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紀一百五十二】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不入雜壓,至是乃復班在五寺主簿之下,太學博士之上。

庚申,詔:「侍從、經筵、翰苑官,自今並不時宣對,庶廣諮詢以補治道。」

戊辰,金詔:「諸郡邑文宣王廟、風師、雨師、社稷神壇隳廢者復之。」

己巳,潼川、崇慶二府、大安、石泉、淮安三軍、興、利、果、合、綿、漢六

州大水。

六月,戊子,金平章政事崇寧卒。

癸巳,詔:「宰臣、執政,俱不時內殿宣引奏事。」

丙午,金尚書右丞伊喇履卒,諡文獻。履精歷算,先是舊《大時歷》舛誤,履

上《乙未歷》,以金受命於乙未也。世服其善。

右司諫鄭驛,以言事罷,為將作監。御史林大中言:「臺諫以論事不合而遽遣,

臣恐天下以陛下為不能容。」不聽。

秋,七月,丁未朔,詔:「故容州編管人高登,追復元官。」

丁巳,金以參知政事圖克坦鎰為尚書右丞,御史中丞瓜勒佳衡為參知政事。

己未,出會子百萬緡,收兩淮私鑄鐵錢。

己巳,興州大水,漂沒數千家。

八月,戊寅,御史中丞何澹,有本生繼母喪,乞有司定所服。禮寺言當解官,

澹上疏引禮不逮事之文,請下臺諫、給、舍議之。

於是太學生喬秘、硃九成、黃會卿移書責之,其略曰:「人之大倫莫重於父母,

禮有出繼,其服雖降異,而鍾於天性者未嘗不同也。故所承父母則三年終喪,而所

生父母則心喪三年。閣下自長成均而列長臺諫,此三綱五常之所繫者也。今閣下有

所生繼母之喪,初請解官,莫不義之;繼上疏稱逮事不逮事之異,中外鬨然。夫禮

經所謂‘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非謂無恩於先祖也。

蓋逮事父母,則親聞父母之言所嘗諱其祖,不逮事父母,則不聞父母之言所嘗諱其

祖,是以子莫知其所諱也。故本朝方愨解此一節,以謂特庶人之禮耳。若學士大夫,

則知尊祖矣,何逮事不逮事之拘乎!今聞閣下引此欲不持喪,恐與禮經相反。何者?

