不用提了解美國外交政策了,我沒有時間做這件事,只是成天忙著念社會學。

我還蠻確定就在那天晚上,我差一點就打電話給安瑪麗了。交誼廳對面的公共電話正好沒人在用,我的口袋裡又裝滿零錢,都是剛剛玩紅心牌戲的戰利品,我突然決定該是時候了。我根據記憶撥了她家的號碼,(雖然我得思索一會兒才想起來最後四位數是什麼,到底是八一四六還是八一六四?)然後接線生要求我投入七毛五的硬幣,我照她的話做了。我讓電話鈴聲響了一次,然後就把電話筒砰然掛回去,聽到硬幣噹啷地掉入退幣口的聲音。

18

一兩天後——萬聖節之前——奈特買了一張我幾乎沒聽過的歌手菲爾·奧克斯錄製的唱片。奧克斯是民謠歌手,但不是民謠演唱會里面那種乒鈴乓啷的斑鳩琴樂風。唱片封面是個狼狽的遊唱詩人坐在紐約街頭,和奈特其他唱片的封套(例如,穿著燕尾服、醉眼迷濛的迪恩·馬丁、米契·米勒笑著帶動觀眾一起唱、穿水手領罩衫和戴水手帽的黛安·雷奈)擺在一起,顯得極不搭調。奧克斯這張唱片名為《我不要再行軍了》,當白晝漸短、天氣轉涼時,奈特經常播放這張唱片。我偶爾擅自拿這張唱片來播放,奈特似乎也不介意。

奧克斯的聲音帶著一種迷惑的憤怒;我想我喜歡他的聲音是因為我自己很多時候也覺得很困惑。他和迪倫很像,但表達方式比較沒有那麼複雜,而且也更清楚表達他的憤怒。這張唱片中最好、最令人憂心的一首歌,就是唱片的主打歌。在這首歌裡,奧克斯並非只是暗示,而是明白表示戰爭毫無價值,從來都沒有任何事情值得一戰。即使有值得一戰的理由,仍然不值得發動戰爭。他的想法加上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年輕人反對約翰遜、反對越戰的畫面,激發了我的想象,和歷史、政策或理性思考毫無關係的想象。奈特時髦的小唱機傳出奧克斯的歌聲:我一定曾經殺了上百萬人,而他們現在要我重新回去,但是我不要再行軍了。換句話說,停止吧。停止聽他們的話,停止做他們要你做的事,停止玩他們的遊戲。這是個古老的遊戲,而且在這個遊戲中,是婊子在獵殺你。

於是也許為了顯示自己的誠意,你開始別上象徵反抗的標誌——其他人起先抱著懷疑的態度,後來可能同心協力、一起奮鬥。萬聖節後幾天,奈特告訴我們那個標誌可能的長相,他是從扔在三樓交誼廳那些皺巴巴的舊報紙上看到這樣的標誌。

19

「他媽的,你們看!」比利說。

哈維在比利那一桌洗牌,雷尼正在計算目前的積分,比利趁空當很快地瀏覽報紙上的地方新聞版。滿臉胡楂的柯比帶著他的兒童阿司匹林,正煩躁不安地準備出去約會,也傾著身子去看。

比利連忙把身子縮回來,在鼻子前面猛扇著手。「天哪,柯比,你上次洗澡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哥倫布紀念日?還是國慶節?」

「讓我看看。」柯比說,根本不理會他剛剛說的話,一把抓過報紙。「他媽的,那是哩噗—哩噗!」

龍尼猛然站起來,因為動作太快,椅子都翻倒了,斯托克利上報令他大吃一驚。大學生通常只有在惹麻煩的時候才會上報(當然刊登在體育版的新聞則是例外)。其他人都圍在柯比旁邊,艦長和我也不例外。沒錯,那人正是斯托克利,而且還不止他一個,在後面還有很多學生,他們的臉孔模糊不清……

「我的天!」艦長說,「我想那是奈特。」他的口氣似乎又驚又喜。

「站在他前面的是卡蘿爾。」我說,聲音透著古怪和震驚。我認得那件背上繡著哈維切中學的外套;認得垂在外套上金髮綁成的馬尾;認得那件褪色的牛仔褲。我也認得那張臉,即使半轉過頭去,而且臉孔籠罩在寫著「美國立刻滾出越南」標語的陰影下,我還是認得那張臉。「那是我的女朋友!」這是我第一次提到卡蘿爾的名字時,嘴巴里吐出「女朋友」這幾個字,雖然過去幾個星期以來,我一直都把她當做女朋友。

照片標題寫著:「警方驅散抗議徵兵的群眾」,裡面沒有提到任何名字。根據旁邊的報道,來自緬因大學的十來個示威群眾聚集在德里市區的聯邦大樓前面,他們攜帶了標語,繞著徵兵處的入口遊行示威,嘴裡唱著歌,並且「呼喊口號,有些口號還夾帶髒話」。有人招來警察,起先警方只做壁上觀,想順其自然,但是後來出現了立場對立的示威群眾——大多數是正值午休的建築工人。他們也開始呼喊口號,雖然新聞報道沒有提到他們的口號中是不是也夾帶髒話,但我可以猜到,口號中少不得要示威者滾回蘇聯去,建議那些標語用完後可以貯藏在何處,以及指點最近的理髮店在哪個方向之類的。

當示威群眾開始對著建築工人罵回去時,建築工人拿起午餐盒中的水果往示威群眾的身上扔過去,這時候警察開始介入。警方表示,他們未經申請核准就聚眾示威(德里市警察顯然從來都不曉得美國人有和平集會的權利),於是圍住那些年輕孩子,把他們帶往維臣街的警察局,然後就將他們釋放。「我們只是想讓他們離開火藥味濃厚的現場,」報道中引用警方的話,「如果他們又回去那裡,那真是笨!」

這張照片和抗議科爾曼化學公司那次拍的照片其實沒什麼兩樣。照片上,警察領著示威群眾離開,而建築工人則搖晃著拳頭嘲笑他們(一年後,他們都會忙著炫耀鋼盔上的小小美國國旗),其中一名警察正要伸手抓住卡蘿爾,站在卡蘿爾身後的奈特似乎沒有引起他們注意。還有兩名警察正護送斯托克利離開,斯托克利背對著鏡頭,但是拄著柺杖的人絕對是他。如果還需要什麼輔助的身份認證的話,他外套上手繪的麻雀爪印是最佳證明。

「你們看那呆子!」龍尼得意洋洋地說,(上次考試中,他修的四科中有兩科不及格,不過他還是敢叫任何人呆子。)「好像沒別的事好做似的!」

艦長不理會他,我也一樣。對我們而言,無論龍尼說什麼,那些空話都毫無意義。我們都很訝異會看到卡蘿爾……還有奈特站在她後面看著示威群眾被警察帶走。奈特像平常一樣打扮整齊,穿著常春藤襯衫以及褲腳翻邊和有折縫的牛仔褲。奈特站在搖晃著拳頭、得意叫囂的建築工人附近,但是他們對他毫不在意。警察也一樣。雙方都不知道我的室友最近變成了顛覆分子奧克斯的忠實歌迷。

我悄悄溜進電話亭中,打電話到富蘭克林舍二樓。交誼廳裡有人接起電話,我請她叫卡蘿爾聽電話時,那個女孩說卡蘿爾不在宿舍,她和莉比一起到圖書館唸書去了。「你是彼特嗎?」

「是啊。」我說。

「她留了字條在玻璃上,」那時候的宿舍很流行這種做法,「上面說她等一下會打電話給你。」

「好,謝謝。」

艦長站在電話亭外面,很不耐煩地招手叫我。我們沿著走廊去找奈特,雖然我們都曉得這樣一來,就保不住原本在牌桌上的位子了。但是就這次的情況而言,我們的好奇心壓過了癮頭。

我們拿報紙給奈特看並問他關於示威的事情時,他的表情很平靜,他臉上的表情從來都沒有什麼變化。我感覺到他很不快樂,甚至很痛苦。我不明白為什麼——畢竟這件事的結局還不錯,沒有人坐牢,報紙也沒有披露任何人的姓名。

我正在想,他平常都是這麼沉默,不要想太多了。此時艦長問:「你怎麼了?」

他的聲音裡透著關心。奈特的下唇顫抖了一下,然後緊緊抿住。他彎腰越過乾淨的書桌,在唱機旁的盒子裡拿起面紙(我的書桌上早已蓋了十九層垃圾)。他大聲而用力地擤鼻涕,然後又恢復正常,但我還是從他眼神中看到那種迷惑和不快樂的神情。我一方面(很卑鄙地)高興看到他這樣,高興知道即使他沒有迷上紅心遊戲卻還是碰上麻煩了。人性有時候就是如此卑劣。

「我和斯托克利、哈利,還有其他幾個人一起去。」奈特說。

「卡蘿爾也和你們一起嗎?」我問。

奈特搖搖頭。「我想她是和喬治那夥人一起去的。我們總共開了五輛車子去。」我完全不知道喬治是何許人也,但仍然湧起一股病態的妒意。「斯托克利和哈利都是反抗委員會的成員,喬治也是。總而言之,我們——」

「反抗委員會?」艦長問,「那是什麼啊?」

「是一個社團,」奈特說,然後嘆了一口氣,「他們覺得那不只是個社團——尤其是哈利和喬治,他們是真正的反動分子——但其實那隻不過是個社團,和戲劇社或拉拉隊沒什麼兩樣。」

奈特說,他之所以參加是因為昨天是星期二,而他下午反正沒課。沒有人發號施令,沒有人傳著什麼誓言或聯名書要大家簽名,也沒有非遊行不可的壓力,或後來反戰運動的那種軍事化狂熱。根據奈特的說法,他們離開停車場的時候,卡蘿爾和同伴還一直打打鬧鬧,拿標語互相打來打去。(笑笑鬧鬧。和喬治一起又笑又鬧,我心裡又升起一股妒意。)

當他們走到聯邦大樓時,有的人開始示威,在徵兵處前面繞著圓圈遊行,有的人則只在旁邊看。奈特是沒有參加遊行的人之一,他說到這裡的時候,素來平靜的臉孔痛苦地扭曲起來。

「我原本想和他們一起遊行的,」他說,「我一路上都想和他們一起遊行。真是好玩,我們六個人全擠進哈利的紳寶汽車裡。亨特……你們認識亨特嗎?」

艦長和我都搖搖頭。我想我們兩人都有一點訝異,這個擁有特里尼·洛佩茲和黛安·雷奈唱片的人竟有不為人知的一面,尤其是他還認識那些會吸引警察和媒體注意的傢伙。

「反正他和喬治發起了反抗委員會。由於我們沒辦法把斯托克利的柺杖塞進車子裡,亨特替他拿著,伸出窗外,我們一路唱著《我不要再行軍了》,並且談著如果我們能團結在一起,說不定真的能阻止這場戰爭——大夥兒全都聊著這些話題,除了斯托克利,他一直很安靜。」

我心想,即使和他們在一起,他還是很安靜……或許除非他認為該是來場小小演講、談談公信力的時候,他才會開口。但是奈特心裡想的不是斯托克利,奈特想的是奈特,納悶的是他的腳為何莫名其妙地拒絕走向內心真正想走的方向。

「我一路上都在想,‘我要和他們一起遊行,我要和他們一起遊行,因為這樣做是對的……至少我認為是正確的……即使有人對我揮拳,我還是會採取非暴力手段,就像那些在餐廳裡靜坐的傢伙一樣。那些傢伙終於得到最後的勝利,或許我們也一樣。’」他看著我們,「我的意思是,我的心裡篤定,沒有絲毫懷疑,你們知道嗎?」

