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五 報應十四(崇經像)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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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法義王弘之崔義起妻襄陽老姥普賢社李治王乙鉗耳含光席豫裴休牙將子

張法義

唐張法義,華州鄭縣人。年少貧野,不修禮度。貞觀十一年,入華山伐樹,見一僧坐巖穴中,法義就與語,晦冥不歸。僧因設松柏末,以供食之,謂法義曰:「貧道久不欲外人知,檀越出,慎勿言相見,因為說俗人多罪累,死皆惡道,志心懺悔,可以滅之。」乃令淨浴,被僧衣,為懺悔,旦而別去。十九年,法義病卒,埋於野外,貧無棺槨,以薪木瘞之而蘇,自推木出歸家。家人驚愕,法義自說,初有兩人來取,乘空行,至官府,入門,又巡巷南行十許裡,左右皆有官曹,門閭相對,不可勝數。法義至一曹院,見官人遙責使者曰:「是華州張法義也,本限三日至,何因乃淹七日?」使者雲:「義家狗惡,兼有祝師,祝師見打甚苦,袒衣而背青腫。」官曰:「稽限過多,各與杖二十。」言訖,杖亦畢,血流灑地。官曰:「將法義過錄事。」錄事署發文書,令送付判官。召主典,取法義前案,簿盈一床。主典對法義前披檢雲:其簿多先朱勾畢,有未勾者則錄之,曰:貞觀十一年,法義父使刈禾,法義反顧張目,私罵父,不孝,合杖八十。始錄一條,即見昔巖穴中僧來。判官起迎,問何事,僧曰:「張法義是貧道弟子,其罪盡懺悔滅除訖,天曹案中已勾畢,今枉追來,不合死。」主典雲:「經懺悔者,此案勾了。至如張目罵父,雖蒙懺悔,事未勾了。」僧曰:「若不如此,當取案勘之,應有福利,仰判官。」令典將法義過王宮,殿宇宏壯,侍衛數十人,僧亦隨至王所。王起迎僧,王曰:「師當直來耶?」答曰:「未當次直。有弟子張法義被錄來,此人宿罪,並貧道勾訖,未合死。」主典又以張目視父事過王,王曰:「張目懺悔,此不合免。然師為來請,到放七日。」法義白僧曰:「日既不多,後來恐不見師,請即往隨師。」師曰:「七日七年也,可早去。」法義固請隨,僧因請王筆,書法義掌中作一字,又請王印印之,曰:「可急去還家,憑作福報,後來不見我,宜以掌印呈王,王自放汝也。」法義乃辭出,僧令送出。至其家。內至黑,義不敢入。使者去之,遂活。覺在土中,甚輕薄,以手推排得出。因入山,就僧修福,義掌中所印處,文不可識,然皆為瘡,終莫能愈,至今尚存焉。(出《法苑珠林》)

唐朝的張法義,是華州鄭縣人,年少貧窮粗野,不修禮教。貞觀十一年,入華山砍柴。看見一個和尚坐在巖邊的洞穴中,法義靠近和他說話。不覺天黑不能回。和尚於是擺設松柏末,來讓他吃,並對法義說:「貧道很久不想讓外人知道,你出去,不要和別人說和我相見,因為說俗人的事有很多受連累,死後都是受罪的道,誠心懺悔,還可以減輕。」於是就讓他淨浴,穿僧衣,做懺悔,第二天告別離去。過了十九年,法義病死,埋在野外,家貧無有棺槨,就用薪柴掩埋了他。而後他甦醒,自己推開薪柴回家。家人驚恐,法義自己說,當初有兩個人來捉他,跟他們乘空而去,到了官府入門,又向巷南走了十多里,左右都有官曹,門閭相對,不可勝數。法義到了一個曹院,看見官人遠遠責備使者說:「這個華州的張法義,本限三日帶到,為什麼卻延到了七天?」使者說:「法義家的狗厲害,並有祝師,被祝師打得很苦。」脫上衣露後背青腫處給官曹看,官說:「延限過長,各打他們二十棍。」說完,也打完了棍子,血流滿地。官說:「把法義帶去錄事。」錄事署發了文書,讓送到判官那去,叫主典,拿法義以前的案簿,案簿擺滿了一床。主典對法義以前的檢驗,說:「他的案簿許多先前用紅筆勾掉。有未勾者就記載下來:貞觀十一年,法義的父親讓他割禾,法義反而瞪著眼看著父親,私下罵他的父親,不孝,應打八十棍。」才錄完一條,就看見先前巖洞中的和尚來了。判官起而迎接,問有什麼事。和尚說:「張法義是我的弟子,他的罪都懺悔後而減除了,天曹案中已勾掉了,今天錯抓來,不應當死。」主典說:「經過懺悔的人,這個案已勾掉了,至於象瞪眼罵父的罪,雖然承蒙懺悔,事不能勾掉。」和尚說:「如果這樣的話,當拿案簿來核對,應該有福利的事,就依賴於判官了。」就讓主典帶法義去王宮,殿堂宏大壯觀,侍衛幾十人,和尚也跟著到了王的住處。王起迎接和尚,王說:「你是值事嗎。」回答說:「不是。有弟子張法義被抓來。這個人過去的罪,我已給他勾掉了,不應死。」主典又以瞪眼看父的事告王,王說:「瞪眼已懺悔而這個罪不應免。然他師來替他請求,可以放回七天。」法義對和尚說:「日子既然不多,以後恐怕也見不到師傅了,我請求跟著師傅去。」師傅說:「七日就是七年,可以早早回去。」法義堅持請求跟隨,和尚於是向王借過筆,在法義的掌中寫一字,又請王印印上說:「可快回家去,憑著這個做福事報答,後來看不見我,用掌中的印呈給王,王自然會放你。」法義於是告辭離去,和尚令送出去他。到了他家,屋裡很黑,法義不敢進去,使者離開了他,他便復活了,覺得象是在土中,並且很輕很薄,就用手推動才出來。因而入山,找僧修福。法義掌中所印的地方,字不認識,然而都變成了瘡。始終不能治癒,至今還存在。

