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十八 【元紀二十六】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屠維單閼正月,盡旃蒙作噩十二月,凡七年。

○順帝至元五年(己卯,一三三九年)

春,正月,癸亥,禁濫予僧人名爵。

二月,庚寅,信州雨土。

庚子,免廣海添辦鹽課萬五千引,止辦元額。

集賢大學士致仕陳顥卒。顥出入禁闥數十年,樂談人善,薦牘累數百。有訐之

者,顥曰:「吾寧以繆舉受罰,蔽賢誠所不忍。」士大夫因其薦拔以至通顯,有終

身莫知所自者。追封薊國公,諡文忠。

夏,四月,癸巳,立巴延南口、過街塔二碑。

乙未,加封孝女曹娥為慧感靈孝昭順純懿夫人。

己酉,申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軍器、弓矢之禁。

是月,帝如上都。

鎮江丹陽縣雨紅霧,草木葉及行人衣裳皆濡成紅色。

六月,庚戌,長汀大水,沒民廬八百家,賑恤之。

秋,七月,戊寅,詔:「諸王位下官毋入常選。」

甲申,常州宜興山水出,勢高二丈,壞民廬。

八月,丁亥,帝至自上都。

九月,丁巳,賑沈陽飢。

自七月至是月,太白屢經天。

冬,十月,辛卯,享於太廟。

壬辰,禁倡優盛服,許男子裹青巾,婦女服紫衣,不許戴笠、乘馬。

甲午,命巴延為大丞相,加元德上輔功臣之號,賜七寶玉書、龍虎金符。

十一月,戊辰,河南行省掾杞縣範孟端謀不軌,詐不詔使,入行省,殺平章政

事伊祿特穆爾、廉訪使鄂勒哲布哈等,召官屬及去位者署而用之。執大都路儒學提

舉歸暘,俾北守黃河口;暘力拒不從,賊怒,系之獄。既而官軍捕孟端,誅之,凡

汙賊者皆得罪,惟暘獨免。暘同里有吳炳者,嘗以翰林待制徵不起,賊召司卯酉歷,

炳懼不敢辭。時人為之語曰:「歸暘出角,吳炳無光。」暘之名用是大著。尋由國

子博士拜監察御史,入謝,臺臣奏曰:「此河南抗賊不屈者。」帝曰;「好事卿嘗

數為之。」賜以上尊。

癸酉,瑞州路、新昌路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始解。

十二月,巴延構陷郯王齊齊克圖,請賜之死,帝未允,輒傳旨殺之;又秦貶宣

讓王特穆爾布哈、威順王庫春布哈,不俟命即遣之。帝為之不平。

○順帝至元六年(庚辰,一三四零年)