禮經謂‘逮事父母則從父母’之言,今閣下所生之父,果以繼室為正乎?若所生之

父果以繼室為正,則閣下亦當從而為正,不得黜之也。今四十餘年,以所生繼母事

之,及其終也,反以為生不逮事而不持心喪,可乎?夫閣下之意,必謂所生繼母無

生我之恩,則不當為之服,抑不思黜其所生之母,是賤其所生之父也。為人子者,

尚忍言哉!不然,必以生我者為正而繼之者為不正,是閭巷小人知有母而不知有父

者,非天理之公、人倫之正也。閣下為天子耳目之官,將以厚人倫、移風俗,正宜

致辨於此。」澹方待命六和塔,得書乃去。

甲申,寬兩浙榷鐵之禁。

己亥,金敕:「山東、河南闕食處,許納粟補官。」

九月,壬子,以知福州趙汝愚為吏部尚書。

時知潭州趙善俊得旨奏事殿中,侍御史林大中疏劾之,且言宗室汝愚之賢,當

召。帝用其言,召汝愚而出善俊。

己未,金以左丞瓜勒佳清臣為平章政事,封芮國公,參知政事完顏守貞為左丞,

知大興府事張萬公為參知政事。

庚申,金主如秋山。

乙丑,以久雨,命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及兩浙決繫囚,釋杖以下。

冬,十月,丁丑,築福州外城。

甲申,復吳瑞帶御器械。

己丑,金主還都。

十一月,丙午朔,金制:「諸女真人不得以姓氏譯為漢字。」

甲寅,金禁伶人不得以歷代帝王為戲及稱萬歲,犯者以不應為重法科。

戊午,夏人殺金邊將阿嚕岱。

夏人肆牧於鎮戎之境,邏卒逐之,夏人執邏卒而去。阿嚕岱率兵詰之,夏廂官

吳明契、信陵都卜祥、徐餘立伏兵三千於澗中,阿嚕岱中流矢死。詔索殺阿嚕岱者,

夏人處以徒刑。索之不已,夏乃殺明契等。

甲子,金制:「投匿名書者,徒四年。」

己巳,加諡高宗曰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孝皇帝。

初,帝欲誅宦者,近習皆懼,遂謀離間三宮。帝疑之,不能自解。會帝得疾,

壽皇購得良藥,欲因帝至宮授之,宦者遂訴於皇后曰:「太上合藥一丸,俟宮車過,

即授藥。萬一不虞,奈宗社何!」後心銜之。頃之,內宴,後請立嘉王護為太子,

壽皇不許。後曰:「妾六禮所聘,嘉王,妾親生也,何為不可?」壽皇大怒。後退,

持嘉王泣訴於帝,謂壽皇有廢立意。帝惑之,遂不朝壽皇。一日,浣手宮中,睹宮

人手白,悅之;它日,後遣人送食合於帝,啟之,則宮人兩手也。黃貴妃有寵,因

帝祭太廟宿齋宮,後殺貴妃,以暴卒聞;及郊,風雨大作,黃壇燭盡滅,不能成禮

而罷。帝既聞貴妃卒,又值此變,震懼增疾,自是不視朝,政事多決於後,後益驕

恣。壽皇聞帝疾,亟往南內視之,且責後,後怨愈深。

十二月,庚辰,築荊門軍城,從知軍陸九淵之言也。

荊門為次邊而無城,九淵以為荊門居江、漢之間,為四集之地,南捍江陵,北

援襄陽,東護隨、郢之脅,南當光化、彝陵之衝,荊門固則四鄰有所恃,否則有胸

脅心腹之虞,雖四山環合而城池闕然,將誰與守?乃請於朝,築之。自是民無邊慮,

商賈畢集,稅入日增。

舊用銅錢,以其近邊,以鐵錢易之,而銅有禁,復令貼納。九淵曰;「既禁之

矣,又使之輸耶?」盡蠲之。平時教軍士射,居民得與中者均賞。薦其屬不限流品,

嘗曰:「古者無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嚴;後世有流品之分,而賢不肖之辨略。」

逾年,政行令修,民俗為變。未幾卒。

乙酉,金罷契丹字。

丁亥,帝始召對輔臣於內殿。

己丑,金右丞圖克坦鎰罷。

乙未,增楚州更戍兵一千五百人。

甲辰,詔:「內侍省都知楊浩,懷姦凶惡,刺麵杖脊,配吉州;押班黃邁,私

相朋附,決杖,編管撫州。」尋送浩撫州、邁常州居住。

馬大同為戶部,侍御史林大中劾其用法嚴峻,帝欲易置它部,大中曰:「是嘗

為刑部,固以深刻稱。」章三上,不報。又論大理少卿宋之瑞,章四上,亦不報。

大中以言不行求去,改吏部侍郎,不拜;乃除直寶謨閣,與大同、之瑞俱出知外郡。

○光宗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紹熙三年(金明昌三年)

