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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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味道李師旦霍獻可袁守一崔泰之陸餘慶孫彥高出使御史韓琬趙仁獎姜師度成敬奇石惠泰馮光震李謹度三穢陽滔常定宗張玄靖

蘇味道

唐蘇味道初拜相,有門人問曰:「天下方事之殷,相公何以燮和?」味道無言,但以手摸床稜而已。時謂模稜宰相也。(出《盧氏雜記》)

唐代人蘇味道剛剛被任命為宰相時,他的門客問道:「天下醫生們開的藥方子有那麼多,藥物的搭配又那麼複雜,請問相公這其中調和配方的原理是什麼?」蘇味道一聲不出,只是用手摸著床的框稜。因而那時都稱他為模稜宰相。

李師旦

唐李師旦,新豐人也,任會稽尉。國忌日廢務,飲酒唱歌杖人,為吏所訟。御史蘇味道按之,俱不承引。味道歷而謂曰:「公為官,奈何不守法,而違犯若是?」將罪之,師旦請更問,乃嘆曰:「飲酒法所不禁,況飲藥酒耶。輓歌乃是哀思。撻人吏事緣急速。侍御何譴為?」味道曰:「此反白為黑漢,不能繩之。」(出《御史臺記》)

唐朝的李師旦,是新豐人,任會稽縣尉。在國忌日的時候,是要停止一切公務和活動的,可他竟飲酒唱歌還用木棍打人,因而被小官吏們告發。御史蘇味道來審理此案時,他一概不承認。蘇味道嚴勵地對他說:「你身為官員,怎麼能不守法規,而要這樣去違犯呢?」快要定罪的時候,李師旦請求重新問一下,他頗有感嘆地說道:「法律並沒有規定禁止飲酒,何況我飲的藥酒。我唱輓歌那恰是表達我的哀思。打人是因為作為官員辦事要加快速度。請問侍御史我有什麼罪過呢?」蘇味道說道:「這真是個反白為黑的漢子,看來是不能定罪了。」

霍獻可

唐霍獻可,貴鄉人也。父毓,岐州司法。獻可有文學,好詼諧,累遷至侍御史左司員外。則天法峻,多不自保,競希旨以為忠。獻可頭觸玉階,請殺狄仁傑、裴行本。裴即獻可堂舅也。既損額,以綠帛裹於巾下,常令露出,冀則天以為忠。時人比之李子慎,子慎。則天朝誣告其舅,加游擊將軍。母見其著緋衫,以面覆床,(明朝本以面覆床作以被覆面。)涕淚不勝曰:「此是汝舅血染者耶!」(出《御史臺記》)

唐代人霍獻可,是貴鄉人。他的父親名霍毓,任岐州司法(官職名)。霍獻可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喜好開玩笑,官至侍御史左司員外。武則天的法規是很嚴酷的,許多人都不能自保其身,都爭相求旨讓她認為對她忠心。霍獻可就曾經頭觸玉階上,請求處死狄仁傑、裴行本。裴行本是獻可的堂舅。獻可額頂叩破後,就用綠帛頭巾纏蓋在上面,可是還要將傷口常常露在外面,為的是希望武則天能看到並讓她知道效忠。當時人們都把霍獻可比作李子慎。李子慎是個什麼人呢?武則天朝時,李曾誣告自己的舅舅,因此加授給游擊將軍官銜。李的母親看見他穿上紅色官服(唐官員按品階著紫、緋、綠、青四色官服),把臉埋在床上,痛哭流涕喊道:「這紅袍是用你舅舅的血染成的啊!」

袁守一

唐袁守一性行淺促,時人號為「料斗鳧翁雞」,任萬年尉。雍州長史竇懷貞每欲鞭之。乃於中書令宗楚客門,餉生菜,除監察。懷貞未之知也。貞高揖曰:「駕欲出,公作如此檢校。」袁守一即彈之。月餘,貞除左臺御史大夫。守一請假,不敢出,乞解。貞呼而慰之,守一兢惕不已。楚客知之,為除右臺御史,於朝堂抗衡於貞曰:「與公羅師。」羅師者,市郭兒語,無交涉也。無何,客以反誅,守一以其黨,配流端州。(出《朝野僉載》)

