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五 異人五

太平廣記 宋太宗 第2頁,共2頁

李客者,不言其名,常披蓑戴笠,系一布囊,在城中賣殺鼠藥,以一木鼠記。或有人買藥,即曰:「此不惟殺鼠,兼能療人眾病。但將伴餐之,即愈。」人惡其鼠藥,少有服餌者。有百姓張贊,賣書為業。父年七十餘,久患風疾。一日因鼠齧其文字數卷,贊甚怒,買藥將以飼鼠。贊未寢,燈下見大鼠數頭出,爭食之,贊言必中其毒。倏忽俄見皆有羽翼,望門飛出。贊深異之。因就李客語之。客曰:「應不是鼠,汝勿誕言。」贊更求藥,言已盡矣。從此遁去。其父取鼠殘食之,頓覺四體能屈伸,下床履步如舊日。(出《野人閒話》)

有個姓李的流浪人,從不說自己叫什麼名字,經常身披蓑衣頭戴草帽腰裡拴著個布口袋,在城裡賣滅鼠藥。如有人來買藥,他就說:「此藥不僅能殺死老鼠,同時還能治療人的百病。只要將它跟飯一起吃下去,就能藥到病除。」人們嫌惡它是耗子藥,很少有人服用的。有個老百姓叫張贊,以賣書為業,父親七十多歲了,久患風溼病。一天,因為老鼠啃壞了幾卷書,張贊氣壞了,就去買藥來喂老鼠,張贊沒有睡覺,在燈光下看見幾只大老鼠從洞裡鑽出來,爭著去吃,張贊心說這幾隻老鼠肯定中毒,轉眼之間便見它們都生出翅膀,朝著門口飛出去了。張贊對此非常驚異,便去跟姓李的賣鼠藥的說了這件事,李說:「該不是老鼠,你不要胡說。」張贊還要跟他買藥,他說已經賣完了。此人從此就不見了,張讚的父親把老鼠吃剩的藥拿來吃了,頓覺四肢能夠屈伸,像得病之前那樣下床走路了。

蜀城賣藥人

前蜀嘉王頃為親王(明抄本親王作親藩)鎮使,理廨署(署原作置,據明抄本改)得一鐵鏡,下有篆書十二(按篆文列十三字,二字當是三字)字,人莫能識。命工磨拭,光可鑑物,掛於臺上。百里之內並見。復照見市內有一人弄刀槍賣藥,遂喚問此人。雲:「只賣藥,不弄刀槍。」嘉王曰:「吾有鐵鏡,照見爾。」賣藥者遂不諱,仍請鏡看。以手臂破肚,內鏡於肚中,足不著地,冉冉升空而去。竟不知何所人。其篆列之如左(篆字略)。(出《玉溪編事》)

前蜀的嘉王頃做親王鎮使,在整理官署時得到一面鐵鏡子,下邊寫著十三個篆字沒有人能認識。讓工人磨擦乾淨後,光亮得可以照見東西,把它掛在高臺上,一百里之內都能照見。在鐵鏡子裡照見市內有個人正在舞弄刀槍賣藥,便把此召喚到面前盤問,這個人說他只是賣藥,沒有玩弄刀槍。嘉王說:「我有鐵鏡子,照見你了。」賣藥人於是不再隱諱。他向嘉王要鏡子看看,鏡子遞給他後,他用手掌劈開自己的肚子,便把鏡子放進肚子裡去,腳不著地,冉冉升起,在天空中飄飄然飛走了。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麼地方的人。

劉處士

張易在洛陽,遇處士劉某,頗有奇術。易恆與之遊。劉嘗賣銀與市中人,欠其值。劉從易往索之,市人既不酬值,且大罵劉。劉歸,謂易曰:「彼愚人不識理於是,吾當小懲之。不爾,必將為土地神靈之所重譴也。」既夜,滅燭就寢。劉床前熾炭燒藥。易寐未熟。暗中見一人,就爐吹火。火光中識其面,乃向之市人也,迨曙不復見。易後求之,問市人,雲:「一夕夢人召去,逼使吹火,氣殆不續,既寤,唇腫氣乏,旬日乃愈。劉恆為河南尹張全義所禮,會與梁太祖食,思魚鱠。全義曰:「吾有客,能立致之。」即召劉。劉使掘小坎,汲水滿之,垂釣良久,即獲魚數頭。梁祖大怒曰:「妖妄之甚者也。」即杖背二十,械繫於獄,翌日將殺之,其夕亡去。劉友人為登封令,其日至縣,謂令曰:「吾有難,從此逝矣。」遂去,不知所之。(出《稽神錄》)

