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閼逢困敦七月,盡旃蒙赤奮若十二月,凡一年
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七年(遼太康十
年)
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知大名府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數
十萬眾號叫求救,而錢穀稟轉運,常平歸提舉,軍器工匠隸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
屬都水,鹽運司在遠,無一得專,倉卒何以濟民!望許不拘常制。」詔:「事幹機
速,奏覆牒稟所屬不及者,如所請。」
丙午,遣使賑恤,賜溺死者家錢。
遼主如黑嶺。
甲寅,王安禮罷。先是侍御史張汝賢彈奏王珪與安禮陳乞子侄差遣,以為引用
都省批狀,例外起例,實害大政。帝以有條許用例奏鈔,汝賢章格不下。安禮聞之,
面奏乞治汝賢罪,帝令分析。汝賢奏安禮不能修身治家,且言在湖、潤與倡女共政。
帝以其章付三省,謂安禮曰:「汝賢奏彈不當,固有罪;其所言姦汙事,卿果如此,
何以復臨百官?」帝雖黜汝賢,安禮亦不自安,因奏:「往以兄安石疾病,嘗乞知
江寧,願申前請。」遂以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
八月,庚午,詔知瀘州王光祖遣人招諭乞弟,許出降免罪補官。乞弟既失土,
窮甚,往來諸蠻間,無所依。帝猶欲招來之,許以自新。未幾,乞弟死,於是羅始
黨斗然、鬥更等酋長及新取生界兩江夷族,請依諸姓團結,皆為義軍;從之。瀘夷
震懾,不復為邊患。
癸巳,衢州言太子少保致仕趙抃卒。贈太子少師,諡清獻。抃和易長厚,氣貌
清逸,人不見其喜慍。平生不治資業,不畜聲妓。嫁兄弟之女十數,它孤女二十餘
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計。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立,焚香以後天,不可告
則不敢為也。其為吏,善因俗施設,寬猛不同在處,典成都,尤為世所稱道。帝每
詔二郡守,必舉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知越州時,諸州皆榜衢路禁增米價,抃
獨令有米者任增價糶之,於是米商輻輳,價乃更賤,人無飢者。
九月,癸亥,遼主如藕絲澱。
乙丑,夏人圍定西城,燒龕谷族帳,熙河將秦貴敗之。
冬,十月,乙亥,以給事中忠彥為禮部尚書。忠彥入謝,帝諭曰:「先令公之
勳,朕所不敢忘;卿復盡忠朝廷,此未足以酬卿也。」
夏人冠熙河。
庚辰,饒州童子硃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自寶元初罷童子科,至
是始置,前後錫出身者五人。
戊子,詔分畫交趾界,以六縣、二峒賜之。
先是交趾以追捕儂智會為辭,犯歸化州;又遣其臣黎文盛來廣西辦理順安、歸
化境界,經略使熊本遣左江巡檢成卓典議,文盛稱陪臣,不敢爭執。詔以文盛能遵
乾德恭順之意,賜之袍帶及絹五百匹。至是乃以八隘之外保樂六縣、宿桑三峒予乾
德。
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鈐轄彭孫敗之。十一月,丁酉朔,寇清邊砦,隊將
白玉、李貴死之。
甲辰,夏國主秉常遣使來貢。
乙卯,太白晝見。
十二月,戊辰,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為資政殿學士,校書郎、
前知瀧水縣範祖禹為秘書省正字;並以修《資治通鑑》書成也。自治平開局,光與
劉分攵、劉恕、範祖禹及子康編集,前後六任,聽以書局自隨,給之祿秩。光於是
遍閱舊史,旁採小說,抉摘幽隱,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
二十六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便檢尋,為《目錄》三
十卷;參考群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為《考異》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歷
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降詔獎諭,賜銀帛衣帶鞍馬。帝謂輔臣曰:「前代未嘗有
此書,過荀悅《漢紀》遠矣。」遷光及祖禹官。時劉恕已卒,劉分攵坐廢黜,故不
及。後光病《目錄》太簡,更為《舉要歷》八十卷而未成,又別著《歷年》二卷,
《通曆》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
庚寅,詔門下、中書外省闢同舉言事御史。
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安,赦雜犯死罪以下,改慶州大安軍曰興平。
河東飢,河北水,壞洺州廬會;並蠲其稅。
是歲,秋宴,帝感疾,始有建儲意。又謂輔臣曰:「來春建儲,其以司馬光、
呂公著為師保。」
陽武邢恕,少俊邁,喜功名,論古今成事,有戰國縱橫氣習。從程顥學,因出
入光、公著門,公著薦為崇文院校書。王安石亦愛之,恕對其子雩語新法不便,安
石聞之怒,斥知延陵縣。縣廢,不復調,浮湛陝、洛間者七年,復為校書,吳充用
為館閣校勘,歷史館檢討、著作佐郎。確代充相,盡逐充所用人,恕深居懼及。帝
見其《送文彥博詩》,稱於確,謂恕久在館中當遷,確不可,帝弗顧。確有機巧,
知帝將擢恕,退,即除職方員外郎,自是恕為確黨矣。帝有複用光、公著意,確以
恕於兩人為門下客,亟結納之。恕亦深自附託,乃為確畫策,稍收召名士,於政事
微有更革。及光為資政殿學士,確知其必複用,欲自託於光,乃謂恕曰:「上以君
實為資政殿學士,異禮也。君實好辭官,確晚進,不敢進書。和叔門下士,宜以書
言不可之故。」和叔,恕字也。恕但與光子康書,致確語;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
亦再辭而後受之。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八年(遼大安元
年)
春,正月,遼主如混同江。
戊戌,帝不豫。甲辰,赦天下。
乙巳,命輔臣代禱景靈宮。乙卯,分遣群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自帝不豫
後,三省、樞密院日詣寢閣問疾,至是疾小瘳,手書諭王珪等,自今可間日入問。
是月,遼以王績知南院樞密使事,邢熙年為中京留守。以樞密直學士杜公謂參
知政事。公謂,防之子也。
五國部長貢良馬於遼。
二月,辛未,遼主如山榆澱。
辛巳,開寶寺貢院火;丁亥,命禮部鎖試別所。
癸巳,帝大漸,遷御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問,見帝於榻前。王珪言:「去
冬嘗奉聖旨,皇子延安郡王來春出閤,願早建東宮。」凡三奏,帝三顧,微首肯而
已。又乞皇太后權同聽政,候康復日依舊,帝亦顧視首肯,珪等乃出。
先是蔡確慮帝複用呂公著、司馬光,則必奪己相,乃與邢恕謀為固位計。恕雅
與皇太后侄高公繪、公紀遊,帝初寢疾,恕密問會繪,公繪具言疾可憂狀,恕聞此,
更起邪謀。確嘗遣恕邀二人,二人辭不往。明日,又遣人招置東府,確曰:「宜往
見邢職方。」既見,恕曰:「家有桃著白花,可愈人主疾,其說出《道藏》,幸枉
一觀。」入中庭,則紅桃花也,驚曰:「白花安在?」恕執二人手曰:「右相令布