「是啊,」艦長說,「我知道。」

「但是到那裡以後,我卻辦不到。我幫忙發了一些標語,上面寫著:停止這場戰爭,美軍撤出越南,讓年輕人回家……卡蘿爾和我幫斯托克利繫好他的標語,所以他可以一面拄著柺杖、一面高舉標語……但是我自己卻沒辦法拿起標語。我和比爾、凱瑞、還有一個叫蘿莉的女孩一起站在人行道上……我們在植物實驗室一起做實驗……」他從艦長手中拿起報紙來讀,彷彿想再次確認,沒錯,這一切真的發生了,靈弟的主人兼辛迪的男友真的去參加了反戰示威。他嘆了一口氣,報紙從他手中飄落地面。這實在太不像他了,我有一點受傷的感覺。

「我以為我會和他們一起遊行,否則我去那裡幹嗎呢?你們要知道,我一路上絲毫沒有動搖過。」

他用懇求的眼光看著我,我點點頭,彷彿真的明白似的。

「但是結果我沒有參加遊行,我不知道為什麼。」

艦長在床上坐下來,坐在他旁邊。我看到奧克斯的唱片,並把唱片放在唱機上。奈特看著艦長,然後又轉頭看別的地方。奈特的手很小、很乾淨,就像他的人一樣,只有指甲例外,他的指甲被咬得亂七八糟,幾乎只剩下肉根。

「好,」他說話的語氣彷彿艦長剛剛大聲問了他一個問題,「我知道為什麼,我害怕他們會被抓起來,而我會和他們一起被抓起來。我的照片會登在報紙上,然後家人會看到。」接著是長長的沉默,可憐的奈特拼命想把話講完。我拿著唱針對準旋轉唱片上的第一道溝槽,等著看他會不會把話講完,最後他的確把話說完。「我怕我媽媽會看到。」

「沒關係,奈特。」艦長說。

「我不覺得沒關係,」奈特以顫抖的聲音回答。「我真的不覺得。」他不肯抬頭正視艦長,只坐在床上,戴著扁帽、穿著睡褲,露出一身瘦排骨和白皮膚,低頭看著被咬得亂七八糟的指甲。「我不喜歡辯論該不該打這場仗的問題。哈利喜歡辯論……還有蘿莉和喬治。天哪,你簡直沒法讓喬治閉嘴,委員會大多數人都和他一樣。在這方面,我和斯托克利比較像,和他們比較不一樣。」

「沒有人像斯托克利。」我說。我想起那次在小徑上碰到他的情形。我問他:「你為什麼不放輕鬆一點呢?」而公信力先生回答我:「你為什麼不把我吃掉算了?」

奈特仍然端詳著他的手指甲。「我的想法是,約翰遜把美國年輕人送去戰場白白送死。但這不是哈利認為的帝國主義或殖民主義,這根本和任何主義無關。約翰遜只是在腦子裡把越戰和西部拓荒英雄大衛·克洛科特、丹尼爾·布恩,以及紐約洋基隊全混在一起了。我心裡既然這麼想,就應該把它說出來,我應該努力阻止這件事,不管在教會、學校或在童軍團裡,他們都是這樣教我的。你應該挺身而出,如果你看到了不義的事情,例如有人正在以大欺小,就應該挺身而出,或至少試圖阻止他。但是我擔心媽媽看到我被警察逮捕的照片會哭起來。」

奈特抬起頭來,我們發現他在哭。只是微微啜泣;眼瞼和睫毛被淚水潤溼了,如此而已。不過對奈特而言,這已經是非同小可。

「我發現一件事,」他說,「我知道斯托克利外套背上的圖案是怎麼回事了。」

「是什麼?」艦長問。

「這個圖案綜合了兩個英國海軍旗語字母。你們看。」奈特光腳站起來,對著天花板舉起左手臂,然後把右手臂對著地板,垂直成一條直線。「這是n。」然後他把手臂伸出去,和身體成四十五度角。我現在看出這兩種形狀交疊在一起,形成了斯托克利舊粗呢大衣背上的圖案。「這是d。」

「這兩個字母代表的是‘廢除核武’。伯特蘭·羅素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發明了這個象徵符號,」他在筆記本背面畫上這個符號,「他稱它為和平標誌。」

「真酷。」艦長說。

奈特微微笑,用手指擦乾眼角的淚水。「我也這麼覺得,」他附和著,「酷斃了。」

我放下唱針,大家一起聆聽奧克斯的歌聲。就像我們這些亞特蘭蒂斯人常說的,好好享受一番吧!

20

張伯倫舍三樓的交誼廳已經成為我的木星了——吸力超強的恐怖星球。不過那天晚上我還是抗拒了強大的誘惑,鑽進電話亭中打電話到富蘭克林舍。這次我找到卡蘿爾了。

「我沒事,」她說,輕笑了幾聲,「我很好。有個警察甚至稱呼我小姐。彼特,多謝你關心。」

那個叫喬治的傢伙又對你表現出多少關心了?我很想這樣問,但即使只有十八歲,我都知道不應該這麼做。

「你應該打電話給我,」我說,「也許我會和你一起去,我們可以開我的車去。」

卡蘿爾咯咯笑了起來,聲音很甜,但令人困惑。

「什麼?」

「我只是想到,開著一輛貼著戈德華特貼紙的休旅車去參加反戰示威是什麼樣子。」

我猜確實挺滑稽的。

「何況,」她說,「我猜你有其他事情要做。」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我說的好像我沒聽懂似的。透過電話亭和交誼廳的玻璃可以看到三樓大多數房客都在煙霧瀰漫的交誼廳中玩牌。即使關著門,還是可以聽到龍尼的尖叫聲。趕快追殺婊子,我們很快就會把她揪出來!

「不是在唸書,就是在玩牌,」她說,「我希望你是在唸書,和我住同一層的女孩和雷尼約會,或是應該說曾經和雷尼約會,當雷尼還有空出去約會的時候。她說紅心遊戲是從地獄來的牌戲。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嘮叨?」

「不會。」我說,不太知道她到底嘮不嘮叨,也許我正需要有個人來嘮叨一下。「卡蘿爾,你還好吧?」

電話裡一陣沉默。「是啊,」最後她說,「我當然很好。」

「那些建築工人——」

「基本上只是嘴巴叫叫而已,」她說,「別擔心,真的。」

但是她的聲音聽起來不太好……而且我還得擔心那個喬治。我擔心喬治就像擔心薩利一樣,卡蘿爾在家鄉的男友。

「你參加了奈特說的那個委員會嗎?」我問她,「那個反抗委員會。」

「沒有,」她說,「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喬治邀請我加入,喬治和我是在修課的時候認識的,你認識他嗎?」

「我聽過他的名字。」我說,緊緊抓著電話筒,絲毫不肯放鬆。

「這次示威活動就是他告訴我的。我和其他人搭他的車一起去。我……」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好奇地問,「你不會忌妒他吧?」

我小心翼翼地說:「他整個下午都和你在一起,我猜,我對這點很忌妒。」

「你不用忌妒。他的頭腦很好,很聰明,但是髮型卻很糟糕,而且眼神飄忽不定。他常刮鬍子,但老是好像有一塊沒有刮乾淨似的。他沒什麼吸引力,相信我。」

「那麼,你找我到底有什麼事?」

「我們能不能見個面?我想給你看一個東西,不會花很多時間,但是如果我能解釋一下可能比較好……」她的聲音發顫,我明白她已經快哭了。

「怎麼回事啊?」

「你是說,除了我爸爸看到報上的照片之後,可能不准我走進家門以外嗎?他這個週末以前就會把門鎖換掉,假如他現在還沒換掉門鎖的話。」

我想到奈特說他很怕媽媽看到他遭到逮捕的照片。媽媽的乖小孩因為未經許可在聯邦大廈前遊行遭到逮捕。丟臉,真丟臉。至於卡蘿爾的爸爸呢?情形不太一樣,但也差不多,畢竟他愛說:「喂,船哪」,而且他加入了海軍。

「他可能不會看到這則報道,」我說,「即使看到了,報紙上也沒有登你們的名字。」

「那張照片,」她耐著性子說,彷彿在對一個不可救藥的笨蛋講話,「你沒有看到照片嗎?」

我說她的大半張臉都轉過去、沒有對著相機,而且臉上還罩著陰影。然後我想起她的高中外套背上耀眼的哈維切中學幾個字。更何況,看在老天的分上,他終究還是她父親啊。即使卡蘿爾大半張臉都轉過去,當爸爸的還是能認出來。

「他可能不會看到那張照片,」我無力地說,「那則新聞登在角落。」

「彼特,你就是想用這種方法過你的人生嗎?」她的聲音仍然透露著耐心,但是現在已經比剛剛尖銳了一些,「做一些事情,然後希望別人不會發現。」

「不是。」我說。我能因為她這麼說而生氣嗎?想到安瑪麗到現在還渾然不知世上有卡蘿爾這號人物。我沒有向卡蘿爾求婚,我們之間也沒有什麼承諾,不過結不結婚不是問題所在。「我沒有這麼想,不過卡蘿爾……你總不需要把那張該死的報紙故意放到他鼻子下面吧?」

她笑了,笑聲裡完全沒有原先的輕快,不過我覺得即使懊悔的笑聲都比不笑來得好。「我不需要這麼做,他自己會發現,碰巧他就是這種人。不過我得走了,彼特。還有,或許我終究還是會參加反抗委員會,雖然喬治總是像小孩一樣,而哈利的口臭叫人避之唯恐不及。因為……因為……你知道……」她在我耳邊沮喪地嘆了一口氣,「我沒辦法解釋。嘿,你知道我們出去透氣抽菸的地方嗎?」

「豪優克餐廳外面嗎?當然知道,就在垃圾桶旁邊。」

「十五分鐘後在那裡碰面,好嗎?」

「好。」

「我還有很多書要念,所以我沒辦法逗留很久,不過我……我只是……」

「我會在那裡和你碰面。」

我結束通話電話,走出電話亭。阿什利站在交誼廳門口,一邊抽菸,一邊走來走去。我推測現在是牌局之間的休息時間。他的臉色十分蒼白,臉頰上冒出點點胡楂,襯衫髒得不得了,眼睛睜得大大的且炯炯有神,好像毒癮很深的人。紅心牌戲的確像毒品一樣,但不是那種會讓你飄飄然放輕鬆的毒品。

「怎麼樣啊,彼特?」他問,「要不要來玩幾把?」

「晚一點也許會。」我說,開始往走廊走去。斯托克利披著破舊的浴袍從浴室登登地走回房間。他的柺杖在暗紅色的地毯上留下水漬,一頭長長的亂髮也溼答答的。我很好奇他怎麼洗澡,在今天的公共澡堂裡,把手和扶欄已經是標準配備,但是當時什麼都還沒有。他一副完全不想討論這個話題的樣子;不管是這個話題或其他任何話題。

「你還好嗎,斯托克利?」我問。

他不搭腔,只是低頭走過去,溼淋淋的頭髮貼在臉頰上,手臂下夾著肥皂和浴巾,咕噥著「哩噗—哩噗,哩噗—哩噗」的聲音,他甚至根本沒有抬頭看我。不管你想和斯托克利說什麼,他一定會毫不遲疑地回罵你幾句。

21

我抵達豪優克餐廳的時候,卡蘿爾已經在那裡等我。她從垃圾桶那兒搬來幾隻牛奶箱子,然後交叉雙腿坐在上面抽菸。我坐在另外一隻牛奶箱子上,同時用手環住她、親吻她。她把頭靠在我肩上好一會兒,什麼也沒說,不太像她平日的作風,不過感覺很好。我繼續用手環著她,抬頭望著星空。就秋末而言,今晚的天氣很舒服,很多人——大多數是情侶——都趁好天氣出來散步。我可以聽到他們喁喁低語。上面的餐廳裡傳來收音機播放的音樂,大概是清潔工的收音機吧。

