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昭陽作噩二月,盡著雍攝提格十二月,凡六
年。
諱託歡特穆爾,明宗之長子,母南富魯氏,延祐七年四月丙寅,生帝於北方。
天曆二年,明宗崩。至順元年四月,徙帝於高麗;明年,移於廣西之靜江。
◎元統元年
春,二月,託歡特穆爾北行至良鄉,京師具鹵簿迎之。雅克特穆爾並馬而行,
於馬上舉鞭指畫,告以國家多難,遣使奉迎之故,而託歡特穆爾一無酬答。雅克特
穆爾疑其意不可測,且恐追理明宗暴崩之故,心志日以瞀亂。會太史亦言託歡特穆
爾不可立,立則天下亂,以故議未決。遷延者數月,國事皆決於雅克特穆爾,奏皇
太后而行之。
雅克特穆爾自文宗復辟,遂秉大權,挾震主之威,肆意無忌,一宴或宰十三馬。
取泰定帝后為夫人,前後尚宗室之女四十人,或有交禮三日遽遣歸者。後房充斥,
不能盡識,一日宴趙世延家,男女列坐,名為鴛鴦會,見坐隅一婦色甚麗,問曰:
「此為誰?」意欲與俱歸,左右曰:「此太師家人也。」至是荒婬日甚,體羸,溺
血而死。
太后乃與大臣定議立託歡特穆爾,且曰:「萬歲之後,其傳位於雅克特古斯,
若武宗、仁宗故事。」諸王、宗戚奉上璽綬勸進。六月,己巳,託歡特穆爾即皇帝
位於上都。詔赦天下。
辛未,命巴延為太師、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薩敦為太傅、左丞相。
時有阿魯輝特穆爾者,明宗親臣也,言於帝曰:「天下事重,宜委宰相決之,
庶可責其成功。若躬自聽斷,則必負惡名。」帝信之,由是深居宮中,每事決於宰
相,而己無所專焉。
是月,大霖雨,京畿水,平地丈餘。涇水溢,關中水災。黃河大溢,河南水災。
兩淮旱,民大飢。
帝初受佛戒時,見瑪哈喇佛前有物為供,因問學士實喇卜曰:「此何物?」曰:
「羊心。」帝曰:「曾聞用人心肝者,有諸?」曰:「聞之,而未嘗目睹。請問賴
嘛。」賴嘛者,帝師也。帝遂命實喇卜問之,答曰:「有之,凡人萌歹心害人者,
事覺,則以其心肝作供耳。」曰:「此羊曾害人乎?」帝師不能答。
前翰林學士吳澄卒。澄答問亹亹,使人渙若冰釋。四方之士,來學者不下千數
百人,稱為草廬先生。卒年八十五。贈江西行省左丞,追封監川郡公,諡文正。
秋,七月,霖雨。
八月,壬申,鞏昌徽州山崩。
是月,立奇徹氏為皇后。後,雅克特穆爾之女也。
奎章閣侍書學士虞集謝病遍。
初,御史中丞馬祖常,求集薦引其客龔伯璲,集曰:「是子雖小有才,然非遠
器,恐不得令終。」祖常固請,集固拒之,祖常不悅。寧宗崩,大臣將立帝,用至
大故事,召諸老臣赴上都議政,集在召列,祖常使人告之曰:「御史有言。」乃謝
病遍臨川。初,文宗黜帝居江南,使集書詔播告中外。時省、臺臣皆文宗素所信用,
御史亦不敢斥言其事,意在諷集速去而已。伯璲後坐事見殺,世乃服集知人。
九月,甲寅,中書省言:「官員遞升,窒礙選法,請自省、院、臺官外,其餘
不許遞升。」從之。
庚申,詔太師、右丞相巴延,太傅、左丞相薩敦,專理國家大事,餘皆不得兼
領三職。
詔免儒人役。
秦州山崩。
冬,十月,丙寅,鳳州山崩。
戊辰,詔改至順四年為元統元年。
中書省臣言:「凡朝賀遇雨,請便服行禮。」從之。
丁丑,依皇太后行年之數,釋放罪囚二十七人。
戊子,封薩敦為榮王,騰吉斯襲父封為太平王。
