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決定生產關係的性質。生產力狀況是生產關係形成的基本前提和物質基礎,歷史上任何一種生產關係都是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而建立起來的。人們在生產過程中,不能任意選擇生產關係。產生什麼性質的生產關係,不是由人們主觀願望所決定,而是取決於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有什麼樣的生產力,就會有什麼樣的生產關係。對此,馬克思曾經論述說:「人們在發展其生產力時,即在生活時,也發展著一定的相互關係,這些關係的性質必然隨著這些生產力的改變和發展而改變」1。在中國歷史上曾經存在著不同的生產關係,這是與當時生產力發展的水平相適應的。

在生產方式這個矛盾統一體中,生產力是最活躍的最革命的因素,它處在萬古長新的發展過程中,是不斷在發展著。但是,任何生產力都是處在一定的生產關係之中,因此,它的發展是受生產關係的發展和變革決定的。當一種新的生產關係形成,它和發展著的生產力相適應,這種生產關係在一定歷史時期裡,便表現為相對穩定的形式,歷史便得到發展,這就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統一的過程。在歷史發展中,生產方式的變革和發展,總是從生產力的發展開始的,而在發展中生產關係通常是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在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規律的支配下,生產力的發展,就要求不斷的調整或變革生產關係。每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個新的水平,舊的生產關係不適應這種發展時,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便激化,只有調整與改革舊的生產關係,社會生產力才會得到發展。

歷史上每一種社會形態,都有它存在的歷史根據,這個根據就是構成這種生產方式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統一。每一種生產方式都是在一定生產力的水平上產生的,因而每一種生產關係所容納的生產力,都有一定限度。在一種生產方式內,當生產力的發展受著生產關係的束縛時,調整生產關係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活動就成為必要的了。但在社會發展中,生產關係通常是落後於生產力的發展,因而產生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矛盾,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障礙。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及其發展,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發展的狀況,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條根本規律。在這個規律支配下,在歷史的發展中,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就要求生產關係不斷的更新。否則,社會生產力便得不到發展,人類歷史也就不能前進。從這個意義上說,歷史的發展,就是生產方式的變化和發展,就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運動的過程。

生產關係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狀況的規律,是在生產方式的矛盾運動中實現的,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結果。歷史上每一種社會形態都體現一種生產方式,而且在發展過程中自始至終都存在著矛盾。但是,在一種新的生產關係產生後一定時期內,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的性質基本上是適合的,這種生產關係對生產力的發展起推動作用,生產關係便處於相對穩定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325頁。

的過程,這時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雖然也有矛盾,但這種矛盾是居於次要地位,不需要引起生產關係的變革,這就是一種社會形態存在的歷史根據。每一種生產方式都是在一定生產力水平上產生的,因而每一種生產關係所容納的生產力是有一定限度的,當生產力不斷發展達到新的水平時,原來的生產關係便變成了不適應新生產力發展的舊關係了,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就激化成為主要矛盾,不改變生產關係,社會生產力就不能發展,這便是社會革命發生的根本原因。

生產方式的發展,有量變和質變的不同。在一種生產方式中,生產關係同生產力的性質和發展的要求基本上是適合的,雖然也有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可以調整生產關係解決,而不需要生產方式的改變,這是生產方式的量變。在歷史上統治階級的改革,就是調整生產關係的過程。當生產力的發展超過生產關係所容納的限度,不破壞舊的生產方式,生產力就不能發展時,生產方式就發生質變,新的生產方式便代替舊的生產方式,這就是歷史上出現的革命的社會變革的過程。

