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九 【宋紀一百七十九】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六月,庚午,詔:「《太極圖說》、《西銘》、《易傳序》、《春秋傳序》,

天下士子宜肄其文。」

庚辰,皇子憲薨。

丙申,蒙古立籍田於大都之東南郊,從張文謙之言也。

蒙古禁民擅入宋境剽掠。

秋,七月,復開州,更鑄印傍之。

蒙古都元帥伊蘇岱爾侵光州。

八月,戊辰朔,蒙古築環城以逼襄陽。

壬辰,詔:「郡縣行推排法,虛加寡弱戶租,害民為甚。其令各路監司詢訪,

亟除其弊。」

詔賈似道入朝不拜。每朝退,帝必起避席,目送之出殿庭始坐。癸巳,詔十日

一朝。

時蒙古攻圍襄、樊甚急,似道日坐葛嶺,起樓閣亭榭,作半閒堂,延羽流,塑

己像其中,取爆人葉氏及倡尼有美色者為妾,日肆婬樂,與故博徒縱博,人無敢窺

其第者。有妾兄來,立府門若將入狀,似道見之,縛投火中。嘗與群妾據地鬥蟋蟀,

所押客戲之曰:「此軍國重事耶?」酷嗜寶玩,建多寶閣,一日一登玩。聞餘玠有

玉帶,已殉葬,發冢取之。人有物,求不與,輒得罪。自是或累月不朝,雖朝享景

靈宮亦不從駕。有言邊事者,輒加貶斥。一日,帝問曰:「襄陽圍已三年,奈何?」

似道對曰:「北兵已退,陛下何從得此言?」帝曰:「適有女嬪言之。」似道詰其

人,誣以它事,賜死。由是邊事雖日急,無敢言者。

蘭谿處士金履祥,以襄、樊之師日急,進「牽制搗虛」之策,請以重兵由海道

直趨燕薊,則襄、樊之師不攻而自解,聞者以為迂闊。然履祥所敘海舶經由之郡縣,

以及巨洋、別塢,難易遠近,後驗之無或爽者。

九月,庚戌,以黃萬石為沿海制置使。

冬,十月,丁丑,詔:「范文虎總統殿前司兩淮諸軍,往襄、樊備禦,賜犒師

錢一百五十萬。」

台州大水;己卯,詔發倉米賑之。

甲申,以陳宗禮、趙順孫兼權參知政事。

乙酉,蒙古享於太廟。

己丑,蒙古主歸自上都,議立三省。侍御史高鳴上封事曰:「臣聞三省設自近

古,其法,由中書出,改移門下。議不合,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

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大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

曰有壅,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速署參決,自

免失政,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故曰政貴得人不貴多,不如一省便。」蒙古

主深然之。

閏月,己酉,以安吉州水,免公田租。

十一月,丁丑,以嘉興、華亭兩縣水,免公田、民田租。

陳宗禮疏言:「國所以立曰天命、人心,因其警而加敬畏,天命未有不可回也;

因其未墜而加綏定,人心未嘗不可回也。」

庚辰,詔犒賞襄、郢屯戍將士。

癸未,蒙古命西夏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蒙古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乙未,陳宗禮罷,尋卒。

十二月,丙申朔,蒙古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

御史中丞博囉兼大司農卿。安圖言博囉以臺臣兼領,前無此例,蒙古主曰:「司農

非細事,朕深喻此,故令博囉總之。」尋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司。

蒙古以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丁未,金齒、驃國二部酋長內附於蒙古。

蒙古以董文炳為山東路統軍副使,治沂州。沂與宋接壤,鎮兵仰內郡餉運。有

詔和糴本部,文炳命收州縣所移文。眾懼違詔旨,文炳曰:「第止之。」乃遣使入

奏,略曰:「敵人接壤,知吾虛實,一不可;邊民供頓甚勞,重苦此役,二不可;

困吾民以懼來者,三不可。」蒙古主大悟,罷之。

蒙古張弘範言於史天澤曰:「今規取襄陽,周於圍而緩於攻者,計待其自斃也。

然夏貴乘江漲送衣糧入城,我無御之者。而江陵、歸、峽行旅休卒,道出襄陽者相

繼,寧有自斃之時乎?若築萬山以斷其西,立柵灌子灘以絕其東,則速斃之道也。」

天澤從之,遂城萬山,徙弘範於鹿門。自是襄、樊道絕,糧援不繼。

是歲,蒙古以應昌府及山東、淄、萊路飢,賑之。南京、河南兩路旱,減其賦。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七年(元至元八年)

