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二 【元紀十】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三月,壬申,罷太原、平陽路釀進葡萄酒,其葡萄園,民恃為業者,皆還之。

癸酉,實都言晉王噶瑪拉,多爾岱言伊囉勒,皆有異圖,詔樞密院鞫之,無驗。

帝命言晉王者死,言伊囉勒者謫從軍自效。

丙子,帝如上都。

丁丑,以完顏邦義、尼雅斯拉鼎、劉委安妄言朝政,杖之,徒二年,籍其家財

之半。

夏,四月,絳州、黃岩飢,杭州火,並賑之。

五月,戊辰朔,免兩都徭役。

辛未,安西王遣使來告貧乏,帝語之曰:「世祖以分齎之難,嘗有聖訓,阿南

達亦知之矣。若言貧乏,豈獨汝耶!去歲賜鈔二十萬錠,又給以糧。今與,則諸王

以為不均;不與,則汝言人多飢死。其給糧萬石,擇貧者賑之。」

甲戌,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數乃取。」

庚辰,土番叛,殺掠階州軍民,遣托克托會諸於特穆爾不花等合兵討之。

甲申,禁諸王、駙馬招戶。

庚寅,罷四川馬湖進獨本蔥。

丁酉,詔:「諸行省非奉旨,毋擅調軍。」

是月,太原平晉、獻州交河、莫州、醴陵皆水,莫亭、任丘、湖南濟州螟。

六月,己亥,御史臺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稽核,而有司徇情,致

令異辭者,宜加等論罪。」從之。

詔:「晉王所部衣糧,糧以歲給,衣則三年賜之。」

丙午,安南遣人招誘叛賊黃勝許,勝許遁入其國。

甲寅,降《官吏受贓條格》,凡十有三等。南臺御史大夫阿喇卜丹言:「立法

貴輕重得宜,使民不至易犯。今所降條格,除枉法外,其不枉法者,自二十兩以下,

罪與受一分者同科,似輕重少偏。」不聽。

丙寅,詔行省、行臺:「凡硃清、張宣有所陳列,毋輒止之。」

是月,大都、真定等路蝗,海南民飢,發粟賑之。

秋,七月,癸酉,詔:「雲南、福建官吏滿任者,給驛以歸。」

壬午,巴延、阿珠、阿爾哈雅等所據江南田及權豪匿隱者,令輸租。

增江西、湖南省參政一員,以硃清、張宣為之。

以虎賁三百人戍應昌。

廣西賊陳飛等寇昭、梧、藤、容等州,湖廣左丞巴特瑪琳沁擊平之。

是月,賑平陽等路飢。

八月,丁酉朔,禁舶商毋以金銀過海,諸使海外國者不得為商。

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鹽。

乙巳,立捕盜賞格:「諸人能告捕者,強盜一名賞鈔五十貫,竊盜半之,應捕

者又半之,皆徵諸犯人;無可徵者,官給之。」

山東西道廉訪使陳天祥上疏曰:「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凶諉之天時,宜

且勿論,它如軍旅不息,工役洊興,原斂煩刑,皆足致盜,中間保護滋長之者,赦

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彼強梁之徒,執兵殺人,有司盡力以擒之,

朝廷加恩以釋之,旦脫繫累,暮即行劫,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夫兇殘悖逆,性已

預定,誠非善化所能移,惟嚴刑以制之可也。」天祥既上疏,乃嚴督有司追捕,自

其所部,南至漢江兩千餘裡,多就擒者。

九月,辛未,聖誕節,帝駐蹕安同泊,受諸王、百官賀。

甲戌,徵浙東、福建、湖廣夏稅,罷民間鹽、鐵爐灶及淮西諸巡禁打捕人員。

戊寅,元江賊舍資掠邊境,梁王命集賽坦討平之。

甲申,雲南省臣額森布哈徵奇蘭。拔瓦農、開陽兩寨,其黨達喇率諸蠻來降,

奇蘭悉平,以其地為雲遠路軍民總管府。

辛卯,諸王楚布言「汪總帥等部眾貧乏」,帝以其久戍,命留五千駐冬,餘悉

遣還,至明年四月赴軍。

李呼喇齊入覲,授陝西行中書省右丞、議本省鮑事。尋卒,後諡襄敏。

冬,十月,丁酉,有事於太廟。

壬子,帝至自上都。

詔:「職官坐贓論斷,再犯者加本罪三等。」

贛州民劉六十,聚眾至萬餘,建立名號,朝廷遣將討之,觀望退縮,守令又因

以擾良民,盜勢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

吏李霆鎮、元明善二人持文書以去,眾莫測其所為。至贛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

民相告語曰:「不知有官法如此!」進至興國,距賊營不百里,命擇將校,分兵守

地待命。察知激亂之人,悉置於法,復誅奸民之為囊橐者。於是民爭出自效,不數

日,六十就擒,餘眾悉散。軍中獲賊所為文書,具有旁近郡縣富人姓名,霆鎮、明

