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

續資治通鑑 畢沅 第1頁,共2頁

起閼逢困敦七月,盡旃蒙赤奮若十二月,凡一年

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七年(遼太康十

年)

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知大名府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數

十萬眾號叫求救,而錢穀稟轉運,常平歸提舉,軍器工匠隸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

屬都水,鹽運司在遠,無一得專,倉卒何以濟民!望許不拘常制。」詔:「事幹機

速,奏覆牒稟所屬不及者,如所請。」

丙午,遣使賑恤,賜溺死者家錢。

遼主如黑嶺。

甲寅,王安禮罷。先是侍御史張汝賢彈奏王珪與安禮陳乞子侄差遣,以為引用

都省批狀,例外起例,實害大政。帝以有條許用例奏鈔,汝賢章格不下。安禮聞之,

面奏乞治汝賢罪,帝令分析。汝賢奏安禮不能修身治家,且言在湖、潤與倡女共政。

帝以其章付三省,謂安禮曰:「汝賢奏彈不當,固有罪;其所言姦汙事,卿果如此,

何以復臨百官?」帝雖黜汝賢,安禮亦不自安,因奏:「往以兄安石疾病,嘗乞知

江寧,願申前請。」遂以端明殿學士知江寧府。

八月,庚午,詔知瀘州王光祖遣人招諭乞弟,許出降免罪補官。乞弟既失土,

窮甚,往來諸蠻間,無所依。帝猶欲招來之,許以自新。未幾,乞弟死,於是羅始

黨斗然、鬥更等酋長及新取生界兩江夷族,請依諸姓團結,皆為義軍;從之。瀘夷

震懾,不復為邊患。

癸巳,衢州言太子少保致仕趙抃卒。贈太子少師,諡清獻。抃和易長厚,氣貌

清逸,人不見其喜慍。平生不治資業,不畜聲妓。嫁兄弟之女十數,它孤女二十餘

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計。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立,焚香以後天,不可告

