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旃蒙作噩正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

◎至元二十二年

春,正月,戊寅,發五衛軍及新附軍浚蒙村漕渠。

庚辰,詔毀宋郊天台。

僧格言:「嘉木場喇勒智雲:‘會稽有泰寧寺,宋毀之以建寧宗攢宮。錢唐有

龍華寺,宋毀之以為南郊。皆勝地也。’宜復為寺,為皇上、東宮祈壽。」時寧宗

等攢宮已毀,建寺,乃毀郊天台,亦建寺焉。

皇太子嘗遣使闢宋工部侍郎倪堅於開元,既至,訪以古今成敗得失,堅對言:

「三代得天下以仁,其失也以不仁。漢、唐之亡也以外戚、yan豎,宋之亡也以奸黨、

權臣。」太子嘉納之。

諭德李謙、瓜勒佳之奇言於太子曰:「殿下方遵聖訓,參決庶務,如軍民之利

病,政令之得失,事關朝廷,責在臺院,非宮臣所宜言:獨有澄源固本,臣等不容

緘口者。太子之心,天下之本也,太子心正,則天心有所屬,人心有所繫矣!唐太

宗嘗言:‘人主一心,攻之者眾,或以勇力,或以辯口,或以諂諛,或以奸詐,或

以嗜慾,輻湊攻之,各求自售。人主少懈而受其一,則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殿下,

至尊之儲貳,人求自售者亦不為少,須常喚醒此心,不使為物慾所撓,則宗社生靈

之福。固本澄源,莫此為切。」

壬午,詔立市舶都轉運司及諸路常平鹽鐵坑冶都轉運司。

戊子,庫庫爾端言:「先遣軍二千屯田芍陂,試土之肥磽,去秋已取米二萬餘

石。請增屯田士二千人。」從之。

徒江南樂工八百家於京師。

西川趙和尚,自稱宋福王子廣王以誑民,民有信者;真定民劉驢兒有三乳,自

以為異,謀不軌。事覺,皆磔裂以徇。

辛卯,發諸衛軍六千八百人,給護國寺修造。

癸巳,詔括京師荒地,令宿衛士耕種。

樞密院言:「舊制四宿衛各選一人,參決樞密院事,請以圖魯卡為籤院。」從

之。

乙未,盧世榮奏罷江南行御史臺及改諸路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兼理錢穀。未

幾,御史臺臣言行臺不可輒罷,且按察司兼轉遠,則糾彈之職廢。帝以為疑,安圖

曰:「江南盜賊屢起,恃有行臺鎮遏,不可罷。但與行省並治杭州,差覺僻遠,宜

徒江州,據三省之間。」從之。

以董文用為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時行省長官素貴,多傲,同列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事上官。文用至,

則坐堂上,侃侃與論,是非可否,無所遷就,雖數忤之,不顧也。時方建佛塔於宋

故宮,有司奉行甚急,天大雨雪,入山伐木,死者數百人;又欲並建大寺。文用謂

行省曰:「非時役民,民不堪矣,少徐之,如何?」行省曰:「參政奈何格上命?」

文用曰:「今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豈上意耶?」行省意沮,乃稍寬其期。

丙申,以阿必齊哈為中書平章政事。

命禮部領會同館。初,外國使至,常令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詔禁私酒。

壬寅,造大樽於殿。樽以木為質,銀內而外鏤為雲龍,高一丈七尺。

二月,乙巳,增濟州漕舟三千艘,役夫萬二千人。初,江淮歲漕米百萬石於京

師,海運十萬石,膠萊六十萬石,而濟之所運三十萬石,水淺舟大,恆不能達;更

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數增多。

塞渾河堤決,役夫四千人。

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

作三十七翼:上萬戶七翼,中萬戶八翼,下萬戶二十二翼。翼設達嚕噶齊、萬戶、

副萬戶各一人,隸所在行樞密院。

以應放還五衛軍穿河西務河。

辛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討潮、惠二州盜郭逢貴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萬

