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裡孩子們的歡迎。」
「怎麼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資訊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麼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麼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裡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著鬧著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裡。因為他不會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為什麼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唄,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麼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卹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裡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麼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麼問題。」朱大隊說,「浸溼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著電腦裡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並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跡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跡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麼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現在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麼疑問,但我就是心裡覺得有些不對勁。」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別結束此案。」
「好吧。」朱大隊表面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丟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裡回顧今天的工作內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麼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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