則不敢為也。其為吏,善因俗施設,寬猛不同在處,典成都,尤為世所稱道。帝每

詔二郡守,必舉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知越州時,諸州皆榜衢路禁增米價,抃

獨令有米者任增價糶之,於是米商輻輳,價乃更賤,人無飢者。

九月,癸亥,遼主如藕絲澱。

乙丑,夏人圍定西城,燒龕谷族帳,熙河將秦貴敗之。

冬,十月,乙亥,以給事中忠彥為禮部尚書。忠彥入謝,帝諭曰:「先令公之

勳,朕所不敢忘;卿復盡忠朝廷,此未足以酬卿也。」

夏人冠熙河。

庚辰,饒州童子硃天申對於睿思殿,賜《五經》出身。自寶元初罷童子科,至

是始置,前後錫出身者五人。

戊子,詔分畫交趾界,以六縣、二峒賜之。

先是交趾以追捕儂智會為辭,犯歸化州;又遣其臣黎文盛來廣西辦理順安、歸

化境界,經略使熊本遣左江巡檢成卓典議,文盛稱陪臣,不敢爭執。詔以文盛能遵

乾德恭順之意,賜之袍帶及絹五百匹。至是乃以八隘之外保樂六縣、宿桑三峒予乾

德。

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鈐轄彭孫敗之。十一月,丁酉朔,寇清邊砦,隊將

白玉、李貴死之。

甲辰,夏國主秉常遣使來貢。

乙卯,太白晝見。

十二月,戊辰,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為資政殿學士,校書郎、

前知瀧水縣範祖禹為秘書省正字;並以修《資治通鑑》書成也。自治平開局,光與

劉分攵、劉恕、範祖禹及子康編集,前後六任,聽以書局自隨,給之祿秩。光於是

遍閱舊史,旁採小說,抉摘幽隱,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終五代,凡一千三百

二十六年,修成二百九十四卷;又略舉事目,年經國緯,以便檢尋,為《目錄》三

十卷;參考群書,評其同異,俾歸一塗,為《考異》三十卷。合三百五十四卷,歷

十九年而成。至是上之,降詔獎諭,賜銀帛衣帶鞍馬。帝謂輔臣曰:「前代未嘗有

此書,過荀悅《漢紀》遠矣。」遷光及祖禹官。時劉恕已卒,劉分攵坐廢黜,故不

及。後光病《目錄》太簡,更為《舉要歷》八十卷而未成,又別著《歷年》二卷,

《通曆》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

庚寅,詔門下、中書外省闢同舉言事御史。

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安,赦雜犯死罪以下,改慶州大安軍曰興平。

河東飢,河北水,壞洺州廬會;並蠲其稅。

是歲,秋宴,帝感疾,始有建儲意。又謂輔臣曰:「來春建儲,其以司馬光、

呂公著為師保。」

陽武邢恕,少俊邁,喜功名,論古今成事,有戰國縱橫氣習。從程顥學,因出

入光、公著門,公著薦為崇文院校書。王安石亦愛之,恕對其子雩語新法不便,安

石聞之怒,斥知延陵縣。縣廢,不復調,浮湛陝、洛間者七年,復為校書,吳充用

為館閣校勘,歷史館檢討、著作佐郎。確代充相,盡逐充所用人,恕深居懼及。帝

見其《送文彥博詩》,稱於確,謂恕久在館中當遷,確不可,帝弗顧。確有機巧,

知帝將擢恕,退,即除職方員外郎,自是恕為確黨矣。帝有複用光、公著意,確以

恕於兩人為門下客,亟結納之。恕亦深自附託,乃為確畫策,稍收召名士,於政事

微有更革。及光為資政殿學士,確知其必複用,欲自託於光,乃謂恕曰:「上以君

實為資政殿學士,異禮也。君實好辭官,確晚進,不敢進書。和叔門下士,宜以書

言不可之故。」和叔,恕字也。恕但與光子康書,致確語;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

亦再辭而後受之。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八年(遼大安元

年)

春,正月,遼主如混同江。

戊戌,帝不豫。甲辰,赦天下。

乙巳,命輔臣代禱景靈宮。乙卯,分遣群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自帝不豫

後,三省、樞密院日詣寢閣問疾,至是疾小瘳,手書諭王珪等,自今可間日入問。

是月,遼以王績知南院樞密使事,邢熙年為中京留守。以樞密直學士杜公謂參

知政事。公謂,防之子也。

五國部長貢良馬於遼。

二月,辛未,遼主如山榆澱。

辛巳,開寶寺貢院火;丁亥,命禮部鎖試別所。

癸巳,帝大漸,遷御福寧殿,三省、樞密院入問,見帝於榻前。王珪言:「去

冬嘗奉聖旨,皇子延安郡王來春出閤,願早建東宮。」凡三奏,帝三顧,微首肯而

已。又乞皇太后權同聽政,候康復日依舊,帝亦顧視首肯,珪等乃出。

先是蔡確慮帝複用呂公著、司馬光,則必奪己相,乃與邢恕謀為固位計。恕雅

與皇太后侄高公繪、公紀遊,帝初寢疾,恕密問會繪,公繪具言疾可憂狀,恕聞此,

更起邪謀。確嘗遣恕邀二人,二人辭不往。明日,又遣人招置東府,確曰:「宜往

見邢職方。」既見,恕曰:「家有桃著白花,可愈人主疾,其說出《道藏》,幸枉

一觀。」入中庭,則紅桃花也,驚曰:「白花安在?」恕執二人手曰:「右相令布

腹心,上疾未損,延安郡王幼衝,宜早定議。雍、曹皆賢王也。」二人復驚曰:

「此何言,君欲禍我家邪!」急趨出。

恕計不行,反謂雍王顥有凱覦心,皇太后將舍延安郡王而立之,王珪實主其事,

與內殿承製致仕王棫造誣謗。棫,開封人,常從高遵裕常機宜於涇原,傾巧士也,

故恕因之。

又知確與珪素不相能,欲藉此以陷珪。它日,亟問確曰:「上起居狀比何如?」

確曰:「疾向安,將擇日御殿。」恕微哂曰:「上疾再作,失音直視,聞禁中已別

有處分,首相外為之主。公為次相,獨不知邪?一日片紙下,以某為嗣,則公未知

死所矣。公自度有功德在朝廷乎?天下士大夫素歸心乎?」確竦然曰:「然則計將

安出?」恕曰:「延安郡王今春出閤,上去冬固有成言,群臣莫不知。公盍以問疾

率同列俱入,亟於上前白髮其端。若東宮因公言而早建,千秋萬歲後,公安右泰山

矣。」確深然之。恕又曰:「此事當略裝置,今與平時不同,庶可以自表見。其曲

折第告子厚,餘人勿使知。」子厚,帝惇字也。確謝,謂恕曰:「和叔見子厚,具

言之。」惇許諾。遂與確定議,仍約知開封府蔡京以其日領壯士待變於外廷,謂曰:

「大臣共議建儲,若有異議者,當以壯士入斬之。」

是日,三省、樞密俱入問疾,初亦未敢及建儲事。既退,乃於樞密院南廳共議

之。確、惇屢以語迫珪,幸即小持異,即首誅之。珪口吃,連稱是字數聲,徐曰:

「上自有子,復何異!」確、惇顧無如珪何。尋復入奏,得請,俱出,逢雍、曹二

王於殿前,惇厲聲曰:「已得旨,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矣。奈何?」雍王曰:「天

下幸甚。」已而禁中按堵如故。

確等邪謀雖不得逞,其蹤跡詭秘亦莫辨詰,各自謂有定策功。事久語聞,卒貽

後禍,其實本恕發之。

三月,甲午朔,執政詣內東門,入問候,皇太后垂簾,皇子立簾外。太后諭珪

等:「皇子清俊好學,已育《論語》七卷,略不好弄,止是學書。自皇帝服藥,手

寫佛經二卷祈福。」因出所寫示珪等。書字極端謹,珪等拜賀。遂宣制,立為皇太

子,改名煦,仍令有司擇日備禮冊命。又詔:「應軍國政事,並皇太后權同處分,

候康復日依舊。」

乙未,赦天下,遣官告於天地、宗廟、社稷、諸陵。

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

戊戌,帝崩於福寧殿,年三十有八。宰臣王珪讀遺制:「皇太子即皇帝位。尊

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德妃硃氏為皇太妃。應軍國事,並太皇太后權

同處分,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

帝天性孝友,其入事兩宮,侍立終日,雖寒暑不變;親愛二弟,無纖豪之間,

終帝之世,乃出居外第。總攬萬幾,小大必親。御殿決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

以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勞惡逸,誠欲以此勤報之耳。」謙沖務實,

終身不受尊號。

時承平日久,事多舒緩,帝厲精圖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薊、靈武

而數敗兵,奮然將雪數世之恥。王安石遂以富強之謀進,而青苗、保甲、均輸、市

易、水利諸法,一時並興,天下騷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終不覺悟,方廢逐

元老,擯斥諫士,行之不疑,祖宗之良法美意,變壞幾盡,馴至靖康之禍。

己亥,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

遣使告哀於遼。

白虹貫日。

庚子,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

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太皇太后聽政。帝甫十歲,臨朝莊嚴,左右僕御,莫

敢窺其喜慍。

己未,賜叔雍王顥、曹王頵贊拜不名;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

詔:「邊事稍重者,樞密院與三省同議以進。」

庚申,進封尚書左僕射郇國公王珪為岐國公。雍王顥為揚王,曹王頵為荊王,

並加太保。進封弟寧國公佶為遂寧郡王,儀國公佖為大寧郡王,成國公俁為咸寧郡

王,和國公似為普寧郡王。以高密郡王宗晟、漢東郡王宗瑗、華原郡王宗愈、安康

郡王宗隱、建安郡王宗綽併為開府儀同三司。司徒濟陽郡王曹佾為太保,特進王安

石為司空,餘進秩有差。

秘書省正字範祖禹上疏論喪服之制曰:「先王制禮,君服同於父,皆斬衰三年。

蓋恐為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唯人臣無服,而人

君遂不為三年之喪。唯國朝自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服。

且易月之制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也。今君服已如古典,而臣下猶依漢制,

是以大行在殯,百官有司皆已復其故賞,容貌衣服,無異於行路之人。豈人之性如

此其薄哉?由上不為之制禮也。今群臣雖易月而人主實行喪,故十二日而小祥,期

而又小祥;二十四日而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小祥、大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

之,又以月為之,此禮之無據者也。古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

非服之色;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

祔廟後即吉,才八月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漸者也。易月之制,因襲已

久,不可復追。宜令群臣朝服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

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於禫,不必為之服,唯未純吉,以至

於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禮部尚書韓忠彥等

言:「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且先王卹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

特如所言而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遣制。」詔從其議。

司馬光入臨,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觀,

馬既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后聞之,詰問主者,遣內侍梁惟簡勞光,向所當先者。光乃上疏曰:

「近歲士大夫以言為諱,閭閻愁苦於下而上不知,明主憂勤於上而下無所訴,此罪

在群臣,而愚民無知,歸怨先帝。臣愚以為今日所宜先者,莫若明下詔書,廣開言

路,不以有官無官,凡知朝政闕失及民間疾苦者,並許進實封狀,盡情極言。仍頒

下諸路州軍,出榜曉示,在京則於鼓院投下,委主判官畫時進入;在外則於州軍投

下,委長吏即日附遞奏聞。皆不得責取氨本,強有抑退。群臣若有沮難者,其人必

有奸惡,畏人指陳,專欲壅蔽聰明,此不可不察。」從之。

夏,四月,丙寅,初御紫宸殿。

辛未,詔寬保甲、養馬,蠲元豐六年以前逋賦。

甲戌,詔曰:「先皇帝臨御十有九年,建立政事以澤天下;而有司奉行失當,

幾於繁擾,或苟且文具,不能布宣實惠。其申諭中外,協心奉令,以稱先帝惠安元

元之意。」

乙亥,詔以太皇太后生日為坤成節。

丁丑,諭樞密、中書通議事都堂。

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公著時知揚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以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知陳州。

庚辰,知太原府呂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於聚星泊,斬首六百級。

辛巳,遣使以先帝遺留物遺遼,及告即位。

以職方員外郎刑恕為右司員外郎。蔡確欲因恕以結司馬光、呂公著,故驟遷都

司。

乙酉,樞密院言:「府界三路保甲,兩丁之家止有病盯田不及二十畝者,聽自

陳,提舉司審驗與放免。」從之。

丁亥,復蠲舊年逋賦。

辛卯,遼主西幸。

五月,乙未,詔百官言朝政闕失,榜於朝堂。時大臣有不欲者,於詔語中設六

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陰有所懷,犯其非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

上則顧望朝廷之意以僥倖希進,下則眩惑流俗之情以幹取虛譽,若此者,必罰無赦。」

詔知陳州司馬光過闕入見。先是光上疏言:「諫爭之臣,人主之耳目也。太府

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併置三衙管軍臣僚。水部員外郎王鄂,乞依令保馬元立

條限,均定逐年合買之數;又乞令太學增置《春秋》博士。朝廷以非其本職而言,

各罰銅三十斤。陛下臨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獲罪,臣恐中外聞之,忠臣解體,

直士挫氣,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於是令光過闕入見,使者勞問,望相於道。

丁酉,群臣請以十二月八日為興龍節。帝本以七日生,避僖祖忌辰,故移其節

於次日。

戊戌,詔蘇軾復朝奉郎、知登州。

己亥,詔呂公著乘傳赴闕。

庚子,以程顥為宗正寺丞。

壬寅,城熙、蘭、通遠軍,賜李憲、趙濟銀帛有差。

甲辰,作受命寶。

丙午,京師地震,起酉時,即止。

復置遼州。

詔:「開封府界三路弓兵,並依保甲未行以前復置。」

庚戌,尚書至僕射兼門下侍郎岐國公王珪卒。贈太師,諡文恭。禮部言當舉哀

成服,詔以大行在殯,罷之。珪自執政至宰相凡十六年,無所建明,時號「三旨宰

相」,以其上殿進呈雲「取聖旨」,上可否訖雲「領聖旨」,既退諭稟事者雲「已

得聖旨」故也。又與蔡確比以沮司馬光,而興西師之役為清議所抑。

改命蔡確為山陵使。

丙辰,賜禮部奏名進士焦蹈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四百六十一人。

太皇太后驛召司馬光、呂公著,未至,遣中使迎勞,手書問今日設施所宜先。

未及條下,已散遣修京城役夫,減皇城邏卒,止禁庭工技,出近侍尤無狀者,戒中

外無苛斂,寬民間保戶馬,罷所買物貨場。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預知也。從父遵裕

坐西征失律抵罪,蔡確欲獻諛以固位,乞復其官,後曰:「遵裕靈武之役,塗炭百

萬。先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能寐,自是驚悸,馴致大故,禍由遵裕,

得免刑誅幸矣;先帝肉未冷,吾何敢顧私恩而違天下公議乎!」確悚忄栗而退。

戊午,以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蔡確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知樞密院事韓

縝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門下侍郎章惇知樞密院,資政殿學士司馬光為門下侍

郎。

初,光以知陳州過闕,入見,太皇太后遣中使以五月五日詔書示光。光言:

「詔書始末之言,固已盡善;中間逆以六事防之,臣以為人唯不言,言則入六事矣。

或於群臣有所褒貶,則謂之陰有所懷;本職之外微有所涉,則謂之犯非其分;陳國

家安危大計,則謂之扇搖機事之重;或與朝旨暗合,則謂之迎合已行之令;言新法

不便當改,則謂之觀望朝廷之意;言民間愁苦可憫,則謂之眩惑流俗之情。然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