春,二月,己亥,黜中書大丞相巴延為河南行省左丞相。

詔曰:「朕踐位以來,命巴延為太師、秦王、大丞相,而巴延不能安分,專權

自恣,欺朕年幼,輕視太皇太后及朕弟雅克特古斯,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加

以極刑,允合輿論。朕念先朝之故,尚存憫恤,今出為河南行省左丞相。所有元領

諸衛親軍並集賽丹人等,詔書到時,即許散還本衛。」

初,巴延既誅騰吉斯,獨秉國鈞,漸有異謀,帝患之。巴延素養其侄托克托為

己子,欲令宿衛,偵帝起居,懼涉物議,乃以知樞密院旺嘉努、翰林學士承旨實喇

卜同侍禁近。巴延自領諸衛精兵,以楊珠布哈為羽翼,異從之盛,填溢街衢,而帝

之儀衛反落落然,天下之人知有巴延而已。托克托深憂之,私請於其父滿濟勒噶臺

曰:「伯父驕縱已甚,萬一天子震怒,吾族赤矣,曷若於未敗圖之!」其父亦以為

然。托克托復質於其師浦江吳直方,直方曰:「傳有之,大義滅親。大夫果欲忠於

國,餘復何顧!」一日,乘,間於帝前自陳忘家徇國之意,帝猶未之信。時帝前後

左右皆巴延之黨,獨沙克嘉本、阿嚕為帝腹心,乃遣二人與托克托遊,日以忠義之

言相與往復論辨,乃悉其心靡他。二人以聞於帝,帝始信之不疑。及巴延擅貶二王,

帝決意逐之,一日泣語托克托,托克托亦泣下。歸與直方謀,直方曰:「此大事,

議論之際,左右為誰?」曰:「阿嚕及托克托穆爾。」直方曰:「子之伯父,挾震

主之威,此輩苟利富貴,其語一洩,則主危身戮矣。」托克托乃延二人於家,置酒

張樂,晝夜不令出。遂與沙克嘉本等謀,欲俟巴延入朝擒之,戒衛士,嚴宮門出入,

螭坳皆置兵。巴延見之大掠,召托克托責之,對曰:「天子所居,防禁不得不爾。」

然遂疑托克托,亦增兵自衛。

至是,巴延以所領兵後請帝出畋,托克托勸帝稱疾不往;巴延固請,乃命太子

雅克特古斯與巴延出次柳林。托克托遂與阿嚕等合謀,悉拘京城門鑰,命所親信列

布城門下。是夜,奉帝居玉德殿,召省、院大臣先後入見,出五門聽命。夜二鼓,

遣集賽伊徹察喇率三十騎抵營中,奉太子入城,又召楊瑀、範匯入,草詔數巴延罪

狀,命平章政事珠爾噶岱齎赴柳林。黎明,巴延遣騎士至城下問故,托克托踞城上,

宣言:「有旨黜丞相一人,諸從官無罪,可各還本衛。」巴延乞陛辭,不許。道出

真定,父老奉觴酒以進,巴延曰:「爾曹見子殺父事乎?」對曰:「不曾見子父殺,

惟聞有臣弒君。」巴延俯首,有慚色。

以太保滿濟勒噶臺為太師、中書右丞相,太尉塔斯哈雅為太傅、知樞密院事,

特默齊為太保,御史大夫托克托為知樞密院事,旺嘉努為中書平章政事,嶺北行省

平章政事額森特穆爾為御史大夫。額森特穆爾,托克托之弟也。

壬寅,詔:「除托克托之外,諸王候不得懸帶弓箭、瑰刀輒入內府。」

乙巳,罷各處船戶提舉、廣東採珠提舉二司。

丁未,罷通州、河西務等處抽分。

己酉,彗星如房星大,色白,狀如粉絮,尾跡約長五寸餘。彗指西南,漸向西

北行。

三月,甲寅,漳州義士陳君用,襲殺反賊李志甫,授君用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

丙辰,赦漳、潮二州民為李志甫,劉虎仔脅從之罪,褒贈軍將死事者。

辛未,詔徙巴延於南恩州陽春縣安置;行至龍興路驛舍,病死。

庚辰,彗滅,自三月己酉至是日,凡三十三日。

夏,四月,丙午,詔封滿濟勒噶臺為忠王,賜號達爾罕,固辭不受。御史請示

天下以勸廉讓,從之。

五月,癸丑,禁民間藏軍器。

甲子,慶元奉化州山崩,水湧出平地,溺死人甚眾。

丙子,帝如上都。

六月,丙申,詔廢文宗廟主,遷太皇太后鴻吉哩氏於東安州安置,放雅克特古

斯於高麗。

詔曰:「自武宗升遐,太后惑於憸慝,皇考出封雲南。英宗遇害,皇考以武宗

之嫡,逃居沙漠,宗王大臣同心翊戴,以地近先迎文宗暫總機務。繼知天理人倫所

在,假讓位之各,以寶璽來上,皇考推誠不疑,即立為皇太子,文宗當躬迓之際,

乃與其臣伊嚕布哈、額勒雅、明埒棟阿等謀為不軌,使我皇考飲恨上賓。歸而再御

宸極,又私圖傳子,乃構流言,嫁禍於必巴實皇后,謂朕非明宗之子,遂俾出居遐

陬,內懷愧歉,則殺額勒雅以杜口;上天不佑,隨降殞罰。叔嬸布達實哩,怙其勢

焰,不立明宗之冢嗣,而立孺稚之弟伊埒哲伯,奄復不年,諸王大臣以賢以長,扶

朕踐位。賴天之靈,權奸屏黜,盡孝正名,不得復緩,永惟鞠育罔極之恩,忍忘不

共戴天之意。既往之罪,不可勝誅,基命太常徹去圖卜特穆爾在廟之主,布達實哩

削太皇太后之號,徒東安州安置,雅克特克斯放諸高麗。當時賊臣布哈、額勒雅已

死,其以明埒棟阿等明正典刑。」

監察御史崔敬言:「文皇獲不軌之愆,已撤廟祀,叔母有階禍之罪,亦削鴻名。

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帝雅克特古斯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

有所不忍。方明皇上賓,皇弟尚在襁褓,未有知識,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

帝,皆親子也,陛下與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為心,則皆子孫,固無親疏;

