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原點

我的日常和從前一模一樣:早飯後,我給廢品分類,從散熱器裡取出廢銅爛鐵。如果哥哥們也在現場工作,有時我會跟著去開裝載機、叉車或起重機。午餐時分,我會幫母親做飯和洗碗,之後我要麼回到廢料場,要麼去開叉車。

唯一的變化是肖恩。他不再是我記憶中的人。他不再厲聲說話,似乎變得心平氣和。他正在為ged[ged(generaleducationaldevelopment),普通同等學力證書,北美針對非高中畢業生的一項考試,通過後可以獲得與高中畢業文憑等同的學歷證明。]複習,一天晚上,我們幹完活開車回家時,他告訴我他要去社群大學念一個學期。他想學法律。

那年夏天,蟲溪劇場要上演一齣劇,我和肖恩買了票。查爾斯也來了,就坐在我們前幾排。中場休息時,趁著肖恩離開去搭訕一個女孩,查爾斯慢吞吞地走了過來。第一次,我沒有舌頭打結。我想起了夏農,想起她在教堂與人交談的樣子,想起她友好的歡聲笑語,以及她微笑和開懷大笑的樣子。就當自己是夏農吧,我想。接下來的五分鐘,我成了夏農。

查爾斯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與我見過的那些男人看夏農的眼神一樣。他問我星期六想不想去看電影。他提議去看的那部電影俗不可耐,是我自己永遠不會去看的那種,但我在扮演夏農,所以我說我很樂意去。

星期六晚上我試圖成為夏農。那部電影糟透了,比我想象的還糟,是隻有異教徒才看的那種電影。但我很難把查爾斯看作異教徒。他只是查爾斯。我想告訴他電影很不道德,他不應該看這種東西,但想到自己仍然是夏農,我便什麼也沒說。他問我想不想吃冰激凌,我只是莞爾一笑。

我回到家時,只有肖恩還沒睡。我微笑著進了門。肖恩開玩笑說我有男朋友了,那是個真正的玩笑——他想讓我大笑。他說查爾斯很有品位,我是他認識的最正派的人,然後就去睡覺了。

在我的房間裡,我盯著鏡中的自己看了許久。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的男式牛仔褲,它和別的女孩穿的牛仔褲全然不同。接著我注意到我的襯衫太大了,讓我顯得比本人塊頭更大。

幾天後查爾斯打來了電話。蓋了一天的屋頂後,我正站在自己的房間裡。我灰頭土臉,身上一股塗料稀釋劑的味道,但他不知道。我們聊了兩個小時。第二天晚上,他又打來電話。第三天也打了。他說我們星期五該去吃漢堡。

星期四,拆完廢品,我驅車四十英里去了最近的沃爾瑪,買了一條女士牛仔褲和兩件藍色襯衫。當我穿上它們,我幾乎認不出自己的身體,認不出它苗條有曲線的樣子。我立刻脫下衣服,覺得這些衣服不夠端莊。嚴格地說,衣服不算出格,但是我知道自己為什麼想買它們——為了我的身體能被注意到——即便衣服沒有問題,這個想法也讓它們不夠端莊。

第二天下午,小工隊收工後,我跑回家。我衝了個澡,洗去身上的灰塵,然後把新衣服擺在床上,盯著它們看。幾分鐘後,我穿上它們,再次被自己的形象震驚。沒有時間換衣服了,於是我套了一件夾克,儘管那是一個暖和的夜晚。然後在某個時刻,不知為何,我決定我根本不需要那件夾克了。那一晚接下來的時間,我不必提醒自己是夏農;我有說有笑,一點兒也不必裝腔作勢。

那個星期,我和查爾斯每天晚上都在一起。我們經常出沒於公園、冰激凌店、漢堡店和加油站。我帶他去了斯托克斯商店,因為我喜歡那裡,而且那個副經理總是把麵包鋪沒賣出去的甜甜圈送給我。我們談論音樂,談論我從未聽說過的樂隊,他告訴我他多麼想成為音樂家,去周遊世界。我們從未討論過我們的關係——我們是朋友還是別的。我希望他能提起這個,但他沒有。我希望他能用其他方式讓我知道——比如輕輕拉過我的手,或者用胳膊摟住我——但他也沒有這樣做。

星期五我們在外面待到很晚,回到家時,屋裡一片漆黑。母親的電腦開著,螢幕保護程式在起居室裡投下一片綠光。我坐下來,機械地檢視楊百翰大學網站。成績已經公佈。我通過了。不只是通過,除了西方文明課,我的各科成績都是a。我將拿到一半學費的獎學金。我可以回去了。

第二天下午,我和查爾斯在公園裡懶洋洋地蕩著輪胎鞦韆。我把獎學金的事告訴了他。我本想炫耀一番,但不知為何,我的恐懼油然而生。我說我不該上大學,我應該先讀完高中,或者至少去讀一讀高中。

我說話時查爾斯靜靜地坐著,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最後他說:「你的父母沒送你去上學,你生他們的氣嗎?」

「這是一個優勢!」我幾乎是喊叫著說。我的回答出自本能。就像聽到一首朗朗上口的歌曲中的一句歌詞,馬上忍不住接下一句。查爾斯疑惑地看著我,彷彿是要我把那句話和剛剛說的那番話調和一下。

「嗯,我很生氣,」他說,「即使你沒有。」

我什麼也沒說。除了肖恩,我從沒聽過任何人批評我的父親,對此我沒法回應。我想告訴查爾斯關於光明會的事,但這些話屬於父親,甚至連我都覺得它們聽上去很尷尬,像是事先排練過的。我無法讓這些話屬於我,為此我感到羞愧。那時的我相信——一部分的我將永遠會相信——父親的話應該也是我自己的觀點。

一個月來的每天晚上,我從廢料場回來時,都會花一個小時洗掉指甲和耳朵裡的灰塵和汙垢。我會將打結的頭髮梳好,笨拙地化妝。我會在手指肚塗上厚厚一層乳液,讓老繭軟化,以防某一晚查爾斯會摸到它們。

當他終於那麼做的時候,是在一個傍晚,我們坐在他的吉普車裡,開車去他家看電影。我們正沿五里溪前行,他突然越過變速擋,將手放在我的手上。他的手很溫暖,我想握住它,但我卻猛地抽開手,就像被燙了一下。這種反應不由自主,我真希望能立即收回。他第二次嘗試時,我還是這種反應。我身體抽搐,屈服於一種奇怪又強烈的本能。

本能傳遞給我一個詞,一個大膽的詞,有力,有陳述性。這個詞並不新鮮。它已經陪伴我很久,靜靜地,一動不動,彷彿沉睡過去,棲居在記憶深處某個遙遠的角落。查爾斯的觸控喚醒了它,讓它重新鮮活起來。

我將雙手放在膝蓋下,斜靠車窗。我不肯讓查爾斯靠近我——那天晚上,以及接下來幾個月的晚上——都不行,當那個詞,我的專屬詞,闖入我的記憶,我戰慄不已。妓女。

我們來到他家。查爾斯開啟電視,坐到沙發上,我輕輕坐在另一邊。燈光暗下來,片頭字幕滾動著。查爾斯一點一點靠近我,起初慢慢地,後來更有信心,直到他的腿碰到了我的腿。想象中我飛快逃離,一次心跳間便逃到了千里之外。事實上,我只是退縮了。查爾斯也退縮了——我把他嚇了一跳。我調整姿勢,身體陷進沙發扶手裡,並緊四肢,儘量遠離他。這個不自然的姿勢我保持了大概二十秒,直到他明白了我沒有言明的意思,挪到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