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2頁,共2頁

下之事,無復可言者,是詔書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乞刪去中間一節,使人盡所

懷,不憂黜罰,則中外之事,遠近之情,如指諸掌矣。」

至是拜門下侍郎,光辭,二答刂並進。其一請釐革新法曰:「先帝厲精求治以

致太平,不幸所委之人不足以仰副聖志,多以己意輕改舊章,謂之新法。其人意所

欲為,人主不能奪,天下莫能移。搢紳士大夫望風承流,競獻策畫,作青苗、免役、

市易、賒貸等法。又有邊鄙之臣,行險僥倖,輕動干戈,深入敵境,使兵夫數十萬

暴骸於曠野。又有生事之臣,建議置保甲、戶馬以資武備,變茶鹽、鐵冶等法,增

家業侵街商稅錢以供軍需,非先帝之本志也。先帝升遐,臣奔喪至京,乃蒙太皇太

後陛下特降中使,訪以得失。顧天下事務至多,但乞下詔,使吏民得實封上言,庶

幾民間疾苦無不聞達。既而聞有旨罷修城役夫,撤巡邏之卒,止御前造作,京城之

民已自歡躍。及臣歸西京之後,繼聞斥退近習之無狀者,戒飭有司奉法失當過為繁

擾者,罷物貨場及所養戶馬,又寬保馬年限,四方之人,無不鼓舞聖德。凡臣所欲

言者,陛下略以行之。然尚有病民傷國有害無益者,如保甲、免役錢、將官三事,

皆當今之急務,釐革所宜先者,別狀奏聞,伏望早賜施行。」

時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復辭。太皇太后賜以手詔曰:「先帝新棄天下,天子

幼衝,此何時,而君辭位邪?」且使梁惟簡宣旨曰:「早來所奏,備悉卿意,再降

詔開言路,俟卿供職施行。」光由是不敢復辭。

時民日夜引領以觀新政,而議者猶以為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光慨然爭之曰:

「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若王安石、呂惠卿等所建,為天下害,非先

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拯溺,猶恐不及。昔漢文帝除肉刑,斬右趾者棄市,笞五

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武帝作鹽鐵、榷酤、均輸演算法,昭帝罷之。唐代宗縱

宦官求賂遺,置客者,拘滯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罷之。德宗晚年為宮市,五坊

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順帝即位罷之。當時悅服,後世稱頌,未有或非之者也。

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於是眾議乃息。

六月,丙寅,罷府界三路保甲不許投軍及充弓箭手指揮。

戊辰,遼主駐拖古烈。

庚午,賜楚州孝子徐積絹米。積三歲父歿,每旦,哭甚哀。母使讀《孝經》,

輒流涕。事母盡孝,朝夕冠帶定省。年四十,不婚不仕。不婚者,恐異姓不能盡心

於母也;不仕者,恐一日去其親也。鄉人勉之就舉,遂偕母之京師。既登第,未調

官而母亡,遂不復仕。監司上其行,以為郡教授。久之,致仕,歸山陽。積嘗語蘇

軾曰:「自古皆有功,獨稱大禹之功,自古皆有才,獨稱周公之才,以其有德以將

之故爾。」軾然其言。

遼主念蕭烏納之忠,欲使尚越國公主。公主,遼主第三女,先下嫁蕭酬斡,時

斡以罪離婚,故欲使烏納尚之,烏納固辭。壬申,改王績為南府宰相,即命烏納兼

知南院樞密使事。

丙子,以資政殿學士韓維知陳州。維初赴臨闕庭,太皇太后降手詔勞問。維奏:

「治天下之道,不必過求高遠,在審人情而已。識人情不難,以己之心推人之情可

見矣。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勞困則思息,鬱塞則思通。陛下誠能常以利民為

本,則人富矣;常以愛民為心,則人樂矣;役事之有妨農務者去之,則勞困息矣;