庚寅,中書省臣請集議武宗、英宗、明宗三朝皇后升祔。衍聖公孔思晦卒,子
克堅襲。
十一月,丙申,恐昌成紀縣地裂山崩,令有司賑被災人民。
辛丑,起棕毛殿。
辛亥,追諡濟雅爾皇帝為聖明元孝皇帝,廟號文宗。時寢廟未建,於英宗室次
權結采殿以奉安神主。
封巴延為秦王。
江西、湖廣、江浙、河南復立榷茶運司。
是日,秦州山崩地裂。
乙卯,以雅克特穆爾平江所賜田五百頃,復賜其子騰吉斯。
詔秦王、右丞相巴延,榮王、左丞相薩敦,總百官,總庶政。
十二月,乙丑,廣西猺寇湖南,陷道州,千戶郭震戰死,猺焚掠而去。
壬申,遣省臺官分理天下囚,罪狀明者處決,冤者辨之,疑者讞之,淹滯者罪
其有司。
乙亥,為皇太后置徽政院,設官屬三百六十有六員。
監察御史多爾濟巴勒,上疏陳時政五事:「其一曰太史言明年三月癸卯望,日
食既,四月戊午朔,日又食。皇上宜奮乾綱,修刑政,疏遠邪佞,專任忠良,庶可
消弭災變以為禎祥。二曰親祀郊廟。三曰博選勳舊之子端謹正直者,前後輔導,使
嬉戲之事不接於目,俚俗之言不及於耳,則聖德日新矣。四曰樞機之臣固宜尊寵,
然必賞罰公則民心服。五曰弭安盜賊,賑救饑民。多爾濟巴勒,穆呼哩七世孫也。
是月,河南、江北行省平章政事嶽柱卒。
嶽柱天資孝友,嗜經史,自天文、醫藥之書,無不究極。度量弘廓,有欺之者,
恬不為意,或問之,則曰;「彼自欺也,我何與焉!」母郜氏亦嘗稱之曰:「吾子,
古人也。」
同歲,以刑部尚書達爾瑪為遼陽行省參知政事。高麗國使朝京,道過遼陽,謁
行省闢,各奉布四匹,書一幅,用徵東省印封之。達爾瑪詰其使曰:「國家設印,
以署公牘,防奸偽,何為封私書?況汝出國時,我尚在京,未為遼陽省闢,今何故
有書遺我?汝君臣何欺詐如是耶?」使辭屈,還其書與布。達爾瑪,高昌人也。
國制,日進御膳用五羊,而帝自即位以來,日減一半,以歲計之,省羊三百五
十有奇。
起前吏部尚書王克敬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
克敬至,請罷富民承佃江、淮田。松江大姓有歲漕米萬石獻京師者,其人既死,
子孫貧且行乞,有司仍歲徵,弗足則雜置松江田賦中,令民包納,克敬曰:「匹夫
妄獻米,僥名爵以榮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奪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
國用寧乏此耶!」具論免之。嶺海猺賊竊發,朝廷調兵戍之在行省者往討之。會提
調兵馬官缺,故事,漢人不得與軍政,眾莫知所為,克敬抗言:「行省任方面之寄,
假令萬一有重於此者,亦將拘法坐視耶!」乃調兵往捕之。軍行,給糧有差。事聞
於朝,即令江西、湖廣二省傍糧亦如之。
視事五月,請老,年甫五十九,謂人曰:「穴趾而峻墉必危,再實之木,必傷
其根。無功德而忝富貴,何以異此!筆常懷止足之分也。」又曰:「世俗喜言勿認
真,此非名言,臨事不認真,豈盡忠之道乎?」故其歷官所至,俱有政績可紀。
○順帝元統二年(甲戌,一三三四年)
春,正月,庚寅朔,朝賀大明殿。監察御史多爾濟巴勒上言:「百官逾越班次
者,當同失儀論,以懲不敬。」
先是教坊班位在百官後,御史大夫薩迪傳旨,俾入班。多爾濟巴勒執不可。薩
迪曰;「御史不奉詔耶!」多爾濟巴勒曰:「事不可行,大夫復奏可也。」