善請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平報於朝。博果密召其使謂之曰:「董公上功簿耶?」

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軍功為問,但言鎮撫無狀,得免罪

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書,但請黜贓吏數人而已,不言破賊事,時稱其不

伐。

十一月,己巳,烏圖達等進所譯《太宗、憲宗、世祖實錄》。

辛未,以洪澤、芍陂屯田軍萬人修大都城。

遣樞密院官整飭江南諸鎮戍,凡將校勤怠者,列實以聞。

增海運明年糧六十萬石。

乙酉,樞密院言:「江南近邊州縣,宜擇險要之地合群成為一屯,卒有警急,

易於徵發。」詔行省圖地形、核軍實以聞。

增大都巡防漢軍。

十二月,戊戌,立徹裡軍民總管府。

雲南行省臣言:「大徹裡地與八百媳婦犬牙相錯,今大徹裡胡念已降,小徹裡

復佔擊地利,多相殺掠。胡念遣其弟胡倫乞別置一司,擇通習蠻夷情狀者為之帥,

招其來附,以為進取之地。」從之。

癸卯,定諸王朝會賜與之數有差。

丁未,詔行省徵補逃亡軍。

癸亥,釋在京囚百人。

增置侍御史二員。

是歲,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陽、淮安水;金、復州風損禾;太原、開

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初,裕宗即世,世祖欲定皇太子,未知所立。以問鄂爾根薩理,即以帝為對,

且言帝仁孝恭儉宜立,於是大計乃決。帝與太后皆莫之知也,數召鄂爾根薩理,不

往。帝撫軍北邊,世祖遣鄂爾根薩理奉皇太子寶於帝,乃一至其邸。及即位,謂鄂

爾根薩理曰:「朕在潛邸,誰為不願事朕者!惟卿雖召不至,今乃知卿真得大臣體。」

遂加守司徒、集賢院使、領太史院事。自是召對不名,賜坐,視諸侯王等。嘗語左

右曰:「若全平章者,真全材也,於今殆無其比。」鄂爾根薩理父別名萬全,故以

全為氏雲。

○成宗欽明廣孝皇帝大德元年(丁酉,一二九七年)

春,正月,丙戌,錫寶齊等為叛寇所掠,仰食於官,賜以農具、牛種,俾耕種

自給。

辛卯,以張斯立為中書參知政事。

給晉王所部屯田農器。

建五福太乙神壇畤。

二月,丙申,蒙陽甸部長納款,來獻方物,且請歲貢銀千兩及置驛傳,詔即其

地立通西軍民府。

甲辰,詔:「諸軍民相訟者,軍民官同聽之。」

丁未,省打捕鷹房府入東京路。

己未,改福建省為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徙治泉州。平章高興言泉州與琉

球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

封緬酋為國王,仍戒飭雲南等處邊將,毋擅興兵甲。

庚申,詔改元,赦天下,免上都、大都、隆興差稅三年。

召耶律有尚為國子祭酒,以其前在國學能振儒風也。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

以行徽政院副使王慶端為中書右丞。

奇徹親軍都指揮使托克托呼自北邊入朝,拜同知樞密院事,命還北邊。行至宣

府卒,贈司空,諡武毅。

三月,庚午,以陝西行省平章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中書左丞梁得珪為

中書右丞。

以徹爾為江南諸道行臺御史大夫。

徹爾之官,謂都事賈鈞曰:「國家置御史臺,所以肅清庶官,美風俗,舉教化

也。乃者御史不存大體,按巡以苛為明,徵贓以多為功,至有迫子證父、弟證兄、

奸訐主者,傷風敗教,莫茲為甚!為我語諸御史,毋效尤為也。」帝聞而善之。

丙子,帝如上都。命典瑞少監焦養直進講《資治通鑑》,養直因陳規諫之言,

帝厚賜之。

丁丑,以江西行省左丞巴特瑪琳沁為中書左丞。

庚辰,達嚕噶齊托爾蘇受賂,為其奴所告,毒殺其奴,坐棄市。

丁亥,禁正月至七月捕獵,大都八百里內亦如之。

庚寅,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提舉司。

以梁曾為杭州路總管。曾善撫字,戶口復者五萬餘。上言請禁暮夜鞫囚、遊市

酷刑,詔著為令。

先是五臺山佛寺成,皇太后親往祈祝。監察御史真定李元禮上書於太后曰:

「古人有言:‘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繫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

