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山陰縣令石密,先經為御史,枉奏殺句容令萬默。密尋白日見默來,殺密死。(出《還冤記》)
晉山陰縣令石密,以前曾當過御史,因歪曲事實使句容縣令萬默被殺。石密不久就看見萬默大白天找他來,最後把石密殺死了。
曲儉
前涼張天錫元年,西域校尉張頎殺曲儉。儉臨死,具言取之。後頎後見白狗,以刀斫之,不中,頎便倒地不起。左右見儉在旁,遂暴卒。(出《還冤記》)
前涼張天錫元年,西域校尉張頎殺了曲儉。曲儉臨死的時候就對張頎說我早晚要報復,取你的頭。後來張頎發現他身後有隻白狗跟著,他就用刀砍那隻狗,沒有砍中,張頎卻倒在地上爬不起來。左右隨從都看見曲儉在他身旁。於是張頎突然死了。
太樂伎
宋元嘉中,李龍等夜行掠劫。於時丹陽陶繼之為秣陵縣令,令人密尋捕,遂擒龍等,引人是太樂伎。劫發之夜,此伎與同伴往就人宿,共奏音聲。陶不詳審,為作款引,隨例申上。而所宿主人及賓客,並相明證。陶知枉濫,但以文書已行,不欲自為通塞,並諸劫十人,於郡門斬之。此伎聲價藝態,又殊辨慧,將死之日曰:「我雖賤隸,少懷慕善,未嘗為非,實不作劫。陶令已當具知,枉見殺害。若無鬼則已。有鬼必自陳訴。」因彈琵琶,歌數曲而就死。眾知其枉,莫不隕泣。經月餘,陶遂夢伎來至案前雲:「昔枉見殺,實所不忿,訴天得理,今故取君。」便跳入陶口,乃落腹中。陶即驚寤,俄而倒,狀若風癲,良久甦醒。有時而發,發即夭矯,頭乃著背,四日而亡。亡後家便貧瘁,二兒早死,餘有一孫,窮寒路次。(出《還冤記》)
宋朝元嘉年間,李龍等人在夜間搶劫掠奪。當時正是丹陽人陶繼之任秣陵縣令,他命人秘密尋查追蹤,不久就擒獲了李龍等人。引導的人是太樂伎。李龍等人作案那天夜裡,太樂伎和同伴們去別人家住宿,一起奏樂歌唱,結果也被抓去了。陶繼之沒有認真審理,給他判了個是這夥強盜引導的不真實罪狀,隨著李龍等人一起上報了。儘管太樂伎所住宿的房主和賓客們都證明太樂伎沒有參加,也沒有起作用。後來陶縣令也知道自己冤枉了太樂伎,上報材料不真實。但是上報的文書已經發走了,他又不想自找麻煩,怕對自己不利,就將錯就錯了,太樂伎和李龍等十名搶劫犯被判在郡門斬首。太樂伎的聲調姿態都很出眾,又才華過人。他將要被處死那天說:「我雖是個貧賤的下等人,但是少年時心裡就羨慕善良的人,從來沒作過壞事。我實在沒有參與搶劫,陶縣令已經全都知道了。現在我冤枉也被殺害,如果沒有鬼也就罷了,如果有鬼我一定要到天府去告狀。」然後彈著琵琶,唱了幾首歌被處死了。大家都知道他太冤枉,沒有不掉眼淚的。經過一個多月,陶縣令就夢到太樂伎來到他的桌案前說:「過去我冤枉被殺,實在是氣不忿呀,現在我告到天帝那已經得理,所以今天來殺你。」說完便跳到陶繼之的嘴裡,然後就落到肚子裡,陶繼之立刻嚇醒了。不一會倒在地上,象得了瘋癲病一樣,很長時間才甦醒,不一定什麼時候發病,發病時身子不是後倒就是前傾,頭可以挨著後背,四天就死了。他死以後家裡變窮了,兩個兒子也死得早,還剩下個孫子,窮得在路邊受凍。
鄧琬
