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三 【元紀十一】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強圉作噩七月,盡上章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有奇。

○成宗欽明廣孝皇帝大德元年(丁酉,一二九七年)

秋,七月,丁亥,河決杞縣蒲口,命廉訪司尚文相度形勢,為久利之策。文還,

言:「河自陳留抵睢,東西百有餘裡,南岸高於水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故堤,其

水視田高三四尺或高下不等。大較南高於北約八九尺,堤安得不壞,水安得不北也!

蒲口今決千有餘步,東走舊瀆,行二百里,至歸德橫堤之下,複合正流。或強遏之,

上決下潰,功不可成。揆今之計,河北郡縣,宜順水性,築長堤以御泛溢。歸德、

徐、邳之民,任擇所便,避其衝突。被害民戶,量給河南退灘地以為業。異時決他

所亦如之,亦一時救患之良策也。蒲口不塞便。」帝從之。會河朔郡縣及山東憲部,

爭言不塞則河北桑田盡化魚鱉之區,塞之便,帝復從之。明年,蒲口複決,障塞之

役,無歲無之。是後水北入,復河故道,竟如文言。

是月,衡州之酃縣大水、山崩,溺死三百餘人。

八月,丁未,命諸王阿濟吉,自今出獵,悉自供俱,毋傷民力。

丁巳,妖星出奎。九月,辛酉朔,妖星復犯奎。集賢學士閻復,上疏言定律令,

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內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徵租受杖,非

所以厲廉隅。江南田公租重,宜減以岱貧民。」後多采用。

甲子,八百媳婦叛,寇徹爾;遣額森布哈將兵討之。

丙寅,詔恤諸郡水旱疾疫之家。

罷括兩淮民田。

壬午,帝至自上都。

己丑,增海漕為六十五萬石。

以徹爾為浙江行省平章政事。

江浙稅糧甲天下,平江、嘉興、湖州三郡,當江、浙十六七,而其地極下,水

鍾為震澤。震澤由吳淞江入海,歲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為田,水無所洩,

由是浸婬泛溢,敗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導之,發卒數萬人,徹爾董其役,凡四

閱月畢工。

冬,十月,辛丑,溫州陳空崖等,以妖言伏誅。

乙卯,爪哇遣使奉表來降。

戊午,增吏部尚書一員,以吳元珪為之。時選曹銓注,多有私其鄉人者,元珪

曰:「此風不可長,蜀黨、朔黨之興,宋之所由衰也。」自視事後,請謁悉皆謝絕。

是月,奇徹都指揮使綽和爾攻破巴林之地,還擊哈都軍,敗走之。巴林之地,

時為哈都軍所據,綽和爾帥師逾金山,進攻之。其將達蘭臺,阻達魯噶河而軍,伐

木柵岸以自庇,士皆下馬跪坐,持弓矢以待。綽和爾奮師弛擊,大破之,盡得人馬

廬帳。還,次阿嚕河,與哈都援將巴拜遇,綽和爾麾軍渡河蹙之,巴拜敗走,僅以

身免。

十一月,壬戌,禁權豪、僧道及各位下擅據礦炭山場。

戊辰,增太廟牲,用馬。

丁丑,封高麗國王王昛為「逸壽王」,以其世子謜為高麗國王,從所請也。

御史臺言:「大都路總管赫迪,盜支官錢及受贓,計五千三百緡,準律當杖百

七不敘,以故臣予從輕論。」而帝欲止權停其職,中丞崔彧與大夫濟爾哈郎執不可。

帝曰:「卿等與中書省臣戒之,若後復然,則置死地矣。」已而御史奏彧任中丞且

十年,非所宜,彧遂以病辭。帝諭之曰:「卿辭退誠是,然勉為朕少留之。」

戊子,太白經天。

十二月,戊戌,中書省言:「世祖撫定江南,沿江上下置戍兵三十一翼,今無

一二,懼有不虞。」帝曰:「與樞密議之。」

禁諸王、駙馬並權豪毋奪民田,其獻田者有刑。

復立芍陂、洪澤屯田。

閏月,壬戌,詔:「軍戶賣田者,由所隸官給文券。」

甲子,福建平章高興,言漳州漳浦縣大梁山產水晶,請割民百戶採之,帝曰:

不勞民則可,勞民勿取。」

奇爾濟蘇,汪古部人愛布哈之子也。性勇毅,習武事,尤篤於儒術;築萬卷堂,

日與諸儒討論經、史、性理、陰陽、術數,靡不該貫。尚公主,從世祖討叛王額爾

罕有功,帝即位,封高唐王。西北不安,請於帝,願往平之;再三請,帝乃許。及

行,且誓曰:「若不平西北,吾馬首不南!」是歲,遇敵於巴牙斯之地,眾謂當俊

大軍畢至,與戰未晚,奇爾濟蘇曰:「大丈夫報國而侍人耶!」即整眾鼓譟以進,

大敗之,擒其將卒百數以獻。詔賜世祖所服貂裘、寶鞍及繒錦、介冑、弓矢。

時初建南郊,翰林國史院檢閱官袁桷進十議。曰:「天無二日,天既不得有二,

五帝不得謂之天,作《昊天五帝議》;祭天歲或為九,或為二,作《祭天名數議》;

圜丘不見於《五經》,郊不見於《周官》,作《圜丘非郊議》;后土,社也,作

《后土即社議》;三歲一郊,非古也,作《祭天無間歲議》;燔柴見於古經,《周

官》以禋祀為天,其義各有旨,作《燔柴泰壇議》;祭天之牛角繭栗,用牲於郊,

牛二,合配而言之,增郡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當立從祀議》;郊質

而尊之義也,明堂文而親之義也,作《郊明堂禮儀異制議》;郊用辛,魯禮也,卜

不得常為辛,作《郊非辛日議》;北郊不見於《三禮》,尊地而遵北郊,鄭玄之說

也,作《北郊議》。」禮官推其博,多采用之。桷。慶元人也。

雲南民歲輸金銀,近中慶城邑戶口,則詭稱逃亡。甸寨遠者,季秋例遣官領兵

往徵,人馬、芻糧,往返之費,歲以萬計。所差官必重賂省臣乃得遣,徵收金銀之

數必十加二,而折閱之數又如之。其送迎,饋贐,亦如納官之數,所遣者又以銅雜

銀中納官。雲南行省左丞劉正,首疏其弊,給官稱,俾土官身詣官輸納,其弊始革。

時有獻西域稱法者,左司都事張思明斥其惑眾,不用。

◎大德二年

春,正月,壬辰,詔以水旱減郡縣田租十分之三,傷甚者盡免之,老病單弱者,

差稅並免三年。

禁諸王、公主、駙馬受人呈獻公私田地及擅招戶者。

辛丑,御史臺言:「諸轉運司案牘,例以歲終檢覆。金谷事繁,稽照難盡,其

未終者,宜聽憲司於明年檢覆。」從之。

己酉,遣所俘琉球人歸,諭其國使之效順。

以翰林王惲、閻復、王構、趙與{票灬}、王之綱、楊文鬱、王德淵,集賢王容、

宋渤、盧摯、耶律有尚、李泰、郝採、楊麟,皆耆德舊臣,清貧守職,特賜鈔二千

餘錠。

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營田司,專主水利。

以中書右丞張九思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

丁卯,改泉州為泉寧府。

丙子,帝諭中書省臣曰:「每歲天下金銀鈔幣,所入幾何?諸王、駙馬賜與及

一切營建,所出幾何?其會計以聞。」鄂勒哲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銀

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然猶不足於用,又於至元鈔本中借二十萬錠。自今敢以

節用為請。」帝嘉納焉,罷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詔:「諸王、駙馬毋擅祀嶽、鎮、海、瀆。」

乙酉,帝如上都。

罷建康金銀銅冶轉運司;還淘金戶於元籍,歲辦金專責有司。

詔廉訪司作成人材以備選舉。

中書平章政事崔彧與御史大夫圖齊言:「世祖聖訓,凡在籍儒人,皆復其家。

今歲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學。宜遵先制,俾廉訪司常加勉勵。」帝深然之,

命彧與博果密、鄂爾根薩里同翰林、集賢議降條例,故有是詔。

減行省平章為二員。

丙戌,以梁德珪為中書平章政事,楊炎龍為中書右丞。

三月,戊子,詔:「僧人犯奸盜、詐偽,聽有司專決,輕者與僧官約斷,約不

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萬戶出征者,其印命副貳掌之,不得付其子弟,違法行事。」

壬辰,御史臺言:「道州路達嚕噶齊阿林布哈、總管周克敬,虛申麥熟,不賑

饑民,雖經赦宥,宜降職一等。」從之。

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為‘元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