腹心,上疾未損,延安郡王幼衝,宜早定議。雍、曹皆賢王也。」二人復驚曰:
「此何言,君欲禍我家邪!」急趨出。
恕計不行,反謂雍王顥有凱覦心,皇太后將舍延安郡王而立之,王珪實主其事,
與內殿承製致仕王棫造誣謗。棫,開封人,常從高遵裕常機宜於涇原,傾巧士也,
故恕因之。
又知確與珪素不相能,欲藉此以陷珪。它日,亟問確曰:「上起居狀比何如?」
確曰:「疾向安,將擇日御殿。」恕微哂曰:「上疾再作,失音直視,聞禁中已別
有處分,首相外為之主。公為次相,獨不知邪?一日片紙下,以某為嗣,則公未知
死所矣。公自度有功德在朝廷乎?天下士大夫素歸心乎?」確竦然曰:「然則計將
安出?」恕曰:「延安郡王今春出閤,上去冬固有成言,群臣莫不知。公盍以問疾
率同列俱入,亟於上前白髮其端。若東宮因公言而早建,千秋萬歲後,公安右泰山
矣。」確深然之。恕又曰:「此事當略裝置,今與平時不同,庶可以自表見。其曲
折第告子厚,餘人勿使知。」子厚,帝惇字也。確謝,謂恕曰:「和叔見子厚,具
言之。」惇許諾。遂與確定議,仍約知開封府蔡京以其日領壯士待變於外廷,謂曰:
「大臣共議建儲,若有異議者,當以壯士入斬之。」
是日,三省、樞密俱入問疾,初亦未敢及建儲事。既退,乃於樞密院南廳共議
之。確、惇屢以語迫珪,幸即小持異,即首誅之。珪口吃,連稱是字數聲,徐曰:
「上自有子,復何異!」確、惇顧無如珪何。尋復入奏,得請,俱出,逢雍、曹二
王於殿前,惇厲聲曰:「已得旨,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矣。奈何?」雍王曰:「天
下幸甚。」已而禁中按堵如故。
確等邪謀雖不得逞,其蹤跡詭秘亦莫辨詰,各自謂有定策功。事久語聞,卒貽
後禍,其實本恕發之。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內東門,入問候,皇太后垂簾,皇子立簾外。太后諭珪
等:「皇子清俊好學,已育《論語》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學書。自皇帝服藥,手
寫佛經二卷祈福。」因出所寫示珪等。書字極端謹,珪等拜賀。遂宣制,立為皇太
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又詔:「應軍國政事,並皇太后權同處分,
候康復日依舊。」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於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戊戌,帝崩於福寧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即皇帝位。尊
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硃氏為皇太妃。應軍國事,並太皇太后權
同處分,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愛二弟,無纖豪之間,
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總攬萬幾,小大必親。御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
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謙沖務實,
終身不受尊號。
時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精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
而數敗兵,奮然將雪數世之恥。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
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廢逐
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己亥,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
遣使告哀於遼。
白虹貫日。
庚子,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帝甫十歲,臨朝莊嚴,左右僕御,莫
敢窺其喜慍。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
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
庚申,進封尚書左僕射郇國公王珪為岐國公。雍王顥為揚王,曹王頵為荊王,
並加太保。進封弟寧國公佶為遂寧郡王,儀國公佖為大寧郡王,成國公俁為咸寧郡
王,和國公似為普寧郡王。以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
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併為開府儀同三司。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
石為司空,餘進秩有差。
秘書省正字範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於父,皆斬衰三年。
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唯人臣無服,而人
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服。
且易月之制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今君服已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
是以大行在殯,百官有司皆已復其故賞,容貌衣服,無異於行路之人。豈人之性如
此其薄哉?由上不為之制禮也。今群臣雖易月而人主實行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
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小祥、大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
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
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
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易月之制,因襲已
久,不可復追。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
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於禫,不必為之服,唯未純吉,以至
於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禮部尚書韓忠彥等
言:「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且先王卹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
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遣制。」詔從其議。