張易在洛陽遇到個處士劉某,劉處士頗有奇異的法術,張易總跟他一起遊玩。劉處士曾經賣銀子給一個人,這人欠他的錢,劉與張易去跟他要,這個市民既不還錢,還破口大罵劉處士。劉處士回來後對張易說:「那個笨蛋如此不懂道理,我應當小小地懲罰他一下,不然的話,必將受到本地神靈嚴重的譴責。」到了夜晚。劉與張易吹滅蠟燭上床就寢,在劉的床前燒著紅紅的炭火在熬藥,張易沒有睡熟,黑暗中他見有一人對著爐子吹火,藉著火光能識別這個人的面孔,乃是原先欠錢不還的那個人,到天亮時這個人就不再見了。張易後來找到了這個人,說起那件事,他回答說:「一天晚上夢見被人召喚了去,逼著讓我吹火,氣用完了,再也上不來氣,醒過來之後,嘴唇腫脹氣力貧乏。過了十天才痊癒了。」劉處士經常受到河南尹張全義的禮遇,有一次,劉正在張全義處作客,趕上張全義與梁太祖一起就餐。他們想吃魚肉,張全義說:「我有位客人,他能馬上弄到。」就把劉處士招呼了去。劉讓人掘了個小坑,提水把坑灌滿,自己垂線在坑內釣了一會兒,便得到幾條魚。梁太祖大怒道:「你這種妖術太狂妄了!」當即在劉的背上打了二十棍子,又帶上枷鎖關在牢獄裡。第二天就要把他殺掉,他卻在當天夜裡逃走了。劉處士有個朋友是登封縣令,那天他來到縣裡,對縣令說,「我現在有災難,從現在開始我要消失了。」說完便走了,不知去了什麼地方。

張武

張武者,始為廬江道中一鎮副將,頗以拯濟行旅為事。嘗有老僧過其所。武謂之曰:「師年老,前店尚遠,今夕止吾廬中可乎?」僧忻然。其鎮將聞之怒曰:「今南北交戰,間諜如林,知此僧為何人,而敢留之也。」僧乃求去。武曰:「吾業已留師,行又益晚,但宿無苦也。」武室中唯有一床,即以奉其僧,己即席地而寢。盥濯之備,皆自具焉。夜數起視之。至五更,僧乃起而嘆息,謂武曰:「少年乃能如是耶。吾有藥,贈子十丸,每正旦吞一丸,可延十年之壽,善自愛。」珍重而去,出門忽不見。武今為常州團練副使,有識者計其年已百歲,常自稱七十,輕健如故。(出《稽神錄》)

張武原先是廬江道中一個鎮的副將,他把幫助出門在外的行旅之人看成一件大事。曾經有個老和尚路過他那裡,張武對他說:「師傅年紀大了,前面的客店離這裡還很遠,今晚上就住在我屋裡可以嗎?」和尚很高興。這個鎮的鎮將聽說後氣憤地說:「當今南北交戰,到外都是間諜。你知道這個和尚是什麼人,竟敢把他留下!」和尚請求離去,張武說:「我現在已經留下了師傅,要走又太晚了。只管睡在這裡,不要苦惱。」張武臥室裡只有一張床,便把這張床讓給和尚,自己就睡在屋地上。洗漱用具,自己都有。夜間幾次起來看他。到五更時,和尚便起來在那裡嘆息,他對張武說:「年輕輕的就能這個樣子,實在難得。我有藥,贈給你十丸,每年正月初一吞一丸,可以延長十年的壽命。你要好好地愛護自己。」道一聲珍重便走了,出了房門忽然不見了。張武現在是常州團練副使。有認識他的人計算他的歲數已有百歲了,他常常自稱是七十歲,仍然跟過去一樣輕捷矯健。

茅山道士

茅山道士陳某,壬子歲遊海陵,宿於逆旅。雨雪方甚,有同宿者,身衣單葛,欲與同寢。而嫌其垢弊,乃曰:「寒雪如此,何以過夜?」答曰:「君但臥,無以見憂。」既皆就寢,陳竊視之。見懷中出三角碎瓦數片,煉條貫之,燒於燈上。俄而火熾,一室皆暖,陳去衣被乃得寢。未明而行,竟不復也。(出《稽神錄》)

茅山道士陳某,在壬子年雲遊海陵時,有一天住宿在客店裡。天正下大雪,有個與他住在一起的人身上還穿著單衣,想與陳某在一塊兒睡,陳某嫌他身上太髒太破。便說:「天這麼冷,又下大雪,怎麼熬過這一夜呢?」答道:「您只管躺下,用不著擔憂。」兩人都睡下之後,陳某偷偷地看那個人,見他從懷裡掏出幾片三角形碎瓦片,瓦片用鏈子串著,他拿到燈上燒烤。一會兒火便燃燒得很旺,整個屋裡都暖和和的,陳某掀掉身上的衣被才能入睡。沒到天亮這個人就走了,一直沒有回來。

