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九 【宋紀八十九】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閼逢涒灘五月,盡柔兆yan茂十二月,凡二年有

奇。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

五月,丁丑,以收復鄯、廓,遣親王奏告太廟,侍從官分告社稷、諸陵。

戊寅,罷開封權知府,置牧、尹、少尹;改定六曹,以士、戶、儀、兵、刑、

工為序,增其員數,仿《唐六典》易胥吏之稱。

己卯,以復鄯、廓推賞,進蔡京守司空,封嘉國公。

庚辰,許將、趙挺之、吳居厚、安惇、蔡卞各轉三官。

甲申,改鄯州為西寧州,仍為隴右節度。

辛丑,詔黜守臣進金助修宮庭者。

罷行水磨茶。

六月,壬寅朔,圖熙寧、元豐功臣於顯謨閣。

甲辰,遼主駐旺國崖。

丙午,詔:「諸路州軍未曾立學者並增置。」

戊申,詔以荊國公王安石配享孔子。

壬子,置書、畫、算學,其生皆佔經以試,其取士法略如太學上舍,三等推恩,

以通仕、登仕、將仕郎為次。

戊午,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

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

元祐奸黨,文臣曾任宰臣、執政官,司馬光等二十七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

四十九人;餘官,秦觀等一百七十六人;武臣,張巽等二十五人;內臣,梁惟簡等

二十九人。為臣不忠,曾任宰臣,王珪、章惇。

壬戌,蔡京奏:「奉詔,令臣書元祐奸黨姓名。恭唯皇帝嗣位之五年,旌別淑

慝,明信賞罰,黜元祐害政之臣,靡有佚罰。乃命有司,夷考罪狀,第其首惡與其

附麗者以聞。得三百九人,皇帝書而刊之石,置於文德殿門東壁,永為萬世子孫之

戒。又詔臣京書之,將以頒之天下。臣敢不對揚休命,仰承陛下孝悌繼述之志,謹

書元祐奸黨名姓,仍連元書本進呈。」於是詔頒之州縣,令皆刻石。

有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

海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之罪。安民泣曰:「被

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罪後世。」聞者愧之。

癸亥,吐蕃遣使貢於遼。

乙丑,詔:「內外官毋得越職論事。」

秋,七月,壬申朔,詔:「應入籍人父,並不得任在京差遣。」

癸酉,以婉儀王氏為德妃。

戊寅,降授中大夫蔣之奇,追復右正議大夫,念其進對之際嘗陳紹述之說也。

庚辰,詔:「自今大禮不受尊號,群臣毋上表。」

是日,遼主獵於南山。

癸未,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德勒岱、北院樞密副使耶律慎思並知北院樞密使事。

辛卯,蔡京等言:「自開阡陌,使民得以田私相賈易。富者恃其有餘,厚立價

以規利;貧者迫於不足,薄移稅以速售。富者莫非膏腴,而賦調反輕;貧者所存瘠

薄,而賦調反重。因循至今,其弊愈甚。熙寧初,神宗灼見此弊,遂詔有司講究方

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蓋以土色肥磽別田之美惡,定賦之多寡,方為之帳,而步

畝高下丈尺不可隱;戶給之帖,而賦調升合尺寸無所遺。以賣買則民不能容其巧,

以推收則吏無所措其奸,邦財自此豐,民賦自此省。五路州縣有經方田者,至今公

私以為利。遭元祐紛更,美意良法,未遍於天下。今檢會《熙寧方田敕》,推廣神

考法意,刪去重複,取其應行者,為《崇寧方田敕令格式》,乞付三省頒降施行。」

從之。

遼以同知南院樞密使事蕭迪裡為西北路招討使。

八月,壬寅朔,大雨,壞民廬舍,令收瘞死者。

甲辰,蔡京等上《神宗正史》。

丙午,門下侍郎許將罷。將居政府十年,不能有所建明。中丞硃諤,劾將在元

祐則盡包元豐之所守,居紹聖則陰匿元祐之所為,遂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河南。諤,