卡蘿爾抬起頭來,把身體稍稍移開一點——暗示我該把手拿開了。事實上,這樣反而比較像她。「謝謝,」她說,「我剛剛還真需要有人抱抱。」

「我很樂意。」

「我有一點害怕面對我老爸。沒有真的嚇壞了,但確實有一點害怕。」

「不會有什麼事的。」我這麼說倒不是真的相信會沒事——我不可能這麼神通廣大——只是應該要這麼說,不是嗎?應該這麼說。

「我參加哈利、喬治和其他人的行動不是因為我爸爸的緣故,不是弗洛伊德式的反叛情結作祟,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她彈掉香菸,我們看著煙落在人行道上冒出火花。然後她開啟膝上的手提包,拿出皮夾開啟它,手指伸進去摸索著塞在透明塑膠夾層中的照片。她停下來,抽出其中一張照片,然後遞給我。我傾身向前,就著餐廳視窗透出的燈光看清楚那張照片,清潔工可能正在餐廳裡拖地板。

照片上是三個十一二歲的小孩,一個是女孩,另外兩個是男孩。他們都穿著藍色t恤,上面有「斯特林會館」幾個大字。他們站在不知是哪裡的停車場中手臂互相環繞,一副會當一輩子死黨的樣子,看起來挺美的。女孩站在中間,當然那個女孩就是卡蘿爾。

「哪一個是薩利?」我問。她看看我,有一點訝異……但帶著笑意。無論如何,我想我已經知道了,薩利應該是寬肩膀、笑得很燦爛、一頭亂髮的那個男孩,這讓我想到斯托克利的頭髮,雖然小男孩顯然已經梳過頭髮了。我指著他,「是他,對不對?」

「沒錯。」她同意,然後指一指另外一個男孩。他曬得黑黑的,臉比較窄,兩隻眼睛靠得比較近,胡蘿蔔色的紅髮剪成短短的平頭,看起來好像漫畫家洛克威爾為《週末晚郵報》畫的封面上的小孩,他微微皺著眉頭。薩利的手臂強壯有力,另外這個男孩的手臂則好像竹竿一樣細。沒有搭著卡蘿爾肩膀的那隻手上戴著大大的棕色棒球手套。

「他是博比。」她說,不過聲音和剛剛不太一樣,多了一些我從來沒聽過的東西。是感傷嗎?但是她還在笑?「博比·葛菲是我交的第一個男朋友,可以說是我的初戀。那時候,他和我及薩利是好朋友,其實不是太久以前,一九六〇年,不過感覺好像很久了。」

「他後來怎麼樣?」我滿以為她會告訴我他死了,這個小臉、剪平頭的男孩。

「他和媽媽一起搬走了。我們陸續通訊了一段時間,然後就失去聯絡了。你知道小孩子常常都這樣。」

「很漂亮的棒球手套。」

卡蘿爾的臉上還掛著笑容。我們坐著端詳那張照片時,我看到她的眼眶裡已經充滿淚水,但是臉上仍然在笑。在餐廳的日光燈透出的白光下,她的淚水看起來彷彿是銀色的——是童話故事裡公主的眼淚。

「那是博比最喜歡的東西。有個球員叫阿爾文·達克,對吧?」

「沒錯。」

「博比的手套就是那種,阿爾文·達克手套。」

「我的是泰德·威廉斯手套,我想我媽媽幾年前把我的手套拍賣了。」

「博比的手套被偷了。」卡蘿爾說。我不確定她知不知道我還在那兒,她不停用指尖碰觸那張小小的、皺著眉頭的臉孔,彷彿時光倒流,她又回到過去,我聽說催眠師有時候有辦法這麼做。「威利把手套拿走了。」

「威利?」

「威利·席爾曼。一年後,我看到他戴著那隻手套在斯特林會館打棒球。我氣壞了,那時候我爸媽一天到晚吵架,正準備離婚,我經常感到很生氣。我氣他們,氣我的數學老師,氣整個世界。我還是很怕威利,但主要還是很氣他……何況,我那天不是自己一個人。所以我直接走到他面前,說我知道那是博比的手套,他應該把手套給我。我說我有博比在麻省的地址,會把手套寄給他。威利說我瘋了,那是他的手套,他讓我看看手套上有他的名字。他把博比的名字擦掉了——儘可能把字跡擦乾淨——然後寫上自己的名字,但我還是看得到博比原先寫的‘比’字的痕跡。」

她的聲音裡透著憤慨,因此聽起來年輕許多,看起來也年輕許多。當然我有可能記錯,但是應該不會紀錯。坐在餐廳流瀉出的白色燈光下,我想她看起來只有十二歲左右,最多十三歲。

「但是他沒辦法擦掉裡面阿爾文·達克的簽名,或用新的字把它蓋住……他的臉紅了起來,漲得通紅,好像紅玫瑰一樣。然後——你知道怎麼樣嗎?——他向我道歉,為之前他和朋友對我做的事情道歉。他是唯一向我道歉的人,而且我想他是真心道歉,但是他對手套的事情撒謊。我不認為他想要那隻手套,那隻手套又破又舊,又不合他的手,但是他為了保有這隻手套而撒謊。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一直都不明白。」

「我不懂。」我說。

「你怎麼會懂呢?那天發生的一切在我的腦子裡也是亂糟糟的,我媽媽說,出過意外或捱了揍的人有時候會這樣。有些事情我還記得很清楚,大多是和博比在一起的部分——但是其他事情就不太記得了,很多都是別人後來告訴我的。

「我當時正在離家不遠的公園裡,三個男生走過來——哈利、威利和另外一個男生,我不記得他的名字了。他們把我痛打一頓,當時我才十一歲,但他們不管。哈利用球棒打我,威利和另外那個男生用手抓住我,不讓我逃走。」

「球棒?你在開玩笑嗎?」

她搖搖頭。「我猜他們起先是在開玩笑,後來……就不是了。我的手臂被打得脫臼,我大聲尖叫,我猜他們就跑走了。我坐在那裡託著手臂,實在太痛了,而且也太……太驚訝了,我想……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辦。可能我想站起來求救,可是卻辦不到。然後博比來了,他扶著我走出公園,然後把我抱起來,一路抱著我回家,在全年最熱的一天抱著我一路爬坡,用手臂抱著我。」

我從她手裡把照片拿過來,就著燈光低頭注視著那個留平頭的男生。我看著他瘦竹竿一般的手臂,然後看著照片上的女孩,她比男孩高出三五釐米,肩膀也比他寬。我再看看另外一個男孩,有一頭黑色亂髮的薩利,臉上是美國男孩典型的開朗笑容,頭髮亂得像斯托克利,燦爛的笑容則像艦長。我可以想象薩利抱著卡蘿爾是什麼樣子,但另外這個男孩——

「我知道。」她說。「他看起來不夠壯,對不對?但是他抱著我,我昏倒了,而他一直抱著我。」她把照片拿回去。

「所以他抱你回家的時候,那個叫威利的男生回去偷走他的手套嗎?」

她點點頭。「博比帶我去他家。有個老頭子住在他家樓上,叫泰德,好像什麼事情都知道一點點。他把我的手臂推回去,我還記得他這樣做的時候,讓我咬著他的皮帶。也許那是博比的皮帶。他說這樣做可以把痛攔住,我真的就不痛了。後來……後來,發生了可怕的事情。」

「比被人家拿球棒痛揍一頓還可怕?」

「可以這麼說。我不想談那件事。」她把眼淚擦乾,先擦一邊,然後擦另一邊,眼睛仍然注視著照片。「後來,在博比和他媽媽搬離哈維切鎮之前,他把那個用球棒打我的男生痛揍了一頓,那個哈利。」

卡蘿爾把照片放回皮夾。

「那天我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也是唯一值得記住的事情——博比為我挺身而出。薩利長得比較壯,如果那天他也在場的話,說不定也會為我挺身而出,可是他當時不在。而博比在那裡,他一路抱著我爬坡回家,他做了正確的事情,那是這輩子別人為我做過最好的事情、最重要的事情。你懂嗎,彼特?」

「我懂。」

我還在她臉上看到其他東西;她說的話和奈特一小時前說的話幾乎一樣……只不過卡蘿爾去參加遊行了,她拿起標語和其他人一起遊行。當然奈特從來不曾被三個原本只想開開玩笑、後來突然認真起來的男生痛打一頓,或許分別就在這裡。

「他抱著我爬坡,」她說,「我一直想告訴他,因為他那樣做,我是多麼愛他,還有因為他讓哈利知道,傷害別人,尤其是欺負比你弱小、對你毫無惡意的人,就要付出代價。」

「所以你去遊行。」

「我去遊行。我想要告訴別人為什麼這樣做,找個聽得懂我說的話的人。我爸爸不會聽我說,我媽媽聽不明白。她的朋友蕾安達打電話給我,她說……」她沒有把話說完,只是坐在牛奶箱子上,把玩她的小袋子。

「她說什麼?」

「沒什麼。」她的聲音聽起來很疲倦、很孤單。我想親吻她,至少用手臂擁著她,但是又害怕這些動作會破壞剛剛發生的事情,因為剛剛發生了一些事。她的故事裡有一種魔力,不是在故事中間,而是環繞著故事邊緣,我感覺得到。

「我參加遊行了,而且我想我也會加入反抗委員會。室友覺得我瘋了,如果我的大學紀錄顯示曾參加過共黨組織,以後絕對找不到工作,不過我還是覺得要這樣做。」

「那麼你爸爸呢?他會怎麼說。」

「管他媽的!」

在那片刻間,我們兩人都有點震驚她剛剛會說出那句話,然後卡蘿爾咯咯笑了起來。「這才是弗洛伊德情結。」她站起來,「我得回去唸書了,謝謝你出來和我碰面,彼特。我從來沒有拿這張照片給任何人看過,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久沒看過這張照片了。我現在覺得好多了。」

「很好,」我也站了起來,「回宿舍之前能不能幫我一點忙?」

「當然可以,什麼事?」

「我待會兒會告訴你,不會花你多少時間。」

我陪她走到豪優克餐廳旁邊,然後順著後面山坡往上爬。蒸汽工廠停車場就在大約兩百米外,申請不到停車貼紙的大學生(大一、大二生和大多數的大三生)都把車停在這裡。在冷天裡,這裡也是校園情侶最喜愛的親熱地點,但那天晚上,我心裡壓根兒沒有想要帶卡蘿爾來這裡親熱。

「你有沒有告訴博比是誰偷了他的棒球手套?」我問她,「你說你曾經和他通訊。」

「我覺得不需要告訴他。」

我們沉默著走了一段路,然後我說:「感恩節的時候,我要和安瑪麗提分手的事。我差一點打電話給她,但後來又沒打。如果我要做這件事,我想最好鼓起勇氣當面告訴她。」我之前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這樣的決定,不是有意識的決定,不過顯然我確實下了決心。當然,我不是為了討好卡蘿爾才這樣說的。

她點點頭,用鞋子磨著地上的樹葉,手裡抓著小手袋,眼睛卻不望著我。「我只能用電話告訴薩利,我在和一個男生約會。」

我停下腳步,「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上個星期。」現在她抬起頭來看我,臉上又浮現酒窩,還有微翹的下唇和那熟悉的微笑。