宋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鄧琬,立晉安王子勳為帝,作亂。初南郡太守張悅得罪,鎖歸揚都,及湓口,琬赦之,以為冠軍將軍,共綱紀軍事,袁顗既敗,張悅懼誅,乃稱暴疾,伏甲而召鄧琬。既至,謂之曰:「卿首唱此禍,今事急矣,計將安出?」琬曰:「斬晉安王以待王師,或可以免。」悅怒曰:「卿始此禍,而欲賣罪少帝乎?」命斬於床前,並殺其子,以琬頭降。至五年,悅臥疾,見琬為厲,遂死。(出《還冤記》)
宋朝泰始元年,江州刺史鄧琬立晉安王的兒子勳作皇帝,於是發動了叛亂。當初南郡太守張悅犯了罪,戴上枷鎖押回揚都,到了湓口,鄧琬放了他,任命他作冠軍將軍,共同管理軍中大事,袁顗遭到慘敗以後,張悅害怕被殺,謊說自己得了急病,埋伏了甲兵召鄧琬來,鄧琬來到,張悅對他說:「你提出立勳作皇帝造成了這樣的災禍,現在事情非常緊迫了,有什麼計策呢?」鄧琬說:「殺了晉安王等官兵到來,也許可以免災。」張悅氣憤地說:「你引來的災禍,怎麼想嫁禍給少帝嗎?」命令左右的衛士把鄧琬殺死在床前,並且殺了鄧琬的兒子。用鄧琬的頭作了投降的獻禮。到第五年,張悅臥病在床,看見鄧琬變作厲鬼,隨即張悅就死了。
孔基
會稽孔基勤學有志操,族人孔敞使其二子從基為師。而敞子並兇狠,趨向不軌,基屢言於敞,此兒常有忿志。敞尋喪亡,服制既除,基以宿舊,乃齎羊酒往看二子。二子猶懷宿怨,潛遣奴路側殺基。奴還未至,乃見基來,張目攘袂,厲聲言曰:「奸醜小豎,人面獸心,吾蒙顧存昔,敦舊(《法苑珠林》九一「舊」作「戢」,敦煌卷子本《還冤記》亦作「戢」)平生,有何怨惡,候道見害,反天忘父,人神不容,要當斷汝家種。從此之後,數日見形孔氏。無幾,大兒向廁,忽便絕倒,絡繹往看,已斃於地。次者尋復病疽而死,卒致兄弟無後。(出《還冤記》)
會稽的孔基勤學而且品行高潔,同族人孔敞就讓他的兩個兒子拜他為師,跟著他學習。但孔敞的兩個兒子都很兇狠,行動不軌。孔基多次向孔敞提到這些事,這兩個兒子有怨恨在心。孔敞不久就死了。等到孝服除去之後,孔基以老朋友的身份,帶著羊肉好酒來看望孔敞的兩個兒子。可這二兒子還懷著舊怨,偷偷地派奴僕在路上殺了孔基。奴僕們還沒有到家,就見孔基走過來,瞪著眼睛挽起袖子,厲聲說:「奸醜的小子,人面獸心。我不忘同你父親的老交情,我平生厚道,有什麼怨恨,派人等在路上害我,違背天理忘掉了你父親,人和神都不會寬容你,該斷了你家的後代。」從此以後好多天都顯形於孔家。不久,大兒子上廁所,忽然昏過去倒在地上,人來人往地先後來看,早已經死在地上了。次子不久又得了惡瘡病死了。終於導致兄弟都沒有後人。
曇摩懺
沮渠蒙遜時,沙門曇摩懺者,博達多識,為蒙遜之所信重,魏氏遣李順拜蒙遜為涼王,乃求曇摩懺,蒙遜怯而不與。曇摩懺意欲入魏,屢從蒙遜請行,蒙遜怒殺之。既而左右當白日中,見曇摩懺以劍擊蒙遜,因以疾而死。(出《還冤記》)
沮渠蒙遜時,有個和尚曇摩懺,博學多識,被蒙遜所信用。魏國派李順拜蒙遜為涼王,趁機要求曇摩懺去魏國。蒙遜怕曇摩懺到魏對自己不利而不放行。曇摩懺很想去魏,多次跟蒙遜請求放他走。蒙遜很生氣就把他殺了。不久蒙遜左右的侍從們在大白天就看見曇摩懺用劍刺蒙遜。蒙遜因此得病而死。
支法存