春,正月,乙丑朔,封皇子昰為建國公。

召湯漢、洪天賜,不至。

詔戒貪吏。

己卯,蒙古以同籤河南行省事阿爾哈雅參知尚書省事。丙戌,蒙古高麗安撫阿

哈等略地珍島,與林衍餘黨遇,多所亡失。中書省臣言,諜知珍島餘糧將竭,宜乘

弱攻之;詔不許,令巡視險要,常為之備。

壬辰,蒙古敕:「諸鰥寡孤獨疾病不能自薦者,官給廬舍、薪米。」

二月,丁酉,蒙古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餘人築宮城。

己亥,蒙古罷諸路轉運司入總管府,移陝蜀行中書省於興元。

癸卯,蒙古以東京行省事趙璧為中書右丞。

蒙古四川行省伊蘇岱爾言:「比因饑饉,盜賊滋多。若不顯戮一二,無以示懲。」

敕中書詳議。安圖奏曰:「強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宜仍舊待

報。」從之。

甲辰,蒙古命呼圖達爾持詔招諭高麗林衍餘黨裴仲孫。

乙巳,蒙古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保赫鼎、王傅庫庫岱等,謀毒殺皇子云南王呼

格齊,事覺,並伏誅。

辛酉,蒙古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以其罪罪之。」

三月,乙丑,蒙古增置河東、山西道按察司,改河東、陝西道為陝西、四川道,

山北東、西道為山北、遼東道。

甲申,蒙古主如上都。

蒙古中書左丞許衡上疏論阿哈瑪特專權、罔上、蠹政、害民諸事,不報,因以

老病請解機務。蒙古主不許,且命舉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

下泛論其賢否則可,若授之以位,則當斷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漸。」乙酉,

拜衡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即燕京南城舊樞密院設學。衡聞命,喜曰;「此吾事

也。」因請徵其弟子王梓、耶律有尚、姚燧等十二人為齋長。時所選弟子皆幼稚,

衡待之如成人,愛之如子,出入進退,其嚴如君臣。其為教,因覺以明善,因善以

開蔽,相其動息以為張弛。課誦少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

進退、應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干遍。久之,諸生人人自以為得師。

蒙古侍講學士圖克坦公履欲奏行科舉,知蒙古主於釋氏重教而輕禪,乃言懦亦

有之;科舉類教,道學類禪。蒙古主怒,召姚樞、許衡與宰臣廷辨。董文忠自外入,

蒙古主曰:「汝日誦《四書》,亦道學者。」文忠對曰:「陛下每言士不治經講孔、

孟之道而為詩賦,何關修身,何益治國!由是海內之士,稍知從事實學。臣今所誦

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謂道學!而俗儒守亡國餘習,欲行其說,故以是上惑聖聽。

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國之本也。」事遂止。

是月,以和州、吉州、無為、鎮巢、安慶諸州、平江府飢,賑之。

夏,四月,壬寅,蒙古經略司實都言:「高麗逆黨裴仲孫,稽留使命,負固不

服,請與浩爾齊、王國昌分道進討。」蒙古主從之,命高麗籤軍徵珍島。