餘戶,軍三千六百餘人,請將所獲渠帥入覲,面陳事宜,從之。

丙辰,詔罷膠萊所鑿新河,以軍萬人隸江浙行省習水戰,萬人載江淮米泛海,

由利津達於京師。

壬戌,立規措所。

初,盧世榮言:「天下歲課鈔九十三萬餘錠,以臣經畫之,不取於民,載抑權

勢所侵,可增三百萬錠。事未行而中外已非議,臣請與臺院面議上前行之。」帝曰:

「不必如此,卿但言之。」世榮因言:「自王文統後,鈔法虛弊已久,宜括銅鑄錢,

並制綾券,與鈔參行。」又奏:「於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給民錢,令商販

諸番,官取其息七,民取其三。禁私販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賣之;匿者許告,

沒其財,以其半給告者。今各路雖設常平倉,名存實廢;宜取權豪所擅鐵冶鑄器鬻

之,以其息儲粟平糶,則可均物價而獲厚利。民間酒課太輕,宜官給鈔,行古榷酤

法,仍禁民私酤,米一石取鈔十貫,可得二十倍。國家雖設平準,然無曉規運者;

宜令各路立平準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貸貧民。如此,則貸者眾而本且不失。又隨朝

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於各路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物貸,四十分取一,

以十為率,四給牙儈,六給官吏俸。本朝以兵得天下,不籍糧饋,惟資羊馬;宜於

上都、隆興諸路以官錢買幣帛,易羊馬於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歲收其皮毛,筋角、

酥酪之用,以十之二與牧者,而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帝皆善而行之。至是

請立規措所,用官吏以善賈為之。帝曰:「此何職?」世榮曰:「規畫錢穀耳。」

從之。

又言:「天下能規運錢穀者,為阿哈瑪特所用,今悉以為汙濫黜之;臣欲擇而

用之,懼有言臣私有罪者。」帝曰:「何必計此!第用其可用者。」於是擢用甚眾。

群小既用事,每借法以逞其欲,州縣鄉村,深山窮谷,各分地方以搜尋民財,率眾

入人家,笥篋盡發,謂之打勘。歲每一二次打勘,民不聊生。群兇既飽,世榮輒又

設法以取之,時人目為「鸕鷀句當」,以鸕鷀得魚,既滿其頷,即為人抖取也。

世榮嘗言於帝曰:「臣之行事多為人所怨,後必有譖臣者,請先言之。」帝曰:

「汝言皆是,惟欲人無言者,安有是理!疾足之犬,狐不愛焉,主人豈不愛之!汝

之所行,朕自愛也,彼奸偽者則不愛耳。汝之職分既定,其無以一二人從行,亦當

謹衛門戶。」遂諭丞相安圖增其從人。其為帝所倚眷如此。

回買江南民土田。

戊辰,帝如上都。

立真定、濟南、太原、甘肅、江西、江淮、湖廣等處宣慰司兼都轉運使司,以

治課程;仍嚴立條例,禁諸司不得沮撓檢察。乃以宣德王好禮為浙西宣慰使,帝曰:

「宣德人多言其惡。」世榮言:「彼自陳能歲辦鈔七千餘萬錠,是以用之。」

以昂吉爾岱為中書左丞相。

己巳,復立按察司。

三月,丙子,遣太史監候張公禮、彭質等,往占城測候日晷。

癸未,荊湖、占城行省請益兵。

時陳日烜所逃天長、長安二處兵力復集,興道王船千餘艘,聚萬劫,阮盝在永

平,而官兵遠行久戰,縣處其中,索多、蒙古岱之兵又不以時至,故請益兵。帝以

水行為危,令遵陸以往。

夏,四月,庚戌,監察御史陳天祥上疏,極論盧世榮奸惡,其略曰:「世榮素

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資,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輦賄,輸送權

門,所獻不充,又別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於其任專務

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已經追納及未綱見追者,人所共知。今不悔前非,狂

悖愈甚,既懷無厭之心,廣蓄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

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是猶以盜蹠而掌阿衡之任。朝廷信其虛誑之說,俾居相

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校其所能,敗闕如此;考其所行,毫髮無稱。此皆既往

之真跡,已試之明驗。若謂必須再試,亦止可敘以它官;宰相之權,豈可輕授!夫

宰天下譬猶製錦,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今捐相位

以驗賢愚,猶舍美錦以較量工拙,脫致隳壞,欲悔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血氣充實,

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是故民富

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夫財者,土地所出,

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用之不乏。今世榮欲以一歲之

期,將致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己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顛連之患,期