法禁之無益治道者蠲之,則鬱塞通矣。」又奏:「臣嘗請陛下深察盜賊之原,罷非

業之令,寬訓練之程,蓋為保甲、保馬發也。臣非謂國馬遂不可養,但官置監牧可

矣;非謂兵民遂不可教,但於農隙一時訓練可矣。」至是,起知陳州;未行,召兼

侍讀,加大學士。

丁丑,宗正寺丞程顥卒。顥十五六時,與弟頤聞周惇頤論學,遂厭科舉,慨然

有求道之志,氾濫於諸家,出入於釋、老者幾十年,反求諸《六經》而後得之。其

言曰:「道之不明,異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難辨;昔之惑人也

乘其迷暗,今之惑人也因其高明。是皆正路之榛蕪,聖門之蔽塞,闢之而後可以入

道。」顥卒,文彥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弟頤序之曰:「孟軻死,聖人之學不

傳,先生生於千四百年之後,得不傳之學於遺經,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

戊寅,以奉議郎、知安喜縣事清平王巖叟為監察御史。初,神宗詔近臣舉御史,

舉者意屬巖叟而未及識。或謂可一往見,巖叟笑曰:「是所謂呈身御史也。」卒不

見。至是,用劉摯薦入臺。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賜食。公著上奏十事:一曰畏天,二曰愛

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諫,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

十曰無逸。又上奏言:「先帝新定宮制,設諫議大夫、司諫、正言,員數甚備。宜

選鼻鯁敢言之士,遍置左右,使職諫爭。又,御史之官,號為天子耳目,而比年以

來,專舉六察故事。伏乞盡罷察案,止置言事御史四人或六人,仍詔諫官、御史並

須直言無諱,規主上之過失,舉時政之紕繆,指群臣之奸黨,陳下民之疾苦。」

詔:「戶部拘催市易息錢準赦除放外,其本錢特與殿限三年。」

丁亥,詔曰:「朕初攬庶政,鬱於大道,夙夜祗畏,懼無以章先帝之休烈而安

輯天下之民。永惟古之王者,御治之始,必明目達聰以防壅蔽。《詩》不云乎:

‘訪予落止。’此成王所以求助而群臣所以進戒,上下交儆,以遂文、武之功,朕

甚慕焉。應中外臣僚及民庶,並許實封直言朝政闕失,民間疾苦,在京於登聞鼓、

檢院投進,在外於所屬州軍驛以置聞,朕將親覽,以考求其中而施之。」司馬光凡

三奏乞改前詔,於是始用其言也。

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后遣中使諭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當此拯

民疾苦,更張何者為先?」庚寅,公著覆上奏曰:「自王安石秉政,變易舊法,群

臣有論其非便者,指以為沮壞法度,必加廢斥。是以青苗、免役之法行而取民之財

盡,保甲、保馬之法行而用民之力竭,市易、茶鹽之法行而奪民之利悉,若此之類

甚眾。更張須有術,不在倉卒。且如青苗之法,但罷逐年比校,則官司既不邀功,

百姓自免抑勒之患。免役之法,當少取寬剩之數,度其差僱所宜,無令下戶虛有輸

納。保甲之法,止令就冬月農隙教習,仍委本路監司提案,既不至妨農害民,則眾

庶稍得安業。至於保馬之法,先朝已知有司奉行之繆;市易之法,先帝尤覺其有害

而無利;及福建、江南等路配賣茶鹽過多,彼方之民殆不聊生,恐當一切罷去,而

南方鹽法,三路保甲,尤宜先革者也。陛下必欲更修庶政,使不驚物聽而實利及民,

莫若任人為急。」又上奏曰:「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諫議大夫。範純仁剛勁有

風力,可以充諫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李常清直有守,可備禦史中丞。劉摯資性

端厚,可充侍御史。蘇軾、王巖叟並有才氣,可充諫官或言事御史。」

太皇太后封公著答刂子付司馬光:「詳所陳更張利害,直書以聞。」光奏:

「公著所陳,與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為害於民,無益於國家,當一

切廢罷,更安用教習。」

光又奏言:「陛下推心於臣,俾擇多士。竊見劉摯公忠剛正,始終不變;趙彥

若博學有父風,內行修飭;傅堯俞清立安恬,滯淹歲久;範純仁臨事明敏,不畏強

御;唐淑問行己有恥,難進易退;範祖禹溫良端厚,修身無缺。此六人者,皆素所

熟知,若使之或處臺諫,或侍講讀,必有裨益。餘如呂大防、王存、李常、孫覺、

胡宗愈、韓宗道、梁燾、趙君錫、王巖叟、晏知止、範純禮、蘇軾、蘇轍、硃光庭,

或以行義,或以文學,皆為眾所推,伏望陛下紀其名姓,各隨器能,臨時任使。至

文彥博、呂公著、馮京、孫固、韓維等,皆國之老成,可以倚信,亦令各舉所知,

庶幾可以參考異同,無所遺逸。」

知慶州範純仁言:「郡邑之弊,守令知之;一路之弊,鹽司知之;茶鹽、利局、

民兵、刑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寄者知之;軍政之弊,三帥與將領者知之;

邊防之弊,守邊者知之。伏望特下明詔,各使條陳本職,限一月內聞奏。亦可因其

所陳,略知其人之才識,然後審擇而行之。」

秋,七月,甲午,詔諸鎮寨市易抵當並罷。

戊戌,以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為尚書左丞。公著言:「國朝之制,每便

殿奏事,止中書、樞密院兩班。昨先帝修定官制,中書、門下、尚書省鎊為一班,

雖有三省,同上進呈者,蓋亦鮮矣。執政之臣,皆是朝廷磷選,正當一心同力,集

眾人之智,以輔維新之政。」遂詔應三省合取旨事及臺諫章奏,並同進呈施行。

詔:「府界三路保甲,自來年正月以後,並罷團教,仍依義勇舊法,每歲農隙

赴縣,教閱一月。」

甲辰,司馬光乞盡罷諸處保甲,保正長使歸農。依舊置耆長、壯丁,巡捕資賊;

戶長催督稅賦。其所養保馬,揀擇句狀,太僕寺量給價錢,分配兩騏驥院。蔡確等

執奏不行。詔:「保甲依樞密院今月六日指揮,保馬別議立法。」

時臣僚民庶應詔言新法不便者數千人。司馬光奏:「乞降付三省,委執政看詳,

擇其可取者用黃紙簽出再進,或留置左右,或降付有司施行。」從之。

丙午,遼遣使來弔祭。

丙辰,吏部侍郎熊本奏歸化儂智會異同,坐罰金。

罷沅州增修堡砦。

戊午,遼主獵於赤山。

八月,乙丑,詔:「案察官所至,有才能顯著者,以名聞。」

丁卯,遼主如慶州;戊辰,謁慶陵。

癸未,諫議大夫孫覺言:「乞依天禧元年手詔,言事左右諫議大夫、左右補闕、

拾遺,凡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大則廷議,小則上封。若賢良之遺滯

於下,忠孝之不聞於上,則條其事狀而薦言之。」詔依此申明行下。

丁亥,詔:「府界新置牧馬監並提舉經度制置牧馬司並罷。」

己丑,司馬光言:「近降農民訴疾苦實封狀王嗇等一百五十道;除所訴重複外,

俱以籤帖進入。竊唯農蠶者,天下衣食之源,人之所以仰生也,是以聖王重之。竊

聞太宗嘗遊金明池,召田婦數十人於殿上,賜席坐,問以民間疾苦,勞之以帛。太

宗興於側微,民間事固無不知,所以然者,恐富貴而忘之故也。真宗乳母秦國夫人

劉氏,本農家也,喜言農家之事,真宗自幼聞之;及踐大位,鹹平、景德之治,為

有宋隆平之極,《景德農田敕》至今稱為精當。自非大開言路,使畎畝之民皆得上

封事,則此曹疾苦,何由有萬分之一得達於天聽哉!