是日,雨血於汴梁,著衣皆赤。
以御史大夫托勒岱為中書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為河南行省左丞相。
丁酉,享於太廟。
甲寅,立行宣政院於杭州。
二月,己未朔,詔內外興舉學校。
癸亥,廣西猺寇邊,殺官吏。廣海官已除而未上者罪之。
甲申,太廟木陛壞,遣官告祭。
是月,灤河、漆河溢,永平諸縣水災。
三月,己丑朔,詔:「科舉取士,國子監積分、膳學錢糧,儒人免役,悉依累
朝舊制。學校官選有德行學問之人以充。」
辛卯,以陰陽家言,罷造作四年。
癸巳,廣西猺賊復起,殺同知元帥吉賴斯,掠庫物。遣右丞圖嚕密實將兵討之。
癸卯,日食既。
乙巳,中書省言:「益都、真定盜起,請選省、院官往督捕之,仍募能擒獲者
倍其賞,獲三人者與一官。」從之。
壬子,廣西慶遠府猺寇全州,詔平章政事特默齊統兵二萬人擊之。
丁巳,詔:「蒙古、色目犯奸盜放偽之罪者,隸宗正府;漢人、南人犯者,屬
有司。」
湖廣旱,自是月不雨至於八月。
夏,四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申,命騰吉斯為總管高麗、女真、漢軍萬戶府達魯花赤,與滿濟勒噶臺,並
為御史大夫。
丁丑,太白經天。
己卯,奉文宗神主祔於太廟,躬行告祭之禮,樂用宮懸,禮三獻。先是御史臺
言:「郊廟,國之大典,王者必行親祀之禮,所以盡尊尊、親親之誠,宜因升祔有
事於太廟。」帝從之。
是日,罷夏季時享。
壬午,帝命錄許衡孫從宗為章佩監異珍庫提點。
癸未,立鹽局於京師南北城,官自賣鹽,以革專利之弊。
乙酉,中書省言佛事佈施費用太廣,請除累朝期年忌日之外,餘皆罷,從之。
是月,帝如上都。
集賢大學士陳顥扈從至龍虎臺,帝命顥造膝前,握其手曰:「卿累朝老臣,更
事多矣,凡政事宜極言無隱。」顥頓首謝。顥每集議,其言無不剴切。
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於八月。
五月,己丑,宦者博囉特穆爾傳皇后旨,取鹽十萬引入中政院。
辛卯,以騰吉斯代薩敦為中書左丞相,薩敦仍商量中書省事。
戊申,詔文濟王曼濟鎮大名,雲南王阿嚕鎮雲南。
是月,贈故中書平章政事王泰亨諡清憲。
舊令,三品以上官,立朝有大節及有大功勳於王室者,得賜功臣號及諡。時寢
冗濫失實,惟泰亨在中書時,安南請佛書,請以《九經》賜之,使高麗不受禮遺,
為尚書貧不能自給,故特賜是諡。
贈漳州萬戶府知事闞文興英毅侯,妻王氏貞烈夫人,廟號雙節。
六月,戊午,淮水漲,山陽縣滿浦、清岡等處民畜房舍多漂溺。
乙亥,騰吉斯辭左丞相不拜,覆命薩敦為左丞相。
辛巳,詔蒙古、色目人行父母喪。
癸未,復立繕工司,造繒帛。
乙酉,追封雅克特穆爾為德王,諡忠武。
是月,彰德雨白毛。民謠雲「天雨線,民起怨,中原地,事必變。」
秋,七月,丁亥,戒陰陽人毋得於貴戚之家妄言禍福。
辛卯,祭太祖、太宗、睿宗三朝御容,罷秋季時享。
壬辰,帝幸大安閣。是日,宴侍臣於奎章閣。
壬寅,詔:「蒙古、色目人犯盜者免刺。」
是日至九月,太白屢經天。
監察御史多爾濟巴勒條陳九事:「一曰比日幸門漸啟,刑罰漸差,無功者覬覦
希賞,有罪者僥倖求免。恐刑政漸弛,紀綱漸紊,勞臣何以示勸,奸臣何以警懼!