「上個星期?你竟然沒有告訴我?」

「這是我自己的事情,」她說,「是我和薩利之間的事。我的意思是說,他不會跑來找你,帶著一根……」她停頓的時間足以讓我們兩人腦子裡都想到帶著一根球棒,然後她繼續說,「他不會跑來找你,或做任何事情。別這樣,彼特,如果我們要這麼做,就放手去做吧。不過我不和你去兜風,我真的得回去唸書了。」

「我們不兜風。」

我們繼續向前走。那時候,這座停車場在我眼中簡直大得不得了——幾百輛汽車在月光下排成幾十列。我幾乎不記得我把老哥的舊福特休旅車停在哪裡了。上次以校友身份回緬因大學的時候,停車場已經變成過去的三四倍大,可以容納一千輛左右的汽車。隨著時光流逝,除了我們自己以外,所有事物都變得愈來愈大。

「嘿,彼特?」她一邊走著,再度低頭望著球鞋,現在地面上已經沒有樹葉可以磨蹭了。

「嗯?」

「我不希望你為了我和安瑪麗分手,因為我總覺得我們是……暫時的。好嗎?」

「好啊。」她的話讓我很不開心——亞特蘭蒂斯的公民會形容這種感覺為「失落」——但是我並不驚訝。「我猜終究會有這樣的結果。」

「我喜歡你,也喜歡像現在這樣和你在一起,但只是喜歡,僅止於此,我最好坦白告訴你。所以如果你感恩節回家的時候想絕口不提這件事——」

「有點像和她若即若離?萬一我在學校爆胎了,在家鄉還有個備胎?」

她露出驚訝的表情,然後笑了起來。「哇!」

「為什麼哇?」

「我也不曉得,彼特……不過我真的喜歡你。」

她停下腳步,轉過身來用手臂環住我的脖子。我們在兩排車子中間親吻了一會兒,然後又繼續往前走。

「你告訴薩利的時候,他有什麼反應?我不知道該不該問,不過——」

「——不過你想得到一些資訊。」她用「二號」說話時那種傲慢無禮的語氣說,接著就笑起來,笑聲中透著悲哀。「我以為他會很生氣,甚至哭起來。薩利長得又高又壯,在足球場上可以把對手嚇得半死,但是他從來無法掩飾自己的感覺。我沒料到的是,他竟然鬆了一口氣。」

「鬆了一口氣?」

「鬆了一口氣。他和布里吉港的一個女孩交往一個多月了……不過我媽媽的朋友蕾安達告訴我,其實應該稱她女人,她可能有二十四五歲了。」

「聽起來不太妙。」我說,暗自希望我的聲音聽起來慎重而經過深思。事實上,我覺得很高興,當然啦,如果軟心腸的薩利誤闖入西部鄉村歌曲的情節中,誰管他呀,我更是加倍不在乎。

我們已經快要走到我的車子旁邊,只不過是一輛廉價的破老爺車,但是感謝我的哥哥,這輛車屬於我所有。「他的腦子裡不止想著新愛人而已,還有很多事情要想,」卡蘿爾說,「他明年六月高中畢業後就要去當兵了。他已經和徵兵處談過,一切安排好了。他簡直等不及要去越南,讓這個世界更民主、更安全一點。」

「你們有沒有為了越戰吵過架?」

「沒有。有什麼好吵的?我又能跟他說什麼呢?跟他說,對我而言,一切都和博比有關?告訴他哈利、喬治和亨特所說的一切和博比抱著我爬坡比起來,都只是鏡花水月,過眼煙雲?薩利會認為我瘋了,或說那是因為我太聰明了。薩利同情太過聰明的人,他說聰明是一種病,也許他說得對。你知道,我確實有一點愛他,他很甜,是那種需要別人照顧的男人。」

我心想,我希望他找到人來照顧他,只要那個人不是你就好。

她明快地看了車子一眼。「好,」她說,「這輛車很醜,需要好好清洗一番,不過總是個交通工具。問題是,咱們在這裡幹嗎?我應該在宿舍裡讀弗蘭納裡·奧康納的小說。」

我拿出隨身的摺疊小刀,把刀子開啟。「你的袋子裡有沒有銼刀?」

「事實上,我還真的有。我們要大打一場嗎?二號和六號在蒸汽工廠停車場上大戰一場?」

「別自作聰明了,拿出來跟著我做就是了。」

等到我們繞到車子後面時,她笑了起來,不是苦笑,而是開懷大笑,就好像那次碗盤輸送帶上出現艦長做的熱狗人時的那種笑聲。她終於明白為什麼要來這裡了。

卡蘿爾抓住貼紙的一端,我抓住另外一端,我們在中間會合,然後看著貼紙的碎片飄過碎石子路。再見了,auh2o-4-usa,再見了,戈德華特。然後我們大笑。天哪,我們就是笑得停不下來。

22

幾天後,我的朋友艦長在和布拉德合住的寢室裡靠近自己的那面牆上,貼了一張海報(真難以想象他剛上大學的時候,還好像軟體動物一樣,毫無政治頭腦)。海報上有個穿三件式西裝、笑眯眯的生意人,一隻手伸出來握手,另外一隻手藏在背後,手裡緊捏著一個東西,那東西淌著血,血滴到他的鞋子中間。戰爭是一門好生意,海報上的標語寫著,把你的孩子投資進去。

戴維嚇壞了。

「所以你開始反戰囉?」他看到海報時問艦長。儘管裝出一副兇巴巴的樣子,我想我們親愛的舍監被這張海報嚇壞了。畢竟艦長念高中時是一流的棒球球員,大家也預期他上大學以後會加入棒球隊,兄弟會和馬術社也都競相爭取他入會。艦長不像斯托克利是個跛子,也不是像喬治那樣的蛙眼怪胎。

「嘿,這張海報想說的不過是很多人都從這場血腥混亂中大撈一筆,」艦長說,「包括麥道、波音、奇異、道爾化學公司和科爾曼化學公司,還有他媽的百事可樂,以及其他很多公司。」

戴維試圖以眼神表示,針對這個問題,他的想法比艦長更有深度。「我問你,你認為我們應該袖手旁觀,讓胡志明大叔一手掌控那邊的局勢嗎?」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什麼,」艦長說,「目前還不知道,我幾個星期前才開始對這個議題產生興趣,現在還在努力趕上進度。」

現在是早上七點半,艦長的房門口聚集了一小群準備出門上第一堂課的學生。我看到龍尼(還有尼克;這時他們兩個人已變得形影不離)、阿什利、雷尼、比利,也許還有四五個人。奈特站在三〇二室門口,穿著t恤和睡褲。斯托克利拄著柺杖站在樓梯口,顯然正準備出門,但轉過頭來聽大家的討論。

戴維說:「越共進入南越村莊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找找看有沒有人身上佩戴了十字架、聖克里斯托弗聖章、瑪麗聖章之類的。他們殺死天主教徒,殺死信奉上帝的人。當這些共產黨殺死上帝的信徒時,你覺得我們應該袖手旁觀嗎?」

「為什麼不該?」斯托克利的聲音從樓梯口傳來,「我們袖手旁觀,然後讓納粹屠殺了猶太人六年。猶太人也信上帝,我是這樣聽說的。」

「他媽的哩噗!」龍尼大叫,「哪個混蛋請你發表意見了?」

但這時候斯托克利已經往樓下走了,樓梯間迴盪著他拄著柺杖的聲音,讓我想到最近離開的法蘭克。

戴維回頭看著艦長,雙手握拳頂著臀部,白t恤前面掛著一串狗牌。他告訴我們,他的父親在德國和法國作戰的時候就掛著這些狗牌;當他躲在樹後面、避開機關槍掃射時,身上就掛著這些狗牌(當時那陣機關槍掃射已經殺死他的兩名戰友、射傷四名戰友)。我們都不太明白士兵掛的狗牌和越南戰事有什麼關係,但是顯然在戴維眼中意義重大,所以我們都沒有問他,連龍尼都識相地閉上嘴。

「如果我們讓他們佔領南越,連柬埔寨都會落入他們手中。」戴維的目光從艦長身上轉向我,然後看著龍尼……把我們每個人都看了一遍。「接下來是寮國、菲律賓,一個國家接著一個國家。」

「如果他們這麼有辦法,也許他們有資格贏得這場戰爭。」我說。

戴維看著我,十分震驚。我自己也嚇了一跳,但沒有收回我說的話。

23

感恩節假期之前還有更多的考試,對張伯倫舍的年輕學生而言,簡直是大難臨頭。到了這時候,我們大多數人都已經明白,這下子可慘了,簡直是在集體自殺。柯比猛吃迷幻藥,然後就像魔術師手中的兔子般消失不見了。在我們沒日沒夜地玩牌時,肯尼通常都坐在角落,他老愛在遲遲無法決定該打哪張牌時拼命挖鼻孔,有一天他突然就逃走了,只留下黑桃皇后和「我不玩了」幾個字在枕頭上。喬治加入史蒂夫和傑克的行列,搬到查德波恩舍,那個有腦子的宿舍。

六個人離開了,還有十三個人待在這裡。

應該適可而止了。可惡,單單發生在可憐的老柯比身上的事情應該就夠了;在他嗑藥嗑出問題之前三四天,他的手抖得非常厲害,連把紙牌拿起來都有困難,而且如果走廊傳來有人把門啪啦關上的聲音,他整個人都會彈起來。柯比早就該適可而止了,但是他沒有。我花很多時間和卡蘿爾在一起也無濟於事。和她在一起時,沒錯,我很正常;和她在一起時,我只想多知道一些資訊,但是一回到宿舍,尤其等我走進該死的交誼廳,就完全變了一個人。在三樓的交誼廳裡,彼特·賴利變得連我自己都不認識了。

感恩節愈來愈接近,交誼廳籠罩著一股盲目的宿命論氣氛,不過我們之間沒有人提起這個話題。我們會討論電影或談性(「我比遊樂場裡的旋轉木馬上過的女孩還多!」龍尼會毫無預警、冷不防地突然冒出這類大話),但是大半時候都在討論越戰……和紅心牌戲。討論牌戲的時候,我們談的不外乎是現在誰領先、誰落後,以及誰玩牌時完全不懂得幾個最簡單的訣竅,例如至少要趕快清掉其中一種花色的牌,把中等分數的紅心牌倒給喜歡射月的人,還有如果你非得贏一手牌不可,儘量用高分的牌來贏。

我們對即將來臨的考試唯一的反應是重新安排牌局,所以牌局變成無休無止的迴圈賽。賭注仍然是一個積分算五分錢,不過現在要玩到「賽末點」,賽末點的得分演算法頗覆雜,不過蘭迪和休斯在兩個熬夜打牌的瘋狂夜晚一起設計出很好的公式。順帶一提,他們兩人修的數學概論後來都沒及格,因此上學期結束後都沒能回來繼續學業。

從那個感恩節前的一連串考試到今天,已經過了三十三個年頭了,而從男孩長成的男人迄今仍然覺得那段時光真是不堪回首。那個學期除了社會學和大一英文之外,我其他科目都被當掉了,而且不需要看分數就心知肚明。艦長說,他除了微積分之外也都不及格,而且微積分也是低空掠過。那天晚上我帶卡蘿爾出去看電影,是感恩節假期前最後一次約會(也是我們的最後一次約會,雖然我當時並不曉得)。去開車的路上,我看到龍尼。我問他考得如何,他笑著對我眨眨眼,然後說:「每一擊都得分,就好像打他媽的大專盃的時候一樣。我一點都不擔心。」但是在停車場的燈光下,我看得出來他掛著笑容的嘴角在微微顫抖。他的膚色十分蒼白,臉上的痘痘比九月剛開學時又更糟糕了。「你呢?」

