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透視一本書

美國聯邦憲法是很有趣又實用的文獻,也是組織整齊的文字。如果你檢驗一下,會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來。這些重要部分本來就標示得很清楚,不過你還是得下點功夫作些歸納。以下是這份大綱的建議寫法:

第一:前言,宣告憲法的目的。

第二:第一條,關於政府立法部門的問題。

第三:第二條,關於政府行政部門的問題。

第四:第三條,關於政府司法部門的問題。

第五:第四條,關於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係。

第六:第五、六、七條,關於憲法修正案的問題,憲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認可之地位。

第七: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構成人權宣言。

第八:其他持續累積到今天的修正案。

這些是主要的歸納。現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項,也就是憲法第一條為例,再列一些綱要。就跟其他的條一樣,這一條(article)也區分為幾個款(section)。以下是我們建議的綱要寫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國國會的立法權,國會分成兩個部分,參議院與眾議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個別說明參議院與眾議院的組成架構,與成員的條件。此外,惟有眾議院有彈劾的權力,唯有參議院有審理彈劾的權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關於國會兩院的選舉,內部的組織與事務。

二之四:第六款,關於兩院所有成員的津貼與薪金的規定,並設定成員使用公民權的限制。

二之五:第七款,設定政府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的關係,說明總統的否決權。

二之六:第八款,說明國會的權力。

二之七:第九款,說明第八款國會權力的限制。

二之八:第十款,說明各州的權力限制,以及他們必須要把某些權力交給國會的情況。

然後,我們可以將其他要項也都寫出類似的綱要。都完成之後,再回頭寫每一個小款的綱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條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許多不同的主題與次主題來確認。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方法。還有很多其他擬定綱要的方法。譬如前三項可以合併歸納為一個題目,或者,不要將憲法修正案區分為兩項來談,而是根據所處理問題的性質,將修正案劃分為更多項來談。我們建議你自己動手,用你的觀點將憲法區分為幾個主要的部分,列出大綱。你可以做得比我們更詳細,在小款中再區分出小點來。你可能讀過憲法很多次了,但是以前可能沒用過這種方法來讀,現在你會發現用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份文獻,會看到許多以前你沒看到的東西。

接下來是另外一個例子,也是很短的例子。我們已經將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做過重點摘要,現在讓我們首次試著將全書的結構作一個近似的說明。全書可以區分為以下的幾個重要部分:一,把快樂當作是生命的終極目標,討論快樂與其他善行的關係。二,討論天生自然的行為,與養成好習慣、壞習慣的關係。三,討論倫理與智性中各種不同的善行與惡行。四,討論非善非惡的道德狀態。五,討論友誼。六,也是最後一個,討論喜悅,並完成一開始所談有關人類快樂的主題。

這個大綱顯然與《倫理學》的十卷內容並不完全相符合。因為第一部分是第一卷中所談論的內容。第二部分包含了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前半部內容。第三部分則從第三卷後半部一直延伸到第六卷。討論享樂的最後一部分則是包含了第七卷的結尾與第十卷的開頭。

我們要舉出這個例子,是要讓你明白,你用不著跟著書上所出現的章節來歸納一本書的架構。當然,原來的結構可能比你區分的綱要好,但也很可能比不上你的綱要。無論如何,你得自己擬綱要就對了。作者擬定了綱要,以寫出一本好書。而你則要擬定你的綱要,才能讀得明白。如果他是個完美的作家,而你是個完美的讀者,那你們兩個人所列的綱要應該是相同的。如果你們兩人之中有人偏離了朝向完美的努力,那結果就免不了產生許多出人。

這並不是說你可以忽略作者所設定的章節與段落的標題,我們在做美國憲法的綱要時,並沒有忽略這些東西,但我們也沒有盲從。那些章節是想要幫助你,就跟書名與前言一樣。不過你應該將這些標題當作是你自己活動的指南,而不是完全被動地仰賴它們。能照自己所列的綱要執行得很完美的作者,寥寥無幾。但是在一本好書裡,經常有許多作者的規劃是你一眼看不出來的。表象可能會騙人的。你一定要深入其間,才能發現真正的架構。