二曰天下之財皆出於民,民竭其力以佐公上,而用猶不足,則嗟怨之氣,上幹陰陽
之和,水旱災變所由生也。宜專命中書省闢二員,督責戶部,議定減省,罷不急之
工役,止無名之賞賜。三曰禁中常作佛事,權宜停止。四曰官府日增,選法愈敝,
宜省冗員。五曰均公田。六曰鑄錢幣。七曰罷山東田賦總管府。八曰蠲河南自實田
糧。九曰禁取姬妾於海外。」
八月,辛未,赦天下。
京師地震,雞鳴山崩,陷為池,方百里,人死者甚眾。
癸未,中書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罷。
是月,南康路旱蝗,賑之。
九月,辛卯,帝至自上都。
甲午,猺賊陷賀州,發河南、江浙、江西、湖廣諸軍及八番義從軍,命廣西寅
慰使都元帥章巴延將以擊之。
壬子,賑吉安路水災。
冬,十月,乙卯朔,正內外官朝會儀班次,一依品從。
戊午,享於太廟。
辛酉,以侍御史許有壬為參知政事,知經筵事。
丁卯,立湖廣黎兵屯田萬戶府。
己卯,上皇太后尊號曰:「贊天開聖仁壽徽懿昭宣皇太后。」赦天下,免今年
民租之半,內外官四品以下減一資。
先是監察御史檯布哈率同列上章,言嬸母不宜加徽稱,太后怒,欲殺言者,臺
布哈語眾曰:「此事自我發之,甘受誅戮,決不敢累諸公也。」已而太后怒解,曰:
「風憲有臣如此,豈不能守祖宗之法乎!」賜金幣二匹以旌其直,然其言終不用也。
卻獻天鵝。
十一月,戊子,中書省臣請發兩宗船下番,為皇后營利。
是月,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宋本卒。本制行純白,不可幹以私,而篤朋友之
義,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
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居官清慎,饘粥至不給。本未弱
冠,聚徒以養親,殆二十年,歷仕通顯,猶僦屋以居。
十二月,甲戌,詔整治學校。
是歲,始以珍格皇后配享武宗。時議三朝皇后升祔未決,巴延以問太常博士逯
魯曾曰:「先朝既以珍格皇后無子,不為立主,今所當立者,明宗母耶,文宗母耶?」
對曰:「珍格皇后在武宗朝,已膺寶冊,則明、文二母皆為妾。今以無子之故不得
立主,而以妾母為正,是為臣而廢先君之後,為子而封先父子妾,於禮不可。昔燕
王慕容垂即位,追廢其母后,而立其生母為後以配享先皇,為萬世笑。豈可復蹈其
失乎?」集賢學士陳顥素嫉魯曾,乃曰:「唐太宗冊曹王明之母為後,是亦二後也,
奚為不可?」魯曾曰:「堯之母為帝嚳庶妃,堯立為帝,未聞冊以為後而配嚳。皇
上為大元天子,不法堯、舜而法唐太宗耶?」眾服其議,而巴延亦是之,遂以珍格
皇后配享武宗,擢魯曾為監察御史。
禁私創寺觀庵院。僧道入錢五十貫,給度牒,方聽出家。
○順帝至元元年(乙亥,一三三五年)
春,正月,癸巳,申命廉訪司察郡縣勸農勤惰,達大司農司以憑黜陟。
二月,甲寅朔,革冗官。
乙卯,帝將畋於柳林,御史臺臣諫曰:「陛下春秋鼎盛,宜思文皇付託之重,
致天下於隆平。況今赤縣之民,供給敏勞,農務方興而馳驟冰雪之地,脫有銜橛之
變,如宗廟社稷何!」遂止。
三月,壬辰,河州路大雪十日,深八尺,牛羊駝馬凍死者十九,民大飢。
庚子,御史臺言:「高麗為國首效臣節,而近年屢遣使往選取媵妾,至使生女
不舉,女長不嫁,宜賜禁止。」從之。
中書省臣言帝生母太后神主宜於太廟安奉,命集議其禮。
乙巳,以中書左丞王結參知政事。中宮命僧尼於慈福殿作佛事,已而殿災,結
言僧尼褻瀆,當坐罪。左丞相薩敦疾革,家人請釋重囚禳之,結極陳其不可。先是
有罪者,北人則徒廣海,南人則徒遼東,去家萬里,往往道死;結請移鄉者止千里
外,改過聽還其鄉,因著為令。職官坐罪者多從重科,結曰:「古者刑不上大夫。
