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又要開始炫耀自己的開鎖技術了。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房門。
「你,你能別這麼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扒似的工具,愣在那裡。
和我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房間裡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闆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裡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資訊登記,那麼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麼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房間。」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資訊就應該登記在抽屜裡的公文紙上。」
「抽屜裡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裡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裡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面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闆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一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麼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資訊,抓到了他,怎麼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麼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麼,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面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裡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麼要捨近求遠,去房間裡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
「難道是兇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麼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闆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只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臺。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裡的毛巾時,就忘了陽臺上有個清洗房,那裡面,盡是毛巾。
「既然知道兇手從哪裡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裡面找,又能找到什麼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裡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淺淡紅色血跡的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