找出真正的架構到底有多重要呢?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說,就是除非你遵循規則三——要求你說明組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否則就沒有辦法有效地運用規則二——要求你作全書的重點摘要。你可能有辦法粗略地瞄一本書,就用一兩個句子說出全書的重點摘要,而且還挺得體。但是你卻無法真的知道到底得體在哪裡。另一個比你仔細讀過這本書的人,就可能知道得體在哪裡,因而對你的說法給予很高的評價。但是對你來說,那隻能算是你猜對了,運氣很好罷了。因此說,要完成第二個規則,第三個規則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會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向你說明我們的想法。一個兩歲的孩子,剛開始說話,可能會說出:「二加二等於四」這樣的句子。的確,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們可能會因此誤下結論,認為這個孩子懂數學。事實上,這個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因此,雖然這句話是正確的,這個孩子還是需要接受這方面的訓練。同樣的,你可能猜對了一本書的主題重點,但你還是需要自我訓練,證明你是「如何」,又「為什麼」這麼說。因此,要求你將書中的重要部分列出綱要,並說明這些部分如何印證、發展出全書的主題,就有助於你掌握全書的重點摘要。h3閱讀與寫作的互惠技巧/h3乍看之下,我們前面討論的兩個閱讀規則,看起來就跟寫作規則一樣。的確沒錯。寫作與閱讀是一體兩面的事,就像教書與被教一樣。

如果作者跟老師無法將自己要傳達的東西整理出架構,不能整合出要講的各個部分的順序,他們就無法指導讀者和學生去找出他們要講的重點,也沒法發現全書的整體架構。

儘管這些規則是一體兩面,但實行起來卻不相同。讀者是要「發現」書中隱藏著的骨架。而作者則是以製造骨架為開始,但卻想辦法把骨架「隱藏」起來。他的目的是,用藝術的手法將骨架隱藏起來,或是說,在骨架上新增血肉。如果他是個好作者,就不會將一個發育不良的骨架埋藏在一堆肥肉裡,同樣的,也不會瘦得皮包骨,讓人一眼就看穿。如果血肉勻稱,也沒有鬆弛的贅肉,那就可以看到關節,可以從身體各個部位的活動中看出其中透露的言語。

為什麼這麼說呢?為什麼論說性的書,這種本來就想條理井然地傳達一種知識的書,不能光是把主題綱要交待清楚便行?原因是,不僅大多數人都不會讀綱要,而且對一位自我要求較高的讀者來說,他並不喜歡這樣的書,他會認為他可以做自己分內的事,而作者也該做他自己分內的事。還有更多的原因。對一本書來說,血肉跟骨架是一樣重要的。書,真的就跟人或動物是一模一樣的。——血肉,就是為綱要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解釋,或是我們有時候所說的「解讀」(readout)。血肉,為全書增添了必要的空間與深度。對動物來說,血肉就是增加了生命。因此,根據一個綱要來寫作一本書,不論這個綱要詳盡的程度如何,都在給予這本書一種生命,而這種效果是其他情況所達不到的。

我們可以用一句老話來概括以上所有的概念,那就是一個作品應該有整體感,清楚明白,前後連貫。這確實是優秀寫作的基本準則。我們在本章所討論的兩個規則,都是跟隨這個寫作準則而來的。如果這本書有整體的精神,那我們就一定要找出來。如果全書是清楚明白又前後一貫的,我們就要找出其間的綱要區隔,與重點的秩序來當作回報。所謂文章的清楚明白,就是跟綱要的區隔是否清楚有關,所謂文章的前後一貫,就是能把不同的重點條理有序地排列出來。

這兩個規則可以幫助我們區分好的作品與壞的作品。如果你運用得已經成熟了,卻不論花了多少努力來了解一本書的重點,還是沒法分辨出其間的重點,也找不出彼此之間的關係,那麼不管這本書多有名,應該還是一本壞書。不過你不該太快下這樣的結論,或許錯誤出在你身上,而不是書的本身。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在讀不出頭緒的時候,就總以為是自己的問題。事實上,無論你身為一個讀者的感受如何,通常問題還是出在書的本身。因為大多數的書——絕大多數——的作者,都沒有依照這些規則來寫作,因而就這一點來說,都可以說是很糟。

我們要再強調的是,這兩個規則不但可以用來閱讀一整本論說性的書,也可以用來閱讀其中某個特別重要的部分。如果書中某個部分是一個相當獨立又複雜的整體,那麼就要分辨出這部分的整體性與複雜性,才能讀得明白。傳達知識的書,與文學作品、戲劇、小說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前者的各個部分可以是獨立的,後者卻不能。如果一個人說他把那本小說已經「讀到夠多,能掌握主題了」,那他一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這句話一定不通,因為一本小說無論好壞都是一個整體,所有的概念都是一個整體的概念,不可能只讀了一部分就說懂得了整體的概念。但是你讀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或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卻可以光是仔細地閱讀某一個部分,就能得到整體的概念。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做不到規則三所說的了。h3發現作者的意圖/h3在這一章,我們還想再討論另一條閱讀規則。這個規則可以說得簡短一點,只需要一點解釋,不需要舉例。如果你已經在運用規則二跟規則三了的話,那這一條規則就不過是換種說法而已。但是重複說明這個規則很有幫助,你可以藉此用另一個角度來了解全書與各個重要部分。