「他們打算讓我當文理學院的院長,明白了嗎?」我說。

龍尼爆笑。「你真是他媽的混蛋!」

他拍拍我的肩膀,原本那種洋洋得意的眼神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害怕,因此讓他看起來年輕不少。「出去嗎?」

「是啊。」

「和卡蘿爾一起?」

「對。」

「很好,她長得很漂亮,」就龍尼而言,已經是難得的有誠意了,「如果之後沒有再碰面,先祝你火雞節快樂。」

「你也一樣,龍尼。」

「是啊,當然。」他沒有正視我,反而用眼角餘光瞄我,想保持微笑。「不管怎麼樣,我想我們都會把那隻鳥吃掉,對不對?」

「是啊。」

24

天氣很熱,即使關掉引擎和暖氣還是很熱,我們的身體把汽車內部弄得暖烘烘的,車窗上瀰漫著蒸汽,因此停車場的燈光透過車窗照入車內時變得矇矓一片,彷彿透過毛玻璃射入浴室的陽光。我開著收音機,名dj神奇馬歇爾播放著老歌,謙虛但神奇的馬歇爾播著四季合唱團、多佛斯合唱團以及傑克·斯科特、小理查德,還有卡農的歌。她的毛衣敞開,胸罩垂下來,一邊的肩帶已經脫落,是白色的粗帶子,當時的胸罩科技還沒有大躍進。喔,天哪,她的皮膚真暖和,含在我口中的乳頭澀澀的;她還穿著內褲,算是穿著吧,但已經被擠到一邊,我先伸一隻手指進去,然後兩隻手指全伸進去。查克·貝里唱著《約翰尼當自強》,皇家少年樂團唱著《短短的短褲》,她的手伸進我的褲子裡,手指撥弄著我裡面「短短的短褲」的鬆緊帶。我可以聞到她,她脖子上的香水和額頭髮際的汗水;我可以聽到她,聽到她呼吸的脈動、親吻時嘴裡的呢喃。我把汽車前座儘可能往後推,腦子裡不再去想考試不及格或越南戰事或約翰遜身上的花環或紅心遊戲或其他任何事情,只是單純地想要她,而且就在此時此地。她突然坐直了身子,同時也把我拉起來,兩隻手緊緊按在我胸前,把我往駕駛盤那兒推過去。我又往她那兒靠過去,一隻手滑到她的臀部,她尖聲說:「彼特,不要!」然後把雙腿夾緊,膝蓋相碰時的聲音大得我都聽得見了,那個聲音表示親熱時刻到此結束,不管你喜不喜歡。我雖然不甘心,還是停了下來。

我把頭靠回駕駛座旁起霧的車窗,用力吸一口氣。我的小弟弟好像鋼條般塞在內褲裡,硬得發痛。這種反應很快就會消退——沒有任何勃起反應會永遠持續不退,我想這句話是本傑明迪斯雷利說的——但即使在勃起反應消失後,沮喪的睪丸仍然苟延殘喘。這就是男人生命的真相。

我們早早就離開電影院,回去停車場,腦子裡想著同樣的事情……至少我希望是如此。我猜我們想的是同樣的事情,只是我的期望有一點點超乎實際。

卡蘿爾把上衣拉好,但是胸罩還垂掛在後面,呼之欲出的乳房以及在昏暗的燈光下依稀可見的乳溝,令她顯得格外誘人。她開啟錢包,用顫抖的手翻找香菸。

「呼!」她說,聲音和雙手同樣發顫,「我是說,天哪。」

「你的上衣那樣敞開時,看起來好像碧姬·芭杜。」我告訴她。

她抬起頭來,露出驚訝和——我猜——高興的表情。「你真的這樣覺得嗎?還是隻不過因為我的頭髮也是金色的?」

「頭髮?不是,主要是……」我指著她的胸部。她低頭看看,然後笑了起來。不過,她還是沒有把釦子扣好,也沒有把上衣拉緊一點。反正我也不確定她真的有辦法把它拉好一點——我記得那件上衣非常貼身。

「我小時候,街上有家電影院叫帝國戲院。現在拆掉了,不過我們小時候——博比、薩利和我小時候——戲院前面好像總是擺著她的照片。我想那部叫《上帝創造女人》的片子大概在那裡演了有一千年了吧!」

我大笑,從儀表板那兒拿出自己的香菸。「蓋茲佛斯鎮的露天電影院在每個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第三部晚場電影一定都是這部片子。」

「你看過嗎?」

「開玩笑!除非露天電影院演的是迪斯尼電影,否則我爸媽根本不會準我去看。我想,薩爾·米涅奧演的《駿馬豪情》我至少看了七遍。但是我記得碧姬·芭杜披著浴巾的預告片。」

「我不會回學校。」她說,接著點燃香菸。她的語氣如此平靜,起先我以為話題還是老電影或加爾各答的午夜,或任何足以說服我們該讓身體好好休息、今天的活動到此為止的話題。然後,她的話驚醒了我。

「你……你剛剛是不是說……?」

「我說感恩節過後不會回學校。因此,今年的感恩節在家裡一定很不好過,但是管他的。」

「你爸爸呢?」

她搖搖頭,吸了一口煙。她的臉在香菸火花下出現橘紅色的亮光和灰黑色的暗影,令她顯得比較蒼老,還是很漂亮,但比較老。收音機裡,保羅·安卡正唱著《黛安娜》這首歌。我把收音機關掉。

「這件事跟我爸爸沒關係。我要回哈維切鎮,你還記得我提過媽媽的朋友蕾安達嗎?」

我好像有一點記得,所以點點頭。

「我拿給你看的那張照片就是蕾安達拍的,裡面有我、博比和薩利。她說……」卡蘿爾低頭看著掀到腰部的裙子,開始把裙子拉好。你永遠弄不清楚什麼事會讓別人感到難堪;有時候是上廁所的問題,有時候是親戚老愛開色情玩笑,有時候是愛吹牛的作風,當然有時候是酗酒問題。

「這麼說好了,我爸爸不是家裡唯一有酗酒毛病的人。他還教我媽媽喝酒,而我媽媽是個好學生。我媽戒酒已經很久了——我猜她參加了匿名戒酒會——但是蕾安達說她最近又開始喝酒了,所以我要回家去。我不知道有沒有辦法照顧她,但是要試試看,為了我弟弟,也為了我媽媽。蕾安達說伊恩每天都過得糊里糊塗的,當然啦,他從來都是這樣。」她微微笑著。

「卡蘿爾,這樣不太好吧,就這樣中斷學業——」

她生氣地抬起頭來。「你想談談中斷學業的事嗎?你知道我一直聽到別人怎麼說你們在張伯倫舍三樓進行那些該死的牌局嗎?他們說,住在三樓的每個人聖誕節以前都會被退學,包括你在內。潘尼說,下學期開學的時候,三樓的人全都會走光光,只剩下你們那個蠢舍監還留在那裡。」

「不會啦,」我說,「他太誇張了。奈特會留下來,斯托克利也會,如果他沒有在哪天晚上滾下樓梯、摔斷脖子的話。」

「你好像還覺得這件事很好笑似的。」她說。

「這件事不好笑。」我說。不,一點也不好笑。

「那你為什麼不戒掉呢?」

現在輪到我生氣了。正當我開始想和她在一起、需要她陪伴我的時候,她卻一把推開我、把雙腿夾起來,告訴我她要離我而去,留給我世界上最憂鬱的蛋蛋……而現在,全都是我的問題了;現在,全都是玩牌的問題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戒掉?」我說,「你為什麼不找其他人照顧你媽媽呢?為什麼不讓她那個朋友,盧安達——」

「是蕾—安—達。」

「——照顧她呢?我的意思是,你媽媽是酒鬼又不是你的錯。」

「我媽媽不是酒鬼!你不可以這樣說她!」

「唔,她總是個什麼吧,如果你竟然得為她休學的話。如果真那麼嚴重,總不是小問題吧。」

「蕾安達在上班,而且她自己也有媽媽要操心。」卡蘿爾說。她的怒氣已經消散了,好像洩了氣一樣,十分沮喪。我還記得那個站在我身旁、看著戈德華特貼紙一片片隨風飄散而開懷大笑的女孩,和現在這個女孩判若兩人。「媽媽就是媽媽,只有伊恩和我能照顧她,而伊恩幾乎連高中都快讀不下去了。更何況再不濟,我還是能進康涅狄格大學。」

「你想要知道一點資訊嗎?」我問她。我的聲音顫抖,愈來愈濁重。「不管你想不想知道,我都會告訴你,好嗎?你傷了我的心,這就是我要告訴你的資訊,你讓我心碎。」

「但是我沒有,」她說,「我們的心堅固得很,彼特,多半時候都不會碎,多半時候都只是彎曲而已。」

是啊,是啊,孔子曰,把飛機倒轉過來飛的人會撞得粉身碎骨。我哭了起來,哭得不是很厲害,但是有眼淚,我想主要是因為事情發生得太突然,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好吧,或許我也是為自己哭泣,因為我很害怕,害怕自己除了一科以外,其他科目可能全部不及格;害怕朋友打算按下「緊急彈出」的按鈕,離我而去;我也害怕自己好像老是戒不掉玩牌的壞習慣。沒有一件事情符合我剛上大學時的期望,我簡直嚇壞了。

「我不想你離開,」我說,「我愛你。」然後試著擠出微笑,「多透露一點資訊好嗎?」

她注視著我,臉上有一種我說不出來的表情,然後搖下車窗,把香菸往外丟,接著又把車窗搖上,張開手臂。「過來這裡。」

我捻熄香菸滑到她那邊,投入她的懷抱。她親吻我,凝視我的眼睛,「也許你愛我,也許你不愛我。我只能告訴你,我絕不勸別人不要愛我,因為周遭的世界太缺乏愛了。但是你現在很困惑,彼特,不管是對學校、對紅心牌戲、對安瑪麗或對我,都覺得很困惑。」

我說我沒有,但當然很困惑。

「我可以回去念康涅狄格大學,」她說,「如果媽媽情況好轉,我就可以在布里吉港半工半讀,或在斯特拉福特或哈維切讀夜間課程。我可以這麼做,相信我,因為我是女生,可以享受到這樣的奢侈待遇;約翰遜特別關照過這件事。」

「卡蘿爾——」

她輕輕用手掩住我的嘴。「如果你在十二月被退學,明年十二月就會在叢林作戰了。彼特,你得好好想想這件事。薩利和你不一樣,他贊成打這場仗,他也想上戰場,而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或自己怎麼想,而且如果你一直玩牌,就會一直迷糊下去。」

「嘿,我把車子上的戈德華特貼紙撕掉了,不是嗎?」這句話連我自己聽著都覺得很蠢。

她什麼也沒說。

「你打算什麼時候離開?」

「明天下午。我買了四點鐘到紐約的車票,哈維切巴士站離我家只有三個路口。」

「你會在德里搭車嗎?」

「會。」

「我可不可以載你去車站?我可以三點鐘左右去宿舍接你。」

她考慮了一下,然後點點頭……但是我看到她眼中閃了一下,我不可能沒看到,因為那雙大眼睛平常都十分直率。「這樣很好,」她說,「謝謝你,我沒有騙你,對不對?我早就說過我們的關係不會長久。」

