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2穆爾(georgeedwardmoore,1873—1958)
,英國哲學家,新實在論的先驅之一,羅素早年的哲學觀點一度和他大體一致。——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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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912
邏輯錯誤。
由上文知道,貝克萊以為有邏輯上的理由證明唯有心和精神的事件能存在。這個意見也是黑格爾和他的繼承者們根據別的理由所抱的意見。我認為這是個根本的錯誤。像「曾有過一個時代,在這個星球上生命尚未存在」
這樣的命題,真也好、假也好,猶如「永遠沒人算過的乘法計算是有的」一樣,根據邏輯理由是駁斥不了的。所謂被察覺,即所謂成為知覺物件,無非是說具有某種的作用,從邏輯上講並沒有理由說一切事件都會有這種的作用。
然而還有另一種議論,雖然沒把唯心論確立為一種形而上學,如果正確,倒把唯心論當作實踐上的方針確立起來。
據說無法驗證的命題不具有意義;驗證要靠知覺物件;所以,關於現實的、或可能有的知覺物件以外任何事情的命題都是無意義的。我以為嚴格解釋起來,這種意見會使我們侷限於上述四種理論中第一種理論,不允許談我們沒親自明白注意到的任何東西。假若如此,它就是一個在實踐中誰也無法抱的意見,在一個據實際理由而主張的理論,這是個缺陷。關於驗證,以及驗證與認識的關係,全部問題困難而複雜;所以我目前姑置不論。
上述各理論中,第四種理論承認有誰也不感知的事件,這理論也能用乏力的議論為它辯護。可以主張因果性是先驗知道的,假如不存在未被感知的事件,無從有因果律。與此相反,可以強調因果性不是先驗的,凡是能夠觀察到的不管什麼規律性,必定和知覺物件關聯著。看來,好像凡是有理由相信的不管什麼物理學定律,都可以借知覺物件表述出來。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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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卷三近代哲學
種表述也許古怪而繁複,也許欠缺直到最近人們仍認為物理定律應有的特徵——連續性,然而總不好說做不到。
我的結論是,以上講的四種理論哪一種也沒有先驗的缺點。然而,卻可能有人說一切真理都是實用主義的,這四種理論並沒有實用主義上的差別。假若此話有理,我們就能夠採納個人所好的隨便哪個理論,各理論之間的差別不過是語言上的差別。我無法接受這個意見;但這也是後文討論的問題。
尚待考問一下,是否能給「心」和「物質」二詞規定什麼意義。人人知道,「心」是唯心論者以為舍此無它的東西,「物質」
是唯物論者也以為如此的東西。
我想讀者還知道唯心論者是善良人,唯物論者是惡人。
1但或許除此以外還有的可說。
我個人給「物質」下的定義也許似乎不圓滿。我願意把「物質」
定義成滿足物理學方程的那種東西。
也可能並沒有什麼東西滿足這種方程;假若那樣,不是物理學錯了,便是「物質」概念錯了。如果我們擯棄掉實體,「物質」就得是邏輯結構了。
至於它能不能是由事件(一部分是可以推斷的)
所組成的什麼結構,這是個難問題,然而決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
至於「心」
,當排除掉實體之後,「心」必定是種種事件所成的某種集團或結構。這種集團的劃分必定是由我們願意
1這裡羅素說的是譏誚話;因為在西方一般人心目中有個固定觀念:「唯物論者」-「無神論者」=「惡人」。——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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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12
稱作「心的」那類現象所特有的某種關係完成的。我們不妨拿記憶當作典型的關係。我們或許可以把「心的」事件定義成進行記憶的事件或被記憶的事件——固然這未免有些過於簡單化。於是某已知的心的事件所隸屬的「心」
,就是借記憶鎖鏈向後或向前與這已知事件聯接起來的那些事件的集團。
按上述定義可知一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