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初我們見第一面時,他立即就知道我是於醫生,我曾經為此開心很久,因為他注意到我,後來聽說因為設立醫務室的主意是他出的,所以他才對人選比較關注,並不是對我有特殊印象或者好感。那麼事隔兩個星期,他可能已經不記得我了。

原來事情並沒有我想的簡單、順利,這讓我生出嚴重的挫敗感,以至於我對公司的美味午餐也沒什麼興趣,端著餐盤,低著頭橫衝直撞,想快點離開這個令人窒息的地方。

每天都是如此,我一進餐廳就有人交頭接耳、竊竊私語,我一走到哪兒,哪兒就靜得好像周圍全是死人,連呼吸聲也沒有。有時候我吃飯喝湯,都能聽到自己的進食聲,實在尷尬。

開始幾天我還告訴自己要忍耐,但這幾天我實在受不了了,每天都以最快的速度取餐,然後跑回醫務室去吃,好像我真做錯了什麼事。其實,只不過我和林澤秀一直沒見面,很多人幸災樂禍的以為我被拋棄,想看我笑話而已。

此刻我像以往一樣向前走著,才到餐廳門口就感覺一片死寂,我不理會,想快點離開,沒想到前方遇到阻力,似乎是撞在了牆上。我本能的做出反應,使一招借力打力,把餐盤往前一推,人已經向後連跳了好幾步。

只聽嘩啦一聲,四周更靜,而且這安靜持續了好幾秒。我定晴一看,就見一位老兄面色鐵青的站在餐廳門口,高階西裝和白色襯衣上,滿是菜汁和湯漬。要命的是,這個不幸的人又是那個小氣惡劣的林澤豐。而他的身邊,站著他的弟弟,我的夢中情人林澤秀。

我心裡一喜一驚,但這情況容不多我有更多心理活動,只能連忙上前道歉。我討厭他是一回事,自己做錯事又是另一回事。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有看見。」我一連串的說著,還搭配著點頭哈腰,「我不是要冒犯您,可是我真的沒看見。」

「是過失就不用負責嗎?」他顯然也認出了我,眉頭皺得死緊。

看來傳言沒有錯,這個人小心眼得很,按說我一個小人物,那件襲擊事件又過去兩星期了,他應該忘了我才是,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而我又一次得罪了他。

「那不然――我負責吧。您這件衣服,我幫您拿去洗,費用我付。」我低聲道。犯了錯,至少爭取個好態度。

「好啊,我欣賞有擔當力的員工。」他緩慢的說,但給人感覺字字殺機,「但不用洗了,你買一套一模一樣的衣服給我就行了。」

我倒吸一口涼氣。

我來公司兩週,薪水還沒發一次,目前舉債度日,因為想不出如何跟我老孃說我現在的情況,所以也沒能伸手要錢,只是隔三差五回家吃飯,偷餃子館裡的錢維持生計。而我等在這兒久了,眼睛也養出點水平,知道他這西裝肯定要萬八千的,要我拿什麼賠?!

再說了,我是撞到了他,是我有錯,但他沒眼睛嗎?為什麼不躲?說到底,他也是要負上一點責任的!現在我都肯承擔一切了,幫他洗還不行,非要賠一套新的,這不是刁難我嗎?

我這人,最受不得氣,何況還是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當著我心上人的面。

「好呀,林副總,我賠。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意。」我咬著牙,笑得甜美,「那麼,現在就請您在這兒把衣服全脫掉,要是出了這個門,我可就不負責了。現場這兩個字您還懂吧?出了這個地方,法律上講,離開事件發生地,您就不能索賠了,誰知道在此期間,標的物還受到什麼樣的損害?所以,請馬上把衣服脫下來吧。」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麼講的,不過是歪纏而已。

他可以拎了我就走,可是隻要他一碰我,我就說他性騷擾,而雖然這裡有那麼多員工可以作證,但我賭他沒那個時間和精力跟我玩,一件衣服對他來說根本就是小事。而他如果不依不饒,會讓別人認為他是故意為難小職員。

是啊,這就是無賴,這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我已經表明道歉的姿態了,可他非逼得我一個窮人跳樓,那我只好有什麼招使什麼招了。

結果他不說話,所有人都不說話,因為在這個公司,據說沒有人敢冒犯他。

看吧,這就叫無欲則剛,我對他沒有所求,不想升職加薪,不想和他有瓜葛,甚至因為見不到林澤秀,我對待在這個公司都興趣缺缺,怕他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