西鎮吳山為‘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為‘貞德廣寧王’,歲時與嶽瀆同祀,

著為令。」

夏,四月,江南、山東、浙江、兩淮、燕南屬縣多蝗。

帝欲開鐵幡竿渠,召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議之,守敬奏山水頻年暴下,非大為渠

堰,廣五七十步不可,時議不盡以為然。守敬嘗起水渾蓮、渾天漏,大小機輪凡二

十有五,皆以刻木為衝牙,轉人撥擊,上為渾象,點畫周天星度,日月二環,斜絡

其上,象則隨天左旋,日月二環各依行度,退而右轉。見者服其精。

五月,壬辰,以中書右丞何榮祖為平章政事,與中書省事;湖廣左丞巴圖瑪遜

為中書右丞。

己酉,撫州崇仁縣星隕為石。

六月,庚申,御史臺言:「江南宋時行兩稅法,自阿爾哈雅改為門搜攤,增課

錢至五萬錠。今宣慰張國紀請復科夏稅,與門攤並徵,以圖升進,湖、湘重罹其害。」

帝命中書趣罷之。

南臺侍御史託歡,以受賂不法罷。

禁諸王擅行令旨,其越禮開讀者,並所遣使拘執以聞。

秋,七月,癸巳,汴梁等處大雨;河決,壞堤防,漂沒歸德數縣禾稼廬舍,免

其田租一年。遣尚書那瓖、御史劉賡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築九十六所。

壬寅,詔:「諸王、駙馬及諸近侍,自今奏事不經中書,輒傳旨付外省,罪之。」

詔遣中書右丞楊炎龍、籤樞密院事洪君祥召高麗國王王謜入侍。時有言謜僭設

司空、司徒等官,而又擅殺其臣金呂者,故召謜入侍,因留不遣,復以其父逸壽王

昛為高麗國王。

九月,己丑,交趾、爪哇、金齒國各貢方物。

丙申,帝至自上都。

癸卯,樞密副使塔喇呼岱犯贓罪,命御史臺鞫之。

庚戌,減中外冗員。

是月,平章政事崔彧卒,贈太傅,諡忠肅。

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為七十萬石。

十一月,丙申,罷雲南行御史臺,置廉訪司。

壬寅,以中書右丞王慶端為平章政事。

十二月,戊午,太白經天。

乙丑,括諸路馬,除牝孕攜駒者,齒三歲以上並拘之。

辛未,增置各路推官,專掌刑獄,上路二員,下路一員。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達喇罕升左丞相。

甲戌,彗出子孫星下。

辛巳,命廉訪司歲舉所部廉幹者各二人。

詔:「和市價值隨給其主,違者罪之。」

定諸稅錢三十取一,歲額之上勿增。

是歲,北邊諸王都哇、徹徹圖等潛師襲和爾哈圖之地。其地亦有山甚高,敵兵

據之,綽和爾選勇而善步者持挺刃四面上,奮擊,盡安其軍。

西北諸王將帥其議防邊,鹹曰:「敵往歲不冬出,即可休兵於境。」奇爾濟蘇

曰:「不然。今秋候騎來者甚少,所謂鷙鳥將擊,必匿其形,備不可緩也。」眾不

以為然,奇爾濟蘇獨嚴兵以待之。是冬,敵兵果大至,三戰三克。奇爾濟蘇乘勝逐

北,深入險地,後兵不繼,馬躓,遂為所執。敵誘使降,正言不屈;又欲以女妻之,

奇爾濟蘇毅然曰:「我,帝婿也,非帝、後面命而再娶,可乎?」敵不敢逼。帝嘗

遣其家臣阿錫斯特使敵境,見於人眾中,奇爾濟蘇一見,輒問:「兩宮安否?」次

問:「嗣子何如?」言未畢,左右即引去。明日,遣使者還,不復再見,竟不屈,

死焉。追封趙王,諡忠憲。

皇曾孫梁王松山,出鎮雲南,廷議求舊臣可為輔行者,遂以陝西行臺侍御史張

立道為雲南行省參政,視事期月,卒於官。立道凡二使安南,官雲南最久,頗得土

人之心,為立廟於鄯善城西。

籤淮西、江北道廉訪司事申屠致遠行部至和州,得疾卒。致遠清修苦節,恥事

權貴,聚書萬卷,名曰:「墨莊」。既歿,家無餘產。

◎大德三年

春,正月,己丑,中書省臣言:「天變屢見,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帝曰:

「此漢人曲說耳,豈可一一聽從耶!卿但擇可者任之。」

庚寅,詔遣使問民疾苦,除本年內郡包銀俸鈔,免江南夏稅十分之三,增給小

吏俸米。置各路惠民局,擇良醫主之。

時遣張珪巡行川、陝、珪恤孤貧,罷冗員,黜貪吏,以稱職聞。還,擢江南行

臺侍御史。

命中書省:「自今後、妃、諸王所需,非奉旨弗給;各位擅置官府,紊亂選法

者,戒飭之。」

辛卯,浙西廉訪使王遇犯贓罪,託權幸規免,命御史臺鞫治之。

壬辰,中書省言:「比年公帑所費,動輒鉅萬,歲入之數,不支半歲,自餘皆

借及別支,臣恐理財失宜,鈔法亦壞。」帝嘉納之,仍令諭伊齊徹爾等:「自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