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私語

愛莫能棄 清水慢文 第1頁,共2頁

我沒像李伯說的一兩天學會騎馬,可四五天後能自己騎了。雖然技術不高,但讓馬慢慢地跑直線還是可以的。萬一轉轉又圈著跑(它還是賊心不死地總這樣幹),我也能把它扯回來了。轉轉因此得了憂鬱症,眼睛常含淚水。

我們不急著趕路,遇到下雨刮風,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風景,就去遊覽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謝審言繼續走,我就有機會還謝審言的人情。其實還個人情很簡單,不過是一句話:對人好。怎麼對人好?一個詞:投其所好。說白了,就是他喜歡什麼就給他什麼,他不喜歡的就別給他。

大家都知道這點,可做起來很難。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驕傲,覺得對別人好點就是跌了份兒,萬一人家不待見,自己的臉就沒了。我是個自認為沒有什麼能力的人,從來坦白我的軟弱和膽小。所以我該沒什麼可驕傲的。況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沒法明著還,對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會丟臉。

謝審言不說話,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們每天湊在一起的三頓飯時間對他進行觀察。在飯間,我用餘光瞄著他吃什麼菜,結果發現他只動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別處伸筷子。我只好運用「嘗試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原則。每次李伯都讓我先點菜,我就點不同口味或品種的菜,然後看他對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計算他下了幾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個菜就是他不喜歡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歡吃的。

很快我就發現了他的口味。他喜歡吃極為清淡的東西,稍微鹹點兒他都不怎麼吃。辣的是更不會碰。我想該是因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歡吃魚,愛吃魚腦袋後面的那塊肉,一下筷子就是那裡,然後是魚腮邊的那塊。還吃幾口雞,但不吃豬肉和牛肉。他喜歡吃清煮過的筍片絲瓜之流的蔬菜。還有,他喜歡喝清得能看得見底兒的湯。他喜歡吃好米飯,糙米飯他只吃半碗。他不愛吃饅頭之類的東西,堅決不沾麵條。我注意到他愛喝淺色的新茶,那些濃黑的茶,上面飄著茶葉杆兒的,他只喝一兩口潤一下嘴唇。

話說他的口味和我還真不一樣。我喜歡吃燒得帶點作料顏色的菜,見到本色的菜就覺得沒味兒。我喜歡酸辣湯打滷麵紅燒肉之類的東西,喝那苦得澀口的茶水。大概是因為多了油膩,得用茶刮刮腸子。真不是貴族出身的人哪。

但為了還人情,我就得犧牲一下自己的愛好,每次只點謝審言喜歡吃的東西,等菜和湯上來,我看著實在懶得動,但為了掩飾一下,還得吃幾口,接著就去吃別人點的東西。

於是每天的這三頓飯就成了我的智力遊戲。總要揣摩怎麼把給他的菜不動聲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賊惦記似地計算他吃了多少。我對我的這種病態愛好歸結為「沒事幹」閒出來的毛病。

鬥智鬥勇地還謝審言的人情還包括給他提供精神娛樂:我和錢眼杏花白天在馬上說說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鬧鬧,儘量說些快樂有趣的話,把自己弄得像個說相聲的,希望謝審言聽了心裡高興些。李伯有時插上幾句話,笑上一陣。謝審言只是在旁邊,戴著斗笠,從不出聲。

離府前的在我心頭纏繞不去的感傷漸漸淡了,我有時會突然發現我一整天都沒有想我以前那位,因為滿腦子在想著謝審言吃夠了沒有,怎麼把錢眼這個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說倒一次,費勁兒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話的影子,再胡編亂造地給補全了,講出來讓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來越輕鬆,看來人是應該做好事,惠人與否現在還不知道,但惠己已經達到了,雷鋒叔叔一定是個快樂的人。

這天,我們錯過了城鎮。看著天黑下來了,四野無人,只好找了個小坡。周圍有幾棵樹木,大家下了馬,拴好了,說就在這裡過夜。這是我們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說他們幾個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馬旁邊準備吃的。我們把水袋和乾糧拿出來,薄被疊放在地上,看著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著他們別人回來。

我想起哥哥說過謝審言的丸藥到半月就用完了,隨口說:「我們到下個城鎮時,要去讓謝公子再看下郎中,還要給他配丸藥。」

杏花笑起來,我回過神說:「怎麼了?我說得不對嗎?」

杏花說:「小姐十分關心謝公子啊。」

我無語了,杏花又來撮合了。果然,她嘻嘻笑著說:「小姐幹嗎總點自己不喜歡吃的菜呀?」

我大驚,「杏花!你怎麼看出來的?我那麼明顯嗎?!」

杏花忙說道:「不明顯,一點都不明顯。我是因為知道小姐喜歡吃什麼才注意到的。」

我問道:「你知道我喜歡什麼?」

杏花點頭:「是啊,小姐在府裡一個多月了,我當然知道。」

我忽然非常感動,有點想哭。我偷偷地觀察謝審言的口味是為了還他的人情,可杏花早就這麼幹了,不是因為我有恩於她,是因為她想對我好。我才注意到,我根本不知道杏花喜歡吃什麼。她的善良才是真的善良,不是為了回報什麼,不是為了得到什麼。

我對著杏花說:「杏花,當我的妹妹吧。我在那邊就是一個人,沒有兄弟姐妹。來了,有了個哥哥,但是沒有姐妹。」

杏花忙搖手:「不行,小姐!」

我苦了臉,「當然,我這個姐姐十分無能,根本沒法為你做什麼,天天還讓你照料,你要是看不起我,也是應當的。」

杏花快哭了,「小姐!我不是那個意思!」

我馬上換了笑臉:「那就認了我這個姐姐了?」

杏花說道:「小姐!奴婢不敢……」

我皺了眉:「杏花,我對你可否有不敬之處?我可曾對你指使怒罵?」

杏花搖頭:「從沒有過呀。」

我睜大兩眼問道:「那你為何自稱奴婢?是說我這麼待你了?」

杏花忙說:「不是,我就是奴婢呀!」

我說:「就為了這個不認我當姐姐嗎?那容易,我不讓你是奴婢不就得了。」

這回杏花皺眉了:「可我覺得,我不能當小姐的妹妹,我配不上。」

我嘆道:「杏花,人與人之間,真近了,就是講個情意,別的都沒用。你有情意,就配得上,我對你的情意不深,我就配不上你。所以,咱們成了姊妹,我可是賺了呢。」

杏花停了一會兒,問道:「小姐又想以前了?」

我猛醒過來:「杏花,就這麼定了,你是我的妹妹了!來,叫我聲姐姐!」

杏花慌忙說道:「小姐……」

我打斷她:「杏花,跟你說說我們那裡的風俗。小姐是對妓女的一種稱呼。人們說去‘找小姐’,就是去嫖娼。還有,小姐也是餐館裡,對女的店小二的一種稱呼。」我說著打了個半響不響的響指,拿著腔調說:「小姐,過來,把我這髒盤子換一下。小姐,給我添點茶。小姐,拿個巾子,快點呀!」

杏花嚇得張了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