王弘之

唐王弘之,貞觀中為沁州和川令。有女適博陵崔軌,於和川病卒。經數十日,其家忽於夜中聞崔語,初時傾家驚恐,其後乃以為常。雲:「軌是女婿,雖不合於妻家立靈,然而苦無所依,但為置立也。」妻從其請,朝夕置食,不許置肉,唯要素食。恆勸禮佛,又具說地獄中事,雲:「人一生恆不免殺生及不孝,自餘之罪,蓋亦小耳。」又云:「軌雖無罪,然大資福助,為軌數設齋供,並寫法華、金剛、觀音等經,各三兩部,自茲已後,即不復來。」王家一依其言,寫經設供。軌忽更來愧謝,因雲:「今即取別。」舉家哭而送之。軌有遺腹之子,已年四五六歲,軌雲:「此子必有名官,願善養育。」自此不復來矣。(出《法苑珠林》)

唐朝王弘之,貞觀年中做沁川和川令,有女嫁給博陵的崔軌,軌在和川病死。過了幾十天,他家忽然在夜裡聽到崔軌說話,當初全家驚恐,以後就習以為常了。崔軌說:「我是你家女婿,雖然不應在妻家給我立靈位,然而苦於我無依無靠,就給我立個靈位吧。」軌妻聽從了他的請求。早晚置放祭品。不準放肉食,只要放素食,並且常勸她禮佛。軌又都說出在地獄中的事。說:「人一生常常不免要殺生或不孝,其餘的罪,大概都是小罪罷了。」又說:「我雖然無事,然而要幫助我多做福事。為軌多次設齋供奉,並寫法華、金剛、觀音等經各三兩部。從這以後,就不再來了。」王家一一按他說的話,寫經設供。軌忽然又來愧謝,因而說:「現在就來告別。」全家哭著送他。軌有個遺腹子,已年四五六歲了,軌道:「這個孩子一定會作大官,願好好養育他。」從此之後他就再也不回來了。

崔義起妻

唐司元少常伯崔義起,妻蕭氏,父文鏗,少不食葷茹酒肉。蕭氏以龍塑三年五月亡,其家為修初七齋。僧方食,其婢素玉忽雲:「夫人來語某曰:生時聞佛經說地獄,今身當之,苦不可言。賴男女等與我追福,蒙放暫歸。」即向諸僧懺悔,欲去又云:「我至二十日更來,將素玉看受罪。」即如期,素玉便昏絕,三日乃蘇,雲:「初隨夫人到一大城中,有一別院,夫人所住,亦兼有湯鑊鐵床來至,夫人尋被燒煮,酷毒難說。其夫人父文鏗忽乘雲在空呼曰:‘早放素玉回。’語素玉女曰:‘我女生時不受戒,故恣行貪嫉,汝歸,令崔郎多造功德,為拔此厄。’又見一婆羅門僧從空中下,作梵語,教素玉念金剛、法華、藥師經各一遍,令去。既活。並不遺忘。」有梵僧聽之,雲:「素玉所傳,如同西國語,與中國異也。」(出《報應記》)

