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按物理主義的用語,可以說一個事件如果有某種的作用,就是「被感知到」

了;按這個意義,我們就是這樣說似乎也無不可:水道「感知到」

把它衝深的雨水,河谷是對以前的洪流傾瀉的一個「記憶」。習慣和記憶如果用物理主義的說法來講,就是死物也並不完全沒有;在這點上,活物與死物的差別無非是程度上的差別。

照這個看法,說某個事件被「感知到」

,也就是說它具有某種的作用,無論在邏輯上或在經驗上,都沒有理由設想一。

切事件全具有那種的作用。。認識論提出一種不同的觀點。在認識論裡我們並不從已完成的科學出發,而從我們對科學的信賴所依據的不管什麼知識出發。貝克萊的作法正是這樣。這時不必要預先給「知覺物件」下定文。方法概略說來如下。把我們覺得是不經推論而知的各個命題蒐集一起,於是發現這些命題大部分與某個時日的個別事件關聯著。我們將這些事件定義成「知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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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從文藝復興到休謨712

象「。這樣,知覺物件就是我們不假推論而知的那些事件;或者把記憶考慮在內,至少說這種事件在過去某時曾是知覺物件。於是我們面臨一個問題:我們從自己的知覺物件能推斷其它什麼事件嗎?關於這點,有四種立場可能採取,前三種立場是唯心論的三種形式。

(1)我們可以全盤否定從自己目下的知覺物件和記憶對其它事件的一切推論的妥實性。

凡是把推論侷限於演繹的人,誰也必定抱這個看法。任何事件,任何一組事件,從邏輯上講都能夠單獨自立,因此任何一組事件都不足為其它事件存在的論證的證據。所以,如果把推論侷限於演繹,既知的世。。。

界就只限於我們自己的生命史中我們感知的事件,或者,假如承認記憶,限於曾經感知的事件。

(2)第二種立場是一般所理解的唯我論,這種立場容許從自己的知覺物件作某種推論,但限於對個人生命史中的其它事件作推論。例如,試看這樣的意見:在醒覺生活中的任何時刻,總有一些可感物件我們沒注意到。我們看見許多東西,卻沒暗自默唸我們看見了這些東西;至少說,好像如此。

在一個我們完全覺察不到運動的環境裡定睛來看,我們能夠陸續注意到各色各樣東西,於是我們覺得應相信這些東西在我們注意到以前,原來就是可見的;但是在我們未注意到之前,它們並非認識論的論據資料。從我們所觀察到的東西作這種程度的推論,是人人不假思索地在作的,即使那些極希望避免把我們的認識過分擴張得越出經驗以外的人也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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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卷三近代哲學

(3)第三種立場(例如艾丁頓1好像採取這種立場)是:對和我們自己經驗中的事件類似的其它事件,能夠作推論,因此譬如說我們當然可以相信存在著我們沒看見而別人看見的顏色、別人感覺的牙疼、別人享到的樂和受到的苦,等等,但是我們卻全然不可推論誰也沒經驗到的、不構成任何「心」

的一部分的事件。這個意見可以據以下理由給它辯護:對自己觀察範圍以外的事件作一切推論都是靠類推作的,誰也沒經驗到的事件同自己的論據資料不夠類似,不足以保證作類推推論。

(4)第四種立場是常識和傳統物理學的立場,按這種立場,除自己的和旁人的經驗以外,還有誰也不經驗的事件,例如在自己睡著而臥室一片漆黑的時候這間臥室中的傢俱。

g。

e。

穆爾2曾指責唯心論者以火車乘客呆在車內時不能看見車輪為理由主張火車在停站當中才具有車輪。

根據一般常識,人不相信每當你一瞧,車輪突然存在,而誰也不視察它的時候就懶得存在。這種觀點如果是科學上的觀點,則以因果律作為對未感知事件的推論的基礎。

目前我不打算就這四種觀點下斷論。

這斷論即使下得了,也只有把非論證性推論及蓋然性理論加以細膩研究,才能夠下。我真打算做的是指出向來討論這些問題的人所犯的某種

1艾丁頓(sirarthurstanleyedington,182—194)

,英國天文學家,物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