蔡京之黨也。

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元書言:「澧州醴陵縣學生季邦彥試卷,言涉謗訕。」辛酉,

詔:「邦彥特送五百里外編管,其考校長諭屏出學。」

九月,乙亥,以趙挺之為門下侍郎,吳居厚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承旨張康國

為尚書左丞,刑部尚書鄧洵武為尚書右丞。

康國,揚州人,紹聖中,蔡京治役法,薦為屬。及京當國,定元祐黨籍,置看

講議司,編匯章牘,康國皆預密謀,故京引援之甚力。自福建轉運判官,不三歲入

翰林為承旨,遂澄政府。復以其兄康伯代為翰林學士。

壬辰,詔:「諸路州學別置齋舍,以養材武之士。」

初,東南六路糧斛,自江、浙起綱,至於淮甸以及真、揚、楚、泗,為倉七,

以聚畜軍儲,復自楚、泗置汴納,般運上京,以江淮發運使董之,故常有六百萬石

以供京師,而諸倉常有數年之積。州郡告歉,則折納上等價錢,謂之額斛;計本州

歲額,以倉儲代輸京師,謂之代發。復於豐熟以中價收糴,谷賤則官糴,不至傷農,

飢歉則納錢,民以為便。本錢歲增,兵食有餘。及蔡京求羨財以供侈費,乃以其姻

家胡師文為發運使,以糴本數百萬緡充貢,擢戶部侍郎。自是繼者效尤,時有進獻,

而本錢竭。本竭則不能增糴,儲積空而轉般之法壞矣。

冬,十月,辛丑朔,大雨雹。

丁未,賢妃張氏薨。

己酉,鳳凰見於遼境之淳阝陰。

初,蔡京使王厚招夏卓羅右廂監軍仁多保忠,厚言保忠雖有歸意而下無附者,

章數上,不聽。京責厚愈急,厚乃遣弟詣保忠;還,為夏邏者所獲,遂追保忠赴牙

帳。厚以保忠縱不為夏所殺,亦不能復領軍政,使得之,一匹夫耳,何益於事!京

怒,必令以金幣招之。夏乃點兵延、渭、慶三路,各數千騎,遣使求援於遼。朝議

命西邊能招致夏人者,毋問首從,賞同斬級。又以陶節夫經制陝西、河東五路,在

延州大加招誘。夏主遣使巽請,皆拒之,且令殺其放牧者。夏人遂寇涇原,戊午,

圍平夏城,河西節度使趙懷德等出降。夏人又入鎮戎軍,掠數萬口而去。於是羌酋

谿賒羅撒合兵逼宣威城,知鄯州高永年出御之,行三十里,為羌人所執。多羅巴謂

其下曰:「此人奪我國,使我宗族漂泊無處所。」遂殺之,探其心肝以食焉。谿賒

羅撒復焚大通河橋,新疆大震。事聞,帝怒,新書五路將帥劉仲武等十八人姓名,

敕御史侯蒙往秦州逮治。蒙至秦,仲武等囚服聽命,蒙諭之曰:「君輩皆侯伯,無

庸以獄吏辱君,第以實對。」獄既具,蒙奏言:「漢武帝殺王恢,不如秦穆公赦孟

明。今羌殺吾一都護,而使十八將由之而死,是自艾其支體也,欲身不病,得乎?」

帝悟,釋不治。唯王厚坐逗遛,責授郢州團練使。

己未,遼主如南京。

己巳,立九廟,復祀翼祖、宣祖。

庚午,貴妃邢氏薨。

十一月,甲戌,幸太學,官論定之士十六人。遂臨辟雍,賜司業吳絪、蔣靜四

品服,學官推恩有差。

乙亥,遼主御迎月樓,賜貧民錢。

庚辰,詔:「上書邪等選人,除不得注知縣、令、丞外,其職官錄、參、判、

司、簿、尉並許差注。」

時雖設辟雍太學,以待士之升貢者,然州縣猶以科舉貢士,蔡京以言。丁亥,

詔:「天下取士,悉由學校升貢,其州郡發解,凡試禮部法並罷。」而每歲試上舍

生,則差知舉如禮部法雲。

癸巳,改上神宗諡曰體元顯道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加上哲宗諡曰

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丙申,禮圜丘,大赦。應系貶謫官員,除元祐奸黨籍及別有指揮不許移放之人