錙銖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徵,視民如仇,為國斂怨,肆意誅求,何所不得!然其生

財之本,既已不存,斂財之方,復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今取其所行與所言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

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日賤,物今愈貴;始言課增三百萬錠,不取

於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若不早有更

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已深,事至於此,救將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

則榮寵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止以事在國家,關係不淺,憂深慮切,不得

無言。」

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以其狀聞,帝始大悟。命安圖集諸司官吏、老臣、儒士及

知民間事者,同世榮聽天祥彈文,仍令世榮、天祥皆赴上都。

壬戌,御史中丞阿喇特穆爾等奏盧世榮所招罪狀,詔:「安圖與諸老臣議,世

榮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其所用人實無罪者,朕自裁決。」

癸亥,敕以敏珠爾卜丹所行清潔,與安圖治省事。

五月,甲戌,以御史中丞郭佑為中書參知政事。

戊寅,以遠方歷日取傍京師,不以時至,荊湖等處四行省所用者,隆興印之;

哈喇章、河西、四川等處所用者,京兆印之。

甲申,立汴梁宣慰司,依安西王故事,汴梁以南至江,以親王鎮之。

丁亥,中書省言六部官甚冗,可以六十八員為額,餘悉汰去;詔擇其廉潔有幹

局者存之。

庚寅,復徒行江南御史臺於杭州。

丁酉,徒行樞密院於建康。

戊戌,鎮南王託歡兵擊陳日烜,敗走之,遂入其城而還。日烜遣兵來追,索多、

李恆戰死。

初,託歡屢移書日烜,欲假道,竟不納,益修兵船為迎敵計。託歡乘間縛筏為

橋,渡富良江北,與日烜大戰,破之。日烜遁走,不知所之,其弟益稷率其屬來降,

然交兵雖敗,而勢益盛。適盛夏霖潦,軍中疾作,死傷者眾,而占城竟不可達,乃

謀引兵還。交趾兵追襲之,李恆殿,中毒矢,一卒負恆而趨,至思明州,卒。索多

軍與託歡相去二百餘裡,託歡軍還,索多猶未之知,亟趨其營,交人邀於乾滿江,

索多力戰而死,後諡襄愍。恆諡武愍。

六月,庚戌,命女真碩達勒達造船二百艘,及造徵日本迎風船。

丙辰,遣瑪蘇呼阿里齎鈔千錠,往馬巴國求奇寶。

左丞呂師夔,乞假省母江州,帝許之。因諭安圖曰:「此事汝蒙古人不知,朕

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自朕決,恐謬誤。汝當盡心善治百姓,無使重困致亂,以為

朕羞。」安圖言:「前召徐世隆為集賢殿學士,未赴。世隆明習前代典故,善決疑

獄,雖老尚可用。」遣使召之,以老疾辭,附奏便宜九事;復遣使徵李昶,亦以老

疾辭;詔並賜以田。

秋,七月,壬申,造溫石浴室及更衣殿。

甲戌,敕秘書監修《地理志》。

甲申,改奇爾濟蘇等所平大小十溪、峒悉為府、州、縣。

修汴梁城。

丁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入覲,以所降渠帥郭廷貴等至京師,言山寨降者百

五十餘所,帝問:「戰而後降耶?招之即降耶?」頁特密實對曰:「其首拒敵者,

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因言:「達珠兵後未嘗撫治其民,州縣復無至者,

故盜賊各據土地,互相攻殺,人民漸耗,今宜擇良吏往治。」從之。

庚寅,樞密院言:「鎮南王所統徵交趾兵,久戰力疲,靖發矇古軍千人,漢軍

新附軍四千人,選良將將之,取鎮南王節制,以徵交趾。」帝從之。復以蒙古岱為

荊湖行省左丞,蒙古岱請放徵交趾軍還家休息,詔從鎮南王處之。

乙未,雲南行省言:「今年未暇徵緬,請收穫秋禾,先伐羅北甸等部。」從之。