戊午,范文虎與蒙古阿珠等戰於湍灘,軍敗,統制硃勝等百餘人為蒙古所獲。

五月,乙丑,蒙古以東道兵圍守襄陽,命賽音諤德齊、鄭鼎率諸將水陸並進,

以趣嘉定;汪良臣、彭天祥出重慶,扎拉布哈出瀘州,立吉思出汝州,以牽制之。

所至順流縱筏,斷浮橋,獲將卒、戰艦甚眾。

辛未,蒙古分大理國三十七部為三路,以大理八部蠻新附,降詔撫諭。

壬申,蒙古造內外儀仗。

己卯,蒙古以史天澤平章軍國重事。

蒙古實都言:「珍島賊徒敗散,餘黨竄入耽羅。」

乙酉,賜禮部進士張鎮孫以下五百二人及第、出身。

六月,甲午,蒙古敕樞密院:「凡軍事徑奏,不必經由尚書省;其幹錢糧者議

之。」

丙申,以諸暨大雨、暴風,發米賑被水之家。

癸卯,范文虎將衛卒及兩淮舟師十萬進至鹿門。時漢水溢,阿珠夾漢東、西為

陣,別令一軍趣會丹灘,擊其前鋒。諸將順流鼓譟,文虎軍逆戰,不利,棄旗鼓,

乘夜遁去。蒙古俘其軍,獲戰船、甲仗不可勝計。

是月,淮東制置使印應雷城五河口,命鎮江轉米十萬石貯新城,賜名安淮軍。

蒙古統軍司庫春、董文炳來爭,不能得。

秋,七月,壬戌朔,蒙古設回回司天臺官屬。

壬午,四川制置使硃禩孫言:「五月以來,江水凡三泛溢,自嘉而渝,漂盪城

壁,樓櫓圮壞。又,嘉定地震者再,被災害為甚。乞賜黜罷,上答天譴。」詔不允。

乙酉,襄陽遣將來興國攻蒙古百丈山營,為阿珠所敗,追至湍灘,殺傷二千餘

人。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壬子,蒙古主歸自上都。

蒙古遷成都統軍司於眉州。

己未,蒙古聖誕節,初立內外儀仗及雲和署樂位。

蒙古東川統軍司攻銅鈸寨,守寨官李慶降。蒙古以慶知梁山軍事。

九月,甲戌,蒙古太廟柱壞,御史劾都水劉晸監造不敬,晸以憂卒。張易請先

期告廟,然後完葺;從之。

乙亥,以湯漢、洪天錫屢辭召命,並權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

壬午,統制範廣攻膠州,為蒙古千戶蔣德所敗,廣被擒。

癸未,蒙古主以四川民力困敝,詔免茶、鹽等課,以軍民田租給軍食。仍敕有

司:「有言茶、鹽之利者,以違制論。」

己丑,皇子生。

冬,十月,癸巳,蒙古大司農司言高唐州達嚕噶齊呼圖納、州尹張庭瑞、同知

陳思濟勸課有效,陝縣尹王仔怠於勸課,宜加黜陟以示勸懲;從之。

丙申,嗣秀王與澤卒,追封臨海郡王。

丁酉,蒙古享於太廟。

十一月,壬戌,蒙古罷諸路交鈔都提舉司。

己巳,湯漢以端明殿學士致仕。

乙亥,蒙古建國號曰大元,取《易》「大哉乾元」之義,從太保劉秉忠請也。

丙戌,元置四川行省於成都。

元萬安閣成。

十二月,辛卯朔,元宣徽院請以闌遺戶淘金,元主曰:「姑止,毋重勞吾民也。」

辛亥,初置士籍。

賈似道欲制東南士心,乃令御史陳伯大請籍士人,開具鄉里、姓名、年甲、三

代、妻室,令鄉鄰結勘,於科舉條制無礙,方許納卷。又嚴後省安試法,比校中省

元卷字跡稍異者,黜之。覆試之日,露索懷挾。有李鍅孫者,少時戲雕股間,索者

視之,駭曰:「此文身者!」事聞,被黜。時邊事危急,束手無策,而以科舉累士

人,其謬至此。

初,陳仲微為江西提刑,忤似道,罷去,至是起知惠州,遷太府寺丞,輪對,

言:「祿餌可以釣天下之中才,而不可以啖嘗天下之豪傑;名航可以載天下之猥士,

而不可以陸沉天下之英雄。」似道怒,又諷言者論罷其官。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八年(元至元九年)