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長廣州,妙善醫術,遂成鉅富。有八九尺毾毲。百種形象,光彩曜目。又有沉香八尺板床,居常芬馥。王譚為廣州刺史,大兒劭之,屢求二物,法存不與。王因狀法存豪縱,殺而籍沒家財焉。死後,形見於府內,輒打閣下鼓,似若稱冤,如此經月。王尋得病,恆見法存守之,少時遂亡。劭之比至揚都,又死焉。(出《還冤記》)
支法存本來是胡人,生長在廣州,醫術高明,很快就成了鉅富。家裡有八九尺長的毛毯,上面織成各種圖形,光彩奪目,還有一張八尺長的沉香木板床,居室芳香四溢格外芬馥。王譚任廣州刺史,他的大兒子邵之多次向支法存索要這兩件東西,法存不給。王邵之因此就誣告法存豪橫放縱,殺了法存並沒收家財。法存死後,他的形體卻經常在刺史府內出現,一齣現就打閣下的大鼓,好象要叫冤,如此經過一個月,王譚不久就得了病,常常看見法存守著他,沒幾天就死了。邵之緊接著回到揚都,也死了。
張超
高平金鄉張超,先與同縣翟願不和。願以宋元嘉中,為方輿令,忽為人所殺。鹹疑是超。超後除金鄉縣令,解職還家,入山伐材。翟兄子銅烏,執弓持矢,並齎酒禮,就山饋之。斟酌已畢,銅烏曰:「明府昔害我叔,無緣同戴天日。」即引弓射之,超乃死。銅烏其夜見超雲:「我不殺汝叔,橫見殘害。今已上訴,故來相報。」引刀刺之,吐血而死。(出《還冤記》)
高平金鄉縣的張超,以前和同縣的翟願不和。翟願在宋元嘉年間任方輿縣令,忽然被人殺害,都懷疑是張超所殺。張超後來解除了金鄉縣令的職務回到家裡,上山伐木。翟願哥哥的兒子叫銅烏,這天帶著弓和箭,並攜著酒等禮品,在山上贈給張超,二人在山上吃喝完畢。銅烏說:「明府您過去殺害了我叔叔,現在我們無緣同戴天日。」說完就拉弓射死張超。銅烏在當天晚上看見張超說:「我沒有殺你叔,卻兇狼地被殘殺,現在我已經上告到天帝,所以來報仇。」拔出刀刺銅烏,銅烏吐血而死。
袁粲幼子
齊高祖欲禪,宋尚書令袁粲舉兵不從,被害。其幼子,乳母潛將投粲門生狄靈慶,靈慶殺之。經年,忽見兒騎狗戲如常,後復有一狗,走入靈慶家。遇靈慶,便噬殺之,其妻子並死於狗。(出《古今記》)
齊高祖想要出家。宋尚書令袁粲起兵不從,結果被害。袁粲的小兒子被乳母偷著帶走,投奔袁粲的門生狄靈慶那裡。靈慶卻把孩子殺了。一年後,狄靈慶忽然看見袁粲的幼子騎著狗玩,象往常一樣,他的後面還有一條狗走進靈慶的家。遇到靈慶,便咬死了狄靈慶。狄靈慶的妻子和兒子一起也被狗咬死。
庾宏奴
庾宏為竟陵王府佐,家在江陵。宏令奴無患者,載米餉家。未達三里,遭劫被殺。屍流泊查口村,時岸旁有文欣者,母病。醫雲:「須得髑髏屑服之,即差。」欣重賞募索。有鄰婦楊氏見無患屍,因斷頭與欣。欣燒之,欲去皮肉,經三日夜不焦,眼角張轉。欣雖異之,猶惜不棄,因刮耳頰骨,與母服之。即覺骨停喉中,經七日而卒。尋而楊氏得疾,通身洪腫,形如牛馬,見無患頭來罵雲:「善惡之報,其能免乎?」楊氏以語兒,言終而卒。(出《幽明錄》)