我嘆了一口氣。「是啊。」只是這段交往比我預期的短暫許多。

「好,現在,六號:我們需要……資訊。」

「你拿不到的。」當你泫然欲泣的時候,實在很難裝出麥高漢在電視劇《囚徒》中的兇狠語氣,但是我盡力而為。

「即使我拜託你都不成嗎?」她拉起我的手,讓我的手滑進她的毛衣、貼在她的左胸上。我身體裡某個部分原本已經沒精打采了,如今又突然警醒過來。

「呃……」

「你以前有沒有做過?我的意思是,真的做?我想要的就是這個資訊。」

我猶豫了一下,針對這個問題,男生通常都很難啟齒,而且多數人會撒謊。但我不想對卡蘿爾撒謊。「沒有。」我說。

她優雅地褪下褲子、丟到後座,然後把手繞到我頸後,十指緊扣。「我做過兩次,和薩利。我不認為他很厲害……不過他從來沒有上過大學,而你是大學生。」

我覺得口乾舌燥,不過這一定只是幻覺,因為當我吻她的時候,我們的嘴唇都是溼潤的,我們的嘴唇、舌頭、牙齒滑來滑去。等到終於能開口說話時,我說:「我會盡力善用我的大學教育。」

「開啟收音機,」她說,一邊鬆開我的皮帶、解開我的牛仔褲紐扣,「開啟收音機,彼特,我喜歡聽老歌。」

於是我轉開收音機,然後親吻她,她的手引著我到某個部位,那裡十分溫暖。很溫暖,也很緊。她在我耳邊呢喃,她的嘴唇弄得我皮膚癢癢的。「慢慢來,把每一片蔬菜都吃完,也許就有甜點可吃了。」

收音機裡,傑基·威爾森唱著《寂寞的淚珠》,我慢慢來;羅伊·奧比森唱著《只是寂寞》,我慢慢來;萬達·傑克遜唱著《開個派對吧》,我慢慢來;播了一段廣告,我慢慢來。然後她開始呻吟,指甲嵌入我的頸背,當她的臀部開始緊貼著我猛烈上下晃動時,我沒有辦法再慢慢來了,這時候的收音機裡,五黑寶正唱著《黃昏時分》,她開始不自覺地呻吟,喔,彼特,喔,天哪,喔,耶穌基督,彼特,她的嘴唇親吻我的嘴唇,又吻我的臉頰,吻我的下巴,她瘋狂地親吻我。我可以聽到椅子吱吱嘎嘎的聲音,聞到香菸的味道和吊在後視鏡的空氣清潔劑的棕櫚味,這時候我也開始呻吟了,我不知道為什麼。五黑寶正唱著:「我每天都祈禱夜晚來臨,只是為了和你在一起。」然後就發生了,我在狂喜中抖動。我閉上眼睛,閉著眼睛摟著她,然後進入她的身體,我全身搖晃,聽到鞋跟抽搐般鼕鼕敲打著駕駛座旁的車門,心裡想著,即使我快死掉了也要這麼做,即使我快死掉了,即使我快死掉了;我心想,這也算是資訊。我在狂喜中晃動,紙片落在該落下的位置,這世界從來不會錯過任何一個拍子,皇后躲起來了,皇后找到了,而這些全都是資訊。

25

第二天早上,我和地質學講師短暫會晤了一下,他說我正「逐漸陷入嚴重危機」。六號,這完全不是新聞,我想這麼對他說,但沒有說出口。那天早上,整個世界都不一樣了,變得比較好,同時也變得比較糟。

回到張伯倫舍的時候,我發現奈特已經準備啟程回家了。他一手提著行李,皮箱上的貼紙上寫著「我攀登了華盛頓山」,肩膀扛著裝滿髒衣服的袋子。奈特今天看起來很不一樣,就好像其他的一切都顯得不一樣。

「感恩節快樂,奈特。」我說,開啟衣櫥,開始隨意拉出一些衣褲。「多吃一點,你太瘦了。」

「我會的,還會多吃一點蔓越橘醬。剛到這裡的頭一個星期是我想家最厲害的時候,滿腦子想的都是我媽媽做的蔓越橘醬。」

我把行李箱塞滿,心想可以先載卡蘿爾到德里的巴士站,然後繼續開車回家。如果一三六號公路的車子不太多的話,可能天還沒黑就到家了。說不定我甚至可以在到家之前,先在法蘭克冷飲店買杯沙士。突然之間,離開這個地方——離開張伯倫舍和豪優克餐廳,離開這整間該死的大學——成為我現在最想做的事。你現在很困惑,彼特,卡蘿爾那天晚上在車子裡說,不管是對學校、對紅心牌戲、對安瑪麗或對我,都覺得很困惑。

對我來說,這是遠離牌局的好機會,卡蘿爾要離開的訊息,我覺得很難過,但是如果說那是我當時心目中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在說謊。在那一刻,離開三樓交誼廳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逃離「婊子」的誘惑。如果你在十二月被退學,明年十二月就會在叢林作戰了。保持聯絡,寶貝,再見囉,正如柯克艦長所說。

我把行李箱關好,環顧四周,奈特還站在走廊上。我跳起來,發出一聲驚呼,好像見鬼似的。

「嘿,走吧,快走吧,」我說,「時間如潮水,一去不復返,即使你念的是牙醫預科,時間也不會停下腳步等你。」

奈特仍然站在那裡,看著我。「你會被退學。」他說。

我再度想著,奈特和卡蘿爾兩個人還真像呢,好像同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我想擠出一絲微笑,但是奈特沒有回我微笑。他苦著蒼白的小臉,標準北方佬的臉孔,你看到一個老是曬傷,而不是曬出一身古銅膚色的瘦子,他所謂的精心打扮只是打著一條細領帶,頭上隨意抹點美髮水,而且他應該是在新罕布什爾州白河北岸長大的,臨死前說的最後一句話很可能是「蔓越橘醬」。

「不會啦,」我說,「別瞎說,奈特,沒問題的。」

「你會被退學。」他又重複了一遍。臉頰浮現暗紅色的紅暈。「在我認識的人當中,你和艦長是最好的大好人,我在高中從來沒有碰到過像你們這樣的好人,至少在我那所高中裡沒有,但你們就快被退學了,真是愚蠢。」

「我不會被退學。」我說……但從昨晚起,我已經接受了可能被退學的想法。我不只是即將步入嚴重危機,而是已經深陷危機中。「艦長也不會,情勢還在掌控中。」

「整個世界都快崩潰了,而你們兩個卻為了玩牌快被踢出學校!只因為愚蠢、該死的撲克牌遊戲!」

我還來不及搭腔,他就離開了,回鄉下去吃媽媽烤的火雞,甚至還可以得到辛迪的服務。嘿,這可是感恩節呢!

26

我不算命,也很少看《x檔案》,從來不撥靈媒熱線的電話,但我相信我們偶爾都能未卜先知。那天下午就是如此,當我把老哥的老爺車停在富蘭克林舍前面的時候,她已經離開了。

我走進去。宿舍大廳通常會有八九位來訪的年輕紳士坐在塑膠椅子上等候,今天卻出奇的空空蕩蕩。穿著藍色制服的清潔工正在用吸塵器清潔地毯,櫃檯小姐邊看《麥考爾》雜誌、邊聽收音機。事實上,她聽的是「問號與神秘主義者」的音樂。哭吧,哭吧,哭吧,寶貝,九十六滴眼淚!

「麻煩通報一下,彼特要找卡蘿爾。」我說。

她抬起頭來,把雜誌放下,拋給我一個甜蜜、同情的眼神,彷彿醫生要宣告「哎,抱歉,你的腫瘤沒有辦法動手術取出來」時一樣。你真倒霉,還是和耶穌做朋友吧。「卡蘿爾說她必須早一點離開,她已經搭穿梭巴士去德里車站了。但是她說你會來找她,要我把這個東西拿給你。」

她遞給我一個信封,封套上寫著我的名字。我謝謝她,拿著信封走出富蘭克林舍。我沿著人行道走下去,在車子旁邊佇立片刻,眺望前面的豪優克餐廳,這座曠野上的宮殿、頭上長角的熱狗人之家。而下面就是班奈特小徑,秋風掃過落葉,發出啪啦啪啦的聲音。樹葉的顏色早已失去原先的光亮,只留下十一月的暗褐色。那天是感恩節前夕,冬天的腳步即將踏上新英格蘭,周遭只有寒風呼嘯和冷冷的冬陽。我又哭了起來,可以感覺到臉頰上的熱淚。九十六滴眼淚,寶貝;哭吧,哭吧,哭吧!

我爬進車子裡,昨晚就是在這裡失去了童貞,然後開啟信封,裡面有一張紙。莎士比亞說過,警句貴在簡潔。如果莎士比亞說得對,那麼卡蘿爾的短箋可真是字字珠璣。

親愛的彼特:

我覺得我們應該把昨晚當做最後的道別——這樣不是最好嗎?我可能會寫信到學校給你,也可能不會,目前我很困惑,沒有辦法說定(說不定我會改變主意回來唸書)。但是請不要找我,讓我主動和你聯絡,好嗎?你說你愛我,如果你真的愛我,讓我主動和你聯絡。我一定會和你聯絡的,我答應你。

卡蘿爾

附:昨晚可以說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經驗。

又附:千萬不要再玩牌了。

她說這是她這輩子最美好的經驗,但是在底下簽名的時候卻沒有寫上「愛你的」,只是簽上名字而已。如果還有比這更棒的經驗,我不知道怎麼可能受得了。我明白她的意思。我伸手摸摸座椅上她躺過的地方,我們曾經躺在一起的地方。

開啟收音機,彼特,我喜歡老歌。

我看看手錶。由於提早開車到她的宿舍(也許是出於下意識),現在還不到三點鐘。在她回康涅狄格州之前,我很容易就可以在德里巴士站趕上她……但是我不會這樣做。她說得對,我們在這輛老爺車裡面有了最精彩的道別;再有任何動作都是畫蛇添足。最多隻是重複昨天說過的話而已,甚至發生爭論,反而讓昨晚的美好蒙上汙點。

我們需要資訊。

是啊,我們也得到資訊了,老天爺知道我們得到資訊了。

我把她的信摺好塞進牛仔褲口袋裡,然後開車回家。起先淚水模糊了我的雙眼,我不停拭淚,然後開啟收音機,音樂讓我覺得好過一點;音樂總是有這樣的功效。現在我已經五十開外了,音樂還是能讓我覺得好過一點。

27

我大約在五點半回到蓋茲佛斯鎮,經過法蘭克冷飲店時,我放慢速度,然後又往前開。到了這時候,我迫切地想回家,相較之下,喝喝啤酒、和法蘭克聊聊八卦就沒那麼重要了。媽媽歡迎我回家的方式是一邊嘴裡念著我太瘦了、頭髮太長了,還有「鬍子也不好好刮一刮」,一邊為浪子歸來而掉下歡喜的眼淚。老爸吻了吻我的臉頰,用一隻手臂摟了我一下,然後彷彿一隻好奇的烏龜般,從褐色舊毛衣裡探出頭去,開啟冰箱倒了一杯老媽泡的紅茶。

我們——媽媽和我——認為他可能只剩下五分之一的視力,也許多一點點,很難說,因為他難得開口。那是一次可怕的意外造成的,他從二樓跌下去,左臉和脖子都留下了疤痕,頭蓋骨還有一塊補丁,所以那裡長不出頭髮。那次意外破壞了他的視力,同時影響到他的腦力。但是他還不算「痴呆」,我有一次在理髮店聽到一個混蛋這麼說;我父親也沒有啞掉,雖然有人似乎以為他是啞巴。他昏迷了十九天,醒來以後,大半時候都悶不吭聲,而且腦子裡經常混沌一片,但有時候他還是在那兒,仍然在場,而且也還像個父親,足以在我回家的時候親親我,還有用一隻手緊緊摟我一下,自從我有記憶以來,他都是這樣擁抱別人。我很愛老爸……和龍尼玩牌玩了一學期之後,我學到的是,說話是被過度高估的才能。

