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六 【元紀四】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阿巴齊所有船,修理以付阿塔哈,庶寬民力,並給鈔於沿海募水手。」從之。

濟州新開河成,立都澧運司。

九月,戊午,哈喇岱等招降象山縣海賊尤宗祖等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寧。

壬戌,調黎兵同徵日本。

辛未,以歲登,開諸路酒禁。

戊寅,史弼陳弭盜之策:「為首及同謀者死,餘屯田淮上。」帝然其言,詔以

其事付弼。賊黨耕種內地,共妻孥送京師,以給鷹坊人等。

冬,十月,壬辰,帝至自上都。

庚子,左丞相耶律鑄,坐不納職印,妄奏東平人聚謀為逆、間諜幕僚及黨罪囚

阿里蘇,罷免,仍沒其家貲之半,徒居山後。

建寧路管軍總管黃華叛,眾幾十萬,稱祥興五年,犯崇安、浦城等縣,圍建寧

府,命徵東行省左丞劉國傑以其兵會江淮參政巴延等討之。國傑攻破赤巖寨,華投

火死,餘眾皆潰。福建行省左丞呼喇春將兵來會梧桐州,欲搜賊潰去者盡殺之,國

傑曰:「首亂者華也,餘皆脅從。招諭不歸,誅之未晚。」未幾,眾果出降。

十一月,丁巳,命各省印《授時歷》。

丁丑,禁雲南管課官於常額外多取餘錢。

戊寅,禁雲南權勢多取債息,仍禁沒人口為奴及黥其面者。

十二月,壬辰,以中書參議溫特赫圖嚕哈廉貧,不阿附權勢,賜鈔百錠。

丙午,罷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又罷都元帥府及重設官吏。

定質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師。

樞密副使張文謙卒。文謙為人,剛明簡重,凡所陳於上前,莫非堯、舜仁義之

道,數忤權幸,而是非得喪,一不以經意;家惟藏書數萬卷,尤以引薦人才為己任。

是歲,用王積翁議,令阿巴齊等廣開新河以通漕運。然新河候潮以入,船多損

壞,民亦苦之。而蒙古岱言海運之舟悉至,於是罷新開河,頗事海運,立萬戶府二,

以硃清為中萬戶、張宣為千戶、蒙古岱為萬戶府達嚕噶齊。未幾,又分新河軍士

水手及船,於揚州、平灤兩處運糧,命三省造船二千艘,於濟州河運糧,猶未專於

海道也。

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闕下,東宮宿衛士鄂爾根薩里超入諫曰:

「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可以言之?」對曰:「若果反,郡縣何以不

知?言者不以郡縣而言之闕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

言輒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計。」帝悟,立召使者還,俾械繫言者,下郡

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嘗貸錢不從誣之。帝謂鄂爾根薩里。」非卿言,幾誤,但恨

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

湖南、北盜賊乘舟縱橫劫掠,行省平章哈喇哈斯患之。右丞圖呼嚕曰:「樹茂

鳥集,樹伐則散,戮一人足矣。」盜首喬大使者居九江,郡守曳喇瑪丹取賂蔽之,

遣使擒以來,獄成,殺而令諸市,群盜頓息。

江淮行省宣慰使郄顯、李謙,訴平章蒙古岱不法。有詔勿問,仍以顯等付蒙古

岱鞫之,繫於獄,必抵以死。江南行臺監察御史申屠致遠,慮囚浙西,知其冤狀,

將縱之。蒙古岱脅之以勢,致遠不為動,親脫顯等械,使從軍自贖。

◎至元二十一年

春,正月,乙卯,群臣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時議欲

大赦,參知政事張雄飛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

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遂止下輕刑之詔。

丁巳,敕:「自今凡奏事者,必先語同列以所奏。既奏,其所奉旨云何,令同

列知而後書之簿;不明以告而輒書簿者,杖筆且齊。」

己未,罷雲南都元帥府,府所管軍民隸行省。

甲子,罷揚州等處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

丁卯,建都王烏蒙及金齒一十二部俱降。

建都先為緬所制,欲降未能。時諸王桑阿克達爾及行省右丞檯布、參知政事伊

克德濟分道徵緬,於阿昔、阿禾兩江造船二百艘,順流攻之,拔江頭城,令都元帥

袁世安戍之。遣使招諭緬王,不應,遂水陸並進,攻建都所都太公城,拔之。至是

皆降。

庚午,立江淮、荊湖、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治建康,鄂州、撫州、成都。

王積翁久留大都,自詭能宣諭日本。甲戌,遣積翁齎詔奉使,賜錦衣、玉環、

鞍轡。帝以日本俗尚佛,命普陀僧如智同往。積翁過溫陵,強取任甲所有四舶使行,

取道慶元航海,中途鞭任,旋聞任有誶語,乃好語誘以官職。任佯諾,將至日本,

醉從者以酒,遂殺積翁,掠其資逃去。

丁丑,雲南諸路按察司官陛辭,詔諭之曰:「卿至彼,當宣明朕意,勿求貨財。

名成則貨財隨之,徇財則必失其名,而性命亦不可保矣。」

二月,辛巳,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為泉州行省參知政事,徵緬。

浚揚州漕河。

罷高麗造徵日本船。

壬辰,邕州、賓州民黃大成等叛,梧州、韶州、衡州民相挺而起,湖南宣慰使

薩里曼將兵討之。

己亥,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

丁未,括江南樂工。

命阿塔哈發兵萬五千人,船二百艘,助徵佔城;船不足,命江西省益之。

戊申,徒江淮行省於杭州,徙浙西宣慰司於平江,省黃州宣慰司入淮西道。

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進討。

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

適故宋宗室及其大臣之仕者於內地。

三月,丁巳,皇子北平王納珠哈至自北邊。王以至元八年建幕庭於和林,北留

七年,至是始歸。右丞相安圖繼至。

丙寅,帝如上都。

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夏,四月,令軍民同築隄堰,以利五衛屯田。

己亥,涿州巨馬河決,衝突三十餘裡。

壬寅,江淮行省進各翼童男女百人。