八月,丙辰,帝至自上都。

己未,詔復立泉府司,以達實曼領之。初,和爾果斯以泉府司商販者,所至官

給飯食,遣兵防衛,民實厭苦水便,奏罷之。至是,達實曼復奏立之。

九月,戊辰,罷禁海商。

初,民間酒聽自造,米一石,官取鈔一貫。盧世榮以官鈔五萬錠立榷酤法,米

一石取鈔十貫,增舊十倍。至是罷之,聽民自造,增課鈔一貫為五貫。

乙亥,中書省以江北諸城課程錢糧,聽杭、鄂二行省節制,道途迂遠,請改隸

中書,從之。

敕:「自今貢物,惟地所產,非所產者毋輒上,聽民自實。兩淮荒地,免稅三

年。」

丙子,真臘、占城貢樂工十人及藥材、鱷魚皮諸物。

宗王阿濟蘇失律,詔巴延代總其軍。

先是邊兵嘗乏食,巴延令軍中採蔑忮葉兒及蓿異之根貯之,人四斛,草料稱是,

盛冬雨雪,人馬賴以不飢;又令軍士有捕塔喇布歡之善而食者,積其皮至萬,人莫

知其意,既而遣使輦至京師,帝笑曰:「巴延以邊地寒,軍士無衣,欲易吾繒帛耳。」

遂賜以衣。

冬,十月,癸丑,立徵東行省,以阿塔哈為左丞相,劉國傑、陳巖並左丞,洪

俊奇右丞,率諸軍徵日本。

吏部尚書劉宣上言曰:「近議復置徵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危

系焉。索多建伐占城,哈雅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廣、江西供給船隻、軍需、糧

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起,軍兵遠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連兵未解。且

交趾與我接壤,蕞爾小邦,遣親王提兵深入,未見報功;索多為賊所殺,自遺羞辱。

況日本海洋萬里,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今次出師,動眾履險,縱不遇風,可到

彼岸,倭國地廣,徒眾猥多,彼軍四集,我師無授,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

渡耶!隋伐高麗,三次大舉,數見敗北,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高麗,

雖取數城,徒增追悔。且高麗平壤諸城,皆居陸地,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

尚不能克,況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哉!」帝嘉納其言。

丙辰,以參議特穆爾為參知政事,位郭佑上,且命之曰:「自今之事,皆責於

汝。」

丁卯,敕樞密院計膠、萊諸處漕船,江南、高麗諸處所造海舶,括亻庸江、淮

民船,備徵日本。仍敕:「習泛海者,募水工至千人者為千戶,百人為百戶。」

郭佑言:「自平江南,十年之間,凡錢糧事,八經理算,今塔奇呼、阿薩爾等

又復釒句考,宜即罷去。」帝嘉納之。

十一月,戊寅,遣使告高麗發兵萬人,船六百五十艘,助徵日本,仍令於近地

多造船。

己丑,御史臺言:「昔宋以無室家壯士為鹽軍,數凡五千,今存者一千一百二

十二人,性習兇暴,民患苦之,宜給以行糧,使屯田自贍。」詔議行之。

癸巳,敕:「漕江、淮米百萬石,泛海貯於高麗之合浦,仍令東京及高麗各貯

米十萬石,備徵日本。期諸軍於明年三月以次而發,會於合浦。」

乙未,以託魯歡為參知政事。

盧世榮伏誅,刲其肉以食鷹獺。

世榮初以言利進,皇太子意深非之,曰:「財非天降,安能歲取盈乎!」僧格

素主世榮者,聞太子嘗有是言,卒不能救。先是世榮薦王惲為左司郎中,屢趣之,

不赴。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眾利己,未聞能全者。遠之尚恐見浼,況

可近乎!」至是人服其識。

盧世榮既誅,帝謂博果密曰:「朕殊愧卿。」即擢吏部尚書。

時方籍沒阿哈瑪特家,其奴張撤禮爾等罪當死,謬言阿哈瑪特家資隱寄者多,

如盡得之,可資國用,遂句考捕系,連及無辜,京師騷動。帝頗疑之,命丞相安圖

集六部長、貳闢詢問其事,博果密曰:「是奴為阿哈瑪特心腹爪牙,死有餘罪。為

此言者,蓋欲苟延負月,僥倖不死耳!豈可復受其誑,嫁禍善良耶!急誅此徒,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