唐代人袁守一見識淺薄,只顧眼前,當時人們稱他為「料斗鳧翁雞」,任萬年縣尉。雍州長史竇懷貞多次想要鞭撻他,於是投於中書令宗楚客門下,常送給他生菜,任命他作監察御史。懷貞不知道他與宗楚客的關係,便高高拱手為禮道:「宗楚客可能要背離朝廷,你應該作些查核。」袁守一立刻將此事檢舉。過了一個多月,竇懷貞被任命為右臺御史大夫,袁守一便告假在家,不敢出來。並乞求希望和解。竇懷貞把他叫來安慰他,袁守一竟嚇得戰戰兢兢驚恐不已。宗楚客知道這些事後,有一次為任命右臺御史之事,在朝堂上與竇懷貞對抗起來,他說:「與公羅師!」羅師,是城裡孩子們常說的話,意思是互不交涉。沒過多久,宗楚客因謀反罪被誅殺,袁守一也因是其同黨,被髮配流放端州。

崔泰之

唐黃門侍郎崔泰之哭特進李嶠詩曰:「臺閣神仙地,衣冠君子鄉。昨朝猶對坐,今日忽雲亡。魂隨司命鬼,魄逐見閻王。此時罷歡笑,無復向朝堂。」(出《朝野僉載》)

唐朝門下省有個黃門侍郎(官名)崔泰之在哭特進(官名)李嶠的詩中寫道:「臺閣(指中央級的官署)神仙地,衣冠君子鄉。昨朝猶對坐,今日忽雲亡。魂隨司命鬼,魄逐(追趕)見閻王。此時罷歡笑,無復向(不用再去)朝堂。」

陸餘慶

唐尚書右丞陸餘慶轉洛州長史,其子嘲之曰:「陸餘慶,筆頭無力嘴頭硬,一朝(明抄本朝作衙)受辭訟,十日判不竟。」送案褥下。餘慶得而讀之曰:「必是那狗!」逐鞭之。(出《朝野僉載》)

唐朝時,尚書右丞陸餘慶轉任洛州長史,他的兒子嘲諷他寫道:「陸餘慶,筆頭無力嘴頭硬。一朝受辭訟(受理案子),十日判不竟(完畢)。」然後把這首諷刺歌謠放在案几旁的坐褥下面。陸餘慶得到看完後道:「一定是那狗乾的!」便追出去鞭撻他。

孫彥高

周定州刺史孫彥高,被突厥圍城數十重,不敢詣廳,文符須徵發者,於小窗接入,鎖州宅門。及賊登壘,乃入櫃中藏,令奴曰:「牢掌鑰匙,賊來索,慎勿與。」昔有愚人,入京選,皮袋被賊盜去。其人曰:「賊偷我袋,將終不得我物用。」或問其故,答曰:「鑰匙今在我衣帶上,彼將何物開之。」此孫彥高之流也。(出《朝野僉載》)

周(武則天)朝孫彥高任定州刺史時,被突厥人圍城數十層,孫彥高嚇得不敢到廳堂去辦理公務,有來辦理文符書函須徵集人力物資事宜的,都是從小窗戶把他接進來,州署的大門緊鎖著。等到突厥人開始登上城牆時,他便藏進櫃子裡。命令家奴道:「一定要牢牢地掌握好鑰匙,敵人來索取,千萬不能給。」過去有個愚蠢的人,到京城參選,可是裝東西的皮袋被賊盜去,那個人道:「賊雖然偷去我的袋子,可是終將不會得到我的東西去用。」有人問其緣故,他說:「鑰匙現在還掛在我的衣帶上,他拿什麼去開啟鎖呀!。這人與孫彥高都是一路人物。

出使御史

唐御史出使,久絕滋味。至驛,或竊脯臘置於食,偽叱侍者撤之,侍者去而後徐食。此往往而有,殊失舉措也。嘗有御史,所留不多,不覺侍者見之。對曰:「乾肉驛家頗有,請吏留。」御史深自愧焉。亦有膳者爛煮肉,以汁作羹,御史偽不知而食之。或羹中遇肉,乃責庖人。或值新庖人,未閒應答,但謝日羅漏,言以羅濾之漏也。神龍中,韓琬與路元殼、鄭元父充判官,至萊州,親睹此事,相顧而笑。僕射魏元忠時任中丞,謂琬之曰:「元忠任監察,至驛,乾肉雞子並食之,未虧於憲司之重,蓋盜之深失國士體。」魏公之言當矣,但不食不竊,豈不美歟。(出《御史臺記》)