司馬光入臨,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
馬既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后聞之,詰問主者,遣內侍梁惟簡勞光,向所當先者。光乃上疏曰:
「近歲士大夫以言為諱,閭閻愁苦於下而上不知,明主憂勤於上而下無所訴,此罪
在群臣,而愚民無知,歸怨先帝。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
路,不以有官無官,凡知朝政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仍頒
下諸路州軍,出榜曉示,在京則於鼓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於州軍投
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皆不得責取氨本,強有抑退。群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
有奸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從之。
夏,四月,丙寅,初御紫宸殿。
辛未,詔寬保甲、養馬,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
甲戌,詔曰:「先皇帝臨御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
幾於繁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
元之意。」
乙亥,詔以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
丁丑,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
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公著時知揚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知陳州。
庚辰,知太原府呂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於聚星泊,斬首六百級。
辛巳,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及告即位。
以職方員外郎刑恕為右司員外郎。蔡確欲因恕以結司馬光、呂公著,故驟遷都
司。
乙酉,樞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兩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畝者,聽自
陳,提舉司審驗與放免。」從之。
丁亥,復蠲舊年逋賦。
辛卯,遼主西幸。
五月,乙未,詔百官言朝政闕失,榜於朝堂。時大臣有不欲者,於詔語中設六
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陰有所懷,犯其非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
上則顧望朝廷之意以僥倖希進,下則眩惑流俗之情以幹取虛譽,若此者,必罰無赦。」
詔知陳州司馬光過闕入見。先是光上疏言:「諫爭之臣,人主之耳目也。太府
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併置三衙管軍臣僚。水部員外郎王鄂,乞依令保馬元立
條限,均定逐年合買之數;又乞令太學增置《春秋》博士。朝廷以非其本職而言,
各罰銅三十斤。陛下臨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獲罪,臣恐中外聞之,忠臣解體,
直士挫氣,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於是令光過闕入見,使者勞問,望相於道。
丁酉,群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帝本以七日生,避僖祖忌辰,故移其節
於次日。
戊戌,詔蘇軾復朝奉郎、知登州。
己亥,詔呂公著乘傳赴闕。
庚子,以程顥為宗正寺丞。
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
甲辰,作受命寶。
丙午,京師地震,起酉時,即止。
復置遼州。
詔:「開封府界三路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
庚戌,尚書至僕射兼門下侍郎岐國公王珪卒。贈太師,諡文恭。禮部言當舉哀
成服,詔以大行在殯,罷之。珪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時號「三旨宰
相」,以其上殿進呈雲「取聖旨」,上可否訖雲「領聖旨」,既退諭稟事者雲「已
得聖旨」故也。又與蔡確比以沮司馬光,而興西師之役為清議所抑。
改命蔡確為山陵使。
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焦蹈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四百六十一人。
太皇太后驛召司馬光、呂公著,未至,遣中使迎勞,手書問今日設施所宜先。
未及條下,已散遣修京城役夫,減皇城邏卒,止禁庭工技,出近侍尤無狀者,戒中
外無苛斂,寬民間保戶馬,罷所買物貨場。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預知也。從父遵裕
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確欲獻諛以固位,乞復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
萬。先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能寐,自是驚悸,馴致大故,禍由遵裕,
得免刑誅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乎!」確悚忄栗而退。
戊午,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知樞密院事韓
縝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為門下侍
郎。
初,光以知陳州過闕,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以五月五日詔書示光。光言:
「詔書始末之言,固已盡善;中間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唯不言,言則入六事矣。
或於群臣有所褒貶,則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謂之犯非其分;陳國
家安危大計,則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
不便當改,則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憫,則謂之眩惑流俗之情。然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