外,未量移者與量移。

十二月,辛丑,遼以戶部使張琳為南府宰相。

乙巳,升通遠軍為鞏州。

復封孔子後奉聖公端友為衍聖公。

是歲,諸路蝗。

桂州黎洞蠻楊晟免等內附。

時蔡京務開邊,知桂州王祖道欲乘時徼利,乃誘王江酋楊晟免等使納土,誇大

其辭,言:「嚮慕者百三十洞,五千九百家,十餘萬口,其旁通江洞之眾尚未論也。

王江在諸江合流之地,山川形勢據諸洞要會,幅員二千里,宜開建城邑,控制百蠻,

以武臣為守,置谿洞司主之。」

同知樞密院事安惇卒,贈特進。

後二年,惇長子郊,擢福建轉運判官,登對歸,與客言:「穆若之容,不合相

法,當有播遷之厄。」客告其語,坐指斥乘輿誅。流其弟邦於涪州,,而追貶惇單

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絕。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崇寧四年(遼乾統五年)

春,正月,庚午朔,改熙河蘭會路為熙河蘭湟路。

丙戌,築谿哥城。

庚寅,遼以遼興軍節度使常格為北府宰相。

壬辰,詔察諸路監司貪虐者,論其罪。

乙未,尚書省言:「水磨茶場系元豐舊法,不可罷。欲並存留,但罷官差人動

磨,召磨戶六十戶,承認歲課三十萬緡,每月均納。」從之。

丙申,詔:「京畿路改置轉運使、提點刑獄官。」

知樞密院事蔡卞罷。卞以兄京晚達而位在上,致己不得相,故二府政事,時有

不合。至是京將用童貫為陝西制置使,卞言不宜用宦者,必誤邊計。京於帝前詆卞,

卞求去,遂出知河南府。

立武學法。

丁酉,秦鳳蕃落獻邦、潘、疊三州。以童貫為熙河蘭湟秦鳳路經略安撫制置使。

二月,癸卯,遼主微行視民疾苦。

乙巳,築御謀城。

丙午,遼主如鴛鴦濼。

己酉,中書省言:「《周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蓋王宮之內有士庶子為衛,

而士庶子者,非王族則功臣之世,故休慼一體,上下親而內外察。逮漢以郎執戟宿

衛殿中,舉衣冠子弟充選;至唐遂分三衛、五府,其法詳密。今殿庭設仗,悉以禁

旅。宜仿古立三衛郎一員,三衛中郎為之二,文武各一員,博士二員,主簿一員。

親衛府郎十員,中郎十員;勳衛府亦如之;翊衛府郎二十員,中郎二十員。親衛立

於殿上兩帝,勳衛立於朵殿,翊衛立於兩階衛士之前。三衛官並以勳戚親兄弟子孫

試充;直退,皆入府誦書,各佔一經,一月一私試,季一公試;習武藝者許赴武學。」

從之。

甲寅,以尚書左丞張康國知樞密院事,兵部尚書劉逵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

何執中為尚書左丞。

乙卯,班方田法。

庚申,詔:「西邊用兵,法能招羌人者,與斬級同賞。」

壬戌,升趙州為慶源軍。

甲子,雨雹。

乙丑,改三衛郎為三衛侍郎。

閏月,壬申,復元豐銓試斷案法。

令州縣仿尚書六曹分六案。

夏屢遣使請昏於遼,至是遼封族女為成安公主,嫁夏國王李乾順。

甲申,置陝西、河東、河北、京西監,鑄當二夾錫鐵錢。自太祖以來,閩、蜀、

陝西多用鐵錢,每十文當銅錢一文。至是河東轉運判官洪中孚言:「遼、夏以鐵錢

為兵器,若雜以錫鉛,則脆而不可用,請改鑄之。」故有是詔。

河西節度使趙懷德來降。己丑,御端門受之,授感德軍節度使,封安化郡王。

壬辰,曲赦熙河蘭湟路。

詔:「知大名府呂惠卿提舉洞霄宮。」惠卿再上表乞弟諒卿出籍,表詞有「明

昭先烈,以推美於泰陵;闊略微文,用保全於蔡邸。」言者論其引諭失當,特責之。

三月,壬寅,置青海馬監。

