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名偵查員應聲出門。
理化室的負責人清了清嗓子,說:「我來介紹一下理化檢驗的情況。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高達280毫克,達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這個數值都接近致死量了。這說明死者是嚴重醉酒。在這個酒精濃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應該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沒有多少反抗能力。」
「嚴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個因素。」大寶補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負責人接著說,「從死者頭髮裡提取的微量顆粒,和現場提取的磚頭,認定同一。」
「可惜,」林濤一臉惋惜,「磚頭上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沒有指紋,沒有獲取證據、線索的條件。」
「那槍支檢驗怎麼樣呢?」我問。
林濤說:「我進行了整體分離比對,死者家的殘餘材料和槍支認定整體,也就是說,這把槍確實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槍。另外,就是對槍支表面進行了檢驗,因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沒有發現有比對鑑定價值的指紋。」
這著實是個不好的訊息。既然是謀殺,射擊的人很有可能在槍支上留下指紋,可惜,沒有條件。我接著問:「那槍彈射擊實驗做了嗎?」
這是涉槍案件中必須進行的實驗,在實驗室中進行。把槍放在槍托上,用線牽引扳機射擊,射擊固定目標。進行槍彈射擊實驗,可以瞭解槍支的效能,從而對槍支射擊進行比對認定,是法庭判案的一個依據。
「槍裡沒子彈,我讓派出所所長去家裡搜了。」林濤說。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人情緒很激動,開始很不配合,後來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對地窖進行了搜查,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喏,在這裡。」
說完,他從警服口袋裡摸出了幾枚自制槍彈。
「那我現在就去做實驗。」林濤說。
「明早再說吧。」我說,「一方面,看看今晚對那四個打麻將的人的審訊結果。另一方面,你趕緊先陪我去看看那塊磚頭。」
第四章
我們走出專案組會議室的時候,聽見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嘈雜。仔細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進來了。
我們徑直走進刑警大隊的小樓,走到物證室裡。楊法醫從物證存放櫃裡取出了那塊被裝在透明物證袋裡的磚頭。
磚頭沒有沾血的那一面和兩個側面都已經被燻黑了,這是林濤在檢驗指紋的時候燻現的。在這一片黑的磚頭表面,隱約可以看出幾個指印。
指印很小,雖然看不出指紋,但是可以看出指節的印痕。磚頭的一側有一個小小的痕跡,應該是拇指留下的,但是連半個指節都不足;另一側有三個指印,應該是中指、環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個指節。
「奇怪,這個問題你考慮了沒有?」我轉臉問林濤,「我們拿磚頭,通常都會留下一個半到兩個指節的印痕,但這個印痕不僅細小,而且少。用指尖拿著磚頭多不方便?」
林濤皺眉不語。
我也皺眉不語。
想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看不出什麼指紋,我們就放棄吧。那幾個打麻將的,賭資不少,可以治安處罰了。抓他們進來估計也是這個藉口,等著審訊結果吧。我們,睡覺去。」
林濤說:「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槍彈實驗做完再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