初,熙寧六年立法,勸民栽桑,有不趨令,則仿屋粟、里布為之罰。至是楚丘

民胡昌等言其不便,詔罷之,且蠲所負罰金。興平縣抑民田為牧地,民亦自言,詔

悉還之。

九月,乙未,罷免行錢。

戊戌,上大行皇帝諡曰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

己酉,以秘書少監劉摯為侍御史。

摯上疏曰:「伏見諫官止有大夫一員,御史臺自中丞、侍御史、兩殿中,法得

言事外,監察御史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慾望聖慈於諫院增置諫官員數,本臺

六察御史並許言事,其所領察案自不廢如故。所貴共盡忠力,交輔聖政。」

召朝奉郎、知登州蘇軾為禮部郎中。

戊午,監察御史王巖叟上疏曰:「今民之大害,不過三五事,如青苗實困民之

本,須盡罷之;而近日指揮,但令減寬剩而已。保甲之害,蓋由提舉一司上下官吏

逼之使然,而近日指揮,雖止令冬教,然官司尚存。此皆奸邪遂非飾過,將至深之

弊略示更張,以應陛下聖意。願令講究而力除之。」

冬,十月,癸亥,遼主如好草澱。

甲子,夏國遣使進助山陵馬。

癸酉,詔:「仿《唐六典》置諫官,其具所置員以聞。」從劉摯之言也。

丁丑,詔:「尚書、侍郎、給、舍、諫議、中丞、待制以上,各舉堪充諫官二

人以聞。」

初,中旨除範純仁為左諫議大夫,唐淑問為左司諫,硃光庭為左正言,蘇轍為

右司諫,範祖禹為右正言,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太皇太后問:「此五人何如?」

章忄享曰:「故事,諫官皆令兩制以上奏舉,然後宰執進擬。今除目由中出,臣不

知陛下從何知之,得非左右所薦?此門不可浸啟。」太皇太后曰:「皆大臣所薦,

非左右也。」惇曰:「大臣當明揚,何以密薦?」由是呂公著以範祖禹,韓縝、司

馬光以範純仁親嫌為言。惇曰:「臺諫所以糾繩執政之不法。故事,執政初除,親

戚及所舉之人見為臺諫者皆徙它官。今當循故事,不可違祖宗法。」光曰:「純仁、

祖禹作諫官,誠協眾望。不可以臣故妨賢者路,臣寧避位。」惇曰:「縝、光、公

著必不至有私,萬一它日有奸臣執政,援此為例。純仁、祖禹請除它官,仍令兩制

以上各得奏舉。」故有是詔。淑問、光庭、轍除命皆如故;改純仁為天章閣待制,

祖禹為著作佐郎。

詔:「監察御史兼言事,殿中侍御史兼察事。」用呂公著及劉摯言也。

詔:「罷義倉,其已納數,遇歉歲以充賑濟。」

己卯,詔:「均寬民力。有司或致廢格者,監司、御史糾劾之。」

河決大名小張口,河北諸郡皆被水災。知澶州王令圖建議浚迎陽埽舊河,又發

孫村金堤置約,復故道。轉運使範子奇仍請於大吳北岸修進鋸牙,擗約河勢。於是

回河東流之議起。

侍御史劉摯言:「州縣之政,廢舉得失,其責在監司。宜稍復祖宗故事,於三

路各置都轉運使,用兩制臣僚充職以重其任。自餘諸路,亦望推擇資任較高、練達

民情、識治體、近中道之人,使忠厚安民而不失之寬弛,敏給應務而不失之淺薄。」

癸未,以龍圖閣待制趙彥若兼侍讀,朝請郎傅堯俞兼侍講。先是劉摯言:「皇

帝陛下春秋鼎盛,左右前後宜正人與居。伏見兼侍講陸佃、蔡卞,皆新進少年,欲

望於兩制以上別選通經術、有行義、忠信孝悌、淳茂老成之人,以充其任。」於是

佃、卞皆罷,以彥若、堯俞代之。

甲申,遼以蕭烏納為南院樞密使。烏納奏請掾史宜以歲月遷敘,從之。

乙酉,葬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於永裕陵。

丙戌,詔罷方田。

丁亥,以夏國主母喪,遣使弔祭。