庾宏是竟陵王府的輔佐,家住在江陵。有一天,庾宏讓奴僕無患裝了一車米送回家去,還沒走出三里路,遭到強盜搶劫被殺害。無患的屍首漂流到查口村。那時在岸邊住戶中有個叫文欣的人,他母親有病,醫生說必須用髑髏的骨屑作藥吃,吃後立刻就能好。文欣於是懸重賞求索。這時鄰居有個姓楊的婦女,看見了無患的屍體,就砍斷了頭送給文欣。文欣得到頭後就用火燒,想去掉皮肉。燒烤了三天三夜也不枯焦,眼睛還能睜開轉動,文欣雖然很奇怪,但還是覺得來之不易不捨得扔掉。後來刮下耳頰骨給母親服下,他母親立刻覺得有骨頭卡在喉嚨裡,經過七天就死了。不久楊氏婦人也得了病,通身腫脹,形狀象牛馬一樣。她看見無患的頭來找她罵她:「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能免了嗎?」楊氏婦人把事情經過告訴了他兒子。話剛說完就死了。
魏輝俊
北齊陽翟太守張善,苛酷貪叨,惡聲流佈。蘭臺遣御史魏輝俊,就郡治之,贓賄狼籍,罪當合死。善於獄中,使人通訴,反誣輝俊為納民財,枉見推縛。文宣帝大怒,以為法司阿曲,必須窮正,令尚書令左丞盧斐複驗之。斐遂希旨,成輝俊罪狀,奏報,於州斬決。輝俊遺語令史曰:「我之情理,是君所見,今日之事,可復如之。當辦紙百番,筆二管,墨一綻,以隨吾屍,若有靈祗,必望報盧。」令史哀悼,為之殯斂,並備紙筆。十五日,善得病,唯雲叩頭,旬日而死。才兩月,盧斐坐譏駁魏使,為魏收奏,文宣帝鴆殺之。(出《還冤記》)
北齊的陽翟太守張善,苛薄殘酷而又貪婪,他的壞名聲流傳很廣,蘭臺遣御史魏輝俊到郡上治理,發現張善貪贓枉法的事情很多,論罪該死。於是就把張善押到獄中。但張善買通了上下,反過來誣陷輝俊為了收刮民財才把張善押進獄中。文宣帝很氣憤。認為法紀被歪曲了,必須撥亂反正,派尚書令左丞盧斐複查這個案子。盧斐就接受了皇上的旨意,構成了輝俊的罪狀後上奏。然後文宣帝下旨在州府處斬。輝俊對令史留下遺言說:「我的情況你都看得清清楚楚,現在這件事,又能怎樣呢,你給我準備一百番紙,二管筆,一錠墨,讓我帶在身上隨著我屍體,如果天地真有神靈,我一定要報復盧斐。」令使也很哀悼,給他收屍安葬並備了紙筆等。十五天以後,張善得了病,只說磕頭,沒出十天就死了。才過了兩個月,盧斐出使魏國犯了譏駁犯上的罪,被魏國收押並奏明齊國,文宣帝用毒酒殺了他。
真子融
真子融,北齊世嘗為井陘關收租使,髒貨甚,為人所糾。齊主欲以行法。意在窮治,乃付幷州城局參軍崔法瑗,與中書舍人蔡暉,共拷其獄。然子融罪皆在赦前,法瑗等觀望上意,抑為赦後。子融臨刑之際,怨訴百端,既不得理,乃曰:「若使此等平直,是無天道。」後十五日,法瑗無病死。經一年許,蔡暉患病,膚肉爛墮都盡,苦楚日加,方死。(出《還冤記》)
真子融在北齊時曾任井陘關收租使,贓款贓物很多,被人控告追究。齊王想要嚴肅法紀,予以根治。就交給幷州城局參軍法瑗和中書舍人蔡暉其同審理此案追查真子融的罪狀,然而審理之後發現真子觸犯的罪都是在齊王發整頓綱紀的赦令以前乾的。法瑗等人看齊王的用意很明顯,就決定改為赦令下達以後。子融臨到被殺的時候百般訴冤,還是沒有理會。真子融就說:「如果讓這些人這樣下去,怎能有事非曲直,真是沒有公道。」過了十五天,法瑗沒有得病就死了。經過一年多的時間,蔡暉得了病,皮膚和肉都爛掉了,痛苦一天比一天嚴重,遭了很長時間的罪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