春,正月,乙巳朔,帝有疾,不視朝。

起居舍人陳傅良奏曰:「一國之勢猶身也,壅底則致病。今日遷延某事,明日

阻節某事,即有奸險,乘時為利,則內外之情不接矣。」

庚戌,蠲四川鹽酒重額九十萬緡。

出度僧牒二百,收淮東鐵錢。

壬戌,金主如春水。

二月,甲戌朔,金敕:「明安、穆昆許於冬月率所屬戶畋獵二次,每出不得過

十日。」

壬辰,金主還都。

金以王庭筠為應奉翰林文字。先是金主嘆學士乏材,完顏守貞曰:「王庭筠其

人也。」故有是命。

丁酉,申嚴錢銀過淮之禁。

閏月,丙午,禁郡縣新作寺觀。

壬戌,詔:「州縣未斷之訟,監司毋得移獄。違者許執奏。」

甲子,成都路轉運判官王溉以代民輸激賞等捐錢三十三萬緡,詔進一官,仍令

再任。

三月,辛巳,帝疾稍愈,始御延和殿聽政。封子濟為安定郡王。

帝自有疾,重華溫清之禮以及誕辰節序,屢以壽皇傳旨而免。至是宰輔百官下

至韋布之士,以過宮為請者甚眾,至有叩頭引裾號泣者。帝開悟,有命駕意,竟不

果行,都人始以為憂。

甲申,築峽州城。

丁亥,金賜孝子劉瑜、劉慶祐絹粟,旌其門閭,復其身。瑜,棣州人;慶祐,

錦州人也。

金主因問宰臣曰:「從來孝義之人,曾官使者幾何?」完顏守貞對曰:「世宗

時有劉政者,嘗官之。然若輩多淳質,不及事。」金主曰:「豈必盡然?孝義之人,

素行已備,稍可用,即當用之。後雖有殺覬作偽者,然偽為孝義,猶不失為善。可

檢勘前後所申孝義之人,如有可用者,具以聞。」

癸巳,金尚書省奏:「言事者謂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

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雲:‘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而忘其

生。自今以後,並聽拜父。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準常儀。’臣等以為宜依

典故行之。」制可。

金左丞完顏守貞言:「上嘗命臣問忻州陳毅上書所言事,其一,極論守令之弊。

臣面問所以救之之道,莫之能言。」金主曰:「方今政欲知其弊也。彼雖無救弊之

術,但能言其弊,亦足嘉矣。如毅言及隨處有司不能奉行條制,為人傭僱尚須出力,

況食國家祿而乃如是,得無虧臣子之行乎?」其令檢會前後所降條理舉行之。」

己亥,定雜藝不許任子法。時伶人胡永年,積官至武功大夫,以去年郊恩乞任

子。吏部尚書趙汝愚言:「永年樂藝出身,難以任子。請立為定法,今後似此雜藝

補授之人,不許奏補。」從之。

四月,壬寅朔,金定宣聖春秋釋奠三獻官以祭酒、司業、博士充,祝詞稱「皇

帝謹遣」,及登歌改用太常樂工。其獻官並執事與享者並法服,陪位學官公服,學

生儒服。

戊申,金瀛王瑰卒,鄆王琮之同母弟也。重厚寡言,內行修飭,工詩,精騎射,

金主令在左右。及卒,三臨奠,哭之慟。諡文敬。

乙卯,以戶部侍郎邱崈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初,留正帥蜀,慮吳氏世將,謀去之,不果。至是議更蜀帥,正言西邊三將,

惟吳氏世襲兵權,號為吳家軍,不知有朝廷,遂以戶部侍郎邱崈往。崈陛辭,奏曰:

「臣入蜀後,吳挺脫至死亡,兵權不可復付其子。臣請得以便宜撫定諸軍。」許之。

戊午,帝朝重華宮。

金賜雲內孝子孟興絹、粟,賜同州民妻師氏諡曰節。

金地旱,參知政事張萬公等乞依漢故事免官,金主曰:「卿等何罪!殆朕行事

有不逮者。」萬公曰:「天道雖遠,實與人事相通,惟聖人言行可以動天地。昔成

湯以六事自責,周宣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莫不修飾人事。方今宜崇節儉,不急之

役,無名之費,可俱罷去。」金主曰:「災異不可專言天道,蓋必先盡人事耳。故

孟子言王無罪歲。」左丞完顏守貞曰:「陛下引咎自責,社稷之福也。」丙寅,金

主下詔責躬。

丁卯,蠲臨安逋賦。

戊辰,金主遣御史中丞吳鼎樞等會決中都冤獄,外路委提刑司處決。

完顏守貞等上表乞解職,不允。入謝,金主曰:「前所謂罷不急之役、省無名

之費及議裁冗官、決滯獄四事,其速行之。」

五月,帝有疾,不視朝。

戊寅,金出宮女一百八十三人。

乙酉,金以雨足,致祭於社稷。

戊子,金左丞完顏守貞出知東平府事。金主命參知政事瓜勒佳衡諭之曰:「卿

勳臣之裔,才用聲績,朕所素知,擢任政府,毘贊實多,久任繁劇,宜均逸安。東

平素號雄籓,兼比年饑饉,正賴經畫,卿其為朕往綏撫之。」

庚子,常德大水,入其郛。

己亥,蠲四川水、旱郡縣租賦。

安豐軍大水,平地三丈餘,漂田廬絲麥皆空。

六月,辛丑朔,下詔戒飭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苟且飾偽者。

以禮部尚書陳騤同知樞密院事。

癸卯,金宰臣請罷提刑司。金主曰:「諸路提刑司官,止三十餘員,猶患不得

其人。州郡三百餘處,其能盡得人乎?」弗許。

戊午,以嗣秀王伯圭為太師。

乙丑,金以知大名府事劉為右丞。

金主以民乏食,詔戶部預給百官冬季俸,令就倉以時值糶與貧民。

秋,七月,己巳,刺沿邊盜萬人為諸州禁軍。

壬申,監文思院常良孫,坐贓配海外;前丞相周必大,坐舉良孫降秩。

壬午,瀘州騎射卒張信等作亂。

騎射營者,州之禁兵也。淳熙末,王卿月知瀘州,賜予諸軍甚厚,軍士浸驕。

張孝芳代為帥,欲矯其弊,訓練無日,又多役使之,廩賜或不時給。是日,信等作

亂,晨,入帥府,殺孝芳及其家,又殺節度推官杜美、駐泊兵馬監押安彥斌、訓練

官雷世明、軍校張明等。信擐甲坐閱武堂,召通判州事張恂、安撫使屬官郭仲傳,

使作奏,言孝芳罪狀。於是信自稱第一將,衣金紫,出諭城中;以術人黃叔豹為計

議官,分其兵為五十二隊,同謀者五十二人,皆有爵秩。叔豹又為黃旗,大書曰:

「不叛聖主,不殺良民」。

時張明之子昌與甲士卞進謀討之;癸未夜,密以告恂。甲申,信即球場大饗諸

軍,恂等皆與。酒初行,昌、進擊殺信於坐,會者皆駭散。進大呼曰:「不叛者從

我!」諸軍唯唯。因執殺造逆者二十餘人,餘黨皆執獲。

制置使京鏜將去任,未發,聞變,調潼川所屯御前後軍討之,未行而信已誅,

乃令鈐轄司屬官陳纘往瀘州措置,信餘黨俱伏誅。

京鏜之調潼川軍也,興元都統制吳挺,劾刻置司擅發兵,詔具析;鏜已赴召。

邱崈新入蜀,即奏言:「三屯遠在西北,兵權節制,必寄之制置司,朝廷事計當然。

今軍帥狃於陵替,反謂制置司擅興,違戾若此,豈不大失本意?請下戎司具析,仍

責令遵守舊制。」從之。由是三屯頗知嚴憚。崈所謂狃於陵替者,蓋專指挺也。崈

尋上言贈孝節等官,恂等貶秩。

己亥,金主謂宰臣曰:「聞諸王傅尉多苛細,舉動拘防,亦非朕意。是職之設,

本欲輔導諸王,使歸之正,得其大體而已。」平章政事瓜勒佳清臣曰:「請以聖意

遍行之。」金主曰:「已諭之矣。」

八月,辛亥,金尚書省奏提刑司察舉河中胡光謙,年雖八十三,尚可任用。召

赴闕,命學士院以雜文試之,稱旨,特賜光謙進士及第,授太常寺奉禮郎。舊設是

職,未嘗除人,以光謙德行才能,故特授之。

戊午,總領四川財賦楊輔,奏已蠲東、西兩川畸零絹錢四十七萬緡,激賞絹六

萬六千匹,詔獎之。自是歲以為例。

乙丑,金主謂宰臣曰:「任官欲令久於其任,若今日作禮官,明日司錢穀,雖

間有異材,然能悉辦者鮮矣。」

九月,丙申,勸兩淮民種桑。

己卯,金主如秋山。

冬,十月,壬寅,修大禹陵廟。

是日,金主還都。

丙午,修潭州城。

辛亥,帝詣重華宮進香。

壬子,金有司奏增修曲阜宣聖廟畢,敕:「党懷英撰碑文,朕將親行釋奠之禮,

其檢討典故以聞。」

甲寅,金敕:「置常平倉處,並令州府官以本職提舉,縣官兼管勾其事,以所

糴多寡酌量升降,永為定製。」

戊午,金主諭尚書省訪求博物多聞之士。

癸亥,金主遣諭諸王傅尉曰:「朕分命諸王出鎮,蓋欲政事之暇,安便優逸,

有以自適耳。然慮其舉措之間,或違於理,所以分置傅尉,使勸導彌縫,不入於過

失而已。若公餘遊宴,不至過度,亦復何害?今聞爾等或用意太過,凡王門細碎之

事無妨公道者,一一干與。贊助之道,豈當如是!宜各思職分,事舉其中,無失禮

體!仍就諭諸王,使知朕意。」

十一月,庚午朔,金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應詔舉孔子四十八代孫端甫,年德

俱高,該通古學;濟南府舉魏汝翼,蔚州舉劉震亨,益都府舉王樞,並以學行稱。

敕:「魏汝翼特賜進士及第,劉震亨等同進士出身,孔端甫俟春暖召之。」後授端

甫小學教授,以年老,食主簿半俸,致仕。

壬申,賑襄陽府被水貧民。

丙子,金詔:「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復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迴避。」

內侍陳源為壽皇所逐,帝即位,自郴州召還。源與其黨楊舜卿、林億年,朝夕

離間兩宮,故帝雖疾平,猶疑畏不朝重華。

丙戌,日南至,丞相留正率百官詣重華宮稱賀。兵部尚書羅點、給事中尤袤、

中書舍人黃裳、御史黃度、尚書左選郎官葉適等,皆上疏請帝朝重華宮,不從。

秘書郎清江彭龜年,以書譙趙汝愚,且上疏言:「壽皇之事高宗,備極子道,

此陛下所親睹也。況壽皇今日止有陛下一人,聖心拳拳,不言可知。特遇過宮日分,

陛下或遲其行,則壽皇不容不降旨免到,蓋為陛下辭責,使人不得以竊議陛下,其

心非不願陛下之來。自古人君處骨肉之間,多不與外臣謀而與小人謀之,所以交鬥

日深,疑隙日大,今日兩宮萬萬無此。然臣所憂者,外無韓琦、富弼、呂誨、司馬

光之臣,而小人之中已有任守忠者在焉,惟陛下裁察。」又言:「使陛下虧過宮定

省之禮,皆左右小人間諜之罪,宰執、侍從、臺諫,但能仗父子之義責望人主,至

於疑間之根,盤固不去,曾無一語及之。今內侍間諜兩宮者,固非一人,獨陳源在

壽皇朝,得罪至重,近復進用,外人皆謂疑間之機必自源始。宜亟發威斷,首逐陳

源,然後肅命鑾輿,負罪引慝以謝壽皇,使父子歡然,宗社有永,顧不幸與!」及

汝愚入對,又往復規諫,帝意乃悟。汝愚更屬嗣秀王伯圭調護,於是兩宮之情始通。

辛卯,帝朝重華宮,皇后繼之,從容竟日,都人大悅。

戊戌,詔:「李純乃皇后親侄,可特除閤門宣贊舍人。」

除秘書郎彭龜年為起居舍人。入謝,帝曰:「此官以待有學識人,念非卿無可

者。」龜年述祖宗之法,為《內治聖鑑》以進。帝曰:「祖宗家法甚善。」龜年曰:

「臣是書大抵為宦官女謁之防,此曹若見,恐不得數經御覽。」帝曰:「不至是。」

十二月,癸卯,帝率群臣上《壽皇玉牒》、《聖政會要》於重華宮。

皇后益驕奢,封其先三代為王,家廟逾制,衛兵多於太廟。後歸謁家廟,推恩

親屬二十六人,使臣一百七十二人,下至李氏門客,亦奏補官。

金完顏守貞既出知東平府,金主念之,問宰臣曰:「守貞治東平何如?」對曰:

「亦不勞力。」金主曰:「以彼之才,治一路誠有餘矣。」右丞劉曰:「方今人

材無出守貞者,淹留於外,誠可惜也!」金主默然。尋改守貞為西京留守。

金進士楊邦乂上封事,因論世俗侈靡,譏涉先朝。有司議治罪,金主曰:「昔

張元素以桀、紂比文皇,今若方我為桀、紂,亦不之罪。至於世宗功德,豈容譏毀!」

張萬公曰:「譏斥先朝,固當治罪。然舊無此法。今宜立法,使人知之。」金主意

解,乃命免邦乂罪,惟殿三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