今貪墨雖多,然士之廉恥不可以不養也。」聞者謂其得體。
封安南世子陳端午為安南國王。
夏,四月,癸丑朔,詔:「諸官非節制軍馬者,不得佩金虎符。」
己卯,詔翰林國史院纂修累朝《實錄》及后妃、功臣《列傳》。
庚辰,禁犯御名。
五月,戊子,帝如上都。
遣使者詣曲阜孔子廟致祭。
壬辰,命嚴諡法以絕冒濫。
甲辰,巴延請以右丞相讓騰吉斯,詔不允,命騰吉斯為左丞相。
六月,辛酉,有司言甘肅撒裡畏產金銀,請遣官稅之。
癸酉,禁服色不得僭上。
乙亥,罷江淮財賦總管府所管杭州、平江、集慶三處提舉司,以其事歸有司。
庚辰,巴延奏左丞相騰吉斯及其弟塔喇海謀逆,誅之。
初,薩逆已死,巴延獨秉政,騰吉斯忿然曰:「天下,吾家之天下,巴延何人
而位吾上!」遂與其叔父句容郡王達朗達賚潛蓄異心,謀立諸王鴻和特穆爾。帝數
召達賚不至,郯王齊齊克圖發其謀。騰吉斯伏兵東郊,率勇士突入宮闕,巴延及鄂
勒哲特穆爾、定珠、奇爾濟蘇等捕獲之。騰吉斯、塔喇海並伏誅,而其黨北奔達賚
所,達賚即應以兵。帝遣使諭之,達賚殺使者而率其黨逆戰,為綽斯戩等所敗,遂
奔鴻和特穆爾。帝命追襲之,執達賚等送上都,鴻和特穆爾自殺。
先是巴延、騰吉斯二家之奴,怙勢為民害,多爾濟巴勒巡歷漷州,悉捕其人置
於法。及還,騰吉斯怒曰:「御史不禮我已甚,辱我家人,我何面目見人耶!」答
曰:「多爾濟巴勒知奉法而已,它不知也。」騰吉斯從子瑪克錫為奇徹親軍指揮使,
恣橫不法,多爾濟巴勒劾奏之。瑪克錫因集無賴子欲加害,會騰吉斯被誅,乃罷。
是月,大霖雨。
中書省員外郎陳思謙上言:「強盜但傷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殺從而加功之
人與鬥而殺人者,例杖一百七,得不死,與私宰牛馬之罪無異,是視人與牛馬等也。
法有加重,因姦殺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坐所犯,似失推明。」遂今法
曹議,著為定製。
初,騰吉斯事敗被擒,攀折殿檻不肯出。塔喇海走匿皇后座下,後匿蔽之以衣,
左右拽出斬之,血濺後衣。巴延使人並執後,後呼帝曰:「陛下救我!」帝曰:
「汝兄弟為逆,豈能相救!」乃遷出後宮。秋,七月,壬午,巴延鴆殺之於開平民
舍。
壬寅,專命巴延為中書右丞相,罷左丞相不置。
乙巳,罷雅克特穆爾、騰吉斯舉用之人。
戊申,誅達朗達賚等於市。
詔曰:「曩昔文宗皇帝,以雅克特穆爾嘗有勞伐,父子兄弟,顯立朝廷,而輒
造事釁,出朕遠方。文皇尋悟其妄,有旨傳次於予。雅克特穆爾貪利幼弱,復立朕
弟伊勒哲伯,不幸崩殂。今丞相巴延,追奉遺詔,迎朕於南,既至大都,雅克特穆
爾猶懷兩端,遷延數月,天隕厥躬。巴延等同時翊戴,乃正宸極。後薩敦、達賚、
騰吉斯相襲用事,交通宗王鴻和特穆爾,圖危社稷,阿喇楚亦嘗與謀,賴巴延等以
次掩捕,明正其罪。元兇構難,貽我太皇后震驚,朕用兢惕。永惟皇太后後其所生
之子,一以至公為心,親挈大寶,畀子兄弟,跡其定策兩朝,功德隆盛,近古罕比。
雖嘗奉上尊號,揆子朕心,猶為未盡,已命大臣特議加禮。巴延為武宗捍禦北邊,
翼戴文皇,茲又克清大憝,明飭國憲,爰賜達爾罕之號,至於子孫,世世永賴。可
赦天下。」
八月,乙卯,議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許有壬曰:「皇上於太后,母子也,若
加太皇太后,則為孫矣。且今制,封贈祖父母,降父母一等,蓋推恩之法,近重而
遠輕。今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是推而遠之,乃反輕矣。」不從。
是月,廣西猺反,命湖廣行省左丞鄂勒哲討之。
九月,庚辰朔,車駕駐扼胡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