以陛下之心為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產,尚置義田,

宗族困厄者,為之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元,當使

一夫一婦無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之度外,適足貽笑邊邦,取辱外國;況蠻

夷之心,不可測度,倘生它變,關係非輕,興言及此,良為寒心!望陛下遣歸太后、

太子,以全母子之情,盡鼻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幸甚!」書奏,不報。

未幾,太后崩於東安州,雅克特古斯於中道遇害。

己亥,秦州成紀縣山崩地坼。

庚戌,處州松陽、龍泉二縣積雨,水漲入城中,深丈餘,溺死者五百餘人。遂

昌縣尤甚,平地二丈餘。桃源鄉山崩,壓死者三百六十餘。

秋,七月,甲寅,詔封微子為仁靖公,箕子為仁獻公,比干加封為仁顯忠烈公。

戊午,以星文示異,地道失寧,蝗旱相仍,頒罪己詔於天下。

戊寅,命翰林學士承旨腆哈、奎章閣學士庫庫等刪修《大元通制》。

是月,禁色目人勿妻其叔母。

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辛亥,明埒棟阿伏誅。

癸丑,加封漢張飛「武義忠顯英烈靈惠助順王。」

丙寅,詔:「今後有罪者,毋籍其妻女以配人。」

冬,十月,甲申,尊皇考為「順天立道睿文知武大聖孝皇帝」,親裸太室。

壬辰,立曹南王阿喇罕、淮安王巴延、河南王阿珠祠堂。

壬寅,滿濟勒噶臺辭右丞相職,仍為太師;以托克托為中書右丞相,宗正達嚕

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左丞相。

滿濟勒噶臺使人於通州開酒館、糟房,日賣至萬石,又廣販長蘆、淮南鹽,託

克託不以為然,屬參政佛家律曰:「吾父喜君,君所言無不聽,盍諫吾父使解職!

不然,人將議我家逐其兄而攘其位,眾口甚可畏也。」佛嘉律如其言,乘間諷之。

滿濟勒噶臺遂辭職家居,而托克托代其位。

是月,河南府宜陽等縣大水,漂沒民廬,溺死者眾;人給殯葬鈔一錠,仍賑義

倉糧兩月。

十一月,辛未,以孔克堅襲封衍聖公。

十二月,詔復行科舉。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科舉入會試,中者取一

十八人。初,中書參知政事阿榮,精於數學,逆推多奇中。天曆三年,策士之日,

與虞集會於直廬,語集曰:「更一科後,科舉當輟,輟兩科而復,復則人材彬彬大

出矣。」已而果然。

戊子,罷天曆以後增置官屬。初,文宗設太禧宗禋等院及奎章閣、藝文監,至

是大臣議悉革罷。翰林學士承旨庫庫曰;「民有千金之產,尚設家塾以延館客,堂

堂天朝,一學房乃不能容耶?」帝然之,改奎章閣為宣文閣,藝文監為崇文監,就

命庫庫董治,餘悉罷之。庫庫又請置檢討等職十六員以備進講,帝皆俞允。

虞集既謝病遍,帝嘗遣使賜上尊酒,金織文錦二,召還禁林。集病作,不能行,

屢有敕即家撰文以褒錫勳舊,至是侍臣有以舊詔為言者,帝不怪曰:「此我家事,

豈由彼書生耶?」

是歲,立奇氏為第二皇后。後,高麗人,徽政院使圖們岱爾進為宮女,主供茗

飲以事帝,性潁黠,日見寵幸。奇徹皇后方驕妒,數箠辱之。奇徹後既遇害,帝欲

立之,丞相巴延爭不可。巴延死,實喇卜遂請立為第二皇后,居興聖宮,置資正院

使以掌其財賦。後無事則取《女孝經》、史書,訪問歷代皇后之有賢行者為法。四

方貢獻,或有珍味,輒先遣使薦太廟,然後敢食。奇氏在高麗家微,用後貴,三世

皆追封王爵。

○順帝至正元年(辛巳,一三四一年)

