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節

法醫秦明(1-5部) 秦明 第2頁,共2頁

「好。」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現,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案件距離偵破已經不遠了。而且,很顯然,這樣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激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棘手,那會是什麼人乾的呢?殺那些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複雜的反偵查方式。既然用了複雜的反偵查方式,為什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連續幾天的疲勞重重壓來,我想著想著,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林濤什麼時候回到賓館,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點,我準時醒了過來,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螢幕上顯示的數字,讓我突然想起韓亮說過的笑話。幾零後的人,早晨就會在幾點鐘自然醒,看來一點兒沒錯,這個理論是經過實踐驗證的。

我推了推另一張床上的林濤,他睡眼惺忪地醒了過來。

「嗯……幾點了,豬?」林濤說。

「你才是豬。」我注意到他對我稱呼的改變。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著,結果你連著打呼,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麼?」林濤嬉笑著說。

「昨晚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有什麼。」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制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麼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後,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裡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著。」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並非死於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粘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顏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冒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麼長的槍導致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製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之所以可以從槍口冒出,是因為擊發後的爆炸所致,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麼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只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乾的。」我斬釘截鐵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