甲辰,以趙挺之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丙午,詔建古王砦為懷遠軍。

庚戌,提舉洞霄宮呂惠卿,特令致仕。

戊午,蔡京言九鼎告成,詔:「於中太一宮之南為九殿以奉安,各周以垣,上

施睥睨,墁以方色之土,外築垣環之,名曰九成宮。中央曰帝鼐,其色黃,祭以土

王日,為大祠,幣用黃,樂用宮架。北方曰寶鼎,其色黑,祭以冬至,幣用皂。東

北曰牡鼎,其色青,祭以立春,幣用皂。東方曰蒼鼎,其色碧,祭用春分,幣用青。

東南曰風鼎,其色綠,祭以立夏,幣用緋。南方曰彤鼎,其色紫,祭以夏至,幣用

緋。西南方曰阜鼎,其色黑,祭以立秋,幣用白。西方曰皛鼎,其色赤,祭以秋分,

幣用白。西北曰魁鼎,其色白,祭以立冬,幣用皂。八鼎皆為中祠,祭饗用素饌。

其樂舞,帝鼐奏《嘉安之曲》,八鼎皆奏《明安之曲》。」帝鼐銘御製,八鼎銘命

京為之。

樞密院言,鄜延路經略司奏已收復銀州,乞賜名,詔依舊。

先是陶節夫議出師城銀州,官屬皆不願從,至有引水洛事爭者,又曰:「夏人

東出,不過至麟府,此去不逾旬,奈何?」節夫曰:「我計之熟矣,夏人必西趨涇

原,諸君不我從,我當以二子與士卒同死生。」遂選雹彥端為都統制,而節夫二子

隨行。疾驅至銀州,夏眾來拒者猶萬人。我師既陳,一擊而敗,遂城之,五日而畢。

夏人果趨涇原,擾蕭關築事。洎聞城銀州,亟引兵來爭,城成已幾月矣,遂遁去。

事聞,節夫、彥端各遷一官。

乙丑,詔:「州縣屬鄉聚徒教授者,非經書子史毋習。」

丁卯,牂牁、夜郎首領以其地內附。

是月,夏人攻塞門砦。

夏,四月,辛未,遼使樞密直學士高階禮來聘,為夏人請罷兵也。

戊寅,夏人寇臨宗砦。

辛巳,詔:「諸路走馬承受毋得預軍政及邊事。」

甲申,遼主射虎於炭山。

己丑,夏人寇順寧砦,鄜延路第二副將劉延慶擊破之;復攻湟州北蕃市城,知

州辛叔獻等擊卻之。

五月,戊申,除黨人父兄子弟之禁。

壬子,遣王戩報聘於遼。

賜信州龍虎山道士張繼元號虛靖先生,漢張道陵三十代孫也。張氏自是相襲為

山主,傳授法籙者,即度為道士。

癸丑,罷轉運司檢察釒句考法。

辛酉,命官分部決獄。

六月,丙子,御紫宸殿,以修復解池,百官入賀。解池為水浸壞八年,至是始

開四千四百餘畦。

丁丑,慮囚。

辛巳,罷陝西、河東力役。

甲申,曲赦熙河、陝西、河東、京西路。

戊子,尚書右僕射趙挺之罷。

初,帝以蔡京獨相,謀置右輔,京力薦挺之。既相,與京爭權,屢陳京奸惡,

且請去位以避之,遂罷為中太一宮使,留京師。

秋,七月,丙申朔,罷三京國子監官,各置司業一員。

辛丑,置熒惑壇。

甲辰,大司樂劉昺,轉一官,賜五品服,大樂府師、授大樂局製造官魏漢津賜

號衝顯寶應先生,以九鼎成推賞也。

甲寅,詔奪元祐奸惡呂大防等十九人所管墳寺,並改賜敕額為壽寧禪院,別召

僧居之。

右司諫姚祐請置輔郡以拱大畿。丁巳,蔡京等奏:「以潁昌府為南輔,升襄邑

縣建輔州,為東輔,鄭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各屯馬步軍二萬人,積貯糧草,每

州五百萬。」從之。

手詔:「應上書奏疏見羈管、編管人,可特與放還鄉里,仍令三省量輕重,具

名立法聞奏。」

戶部尚書曾孝廣,坐錢帛皆闕,出知杭州。

是月,遼主謁慶陵。

八月,戊辰,以德妃王氏為淑妃。

庚午,以王江古州歸順,置提舉谿洞官二員,改懷遠軍為平州,從知桂州王祖

道所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