在中國社會長期發展的過程中,生產關係跟社會生產力的矛盾和適應之歷史性的大起大落,曾經出現過多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是在春秋戰國時期。這個時期,鐵的冶煉和鐵工具的使用得到不斷推廣。當時的鐵製農具有犁、钁、鋤、鏟、鐮,鐵製手工業工具有斧、削、鋸、錐、鑿、錘、針、刀。在今山東省臨淄縣的戰國時代冶鐵遺址,廣達十數萬平方米。在今湖北省大冶銅縣綠山的春秋戰國採礦遺址,有井巷支架,相當完整,還有運輸、通風、排水等設施。此外,牛耕的推廣,水利的興修,土壤的識別和改造,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標誌。更重要的是直接生產者對勞動的態度。《呂氏春秋·審分》:「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遲也。」這是從對勞動的態度上指明勞動力性質的變化。他們不願意從事於「眾地」的勞動,而要有自己的土地,這就反映了個體農民的特點,既不同於集體耕作的奴隸,也不同於輪耕的公社成員。所有這些生產力上的特點都不是奴隸制生產關係所能容納的。由於新的生產力不斷取得的優勢,封建制的生產關係逐漸取代了奴隸制生產關係,社會生產逐漸由對抗性的矛盾轉入生產力、生產關係間的基本上的適應。

第二種形式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之間不斷有矛盾,也不斷相適應,儘管經歷了很久的年代,矛盾在不斷地增長,生產關係在不斷地受到衝擊,但新的生產力始終不能取得優勢,不能以新的生產關係取代舊的生產關係。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全過程中,就是這種狀況。漢代的文景之治、唐代貞觀之治和開元之盛,是封建的生產關係和生產力相適應比較顯著的時期。其次,明代的洪武、永樂年間,清代的康熙、乾隆年間,雖在封建社會衰老時期,但在一定程度上,生產關係和生產力還是相適應的。秦末農民大起義、唐末農民大起義、元末農民大起義、明末農民大起義,都通過階級鬥爭的形式反映了生產關係跟生產力之間矛盾的激化,但都不能衝破封建生產關係的桎梏。明代,有了資本主義萌芽,這代表了新的生產力,但由於封建勢力的頑固性,資本主義的萌芽沒有足夠力量衝破封建生產關係的枷鎖。

第三種形式是,少數民族進入漢族地區,帶來了落後的生產關係,跟原有的生產力發生尖銳的矛盾。經過相當長時期的調整過程,終於向封建制生產關係轉化。中國歷史上的北魏、契丹、女真、蒙古、滿族,都有這樣的歷史經歷。

鴉片戰爭以後,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勢力進入中國,跟中國封建勢力結為同盟,嚴重地束縛了中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他們雖然帶來了近代工業的生產技術,但主要的是用於加強剝削中國人民的工具。民族資本主義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雖有一些開展,但力量是相當微弱的。

在中國歷史上,生產關係跟生產力的矛盾和適應,往往不能突出時代變革的標誌,因而總是不能明確地劃分歷史階段的年代。從奴隸制過渡到封建社會是這樣,從封建制過渡到近代社會也是這樣。這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特點。

在中國歷史上,生產關係跟生產力的矛盾和適應,往往與戰爭聯絡起來。社會矛盾激化了,發生了農民戰爭。農民戰爭發生後,往往出現了一段社會安定的時刻。這可說是中國歷史上的又一特點。但戰爭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社會矛盾的解決要看生產關係是否已有了改變,是否能適應生產力的發展。

生產關係跟生產力的矛盾和適應,是中國歷史上的重大問題。學者們所關心的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停滯性問題,還有其它的歷史問題,都是限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有聯絡的。

第二節階級結構和階級鬥爭階級和等級階級關係是在一定歷史時期內生產關係在社會結構上的反映。生產關係是階級關係的基礎。

馬克思說:「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絡。」

1列寧說:「所謂階級,就是這樣一些大的集團,這些集團在歷史上一定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不同,對生產資料的關係(這種關係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了的)不同,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領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會財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2馬克思和列寧的論述,深刻地揭示了階級的實質和劃分階級的標誌。一切階級社會都是在一定的生產關係的基礎上產生的,由於人們在生產體系中所處的不同地位,社會便分出不同的集團,而形成為階級。各階級由於對生產資料佔有關係的不同,可分為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在階級社會里,剝削階級就是利用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對被剝削階級進行經濟上的剝削和政治上的統治。也由於對生產資料佔有關係的不同,決定著在生產中處於不同地位,在分配上取得財富的方式和多少的差異。一般說來剝削階級在生產中是不勞動而處於指揮地位,只有被剝削階級從事繁重的生產勞動。而在分配上,剝削階級卻是社會上絕大部分財富的佔有者,勞動人民只能取得自己創造的財富的很少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