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城市後來最著名的就是那場大火。
大火燒起時,我女朋友已經死了很多年。她一生中嫁過七次,可惜沒遇到一個真正的有錢人,最後抑鬱而死,死前想起了很多人,有她的父母、同學、朋友、七任丈夫,還有一個是我。“如果他還活著,我說不定就能……,”她喃喃地說,淚流滿面。
那時我表哥早就破產,重新搬回那間三十六平米的宿舍,在那裡過完了餘生。他從來不出門,也不跟任何人來往,每當夜晚來臨,他就坐在壁爐前跟自己說話。
“我賺了一千萬,你信不信?”
另一個他說:“我信。”
“我賠了一千萬,你信不信?”
另一個他說:“我信。”
他嘻嘻地笑起來,問他自己:“這算怎麼個意思呢?賺一千萬,賠一千萬,折騰了一輩子,只剩下一個他媽的壁爐。”
他鬱悶起來,呯地推開窗子,大喊一聲:“壁爐!”
外面的學生哈哈大笑,他們說:“老瘋子又發瘋嘍!”
那時我已經成了這城市的名人。人們發現我的骸骨時,我已經死了幾十年,血肉爛盡,只剩下一件馬甲。它光滑如初,斜斜地搭在一隻巨大的筐上,筐裡裝的全都是錢,數不清的錢,光清點就用壞了十五臺點鈔機。除此之外還有一盞雕龍飾鳳的油燈,據說可以殺人。訊息傳開後,人們議論紛紛,推斷我的年齡,猜想我的身份,不過最關心的還是那盞燈和那筐錢。一個說:你們知道他怎麼死的?聽說就是那盞燈……一個說:一個死人要那麼多錢有什麼用?真是想不開呀。一個搖頭嘆氣:貪心的報應,兄弟們,貪心的報應!
《發達報》的標題是:《貪心男屍驚現,億萬現金出土》,依然是典型的《發達報》風格。
幾個月後,這城市的劇場裡多了一齣新戲,名字叫《多數人死於貪婪》,主角是一個相貌普通的年輕人,和他演對手戲的是一個身家億萬的富翁,他們在一家小館子裡結識,然後一起喝茶,一起吃飯,年輕人挖空心思接近富翁,富翁卻一直心懷惡意,中間有死亡、有愛情,還有一盞始終照耀的神秘的燈……
這場戲演了很久,這個年輕人咿咿呀呀地唱著,有時悲傷,有時歡喜,更多的時候心懷恐懼。他一生都消磨在這個戲上,已經分不清哪些是戲,哪些是真實。他死在每個夜裡,又按同樣的方式復活在每個清晨。他總是搞錯角色,把你說成我,把我說成他,每當大幕拉開,華燈齊放,他就喃喃地問自己:如果我不是我,那麼我又是誰?
按照劇情,他死前應該說一句話:“你們有兩條道路,要麼帶一頭駱駝穿過針眼,要麼帶一束花到自己的墳頭。”可他總是記不起這句話,他是個蹩腳的演員。
在諸多的結局當中,有一個是他最喜歡的:當他功成名就,回到最初的小飯館,他會遇到一個年輕人,他送他一枝筆,說“喜歡筆的不是壞人”,然後帶他進入那座豪華行宮,帶他揮霍、吃人,飲盡杯中之血,這個小夥子就會變成他自已。接著是又一度的輪迴,還是那家飯館,還是那枝筆,一個更年輕的年輕人出現了,繼續揮霍、吃人,一步步重蹈從前的道路。在這無窮無盡的輪迴之中,結局其實並不重要,每天都是一樣的,只是細節不同。還有一些是他不喜歡的,比如讓他吃掉自己的腦,這符合最古老的倫理法則:“吃人者恆被吃之”。他也不喜歡死,他一直想知道句號之後有些什麼,所以他總是這樣發問:“我死了,然後呢?”
劇場起火那天,他嘗試了一個不同的結局。那時戲正演到高xdx潮,美麗的尼姑且跳且唱,小女孩七竅流血,嗚嗚痛哭,猴子莊嚴地念誦佛號,遼闊的劇場內充斥著貪婪的咀嚼之聲。就在這時火燒起來了,那盞神秘的燈無風自燃,燒著了那本名叫《多數人死於貪婪》的書,那本書燒著了垂臺大幕,大幕燒著了整個劇場,火焰熊熊地燃燒著,那本書頁頁焦黑,只剩下最後的尾章,年輕人坐在大火中央,慢慢讀完了這個永遠不會上演的結局:
在地底三百米的深處,我是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錢裝在一隻巨大的筐裡,這隻筐就在我的身邊。
吃人者應該被活埋。我的朋友這樣說,這是他最後堅守的道德。如果你吃過人肉,請你躺在我的左邊,如果你喝過人血,請你躺在我的右邊,如果你穿過人皮,請你躺在我的筐裡。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著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爛。
如果我的眼還能睜開,我就會看見陽光最烈時,洞壁小孔透進來的那一點點光,它飛舞著,歌唱著,像天使一樣飄飄而來,照亮了整個黑暗的地底……
如果我的耳朵還能聽見,人類的語言就不會在烈火中燒死,遺落的果實滿貯愛情,愛人吮著甜蜜的汁,就像月光灑滿生前的路……
如果我的嘴還能張開,我就會叫出每一個生還者的名字,每一個愛我的人都是我自己,每一個恨我的人都是我的親人,殘破的寓言久釀成詩,夜夜閃耀在天空深處……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著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