唐朝時御史被派出去辦案,是不準吃肉葷的,常常是很長時間未嘗有滋味的菜餚。因此每到驛站,就有人偷來各種肉乾放到飯菜裡,然後假裝發怒把侍候的人打發出去,等侍候的人一走便慢慢地吃起來。此事常常發生,這種舉動是很失當的。曾有個御史,碗裡沒敢多放,不小心被侍候的人看見了,說道:「肉乾驛站裡有很多,請你多放些。」御史深感慚愧。也有給他們作飯的人把肉煮得稀爛,然後把煮肉湯給他們做成羹喝。御史也假裝不知道就喝了。有的羹中遇上了肉,便責備幾句廚師,有的遇上新廚,沒空應答,只是道歉說羅漏了,說是在用羅過濾的時候漏下來的。神龍年間,韓琬、路元殼、鄭元父當判官時,他們到萊州,都親眼見過此事,也都是相顧而笑。僕射魏元忠當時還任御史中丞,他對韓琬說:「我在任監察御史時,到了驛站,於內、雞蛋都吃過,也未使憲司的重任受到損失,而這樣的偷盜行為實在是失去了國士們的體面。」魏元忠的話是恰當的,但是如果不吃也不竊,凱不更完美!

韓琬

唐韓琬與張昌宗、王本立,同遊太學。博士姓張,即昌宗之從叔,精五經,懵於時事。畜一雞,呼為勃公子,愛之不已。每講經,(經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輒集於學徒中(中原作巾,據明抄本改)。或攫破書,比逐之,必被嗔責曰:「此有五德,汝何輕之?」昌宗嘗為此雞被杖。本立與琬,頗不平之,曰:「腐儒不解事,為公殺此雞。」張生素取學徒回殘食料。本立以業長,乃見問合否。本立曰:「明文案即得。」張生喜,每日受之,皆立文案。他曰,張生請假,本立舉牒,數雞罪,殺而食之。及張生歸學,不見雞,驚曰:「吾勃公子何在?」左右報本立殺之,大怒雲:「索案來,索案來。」見數雞之罪,曰:「縱如此,亦不合死。」本立曰:「雞不比人,不可加笞杖,正合殺。」張以手再三拍案曰:「勃公子,有案時,更知何道。」當時長安,以有案,動曰為實。故知耽玩經史者,宜詳時事。不然,何古人號為愚儒、樸儒、腐儒、豎儒耶?亦可貽誡子弟。(出《御史臺記》)

唐朝時,韓琬、張昌宗、王本立一起在太學(國子監下屬學校)學習,有個授課的博士姓張,是張昌宗的從叔。此人精通五經,但是對世事很糊塗。他養了一隻雞,起名叫勃公子,對它十分寵愛。每次來講課,總是把雞放在學生之中。有時候抓破了學生的書,等到趕它,就會被張博士責怪道:「此有五德。你為何輕視?」昌宗還曾因這隻雞被杖責過。王本立和韓琬對這事都覺得很不公平,說:「腐儒不明事理,我們一定為你殺了這隻雞!」張博士平時都是拿學生們剩餘的飯菜作飼料。王本立因是業長,先去問過這樣是不是合適。王本立說:「明天就可以立文案。」張博士很高興,每天接受了誰的食料,都寫在文案上。有一天,張博士告假不在,王本立舉起文案,歷數雞的罪狀,然後殺而吃掉,等到張生回來,發現雞沒了,驚呼:「我的勃公子在哪裡?」左右告訴他讓王本立給殺了,他大怒,道:「把文案拿來!把文案拿來!」他看見文案上歷數的雞的罪狀,道:「縱然如此,也不應當殺死啊?」王本立道:「雞不像人,不能杖罰,正應當殺。」張博士的手不住地拍著文案道:「勃公子呀,有了這文案時,更加知道殺你是什麼道理!」當時在長安,很講有案作根據,只要有案可查,就說是事實。由此可知,沉溺於經史的人,也應該悉知世事。不然,為什麼古人把他們的號稱作愚儒、樸儒、腐儒、豎儒呢?這也可以遺留下來告誡後人。

趙仁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