我和爸媽一起閒坐了一會兒,和他們說了一些學校裡的事情(不過沒有談到玩牌),然後就出去外面。我在暮色中掃了一下落葉——冷冷的空氣吹到臉上,未嘗不是一種福氣——向路過的鄰居揮手打招呼,晚餐時吃了三個媽媽做的漢堡。然後,她說要去教會為臥病在家的人準備感恩節晚餐;她不認為我回家的第一個晚上會想和一群嘮叨的老太婆一起度過,不過如果我想參加也很歡迎。我謝謝她,說我想給安瑪麗打個電話。

「喔,我怎麼沒有想到這件事?」她說,然後就出去了。我聽到她發動車子的聲音,然後毫不興奮地打電話給安瑪麗·索西。一小時後,安瑪麗就開著她爸爸的貨車,掛著微笑來到我家,她的頭髮垂在肩上,嘴上塗了亮麗的口紅。她的笑容沒多久就消失了,我想你也猜得到,十五分鐘後,安瑪麗就走出我家,也走出我的人生。保持聯絡,寶貝,再見了。大約在伍德斯托克音樂會舉行的那段時間前後,她嫁給路威斯頓的保險經紀人,成為賈爾伯特太太。他們生了三個小孩,到現在仍然有婚姻關係。我猜這樣很不錯,不是嗎?即使沒那麼好,你還是得承認這是典型的美國式生活。

我站在廚房水槽邊的窗前,看著索西先生的貨車尾燈消失在馬路上。我覺得很慚愧——天哪,想到她睜大眼睛、微笑消失、開始顫抖的神情——但是我也覺得很開心,十分差勁地有種鬆了一口氣的感覺,輕鬆地想要像舞王佛雷亞斯坦那樣沿著牆壁跳舞,一直跳到天花板上。

後面傳來窸窸窣窣的腳步聲。我轉過身去,看到老爸穿著拖鞋,慢慢拖著腳步在地板上走著,一手往前伸出去,手上的皮膚鬆垮垮的,像戴著又大又松的手套般。

「我剛剛是不是聽到一位年輕小姐叫一位年輕男士混賬東西?」他輕輕地問。

「這個……是啊,」我說,「我想你大概聽到了吧。」

他開啟冰箱摸索了一下,拿出一壺冰紅茶,喝起不加糖的紅茶。我偶爾也學他喝不加糖的紅茶,我可以告訴你,喝起來淡而無味。我的推論是,老爸總是喝紅茶,原因是紅茶是冰箱裡最明亮顯眼的東西,他一看就知道那是什麼。

「剛剛那是索西家的女孩,對不對?」

「對,爸,是安瑪麗。」

「索西家的人脾氣都不好,彼特。她剛剛摔門,對不對?」

我忍不住笑了,那扇老舊的玻璃門居然沒有碎掉,還真是奇蹟。「我猜她的確摔了門。」

「你在大學裡看上了別的漂亮女孩,對不對?」

這是個頗覆雜的問題,簡單回答的話——而且或許也是最誠實的答案——應該說我沒有,我也就這樣回答老爸。

他點點頭,從冰箱旁的櫥櫃中拿出最大的玻璃杯,一副準備把紅茶倒得櫃檯和腳上到處都是的模樣。

「我幫你倒,好不好?」我說。

他沒有搭腔,但是退後幾步讓我倒茶。我把七八分滿的玻璃杯放在他的手裡,把裝紅茶的水壺放回冰箱。

「好喝嗎?」

他沒有搭腔,只是站在那兒,兩手捧著玻璃杯,像個孩子一樣小口地啜飲著紅茶。我等了一下,覺得他不會回答我的問題,於是提起放在角落的行李箱。整理行李的時候,我把教科書扔到衣服上,現在得把書一一拿出來。

「放假的第一個晚上就開始用功。」老爸說,把我嚇了一跳——我幾乎忘了他還站在那裡。

「這個嘛,我有幾堂課的進度落後了,老師教課的速度比高中的時候快很多。」

「大學,」他說,然後停頓了很久,「你在讀大學。」

聽起來像個問題,所以我說:「是啊,爸。」

他又多站了一會兒,彷彿要看我整理書和筆記本。也許他在注視著我,也許只是站在那兒,我不太確定。最後,他開始慢慢走向門口,伸長脖子,微微舉起一隻手,另外一隻手——拿著一杯紅茶的那隻手——現在屈起來放在胸前。走到門口時,他停下腳步,沒有回頭,對我說:「你甩掉索西家的女孩很好。索西家的人脾氣都很壞。你可以把他們打扮得漂漂亮亮,卻沒辦法帶他們出門。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女朋友。」

他走出去,屈在胸前的那隻手還握著那杯紅茶。

28

哥哥和嫂嫂返抵家門之前,我的確讀了一點書,接下來三小時稍微趕上了社會學的進度,還埋頭苦讀了四十頁地質學。停下來泡咖啡的時候,我燃起一線希望。我的成績落後了,嚴重落後,但或許還沒有到不可救藥的地步。我覺得自己好像外野手,順著球飛的方向,不停往後退、往後退,一直退到左外野的牆邊;然後站在那裡抬頭往上看,但沒有放棄希望,知道那顆球會越過圍牆,但是如果抓準時機跳起來,還來得及攔截到那顆球。我也辦得到。

換句話說,假如我未來可以不再踏進三樓交誼廳的話。

十點十五分的時候,我那大白天還不見蹤影的哥哥終於開車抵達。他懷著八個月身孕的妻子披著有真正貂毛領子的漂亮外套,手裡提著麵包布丁走進來,戴夫則拿著一盅奶油燉豆。全世界大概只有我老哥會想到老遠帶著一大碗奶油燉豆來過感恩節吧。他是個好人,比我大六歲,一九六六年的時候在一家小型漢堡連鎖店擔任會計師,他的公司在緬因州和新罕布什爾州開了六家漢堡店,到了一九九六年已經有八十家店了,而我哥哥和另外三個合夥人變成連鎖店的老闆,身價高達三百萬美金——至少賬面上的價值是如此——而且已經動過三次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我猜你可以說,新增的每一個繞道血管都值一百萬美金。

媽媽緊跟在戴夫和凱蒂後面走進來,身上沾滿面粉,但因為剛剛準備好晚餐而覺得十分開心,更因為兩個兒子都回家而雀躍不已,興奮得說個不停。老爸則坐在角落靜靜聽著我們聊天,什麼都沒說……但臉上一直掛著微笑,瞳孔放大的古怪眼睛從戴夫臉上移到我的臉上,又把目光移到戴夫臉上。我猜,他的眼睛其實是對我們的聲音有反應。戴夫想知道安瑪麗在哪裡,我說安瑪麗和我決定冷卻一下彼此的關係,戴夫問我這是不是表示我們已經——

他還沒說完,媽媽和太太都狠狠瞪了他一眼,暗示他現在不要提,不要在這個時候提這件事。看到媽媽睜大眼睛,我猜她等一下就會自己開口問我,也許會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媽媽想得到資訊,當媽媽的總是這樣。

除了被安瑪麗罵,還有不時想著卡蘿爾現在到底怎麼樣了(主要是她會不會改變主意、決定回緬因大學,還有她會不會和老友薩利一起過感恩節),這個假期還真不賴。星期四和星期五,親戚輪流來訪,大家在屋子裡走來走去,啃著火雞腿、又吼又叫地觀賞電視轉播的美式足球賽,還劈柴供應廚房爐火(還沒到星期天晚上,媽媽已經有足夠的木柴供整個冬天取暖之用)。晚飯後,我們吃甜點、玩拼字遊戲。最富娛樂效果的是,戴夫和凱蒂為了他們打算買的房子大吵了一架,結果凱蒂把一盒剩菜往戴夫身上扔過去。多年來,我也捱過戴夫幾記老拳,所以我很高興看到那個裝南瓜的塑膠盒落到戴夫頭上又彈開來。天哪,真是太有趣了。

但是,在所有的好事底下,和家人團聚的那種快樂情緒底下,我仍然暗自害怕回學校之後可能發生的事情。星期四晚上,當冰箱裡塞滿剩菜,其他人都各自就寢後,我讀了一小時書,然後又在星期五下午讀了兩小時,當時沒什麼親戚來訪,而戴夫和凱蒂暫時解決了分歧,小憩片刻(雖然我認為他們的「小憩」也很吵)。

我仍然覺得自己可以迎頭趕上——事實上,我知道我可以——但也知道沒辦法單打獨鬥,或和奈特一起奮戰。我必須找個很瞭解三樓交誼廳那種致命吸引力的搭檔,他很瞭解每當有人開始打出黑桃牌、試圖逼出婊子時那種熱血澎湃的感覺,也充分明白在牌桌上擊敗龍尼的那種單純的快樂。

我心想,我必須找艦長一起奮鬥。即使卡蘿爾回來,她絕沒有艦長那麼清楚我的感覺。我必須和艦長並肩作戰,奮力向岸邊游去,避免滅頂。我倒不是真的那麼關心他,而是想如果我們同心協力,兩個人應該都可以過關。承認這點讓我覺得自己很齷齪,但這是實情。到了星期六,我已經好好探索了自己的靈魂一番,知道我最關心的還是自己。假如艦長也想利用我,那很好,因為我確實想好好利用他。

星期六中午前,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讀地質學,我知道需要有人很快解釋一些概念給我聽。這學期只剩下兩次大考:期中考之後就是期末考,我必須兩次都考得很好,才能保住獎學金。

戴夫和凱蒂在星期六晚上七點左右離開,仍然在為該買哪棟房子拌嘴(但是心情已經好很多了)。我在餐桌旁坐定,開始讀社會學中關於「外團體制裁」的那一章,課本想說的似乎是即使書呆子都需要有人可以欺負。這觀念還真令人沮喪。

讀著讀著,我感覺到廚房裡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我抬起頭來,看到媽媽穿著粉紅色舊家居服站在一旁,臉上抹了旁氏冷霜,像鬼似的。我不訝異我完全沒有聽到她的腳步聲,在這棟小房子裡住了二十五年以後,她很清楚哪些地方踩下去會吱嘎作響。我想她終於要來問我關於安瑪麗的事情了,但結果她壓根兒就沒有想到我的愛情生活。

「你到底惹上多大的麻煩了,彼特?」她問。

我想了大約一百種不同的答案,最後決定實話實說。「其實我不知道。」

「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嗎?」

這一回我沒有說實話,現在回頭看就明白當時我撒謊洩漏了心底的秘密:我內心仍然有一股與我的最佳利益背道而馳的強大力量,很可能把我推到懸崖邊……推下懸崖。

是啊,媽,問題就出在三樓交誼廳和紙牌——每次我都告訴自己,玩幾手牌就好了,然後抬頭看鐘的時候都已經過了午夜,我已經累得沒法念書了;太沉迷其中,沒辦法用功讀書。除了玩紅心以外,整個秋天,我真正認真做的事情,就只有失去了我的童貞。

如果我當時至少說出前面那部分,那麼情形大概就好像猜出紡稻草的小矮人叫什麼名字,然後大聲說出來。但是我什麼都沒說,只告訴媽媽,大學老師上課的進度太快了,我過去的讀書方法都不管用,必須建立新的讀書習慣。但是我一定辦得到,我很確定我辦得到。

她交叉著雙臂在那兒站了一會兒,雙手埋進衣領中——樣子看起來好像中國娃娃一樣——然後說:「我永遠愛你,彼特,你爸爸也一樣。他沒有說出口,但是他感覺得到。我們都愛你,你也知道。」

「是啊,」我說,「我知道。」我站起來抱住她。她得了胰臟癌,至少這個病很快,但還不夠快,我猜當發生在你摯愛的人身上時,什麼都不夠快。

「但是你一定要用功唸書。不肯用功的男孩子現在一個個都步上死亡之路,」她微笑著說,但是臉上看不出笑意,「或許你也知道這件事。」

「我聽到一些謠言。」

「你還在長大。」她說,把頭抬起來。

「沒有吧。」

「有,從去年夏天到現在至少又長了三釐米。看看你的頭髮!為什麼不去剪剪頭髮呢?」

「我喜歡這個樣子。」

「你的頭髮長得像女孩子一樣。聽我的話,彼特,剪剪頭髮,看起來整齊一點。畢竟你不是滾石合唱團的團員!」

我忍不住笑起來。「我會考慮考慮,好嗎,媽媽?」

「記得去剪頭髮。」她又緊緊抱了我一下,然後就放我走了。她的樣子很疲倦,但是也很漂亮。「他們在大海的另一頭殺了很多男孩子,」她說,「起先我以為他們有很好的理由,但是你爸爸說他們瘋了,說不定他說得對。你一定要用功讀書。如果需要額外的錢來買書——或請家教——我們會想辦法挪一點錢給你。」

「謝謝,媽,你真是蜜桃。」

「我不是,我只是一匹累壞的母馬。我要去睡覺了。」

我又讀了一小時書,後來所有的字在我眼中都變成兩個字或三個字,於是我上床睡覺,但是又睡不著。每次我在矇矓間快進入夢鄉時,就看到自己拿起一手牌,開始照著花色把牌重新排列一遍。最後,我乾脆睜開眼睛,瞪著天花板。不肯用功的男孩子現在都一個個步上死亡之路,我媽媽這麼說。卡蘿爾告訴我,在這個時代,身為女孩有很大好處,約翰遜特別關照到這點。

咱們把婊子揪出來吧!