春,正月,己酉朔,詔改至元七年為至正元年,與天下更始。

癸亥,詔天壽節禁屠宰六日。

是月,命右丞相托克托領經筵事。

免天下稅糧五分。

命永明寺寫金字經一藏。

二月,印造至元鈔九十九萬錠,中統鈔一萬錠。

三月,己未,汴梁地震。

夏,四月,丁丑,道州土賊蔣丙等反,破江華縣,掠明遠縣。

戊寅,彰德有赤風自西北起,忽變為黑,晝晦如夜。

庚寅,帝幸護聖寺。

命中書右丞特穆爾達實為平章政事,阿嚕為右丞,許有壬為左丞。特穆爾達實,

國王托克托之子也。巴延罷相,庶務多所更張,特穆爾達實盡心輔贊,每入番直,

帝為出宿宣文閣,賜坐榻前,詢以政道,必夜分乃罷。

己亥,立吏部司績官。

庚子,復封太師滿濟勒噶臺為忠王。

罷漷州河西務行用庫。

是月,帝如上都。

五月,戊申,以崇文監屬翰林國史院。

閏月,甲午,賞易扈從明宗諸王官屬八百七人金銀、幣帛各有差。

壬寅,詔刻宣文、至正二寶。

六月,戊午,禁高麗及諸處民以親子為宦者,因避賦役。

是月,揚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湧溢,溺死一千六百餘人,賑鈔萬一千

八百餘錠。

時帝在上都,不御內殿,監察御史崔敬上疏曰:「世祖以上都為清暑之地,車

駕行幸,歲以為常。閣有大安,殿有鴻禧、睿思,所以保養聖躬,適起居之宜,存

敬畏之心也。實勒鄂爾多斯,乃先皇所以備晏遊,非常時臨御之所。今國家多故,

天道變更,願大駕還大內,居深宮,嚴宿衛,與宰臣謀治道,萬幾之暇,則命經筵

進講,究古今盛衰之由,緝熙聖學,乃宗社之福也。」帝又數以歷代珍寶分賜近侍,

敬覆上疏曰:「臣聞世皇時,大臣有功,所賜不過鞶帶,重惜天物,為後世慮至遠

也。今山東大飢,燕南亢旱,海潮為災,天文示儆,地道失寧,京畿南北蝗飛蔽天,

正當聖主恤民之時。近侍之臣,不知慮此,奏稟承請,殆無虛日,甚至以府庫百年

所積之寶物,遍賜僕御、閽寺之流,乳稚、童孩之子,帑藏幾空。萬一國有大事,

人有大功,又將何以為賜乎?宜追回所賜,以示恩不可濫,庶允公論。」

秋,八月,帝至自上都。

九月,壬寅,許有壬進講明仁殿,帝悅,賜宣酒文閣中,仍賜豹裘、金織文幣。

冬,十月,戊午,月食既。

十一月,猺賊寇邊,湖廣行省平章袞巴布勒總兵討平之。

十二月,乙卯,詔:「民年八十以上,蒙古人賜繒帛二表裡,其餘州縣,旌以

高年耆德之名,免其家雜役。」

道州路民何仁甫等兵起,土賊蔣丙等與之合,攻破江華等州縣,溪洞猺二百餘

寨亦相率入邊抄掠。

山東、燕南,強盜縱橫,至三百餘處,選闢捕之。

是月,復立司禋監,加封真定路滹沱河神為昭佑靈源侯。

太常博士逮魯曾復拜監察御史,劾太尉達實哈雅昂吉爾,右丞袞巴布勒,刑部

尚書鄂都瑪勒,御史吉當普,院使哈刺、鄂勒哲、伊魯布哈,郎中呂思誠,皆黜之。

八人之中,惟思誠少過,亦變祖宗選法,餘皆巴延之黨,朝廷肅然。除樞密院都事

上言:「前巴延專殺大臣,其黨利其妻女,巧誣以罪。今大小闢及諸人有罪,止坐

其身,不得籍其妻女。郯王為巴延構陷,妻女流離,當恤其無辜,給復子孫。」從

之,除刑部員外郎,悉辨正橫罹巴延所誣者。

時國子監蒙古、回回、漢人生員凡千餘,然祭酒、司業、博士多非其人,惟粉

飾章句,補葺時務,以應故事。在監諸生,日啖籠炊粉羹,一人之食,為鈔五兩。

而十百為群,恬嬉玩惕,以嫚侮嘲謔相尚;或入茶酒肆,則施屏風以隔市人,飲罷

不償直,掉臂而出,莫敢誰何。

○順帝至正二年(壬午,一三四二年)

春,正月,丙戌,托克托用人言,于都城外開河置閘,引金口渾河之水,東達

通州以通舟楫,深五十尺,廣一百五十尺,役夫十萬人。時廷臣多言不可,而托克

託排群議不納。左丞許有壬言:「渾河之水,湍悍易決,足以為害;淤淺易塞,不

可行舟。況西山水勢高峻,金時在城北,流入郊野,縱有沖決,為害亦輕。今則在

都城西南,若霖潦漲溢,加以水性湍決,宗社所在,豈容僥倖!即成功一時,亦不

能保其永無沖決不患。」托克托終不聽。

是月,大同飢,人相食,運京師糧賑之。

二月,壬寅,頒《農桑輯要》。

乙卯,李沙的偽造御寶聖旨,稱樞密院都事,伏誅。

三月,戊寅,親試進士七十八人,賜拜珠、陳祖仁等及第、出身。

夏,四月,辛丑,冀寧路平晉縣地震,聲如雷,裂地尺餘,民居皆傾。

是月,帝如上都。

金口河工畢,啟閘放水,湍急少壅,船不可行。而開挑之際,毀民廬舍、墳塋,

夫丁死傷甚眾,費用不貲,卒以無功。既而御史糾劾建言者,中書參議博羅特穆

爾、都水傅佐並伏誅。

五月,甲申,太白經天。

丁亥,東平雨雹,如馬首。

六月,戊申,命江浙撥賜僧道田,運官徵糧以備軍儲。

壬子,濟南山崩,水湧。

是月,汾水大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