戊申,高麗王王暙及公主,以其世子謜來朝。

呼圖特穆爾徵緬之師,為緬人衝潰,敕發思、播思、楊二家軍二千從徵緬。

雲南行省為破緬國江頭城,進童男女八十人。

五月,癸丑,樞密院言:「索多潰軍,已令李恆收集;江淮、江西兩省潰軍,

別遣使詔諭,凡至者皆給之糧,舟楫損者修之,以俟阿爾哈雅呼叫。」從之。

戊午,敕中書省:「奏目文冊及宣命札付,並用蒙古書,不許用輝和爾字。」

乙丑,蠲江南今年田賦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未徵者,盡免之。

阿嚕呼努言:「曩於江南民戶中撥匠戶三十萬,其無藝業者多,今已選定諸色

工匠,餘十九萬九百餘戶,宜縱今為民。」從之。

庚午,荊湖、占城行省以兵進據烏馬境,地近安南,請益兵。命鄂州達嚕噶齊

趙翥等奉璽書往諭安南。

河間任丘縣民李移住謀叛,事覺,伏誅。

括天下私藏天文、圖讖、《太乙》、《雷公式》、《七曜歷》、《推背圖》、

《苗太監歷》,有私習及收匿者,罪之。

閏月,丙戌,行御史臺自揚州遷於杭州。

丙午,以侍衛親軍萬人修大都城。

六月,壬子,遣使分道尋訪,測驗晷景、日月交食、曆法。

增官吏俸,以十分為率,不及一錠者量增五分。

甲寅,封皇子託歡為鎮南王,駐鄂州。

庚申,改蒙古都元帥府為蒙古都萬戶府。

秋,七月,己卯,詔軍官勿帶相銜。

戊子,詔鎮南王託歡徵佔城。

帝怒占城叛服不常,命託歡與左丞李恆往會索多兵進擊之;復以安南通謀占城,

令軍行假道於其國,且徵其糧餉以給軍。

八月,己酉,御史臺言:「無籍之軍願從軍殺掠者,初假之以張渡江兵威,今

各持弓矢,剽劫平民,若不分隸各翼,恐生他變。」詔遣之還家。

辛亥,占城國王遣使奉表,乞回索多軍,願以土產歲修職貢。

庚午,帝至自上都。

九月,甲申,京師地震。

丙申,籍嘉木揚喇勒智發宋陵所收金銀、寶器,修天衣寺;其飲器則賜帝師,

蓋西僧欲得帝王蠲髏以厭勝致富也。

侍衛士鄂爾根薩里擢朝列大夫、左侍儀奉御。因勸帝治天下必用儒術,宜招致

山澤道藝之士以備任使,帝嘉納之,遣使求賢,置集賢館以待之。是月,命鄂爾根

薩里領館事,辭曰:「陛下初置集賢以待士,宜擇重望大臣領之以親觀聽。請以司

徒薩里曼領其事。」帝從之,仍以鄂爾根薩里為集賢館學士兼太史院事。

士之應詔者,盡命館穀之,凡飲食、供帳、車服之盛,皆喜過望。其弗稱旨者,

亦請加賚而遣之。有官於宣徽者,欲陰敗其事,故盛陳所給廩餼於內前,冀帝見之,

帝果過而問焉,對曰:「此一士之日給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見而損之乎?士

倍此以待天下士,猶恐不至,況欲損之,誰肯至者!」

鄂爾根薩里又言於帝曰:「國學,人材之本,立國子監,置博士弟子員,宜優

其廩餼,使學者日盛。」從之。

冬,十月,丁未,享於太廟。

丁卯,以招討使張萬為徵緬招討使。

戊辰,立常平倉,以五十萬石價鈔給之。

十一月,戊子,命北京宣慰司修灤河道。

庚子,以範之虎為中書左丞,商量樞密院事。

辛丑,和爾果斯、敏珠爾卜丹、張雄飛、溫特赫並罷,安圖復為中書右丞相。

以前江西榷茶運使盧世榮為右丞,前御史中丞史樞為左丞,布魯密實哈雅、薩題勒

密實並參知政事,前戶部尚書拜降參議中書省事。

世榮,大名人,阿哈瑪特專政,世榮以賄進,為江西榷茶運使,後以罪廢。阿

哈瑪特死,朝臣諱言利,無可副上意者。總制院使僧格薦世榮有才術,謂能救鈔法,

增課額,上可裕國,下不損民。帝召見,奏對稱旨,令與中書廷辨所欲行。和爾果

斯等守正不撓,為強詞所勝,皆罷去,故復起安圖而世榮擢右丞,史樞等皆世榮所

薦也。

初,安圖與北平王被哈都拘之,十年始得還,有譖其嘗受哈都官爵者,帝怒。

斷事官石天麟亦自哈都部中還,奏曰:「哈都實宗親,偶有違言,非仇敵比,安圖

不拒絕之,所以釋其疑心,導其臣順也。」帝怒方解。

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一節,嘗召見便殿,語之曰:「聞卿貧甚,今特賜卿白金

二千五百兩,鈔二千五百貫。」既出,又加賜黃金五十兩,雄飛拜受,封識藏於家。

及其罷政,阿哈瑪特之黨矯詔追奪之。或有勸雄飛自辨者,雄飛曰:「上以老臣廉,

故賜臣。然臣未嘗敢輕用而封識以俟者,正慮今日耳,又可自辨乎!」尋起為燕南、

河北道宣慰使,卒。

安圖之再入相也,力辭不允,往決於祁志誠,志誠曰:「昔與子同列者何人?