唐朝司元少常伯崔義起,妻蕭氏,父文鏗年少不吃葷不吃酒肉。蕭氏在龍朔三年五月死去,他家為她修了初七的齋日。和尚正吃齋飯,她的婢女素玉忽然說:「夫人來告訴我說:‘活著的時候聽佛經說地獄,現在親身體驗,痛苦不可說,靠你們大家為我造福,承蒙暫且放我回來。」就來向各位和尚懺悔。想要去又說:「我到二十日再來,帶素玉去見所受的罪。」到期,素玉氣絕,三天後才甦醒說:「起初隨著夫人到了一座大城中,有一別院,是夫人住處。也兼有湯鑊、鐵床在,夫人一會被燒煮,殘酷的難以訴說。夫人的父親文鏗忽然乘著雲在空中喊道:‘早點放素玉回去。’並告訴素玉說:‘我女兒活著的時候不受戒,所以恣行無忌,你回去叫崔郎多建造功德,替她拔掉這種厄難。’又看見一婆羅門僧從空中下來,作梵語,教素玉念金剛、法華、藥師經各一遍。讓她離去,於是素玉就復活了,並沒有遺忘。」有一個僧人聽到了說:「素玉所傳誦的,如同西國語,與中國的是不同的。

襄陽老姥

唐神龍年中,襄陽將鑄佛像,有一老姥至貧,營求助施,卒不能(「能」原作「成」。據明抄本改。)得。姥有一錢,則為女時母所賜也,寶之六十餘年。及鑄像時,姥持所有,因發重願,投之爐中。及破爐出像,姥所施錢,著佛胸臆,因磨錯去之。一夕,錢又如故,僧徒驚異,錢至今存焉。乃知至誠發心,必有誠應,姥心至誠,故諸佛感之,令後人生希有此事也。(出《紀聞》)

唐朝神龍年中,襄陽將要鑄一佛像,有一個老婦人非常貧困,向大家求助出錢,而始終不能得到。老婦人有一錢,則是做女兒時母親賜給她的,六十多年來把它當作寶物,等到鑄像的時候,老婦人拿著她僅有的一錢,就發了重願之後投入到爐中。等到破爐出像時,老婦人所投的錢,正貼在佛像的胸前,於是就把它磨掉了,過了一天晚上,錢又象原來那樣在胸前。僧徒驚異,錢至今還存在。才知是誠心發願,一定會有誠摯的報應。老婦人的心非常誠摯,所以感動了許多佛,讓後人希冀有這樣的事。

普賢社

開元初,同州界有數百家,為東西普賢邑社,造普賢菩薩像,而每日設齋。東社邑家青衣,以齋日生子於其齋次,名之曰普賢。年至十八,任為愚豎,廝役之事,蓋所備嘗,後因設齋之日,此豎忽推普賢身像而坐其處。邑老觀者,鹹用怒焉,既加詬罵,又苦鞭撻。普賢笑曰:「吾以汝志心,故生此中。汝見真普賢不能加敬,而求此土像何益?」於是忽變其質為普賢菩薩身,身黃金色,乘六牙像,空中飛去,放大光明,天花采雲,五色相映,於是遂滅。邑老方悟賢聖,大用驚慚。其西社為普賢邑齋者,僧徒方集,忽有婦人,懷妊垂產,雲:「見欲生子。」因入菩薩堂中,人呵怒之,不可禁止。因產一男子,於座之前,既初產生,甚為汙穢,諸人不可提挈出,深用詬辱。忽失婦人所在,男變為普賢菩薩,光明照燭,相好端麗,其所汙穢,皆成香花,於是乘象騰空,稍稍而滅。諸父老自恨愚闇,不識普賢,刺眇其目者十餘人。由是言之,菩薩變觀。豈凡人能識。(出《紀聞》)

開元初年,同州界有幾百戶人家,分為東西普賢邑社,建造了普賢菩薩像,而每天設齋戒。東社邑家的青衣,把齋戒日子生的兒子放在齋案旁,給他取名叫普賢。年齡到了十八歲,任性而愚俗,勞累的事,都被嚐遍。後因設齋戒的日子,這個小子忽然推倒普賢身像而自己坐在那個地方。邑老看到了,都非常生氣,咒罵他,又鞭打他。普賢笑著說:「我因你們的誠心,所以出生在這裡,你們看見真普賢不能更加敬拜,而拜求這個土像有什麼好處?」於是忽然變自身為普賢菩薩身,身上黃金色,乘著六牙象,飛向空中去了,放出巨大的光明,天上花象彩雲,五色相映,於是就熄滅了。邑老才明白是賢聖,都非常驚訝慚愧。那個西社為普賢邑齋戒的,僧徒正集聚。忽然有一婦人,懷孕臨產,說要生孩子。於是就進入菩薩堂內,人呵怒她,不能阻止,於是在靈座的前面,生下一男孩。既是剛剛生出,非常汙穢,人人都不可以抱出來,更用詬語侮辱她。忽然婦人不見了,男孩變成為普賢菩薩,光明照耀,貌相端正美麗,他的那些汙穢之處,都變成香花。於是乘象騰空而去,漸漸而熄滅。各位父老自恨愚昧,不識普賢。刺瞎自己眼睛的十幾個人。因此說:菩薩的變化,凡人怎麼能識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