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次民族重新組合中,漢族在經濟上文化上的力量繼續佔有優勢,不斷地對其他各族人民施加影響。
這兩個時期的少數民族,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的,都有專門的記述。這首先要說到鮮卑族。在所謂「五胡十六國」中,鮮卑族所建之國就有五個,在數量上居於首位。北魏崔鴻著《十六國春秋》,有一百二卷之多,可惜原書久佚,僅有十六卷節抄本傳世。唐房玄齡等所撰《晉書》載記,部分記十六國史事,在今傳史書中是比較詳備的。南北朝時,鮮卑族拓拔部建立北魏,鮮卑族宇文部建立北周,北齊魏收和唐令狐德棻等為分別撰《魏書》和《周書》。在隋唐時曾一度強盛起來的吐谷渾,也是鮮卑族的一支,但居於青海,自成一個系統。梁沈約所撰《宋書》,和唐魏徵等所撰《隋書》、後晉劉昫等所撰《舊唐書》,都有吐谷渾傳。其次,契丹族建立遼,女真族建立金,元脫脫等為撰《遼史》、《金史》。党項族,為羌族之一支,建立了西夏。元脫脫等修《宋史》,有夏國傳上、下卷,主要記政治大事、夏宋關係,最後記夏之軍制。《遼史》以西夏跟高麗合為一卷,稱《二國外紀》,主要記夏的風土習俗和遼夏關係。《金史》有關西夏記述有一卷,主要記夏金關係。三書所記互有詳略,可能是在撰述時有所規劃。契丹人、女真人都有民族文字流傳下來,但還沒有出現史書。蒙古族建立了蒙古汗國,建立了四大汗國。明宋濂等修撰《元史》,這書在紀傳體史書中是一部頗為蕪雜的史書,但保留了相當數量的原始材料。蒙古人有自己寫的史書,如《蒙古秘史》,還有波斯人寫的蒙古歷史,如《史集》、《世界征服者傳》等,都是有名的撰述。在上述這些民族以外,這兩個時期的其他民族,舊史所記名目繁多,又頗雜亂,有待於學者們的逐步清理。相對地說,北方民族中在歷史上影響較大的民族,如柔然、賴勒、突厥、黠戛斯、回紇等記載較詳,而西南民族中影響較大的民族,如吐蕃、烏蠻、白蠻等次之。這些民族的歷史分別見於《魏書》、《周書》、《隋書》、《北史》、《舊唐書》、《新唐書》、《通典》和《宋史》。柔然,或作茹茹、蠕蠕,與鮮卑同源,原役屬於鮮卑、北魏,後成為北魏北境上的強敵。突厥跟柔然有密切的關係,有一部分是柔然的鍛工。勅勒,在南北朝時曾敗於北魏,為所奴役,隋初轉為強大。突厥、黠戛斯、回紇都出於勅勒,先後建立了汗國。回紇是今維吾爾族的先民。黠戛斯是今柯爾克孜族的先民。吐蕃是今藏族的先民,在唐代頗為強大,兵力曾一度進入長安。烏蠻建立了南詔,白蠻為助。後來,白蠻又建立了大理政權。烏蠻,是今彝族的先民。白蠻是今白族的先民。
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雲南、貴州等西南地區,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地區,舊史自《晉書》以下多有記述,一般缺乏倫次,但究竟也提供了一些資料。晉人常璩著《華陽國志》,唐人樊綽著《蠻書》,為關於西南民族的重要撰述。南方民族,舊史混稱為「蠻」,實際上包含了許多民族。《宋史》有「蠻夷」四卷,大致包括今湖北、湖南、四川、貴州、廣西相毗連的苗、瑤、羌、壯、土家等民族地區。這是關於當時南方民族比較詳細的記載。後來清人修《明史》,有湖廣、四川、雲南、貴州、廣西等土司,共十卷,對於南方民族,包含西南民族在內,就有比較系統的記述了。
關於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資料是相當多的,但真正說得上是民族歷史撰述的並不多,系統地記述民族重新組合的書簡直就沒有了。至於記述民族重新組合中某一過程或某一過程的片斷記載是不少的。在這兩個時期,漢文撰述以外,用少數民族文字的有關撰述究竟還有些什麼,這還需要進行長期的工作。
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還是以按地區記述作為主要形式之一,或記一個地區的一些民族,或記述一個地區的主要民族而兼及其他民族。這還是《史記》以來的傳統。其次,是以記少數民族政權為主,再及其他有關的史事,如《十六國春秋》、《魏書》、《遼史》、《金史》等。再次,是以時間為主的編年體,如《資治通鑑》記少數民族史事。這種體裁的好處是可以按著時間的發展看出同一時期不同民族的情況;缺點是這種流水賬式的紀事方式,難於使人得到要領。再其次,是以事為主的紀事本末體,如《資治通鑑紀事本末》記民族史事。這兩個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形式比起前代,要豐富一些。