向左傳,還是向右傳?

天哪,該死的彼特射月了!

我的腦子裡充滿各種聲音,聲音似乎從空氣中慢慢擴散開來。

就我的問題而言,唯一明智的解決辦法就是不要再玩牌了,但儘管三樓交誼廳離我現在躺著的地方有一百三十英里遠,那裡對我仍然有一種吸引力,完全超乎理性的吸引力。在積分賽中,我已經累積了十二分,只有龍尼贏我,他有十五分,我怎麼可能從此不踏進交誼廳、放棄那十二分、讓那吹牛大王所向無敵呢?卡蘿爾幫我看清楚龍尼的為人,瞭解他是個心胸狹窄、令人討厭的投機分子。可是現在卡蘿爾離開了——

我心底理性的聲音說:龍尼不久也會離開。如果他還能撐到這學期結束,那真是天大的奇蹟。

沒錯,而且除了紅心牌戲之外,龍尼一無所有。他的樣子又醜又笨,挺著個大肚子,但胳膊很細,已經可以看出他老了以後會是什麼樣子。他隨身帶著籌碼是為了稍稍掩蓋住強烈的自卑感,而且老愛吹牛自己多會把妹,這也很可笑,何況他其實不太聰明,就好像其他快被退學的男孩一樣(例如艦長)。在我看來,龍尼擅長的就只有紅心遊戲和空洞的吹噓,所以何不退出牌局,讓龍尼去玩他的牌、去信口開河呢?

因為我不想,這才是真正的原因。因為我想抹掉他臉上齷齪虛偽的假笑,讓他無法再發出刺耳的笑聲。說起來很卑鄙,但卻是真心話。我最愛看龍尼悶悶不樂的樣子,看他額頭垂著幾撮油油的頭髮、噘著嘴、拉長了臉怒視著我的樣子。

而且,牌戲本身也很有吸引力。我很愛玩牌,即使躺在家裡從小睡著的床上,我還是忍不住想著紅心牌戲,所以等我回學校以後,怎麼可能不踏進三樓交誼廳呢?當馬克大聲叫我快點、還剩一個位子、記分表上每個人的分數都歸零、牌戲即將開始時,我怎麼可能假裝聽不見呢?我的老天!

當客廳的報時布穀鳥高唱出兩點鐘時,我還沒睡著。於是我爬起來,披上睡袍走下樓去。我倒了一杯牛奶坐在餐桌旁喝,廚房裡一片漆黑,只有爐臺的日光燈發出的亮光,周遭一片安靜,只聽到壁爐燃燒柴火的沙沙聲和臥室傳來老爸輕柔的鼾聲。我覺得有一點昏昏沉沉,彷彿火雞和餡料在我腦子裡掀起了小小的天搖地動,彷彿我可能陷入沉睡,一睡就睡到三月的聖帕特里克節。

這時候,我碰巧瞥見門口木箱的鉤子上掛著我的高中制服外套,胸前有白色的gf兩個大字母交疊在一起,只有這兩個字母縮寫,沒有其他圖案。我不是運動健將。和艦長剛認識的時候,他曾經問我有沒有因為運動場上的優良表現而得過繡字母代號的榮譽?我告訴他有,就是代表手淫(masturbation)的m——我是一軍,最擅長高手擊球。艦長笑得流眼淚,也許我們就是那時候開始變成好朋友的。事實上,我猜我也可能因為辯論和戲劇上的表現而獲得d,但是他們不會為這些專案頒發榮譽字母,對不對?當年不會,現在也不會。

那天晚上,高中生活似乎離我很遠,幾乎已經是在另外一個星系了……但是外套還掛在那裡,那是十六歲生日時家人送我的禮物。我走到門口取下外套,把它貼在臉上,聞著外套,想到梅曾錫克老師上第五節課的情形——鉛筆屑的苦味、女生說悄悄話和偷笑的聲音、外面隱約傳來學生上體育課的叫聲。我看到外套掛在鉤子上的部位凸了出來,猜想從四五月以後就沒有人穿過這件外套了,連我媽媽穿著睡衣、去門外拿信的時候,都不曾披上這件外套。

我想到那天看到卡蘿爾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寫著「美軍立刻撤出越南」的標語陰影籠罩在她的臉上,馬尾垂在高中外套的衣領上……我想到一個主意。

我家的電話放在前廳的桌上,是轉盤式的老古董。電話下面的抽屜裡放了一本蓋茲佛斯鎮的電話簿、我媽媽的地址簿,還有亂七八糟的文具。其中有一支黑色的馬克筆,我把筆拿出來,然後回到餐桌旁坐下來,我把高中外套鋪在膝蓋上,用馬克筆在外套背後畫了個大大的麻雀爪印。這麼做的時候,我感到原先的緊張逐漸消失,肌肉漸漸放鬆下來。我覺得如果我想要的話,可以用字母獎勵自己,而且現在就正在這麼做。

我畫完以後,把外套拿起來看一看。在昏暗的燈光下,我畫的圖案顯得很粗糙,而且有一點孩子氣:

但是我很喜歡。我喜歡這個他媽的圖案,儘管不確定當時自己對越戰的想法是什麼,但就是很喜歡這個圖案,而且覺得終於可以上床睡覺了;畫上這個圖案居然有這樣的功效。我把牛奶杯洗乾淨,夾著外套上樓去。我將外套塞進衣櫃裡,然後躺下來,想到卡蘿爾拉著我的手伸進她的毛衣裡面,還有嘴裡感覺到她的氣味;還想到我們在老爺車起霧的車窗裡展現出真實的自我,也許流露出我們最好的一面;又想到我們站在停車場中,看著戈德華特貼紙的碎片隨風飄散時一起大笑的情景。我進入夢鄉時腦子裡想的就是這件事。

星期天回學校的時候,我把改裝過的高中外套塞進皮箱裡——儘管我媽媽最近開始質疑約翰遜先生和麥克納馬拉先生的戰爭,但如果她看到這個圖案的話還是會問一堆問題,而我沒有辦法回答那些問題,目前還沒有答案。

不過,我覺得自己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可以披上這件外套了,而我也的確這麼做了。我把啤酒灑在上面,將菸灰彈到上面,嘔吐在上面,血滴在上面,在芝加哥穿著它被噴催淚瓦斯攻擊,同時一邊扯著喉嚨大喊:「全世界都在看!」女孩子靠在我左胸前纏繞在一起的gf字母上哭泣(大四的時候,那兩個字母已經不是白色,而變成髒兮兮的灰色了),還有一個女孩和我做愛的時候,就躺在這件外套上。我們做愛時沒有任何防護措施,所以很可能外套上還沾了些許精液。一九七〇年,我打包行李離開迷幻天地時,我在家裡的廚房畫在外套背上的和平標誌雖然只剩模糊一片,但是還留在那裡。其他人也許根本看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我始終知道那是什麼。

29

感恩節過後,我們在星期日陸續回到學校:艦長首先在五點鐘回到宿舍(他住在德斯特,我們三人之中,他家離學校最近),我在七點鐘左右抵達,奈特則在九點鐘到。

我甚至連行李都還沒打包,就打電話到富蘭克林舍。櫃檯接電話的小姐說:「沒有,卡蘿爾·葛伯沒有回學校。」她不想再多說,但我一直煩她,後來她說,桌上有兩張離校卡,其中一張上面寫著卡蘿爾的名字和房間號碼。

我向她道謝,然後結束通話電話。我在那兒呆呆地站了一會兒,任憑香菸的煙霧瀰漫電話亭,然後才轉過身來。在走廊另一端可以看到艦長坐在其中一張牌桌上,把散落的紙牌一張張撿起來整理好。

有時候我懷疑如果卡蘿爾回來了,或我有機會在艦長踏進三樓交誼廳前先找到他,情況會不會大不相同。不過,真實情況並非如此。

我站在電話亭中抽著寶馬牌香菸,為自己感到難過。然後,有人在走廊那端叫著:「噢,可惡,不!我不相信!」

龍尼則高興地回答(我看不到他的臉,不過那種彷彿鋸開松樹乾的聲音鐵定是他)。「哇,你們看——蘭迪在後感恩節時代揪出了第一個婊子!」

不要走進去,我告訴自己,如果你走進去,就真是活該,絕對是活該。

但是我當然還是走了進去,每張牌桌都坐滿了人,但是比利、東尼和休還站在旁邊,如果想玩牌的話,我們四個人可以湊一桌。

艦長抬起頭來,隔著煙霧對我揮一揮手,說:「歡迎回到瘋人院。」

「嘿!」龍尼說,他環顧四周,「看看誰來了!這裡唯一懂得玩牌的人!你跑到哪裡去了?」

「我去路威斯頓!」我說,「去幹你老母!」

龍尼咯咯笑,長滿痘痘的臉頰漲得通紅。

艦長嚴肅地看著我,眼神中似乎流露了什麼,我不太確定。隨著時光流逝,亞特蘭蒂斯愈來愈往下沉,沉到深海中,而我們喜歡把它說得很浪漫,把它變成神話。也許我看出來他打算放棄了,他打算繼續留在那裡玩牌,不管未來會怎麼樣,就走一步算一步;也許他是在暗示我,儘管選擇走自己的路無妨。但是我當時才十八歲,雖然不想承認,就許多方面而言其實和奈特蠻像的。我從來沒有交過像艦長這樣的朋友。艦長什麼都不怕,他說的每句話都要加個「幹」字,在曠野上的宮殿吃飯時,女孩子都忍不住盯著他瞧,他是少女殺手,是龍尼只有在做春夢時才當得成的角色。但是艦長心裡有些東西蠢蠢欲動,就好像一小片骨頭在他體內無害地到處遊走,直到多年後才刺穿心臟或阻塞腦部。他自己也知道這點。即使在那個時候,高中生活還記憶猶新,還以為自己日後會當高中老師和棒球教練,他仍然曉得這點。我愛他,我愛他的神態,愛他的微笑,愛他走路和說話的樣子。我愛他,我不會離他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