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

首飾服用,必罰無赦。臣庶之家,咸宜體恤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

又詔曰:「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

意也。比年吏習偷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它。吏胥狎玩,

竊弄官政,吾民莫敕焉!繼自今,內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

昭著,自宜大擢。」時有識者皆以襄、樊為憂,而詔書徒託空言,洩洩如平時。

甲子,元井尚書省入中書省,平章尚書阿哈瑪特、張易併為中書平章政事,參

知尚書省事張惠為中書左丞,參知尚書省事李堯諮、敏珠爾丹併為參知中書政事。

罷給事中、中書舍人、檢正等官,仍設左右司。省六部為四,改稱中書。

辛未,皇子昺生。

庚辰,元改北京、中興、四川、河南四路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京兆復立行省。

壬午,元改山東東路都元帥府統軍司為行樞密院,以伊蘇爾岱、庫春併為副使。

己丑,端明殿學士、致仕湯漢卒,諡文清。

二月,庚寅朔,元奉使日本趙良弼,遣書狀官張鐸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中都求

見。

壬辰,元改中都為大都。

癸巳,故左丞相謝方叔卒。方叔相業,無過人者,晚困於權臣,至以玩好、丹

劑壽其君,為時論所鄙。

前知台州趙子寅,死無所歸,詔:「特贈直秘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

養其遺孤,以旌廉吏。」

甲元,元命阿珠典蒙古軍,劉整、阿爾哈雅典漢軍。

庚子,元建中書省署於大都。

戊申,元始祭先農,如祭社之儀。

元詔諸路開浚水利。

元主如上都。

三月,乙丑,元主諭中書省,日本使人速議遣還。安圖言:「趙良弼請移金州

戍兵,勿使日本妄生疑懼。臣等以為金州戍兵,彼國所知,若復移戍,恐非所宜。

但開諭來使,此戍乃為耽羅暫設,爾等不須疑畏也。」元主稱善。

甲戌,元阿珠、劉整、阿爾哈雅破樊城外郛,守將堅閉內城,阿珠等增築重圍

以困之。

元賑濟南路飢。

夏,四月,戊子,利路安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元庫春侵漣州,破射龍溝、五港口、鹽場、白頭、河城堡。

甲寅,元賑大都路飢。

五月,辛巳,元敕修築都城,凡費悉從官給。

乙酉,元宮城初建東、西華、左、右掖門。

襄陽被圍五年,援兵不至,呂文煥竭力拒之。城中稍有積粟,乏鹽、薪、布帛。

張漢英守樊城,募善泅者,置蠟書於髻,藏積草下浮水而出,謂「鹿門既築,勢須

自荊、郢援救。」至隘口,元守卒見積草多,鉤為薪,泅者被獲,郢、鄧之路亦絕。

至是詔京湖制置使李庭芝移屯郢州,將帥悉駐新郢及均州、河口以守要津。庭

芝闖知襄陽西北一水曰清泥,源於均、房,即其地造輕舟百艘,每三舟聯為一舫,

中一舟裝載,左右舟則虛其底而掩覆之;出重賞,募死士,得襄、郢、山西民兵之

驍悍善戰者三千人;求得民兵部轄張順、張貴俱智勇,素為諸將所服,俾為都統,

號貴曰「矮張」,順曰「竹園張」。出令曰:「此行有死而已,汝輩或非本心,宜

亟去,毋敗吾事。」人人感奮。漢水方生,溯流發舟。稍進團山下,又進高頭港口,

結方陣,各船置火槍、火砲、熾炭、巨斧、勁弓,夜漏下三刻,起碇行,以紅燈為

號,貴率先,順殿之,乘風破浪,徑犯重圍。至磨洪灘,元舟師蔽水,無隙可入,

順等乘銳斷鐵絙,攢杙數百,轉戰百二十里,元兵皆披靡。黎明,抵襄陽。城中久

絕援,聞順等至,踴躍過望,勇氣百倍。及收軍,獨失順。越數日,有浮屍逆流而

上,被甲冑,執弓矢,直抵浮梁。視之,順也,身中四槍六箭,怒氣勃勃如生。諸

軍驚以為神,結冢斂埋之。

六月,甲午,高麗告飢,元命轉東京米以賑之。

丙申,徙皮龍榮于衡州。龍榮,舊宮僚也,知賈似道忌之,家居杜門,不預人

事。一日,帝偶問龍榮安在,似道恐其召用,陰諷湖南提刑李雷應誣劾以事,徙衡

州居住。龍榮恐不為雷應所容,未至,飲藥卒。龍榮少有智略,性伉直,故卒為似

道所擯死。

丁酉,以吏部尚書章鑑同籤書樞密院事。

發錢十萬緡,命京湖制置司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積貯。

乙巳,以家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

鉉翁,眉州人;震,餘姚人也。

辛亥,臺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佔b!」38常

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詔俱罷之。

高麗國王禃請元討耽羅餘寇。

秋,七月,丁巳朔,元河南省臣言:「往歲徙民實邊屯耕,以貧苦悉散還家。

今唐、鄧、察、息、徐、邳之民,愛其田廬,仍守故屯,願以絲銀准折輸糧,而內

地州縣轉粟餉軍者,反厭苦之。臣議今歲沿邊州郡,驗其戶數,俾折鈔就沿邊和糴,

庶幾交便。」從之。

壬午,元和爾果斯言蒙古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有

輝和爾字。詔:「自今凡詔令並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學。」

元董文炳遷樞密院判官,行院事於淮西,築正陽兩城,夾淮相望,以綴襄陽。

元大司農司以安肅州被徐水之害,議奪大故道,決使東入清苑。然地勢不便,

徒使害及清苑而故道必不可奪,清苑縣尹耶律伯堅陳其形勢,圖其利害,要大司農

司官及郡守行視可否,事遂得已。清苑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廣,勢家據以為磑,民

以失利訴,伯堅命毀磑;決其水而注之田,許以溉田之餘月乃得堰水置磑;仍以事

聞於省部,著為定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