今同列者何人?」安圖悟,入見,辭曰:「臣昔為宰相,年尚少,幸不失陛下事者,

丞佐皆臣所師友。今事臣者皆進與臣俱,則臣之為政,能有加於前乎?」帝曰:

「誰為卿言是?」對曰:「祁真人。」帝嘆異者久之。志誠,丘處機之四傳弟子也,

居雲州金閣山,道譽甚著。安圖初為相,常過而問之,志誠告以修身治世之要,故

其為相也,以清靜忠厚為主。及罷還第,退然若無與於世者,人以為有得於志誠之

言云。

盧世榮既入中書,即日奉詔理鈔法之弊,自謂生財有法,用其法當賦倍增而民

不擾。詔下會議,人無敢言者。翰林學士董文用謂曰:「此錢取於右丞家耶,將取

之於民耶?取於右丞之家,則吾不知;若取於民,則有說矣。牧羊者歲常兩剪其毛,

今牧人日剪以獻,主者固悅其得毛之多,然羊無以避寒熱,即死且盡,毛又可得乎?

民財有限,右丞將盡取之,得無有日剪其毛之患乎?」世榮不能對。議者出,皆謝

文用曰:「君似一言折聚斂之臣而厚邦本,真仁人之言哉!」

至元初,丞相史天澤,學士承旨王鶚等屢請以科舉取士,詔中書議定程式,未

及施行。至是,和爾果斯與留夢淡等復言天下習儒者少而由刀筆吏得官者多,帝曰:

「將若之何?」對曰:「惟貢舉取士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陰陽、醫、巫,皆

令試舉,則用心為學矣。」方下中書省議,而和爾果斯罷,事遂寢。

十二月,甲辰朔,中書省言:「江南官田,為權豪、寺觀欺隱者多,宜免其積

年收入,限以日期,聽人首實,逾限為人所告者徵,以其半給告得。」從之。

乙巳,御史中丞崔彧,言盧世榮不可為相,帝大怒,下彧吏,欲致之法,尋罷

之。

盧世榮欲以均輸法益國賦,慮按察司撓其事,請令與轉運使亻併為一職,詔集

議。左贊善大夫瓜勒佳之奇言:「按察司者,控制諸路,摘發姦伏,責任匪輕。若

使理財則事冗,將彌縫自救之不暇,安能繩糾它人哉!並之勿便。」事遂寢。之奇,

滕州人也。

以丁壯萬人開神山河,立萬戶府以總之。

癸亥,盧世榮言:「京師富戶釀酒,價高而味薄,以致課不時輸。宜一切禁罷,

官自酤賣,向之歲課,一月可辦。」從之。

癸酉,命翰林承旨薩里曼,翰林、集賢大學士許國禎,集諸路醫學教授增修

《本草》。

是月,鎮南王託歡軍至安南,殺其守兵,分六道以進。安南興道王以兵拒於萬

劫,進擊,敗之。萬戶倪閏戰死於劉邨。

安圖言於帝曰:「阿哈瑪特專政十年,親故迎合者,往往驟進據顯位,獨劉宣、

張孔孫二人,恬守故常,終始如一。」乃除宣吏部尚書,孔孫禮部侍郎。

是歲,詔燕南、河北道按察使博果密參議中書省事。

時盧世榮阿附僧格,言能用己,則國賦可以十倍於舊。帝以問博果密,對曰:

「自昔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徒,操利術以惑時君,始者莫不謂之忠,及

其罪稔惡著,國與民俱困,雖悔何及!臣願陛下無納其說:「帝不聽。博果密遂辭

參議不拜。

湖廣平章政事約蘇穆爾,貪縱婬虐,誅求無厭。或妄言:「初歸附時,州縣長

吏及吏胥富人,比屋斂銀,將輸之官,銀已具而事中止。」約蘇穆爾即下令責民自

實,使者旁午,隨地置獄,株連蔓引,備極慘酷,民以拷掠瘐死者載道,所獲不資,

約蘇穆爾盡掩有之。

有使至永州,判官烏克遜澤,戒吏美供帳,豐酒食,務順適其意。使者感愧,

無所發其毒,因間以利害曉之,一郡由是獲安。盜起寶慶、武岡,皆永旁郡也。行

省遣澤討平之,俘獲五百餘人,簡出其詿誤者百有五十人,上書言狀。誅其首惡者

三十一人,餘得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