諫官得言之。’今朝廷不設諫官,御史職當言路,即諫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

一言以裨益聖治萬分之一哉!伏見五臺山建立寺宇,土木既興,工匠失役,不下數

萬。附近數路州縣,供億煩重,男女廢耕織,百物踴貴,民不聊生。今聞太后親臨

五臺,佈施金幣,臣謂其不可行者有五:時當盛夏,禾稼方茂,百姓歲計,全仰秋

成,扈從經過,不無蹂躪,一也;太后春秋已高,親勞聖體,往復暑途數千裡,不

避風日,萬一調養失宜,悔將何及!二也;至尊舉動,必書簡冊以貽萬世,書而不

法,將焉用之!三也;財不天降,皆出於民,今日支援排程,百倍曩時,而又勞民

傷財以奉土木,四也;佛以慈悲方便為教,雖窮珍玩供養不為喜,雖無一物為獻亦

不怒。今太后為蒼生祈福,而先勞聖體,使天子曠定省之禮,五也。伏願中路回轅,

端居深宮,儉以養德,靜以頤神,上以循先皇后之懿範,次以盡聖天子之孝心,下

以慰元元之望,如此,則不祈福而福自至矣。」

臺臣不敢以聞,至是侍御史萬僧與御史中丞崔彧不合,詣架閣庫取前章,封之

入奏曰:「崔中丞私黨漢人,李御史為大言謗佛,謂不宜建寺。」帝大怒,遣近臣

齎其章,敕鄂勒哲、博果密鞫問。

博果密以國語譯而讀之,鄂勒哲曰:「其意與吾正同。往吾嘗以此諫,太后曰:

‘吾非喜建此寺,蓋先嚐許為之,非汝所知也。’」博果密曰:「他御史懼不敢言,

惟一御史敢言,誠可賞也!」鄂勒哲等以其章上聞,帝沉思良久曰:「御史之言是

也。」乃罷萬僧,復元禮職。

歸德、徐、邳、汴梁水,免其田租;道州旱,遼陽飢,並賑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丙申,中書省、御史臺言:「阿喇卜丹及崔彧條陳臺憲諸事,請依舊例。御史

臺不立選,其用人則於常調官選之,惟監察御史、首領官,令御史臺自選。各道廉

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又,

哈喇齊、阿蘇各舉監察御史非便,亦宜止於常選擇人,各省文案,行臺差人檢核。

宿衛近侍,奉特旨令臺憲擢用者,必須明奏,然後任之。行臺御史秩滿而有效績者,

或遷內臺,或呈中書省,遷調廉訪司亦如之,其不稱職,省臺擇人代之。未歷有司

者,授以牧民之職,經省臺同選者,聽御史臺自調。中收省或用臺察之人,亦宜與

御史臺同議,各官府憲司官,毋得輒入體察。今擬除轉運鹽司使外,其餘官府,悉

依舊例。」從之。

董文用請致仕。文用自世祖時,每侍燕,與蒙古大臣同列。裕宗嘗就榻上賜酒,

使毋下拜跪飲。帝在東宮,正旦受賀,於眾中見文用,召使前,曰:「吾向見至尊,

其稱汝賢。輒親取酒賜之,眷齎益厚。至是許其歸,官一子鄉郡侍養。

五月,丙寅,河決汴梁,發民三萬人塞之。

戊辰,追收諸位下為商者制書驛券。

建臨洮佛寺。

詔:「強盜奸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從者剌配,再犯亦

誅。」

丁丑,禁民間捕鬻鷹鷂。

各路平準行用庫,舊制選部民富有力者為副。庚寅,命自今以常調官為之,隸

行省者從行省署用。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遣其子志寶來降。

漳水溢,損民禾稼。

六月,甲午,諸王額爾罕遣使乘馹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馹券,仍切責之。

以湖廣行省參政崔良知廉貧,賜鹽課鈔十錠。

臧夢解遷江西廉訪副使。臨江路總管李倜,素狡獪,而又附大臣勢以控持省憲,

夢解按其贓罪,吏治以澄。

中丞崔彧,居御史臺久,又守正不阿,以故人多疾之。丙辰,監察御史鄂羅

實喇,劾奏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宜;又買僧寺水碾違制。帝怒其妄

言,笞而遣之。

詔:「僧道犯奸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

戊寅,前翰林學士承旨董文用卒。

文用以忠言正論為己任,平居聞朝政有一未善,輒終夜不寐,倚壁嘆憾不置曰:

「祖宗艱難成立之天下,豈可使賊臣壞之!」故每與朝議,即奮言不顧危禍。阿哈

瑪特、盧世榮、僧格之黨,百計欲殺之,不以為意,曰:「人臣在位,豈愛身苟容,

而上負國家,下負生民乎!」好賢樂善出天性,待下士必盡禮,至老不倦。仕宦五

十年,卒之日,唯祭器、書冊而已。贈少保、壽國公,諡忠穆。

是月,和州歷陽縣江溢,漂沒廬舍萬八千五百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