逆旅客

大梁逆旅中有客,不知所從來。恆賣皂莢百莖於市,其莢豐大,有異於常。日獲百錢,輒飲而去。有好事者知其非常人,乃與同店而宿。及夜,穴壁窺之。方見鋤治床前數尺之地甚熟,既而出皂莢實數枚種之。少頃即生,時窺之,轉復滋長,向曙則已垂實矣。即自採掇,伐去其樹,銼而焚之。及明攜之而去。自是遂出,莫知所之。(出《稽神錄》)

大梁的一家客店裡住著一個客人,不知道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天天在市場上出賣皂莢百莖,他的皂莢特別豐滿肥大,跟平常皂莢不一樣。他一天賣得一百個錢,買了酒喝完就走。有個好奇的人知道他不是尋常人,便跟他到同一個客店裡住宿,到了夜晚,在牆上掏了個小洞偷偷地觀察他。只見他把床前幾尺見方的地方用鋤頭整治得鬆鬆散散,然後拿出幾顆皂莢種子種在土裡,不大一會兒就生長出皂莢小苗,他不斷地在觀察這幼苗,幼苗迅速生長,天亮時就已掛滿了果實。他立即動手採摘,把皂莢樹伐倒,劈碎燒了。到天亮便帶上皂莢出了門。從此他就走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什麼地方。

教坊樂人子

教坊樂人有兒年十餘歲,恆病,黃瘦尤甚。忽遇一道士於路,謂之曰:「汝病食症耳,吾能療之。」因袖中出藥數丸使吞之。既而複視袖中曰:「嘻,誤矣。此辟穀藥也。自此當不食。然病亦瘳矣。爾必欲食,嘗取少木耳食之。吾他日復以食症藥遺爾也。」遂去。兒歸一二月,病癒。然其父母恆以不食為憂,竟逼使餌木耳,遂飯噉如故。已而自悔曰:「我餌仙藥而不自知。道士許我復送藥來,會當再見乎?」因白父母,求遍歷名山,尋訪道士。母不許,其父許之曰:「向使不愈,今亦死矣。既志堅如此,或當有分也。」遂遣之,今不知所在。(出《稽神錄》)

有個教坊的樂人,他有個兒子十多歲了,總鬧病,自來就長得又黃又瘦,得病以後就更厲害了。有一天,他忽然在路上碰見一個道士,這位道士對他說:「你的病屬於食症,我能給你治。」便從袖筒裡拿出幾丸藥叫他吞了下去。然後,又看了看袖筒裡說:「嗬!弄錯了。給你吃的是辟穀藥,從現在開始你應當不再吃飯,但你的病也會痊癒的。你肯定想吃飯,那就嘗取少許木耳當飯吃。我改日再來送給你治食症的藥。」說完就走了。兒子回家後一兩天,病就痊癒了。但他的父母總是為他不吃飯而擔憂,後來終於逼著他吃木耳,於是又跟從前一樣地吃起飯來。過了一段時間,兒子自己悔悟道:「我吃了仙藥自己還不知道。道士答應我還送藥來,能夠再見到他嗎?」想到這裡,便跟父母表示,自己要遍求名山,去尋訪那位道士。母親不允許,父親同意他這樣做,說:「原先如果病治不好,到現在也死了。既然志向如此堅定,或許是有緣分吧!」於是,就把兒子打發走了。如今不知道教坊樂人的這個兒子在什麼地方。

蔣舜卿

光州檢田官蔣舜卿行山中,見一人方採林檎一二枚,與之食,因爾不飢。家人以為得鬼食,不治將病。求醫甚切,而不能愈。後聞壽春有叟善醫,乃往訪之。始行一日,宿一所旅店,有老父問以所患,具告之。父曰:「吾能救之,無煩遠行也。」出藥方寸七服之,此二林檎如新。父收之去,舜卿之飲食如常。既歸,他日復訪之。店與老父,俱不見矣。(出《稽神錄》)

光州有個檢田官叫蔣舜卿,他在山裡走路碰見一個人剛摘了一兩個林檎果,給他吃了。從此他就不思飲食。家裡人以為他是吃了鬼給的食物,不趕緊治療就會得病。儘管急著找醫生治療,但是一直治不好。後來聽說在壽春有個老頭兒醫道高明,蔣舜卿就去拜訪他,剛走了一天,晚上住宿在一家旅店裡,有個老大爺問他患的是什麼病,舜卿把病情告訴了他。老大爺說:「我能救你,用不著走那麼遠。」他拿出個一寸七的藥方讓舜卿服了下去,兩個林檎果便吐了出來,就跟新鮮的一樣。老人將這兩個林檎果收了起來,舜卿的飲食又恢復原狀。舜卿回家之後,過了幾天又去看望老人,旅店與老大爺都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