這兩個歷史時期民族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對於某些人很容易滋長其民族歧視的情緒,對又一些人,也可以開闊其在民族問題上的視野。前者可以江統的《徙戎論》為代表,他在晉惠帝時,反對羌氐在內地居住,主張把他們遷出去。他說:「夫關中土沃物豐,厥田上上,加以涇渭之流溉其舄鹵,鄭國、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饒,畝號一鍾,百姓謠詠其殷實,帝王之都每以為居,未聞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而因其衰弊,遷之畿服,士庶翫習,侮其輕弱,使其怨恨之氣毒於骨髓。至於蕃育眾盛,則坐生其心。以貪悍之性,挾憤怒之情,候隙乘便,輒為橫逆。而居封域之內,無障塞之隔,掩不備之人,收散野之積,故能為禍滋擾,暴害不測。此必然之勢,已驗之事也。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眾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羌,著先零、罕■、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1羌氐一類問題究竟應當如何解決以及能否解決得好,不是這裡要研究的問題。我們注意的是江統的思想。他那種不願羌氐居於沃土,不願這些民族自身的發展,不願以平等的態度看待他們的思想,在晉以後地主階級學者中是相當普遍存在的。
唐太宗在民族問題上態度是開明的。他曾說:「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異類,蓋德澤洽,則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則骨肉不免為仇敵。」1又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依朕如父母。」2太宗以後的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和杜佑,在民族問題上都是很有見識的。劉知幾在所著《史通·稱謂》中,在論到晉人對十六國的態度時說:「續以金行版蕩、戎羯稱制,各有國家,實同王者。晉世臣子,黨附君親,嫉彼亂華,比諸群盜。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懷愛憎,無以定其得失。」這是劉知幾從歷史家應有的忠於史實的立場來立論的,在當時這是進步的思想。在劉知幾以前,唐初所修《隋書·經籍志》說:「自晉永嘉之亂,皇綱1《晉書》卷五六,《江統傳》。
1《資治通鑑》卷一九七,貞觀十八年十二月;《唐會要》卷九四,北突厥。2《資治通鑑》卷一九八,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失馭,九州君長據有中原者甚眾。或推奉正朝,或假名竊號。然其君臣忠義之節,經國字民之務,蓋亦勤矣。」《隋書·經籍志》雖有對十六國的某些國家「假名竊號」的批評,但承認他們有「君臣忠義之節」和「經國字民之務」,這是以相當公平的態度待人,跟劉知幾對待戎羯的態度不盡相同而大致接近。
杜佑在《通典·邊防總序》中認為,漢族和少數民族間的差距是由於自然環境的不同而造成的。有些鄙風弊俗,漢人和少數民族原來都有。後來漢人把它們丟掉了,而少數民族卻沒有能加以變革,因而民族間的差距就出現了。把杜佑的這個觀點用現在的話提高了說,這種民族間的差距是由於所處社會發展階段之不同。當然杜佑的看法是很樸素的,而在當時卻很難得。上引劉知幾的看法,是關於歷史家治史的態度問題。杜佑的看法,是直接關係到社會歷史的本身。但對於同樣的鄙風陋俗,為什麼有的民族已經加以改變,有的民族卻不能改變呢?杜佑沒有進一步回答這個問題。
杜佑反對對少數民族的武力征服,他從歷史上列舉這類活動的危害,說:歷代觀兵黷武,討伐戎夷,爰自嬴秦,禍患代有。始皇恃百勝之兵威,既平六國,終以事胡為弊。漢武資文景之積蓄,務恢封略,天下危若綴旒。王莽獲元始之全實,志滅匈奴,海內遂至潰叛。隋煬帝承開皇之殷盛,三駕遼左,萬姓怨苦而亡。夫持盈固難,知足非易。唯後漢光武深達理源。建武三十年,人康俗阜。臧宮、馬武請殄匈奴。帝報曰:「舍近而圖遠,勞而無功;舍遠而謀近,逸而有終。務廣地者荒,務廣德者強,有其有者安,貪人有者殘。」自是諸將莫敢復言兵事。於戲!持盈知足,豈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國之要道歟!我國家開元天寶之際,字內謐如。邊將邀寵,競圖勳伐。西陲青海之戎,東北天門之師,磧西恆邏之戰,雲南渡瀘之役,沒於異域數十萬人。向無幽寇內侮,天下四徵未息,離潰之勢豈可量耶。
他強調說:「前事之元龜,足為殷監者矣。」但他也只是從大唐政權的利害來說,還不是從少數民族的利害來考慮的。這是由於杜佑之時代和階級的侷限,我們不能苛求古人。僅就上述觀點而論,杜佑是繼承了司馬遷而論列了更多的事例,是更有說服力的。
宋元之際,胡三省以畢生精力注《資治通鑑》,往往因解說史事,流露出他的民族情緒,《通鑑》卷一百六十四:「梁武帝天監六年,韋叡救鍾離,大敗魏軍於邵陽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