詔:「提舉府界三路保甲官並罷,令逐路提刑及府界提點司兼領。」

己丑,王巖叟言:「風聞章惇於簾前問陛下御批除諫官事,語涉輕侮,又問陛

下從何而知,是不欲威權在人主也,乞行顯黜。」劉摯言:「神宗皇帝靈駕進發,

準敕,前一日五夜,三省執政官宿於幕次。宰臣蔡確獨不入宿,慢廢典禮,有不恭

之心。」奏入,皆不報。左正言硃光庭言:「蔡確先帝簡拔,位至宰相,靈駕發引,

輒先馳去數十里之遠以自便,為臣不恭,莫大於此。」又言章惇欺罔肆辯,韓縝挾

邪冒寵,章數上,其言甚切。

十一月,癸巳,詔:「案問強盜欲舉自首者毋減。」

遼耶律儼為景州刺史,繩胥徒,禁豪猾,撫老恤貧,未數月,善政流播,郡人

刻石頌德。儼,仲禧之子也。

乙未,遼主詔曰:「比者外官因譽進秩,久而不調,民被其害。今後皆以資級

遷轉。」

丁酉,祧翼祖,祔神宗主於太廟第八室,廟樂曰《大明之舞》。

以主管西京御史臺鮮于侁為京東轉運使。

司馬光語人曰:「今夏以子駿為轉運使,誠非所宜。然朝廷欲救東土之弊,非

子駿不可。此一路福星也,可以為轉運使模範矣,安得百子駿布在天下乎!」子駿,

侁字也。侁自奏罷萊蕪、利國兩監鐵冶,又乞海鹽依河北通商,民大悅。

辛丑,減兩京、河陽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己酉,遼遣使來賀即位。

辛亥,遼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先是耶律孟簡自保州放還,上表於遼

主曰:「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遼主乃命置局編修。孟簡謂

同官曰:「史筆天下之大信,一言當否,百世從之。苟無明識,好惡徇情,則禍不

測,故左氏、司馬遷、班固、範蔚宗,俱罹殃禍,可不慎歟!」

丙辰,遼遣使高麗,冊封三韓國公王勳之子運為高麗國王。

丁巳,以鄉貢進士程頤為汝州團練推官、充西京國子監教授;用司馬光、呂公

著、韓絳之薦也。

己未,遼禁僧尼不得無故赴闕。

十二月,壬戌,詔:「今月十五日開經筵,講《論語》,讀《三朝寶訓》,講

讀官日赴資善堂,以雙日講讀,仍輪一員宿直。初講及更旬,宰相執政並赴。」

罷太學保任同罪法。

于闐進獅子,詔卻之。

丙寅,劉摯言:「宰臣蔡確山陵使回,必須引咎自劾;而確不顧廉隅,恐失爵

位,無故自留。伏望早發睿斷,罷確政事,以明國憲。」

詔:「府界三路保甲第五等兩丁之家免冬教。」從王巖叟請也。

夏人以其母遺留物、馬、白駝來獻。

甲戌,罷後苑西作院。

以天章閣待制範純仁、中書舍人王震併為給事中。王巖叟言震出使無廉介之譽,

立朝無端亮之稱,封駁之任,非震所當處。尋命震出守。

初,蔡確與章惇、邢恕等共謀誣罔太皇太后,自謂有定策功,韓縝素懷不平。

及確為山陵使,縝乃於簾前具陳確等奸狀,由是內朝與外廷備知之。

劉摯言:「昨者確等覃恩轉官,學士草確制,有云‘獨高定策之功’,命下之

日,識者皆知其過,而確乃偃然受之。又,確與章惇固結朋黨,自陛下進用司馬光、

呂公著以來,意不以為便,故確內則陽為和同,而陰使惇外肆強悍,陵侮沮害。中

外以為確與惇不罷,則善良無由自立,天下終不得被仁厚之澤。」

乙亥,帝初御邇英閣,講《論語》。

丙子,硃光庭奏言:「蔡確、章惇、韓縝,宜令解機務;司馬光、範純仁,宜

進之宰輔;韓維宜置之宥密。退三奸於外以清百辟,進三賢於內以贊萬幾,太平之

風,自茲始矣。」

戊寅,罷增置鑄錢監十有四。

遼牛溫舒知三司使,國民兼足。遼主以為能,加戶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