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頭說:「當然!所以我們那裡,小姐等於丫鬟,姐姐妹妹才是好稱呼。杏花,叫姐姐吧。」我覺得我是在勾引她似的。
杏花遲疑著,我再催促,「你小聲叫,就一聲,我就高興了。」
杏花低聲說:「我就是覺得不該呀。」
我問道:「杏花,你會武功,會不會和我打架?」
杏花急忙搖頭:「絕對不會!小姐,我不敢……」
我嘿嘿笑了,「那我就敢了!」說著就去撓她的胳肢窩,杏花嘎嘎笑得仰倒在地上,我一邊笑著亂撓她一邊說:「叫姐姐!快叫!叫姐姐!」這種女孩子之間的打鬧千古不變,單調平庸但十分有效。越是年輕的女孩子越怕癢癢,一般來講,少女是受不了按摩的。生理上來解釋是因為青春的身體十分敏感,還沒有習慣……別黃色了!另一方面,胳肢窩只對女孩子有用,人年紀大了,就遲鈍了。如果兩個中年婦女幹這事……
杏花笑得抱成一團,淚流,終於斷續地說:「姐姐……饒了我吧!」
我停了手,也笑得手軟,杏花坐起來,喘了半天氣,我笑著說:「妹妹,以後我說叫姐姐時就得叫,不然姐姐我別的不會,胳肢你還行。」
杏花低頭說:「小姐,我……」
我知道她要說番感恩戴德的話,忙打斷她:「杏花,我給你講個小姐的故事。我們那裡,在餐館點了菜以後,女店小二,就是小姐,要把你點的菜報一遍,讓你聽聽對不對,就像你們這裡報花名。我們有一次去了南方一個偏遠的小鎮,一大桌子的人,點了菜以後,一位公子就說:‘小姐,給我們報一下。’那個小姑娘當場呆在那裡,我們等了半天,點菜的那位公子急了,說:‘小姐,我們點了十幾個菜,別懶,怎麼也得報一下!’那位小姑娘害羞地說:‘我不是小姐。’我們的那位公子說:‘那又怎麼了?那也得報啊!等這麼半天了,快點報!’小姑娘說:‘你們這麼多人,我怎麼抱呀?能不能只抱女的?’」
杏花咯咯地笑了,我笑著說:「你看,小姐可不是好當的。」
杏花笑過了,看著我說:「小姐這麼好的人,謝公子也是好人,讓大公子給他治傷……」
我輕嘆道:「你還不死心。杏花,我不能和他在一起,要不然,他總看著我,那些事情就不會過去。」我不想說他和我沒什麼關係,我對他沒那份心思,怕顯得自己高人一等。把話放在「為他好」這樣的藉口上,是現代的偽善表現,古代人並不熟悉。
杏花不說話,我再叮囑道:「你可不能說你看出來的事。我只是還他一個人情。平常不能讓他覺得我接近了他,我不想惹他不快。」
杏花點頭,低聲問:「那小姐有什麼打算?」
我疑問:「什麼打算?」
杏花道:「小姐的終生大事啊。小姐已失了貞潔,不如……」
我忙搖頭:「那也不能因此就和一個人在一起,更不能去讓人家痛苦。」
杏花問道:「小姐,你真的不擔心處子之身已失?」
我沉吟道:「處子之身,如果沒有許多品格與它相聯,實在毫無價值。你原來的小姐為什麼發瘋,就是因為她獻出了處子之身後,覺得她已經給了更珍貴的東西,結果……」
杏花使勁點頭說:「小姐說的太對了啊!原來小姐的性情差很多……那之後,謝公子還不說話,她就沒有了別的辦法……難怪要那樣對謝公子……」
我嘆息道:「其實,在某種意義上,我和你原來的小姐幹了同樣的事。」
杏花驚道:「小姐怎麼能這樣講?!」
我說道:「我們都把我們認為最珍貴的東西,你的小姐是處子之身,我的是我的信任,給了一個我們不該給的人。」
杏花還是不甘心:「你怎麼能和我們原來的小姐比?你從來不會打人啊!」
我對杏花解釋說:「你的小姐想用折磨屈服一個不會屈服的人,我想用所謂的原諒,留住一個留不住的人,雖然方式不一樣,我們都是勉強了別人哪!」
杏花皺眉:「小姐的性子好,也是錯了嗎?」
我搖頭:「我如果真的性子好,不在乎,那樣做,就沒有錯。可我在乎。每一次,說是原諒了,其實是在乎的。我心裡真正想要的是一個只愛我,對我忠誠不渝的人,可我違背了我的心願,死死地守著一個不能滿足我的心的人,這也是強迫。」
杏花說道:「小姐以後就不這樣了。」
一時間,後知後覺的感慨衝擊著我的思緒,我好久不說話。如果那天,在那個大廳,我不是已經和他認識了十八年,不是在成長中交織了無數他的印記,而是隻認識了他一兩年,不,哪怕三四年,我是不是就能轉身走開,再也不會理他?這是我心中最後的一點自尊:我相信我一定能走開。我之所以不能,是因為那麼多年的相處,已經讓我無法躬身而退。
悵惘中,我輕聲說:「如果有以後,不是我要的人,我不要。我不會相信甜言蜜語,不會用任何方式去勉強,我一定能放手,一定能離去。如果有以後,我不原諒。」
杏花停了好久,又說:「小姐,失了身的女子很難……小姐不要太……」
我嘆息:「什麼叫失身?這個詞就帶了貶義。喜歡就是都喜歡。從身體到靈魂,從過去到現在,都喜歡。這樣的人,就不會在意我的失身。如果在意,就是不喜歡我的人,我也不會喜歡。其實,處子之身算什麼,一夜而失,後面還有上萬多個日夜,不過了嗎?」
杏花笑了。
我笑著看她:「杏花,你聰明勤快,心地善良,對人這麼好。但願你的名字表示的是幸福之花,能找到與你相親相愛的伴侶。」
杏花看著我說:「小姐,你也會找到真的喜歡你的夫君的!」
我蹙眉回想著說:「我在哪裡讀過: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杏花,誰不想找到一位與自己相愛互敬,一同歡笑哭泣的人。但這也要看天命啊!若我真有這麼一個人在等待著我,懷著與我同樣的心意,上天自有安排,我們終會到一起。若沒有,那是我沒修到這樣的福氣……」
正說著,就聽李伯說:「謝公子請過來坐吧,我回來了,勞你等候。」我扭頭,見李伯抱著樹枝等走過來,我們身後不遠處,謝審言站在黑暗裡,他一身黑衣,身影幾乎溶入了周圍的夜色。
李伯過來還解釋:「我沒讓謝公子遠行,怕你們兩個女子單獨在這裡,我讓他就在你們左近守護。」
我和杏花愕然相向,兩個人都大瞪著眼睛。我悄聲問道:「杏花,怎麼辦?」杏花皺眉:「沒辦法了。」不知他什麼時候開始聽我們說話的,大約知道了我給他點菜的事,我覺得十分不好意思。看來主動對人好,哪怕是為了還個人情,也是沒面子。
謝審言默默地走到李伯邊,空著手,可見哪裡也沒去。他隔著李伯放下的樹枝,抱膝坐到了我們的遠遠的側面,一如以往地躲著我。他日夜都戴著斗笠,我有點忘記了他的長相,只能從斗笠的角度猜測他是不是抬著頭。此時,按照斗笠的方位,他應該是低著頭看著自己的腳。看著他的樣子,不知道為什麼,我感到一種透徹骨髓的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