這第四個規則可以說是:找出作者要問的問題。一本書的作者在開始寫作時,都是有一個問題或一連串的問題,而這本書的內容就是一個答案,或許多答案。

作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告訴你他的問題是什麼,就像他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給你他工作的果實,也就是答案。不論他會不會這麼做——尤其是不會的情況——身為讀者,你都有責任儘可能精確地找出這些問題來。你應該有辦法說出整本書想要解答的問題是什麼。如果主要的問題很複雜,又分成很多部分,你還要能說出次要的問題是什麼。你應該不只是有辦法完全掌握住所有相關的問題,還要能明智地將這些問題整合出順序來。哪一個是主要的,哪個是次要的?哪個問題要先回答,哪些是後來才要回答的?

從某方面來說,你可以看出這個規則是在重複一些事情,這些事情在你掌握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和重要部分的時候已經做過了。然而,這個規則的確可以幫你做好這些事。換句話說,遵守規則四,能讓你和遵守前兩條規則產生前後呼應的效果。

雖然你對這個規則還不像其他兩個規則一樣熟悉,但這個規則確實能幫助你應對一些很困難的書。但我們要強調一點:我們不希望你落入批評家所認為的「意圖謬誤」(intentionalfallacy)。這種謬誤就是你認為自己可以從作者所寫的作品中看透他的內心。這樣的狀況特別會出現在文學作品中。譬如,想從《哈姆雷特》來分析莎士比亞的心理,就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然而,就真是一本詩集,這個規則也能極有助於你說出作者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對論說性的書來說,這個規則的好處當然就更明顯。但是,大多數讀者不論其他技巧有多熟練,還是會忽略這個規則。結果,他們對一本書的主題或重點就可能很不清楚,當然,所列出的架構也是一團混亂。他們看不清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整本書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整體精神。他們所理解的整本書的骨架,也欠缺這個骨架最後想說明的目的。

如果你能知道每個人都會問的一些問題,你就懂得如何找出作者的問題。這個可以列出簡短的公式:某件事存在嗎?是什麼樣的事?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存在?或為什麼會有這件事的存在?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造成的影響是什麼?特性及特徵是、什麼?與其他類似事件,或不相同事件的關聯是什麼?這件事是如何進行的?以上這些都是理論性的問題。有哪些結果可以選擇?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手段才能獲得某種結果?要達到某個目的,應該採取哪些行動?以什麼順序?在這些條件下,什麼事是對的,或怎樣才會更好,而不是更糟?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這樣做會比那樣做好一些?以上這些都是實用的問題。

這些問題還不夠詳盡,但是不論閱讀理論性還是實用性的書,這些都是經常會出現的典型問題。這會幫助你發現一本書想要解決的問題。在閱讀富有想象力的文學作品時,這些問題要稍作調整,但還是非常有用。h3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h3我們已經說明也解釋了閱讀的前四個規則。這些是分析閱讀的規則。如果在運用之前能先做好檢視閱讀,會更能幫助你運用這些規則。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這前四個規則是有整體性,有同一個目標的。這四個規則在一起,能提供讀者對一本書架構的認識。當你運用這四個規則來閱讀一本書,或任何又長又難讀的書時,你就完成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

除非你是剛開始練習使用分析閱讀,否則你不該將「階段」一詞當作一個前後順序的概念。因為你沒有必要為了要運用前四個規則,而將一本書讀完,然後為了要運用其他的規則,再重新一遍又一遍地讀。真正實際的讀者是一次就完成所有的階段。不過,你要了解的是,在分析閱讀中,要明白一本書的架構是有階段性的進展的。

換一種說法是,運用這前四個規則,能幫助你回答關於一本書的一些基本問題。你會想起第一個問題是:整本書談的是什麼?你也會想起,我們說這是要找出整本書的主題,以及作者是如何運用一些根本性的次要主題或議題,按部就班來發展這個主題。很明顯的,運用這前四個閱讀規則,能提供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大部分內容——不過這裡要指出一點,等你可以運用其他規則來回答其他問題的時候,你回答這個問題的精確度會提高許多。

既然我們已經說明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四個規則按照適當的標題,順序說明一下:

分析閱讀的第一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在談些什麼的四個規則:

(1)依照書本的種類與主題作分類。

(2)用最簡短的句子說出整本書在談些什麼。

(3)按照順序與關係,列出全書的重要部分。將全書的綱要擬出來之後,再將各個部分的綱要也一一列出。

(4)找出作者在問的問題,或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