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兩個人的時光機
倘若時光倒流,但願某一天可以重新開始。
有一次楊蔚琪問鄭諧,倘若時光可以倒流,那麼他希望時間回到人生的哪一個點。
鄭諧記得他回答是:沒有。
並不是他過得太平順,而是他一向覺得,人生該怎樣就怎樣,逆轉便有違天命,所以哪一個點他也不想回去,即使當時或許他很遺憾。
可是現在鄭諧希望多年前的某一天,可以從早晨開始,重新來過。
那一段時間鄭諧一直過得不怎麼順心。
父親要求他大學畢業先工作一兩年,達到他的考核後再出國,他謹遵教導。
鄭諧在一家以高強度高壓力聞名的大公司裡做滿兩年,比他之前的四年學習加起來都累。他辦妥一切手續,跟現任女友分手,打算回家陪母親住上幾天,然後出發。
結果那位明明交往之初就談得明白,而他一直以為理智淡然的女子卻突然尋死覓活,險些驚動母親。
接下來父親身體出了點狀況,母親到父親身邊去照顧他,後來母親也病了。
他難得地留在那個他十分不喜歡的城市做了幾天孝子,然後決定回到從小長大的城市去跟朋友們告個別。
和和也留在那裡。這個暑假,她給自己安排了滿滿的任務,志願者,學習班,只到b市來陪她的媽媽住了一週。鄭諧媽媽到b市來照顧鄭爸爸後,就只有和和與保姆在家裡了。
他只回去了兩天,就發現和和那個暑假狀態很不對勁。
她笑得比平時多,可笑得很不真心。她的話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詞不達意。而且,和和平時其實很懶散,喜歡盯著一件東西靜靜地發呆。可那兩天裡,她總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卻不知在忙什麼,還常常跟家裡的保姆搶著幹活。
鄭諧從和和嘴裡沒套出什麼話來,卻套出了她在大學裡很要好的同學的名字。
他沒費多大勁兒就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無非是和和戀愛了,和和又失戀了,和和被某個優秀的男孩子傷害了一下子,但努力裝作若無其事。
鄭諧覺得很好笑。這種惡作劇,他的朋友也玩過,結果把自己栽了進去。大家都只當戲看一場,笑過就算。
只不過當物件換成和和時,他的同情心比例大幅度提升了一下。他很滿意和和如今這樣努力著自我療傷自我復原的狀態,雖然看起來很蹩腳。
偏偏那個傳說中的「男孩子」自動地出現在他面前。
保姆對正在屋裡看書的他說:「有個小夥子,說是和和的同學,順路過來看看她。可是和和的手機沒帶,聯絡不上。」保姆將和和忘在屋裡的手機遞給鄭諧。
鄭諧很不厚道地查了一下未接來電記錄,除了一個是手機號碼,其他的幾個都是固定電話,公用號碼。他立即猜出來的人是誰,突然有了興致。
於是那位男生很榮幸地得到了鄭諧的接見。
很清朗的一個男生,其實只比鄭諧小兩三歲。可是大三學生與已經畢業一年的社會人相比,那差距卻是兩三歲的若干倍。
鄭諧把那男生約在附近的茶館,威逼加利誘,三下五除二就將他給解決掉了。
那個男生並不是很好對付,所以鄭諧的手段實在算不上光彩,有以大壓小和仗勢欺人之嫌,後來他也偶爾反思,當時自己實在不怎麼符合江湖道義。
因為他第一眼見那男生就很不喜歡,聽他開口說第一句話就更不喜歡。他直覺這個男生不適合筱和和。既然和和那邊掙扎得已經很辛苦,這男生再一齣現勢必要讓她的努力滑坡不小,那麼就由他來幫她一把好了。
中午有幾個大學同學到本地來,他請他們吃飯。恰好和和回來了,他於是把和和也帶了去。
和和在人前一如既往地乖巧可愛,十分討人喜歡,只是飯局快到尾聲時說要出去打電話,然後就一去不回,過了很久發了個簡訊回來說,她有點事情。
追根究底,鄭諧那天實在是太無聊了,他竟然早早地散了席,然後開車去找和和。
不出他所料,和和看見了岑世的來電,決定要去與岑世見面。而他的判斷那樣準,很輕鬆地就趕在和和見到岑世之前便找到了她。
鄭諧其實之前一直是把和和的這場失戀當成一個正常故事來看,覺得與她曾經考試不及格或者落選拉拉隊的嚴重程度差不多的小事。可他既然見過了岑世,已經認定那個岑世絕不是和和的良人,和和此去準沒好事,他便下定決心要阻攔到底。鄭諧成功地沒有讓筱和和與岑世見面。
他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大人對付孩子們的方法通常都不難,誘哄加嚇唬。他向她擺事實講道理後,很平心靜氣地說:「和和,你可以選擇。如果你今天下定決心要去見他,那麼以後我不認識你。」
鄭諧跟自己打了挺無聊的一個賭。其實筱和和就算真的去見了岑世,他也總不成真的不再理她,頂多他自己沒面子罷了。
不過和和果真自小時候起就從來都不會讓他失望。她低著頭,捏著手機的手微微發抖,卻安安靜靜地坐著,並沒打算開啟車門逃出去。直到遠處傳來一聲船起錨出航的長鳴,而和和的手機同時滴滴地響起一串短訊音,她終於抑制不住地哭出來。和和只哭了幾秒鐘,便紅著眼眶抬起頭看著鄭諧,眼裡還有盈盈淚珠。她說:「你又不是我爸,你管我跟誰交朋友,你管我會不會上當受騙。就算我被別人欺負死,那也是新體驗,總好過你把我當沒大腦的扯線木偶。我討厭你,討厭你,討厭你!」她大聲喊出這幾句話便拉開車門頭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鄭諧看著她纖細得弱不禁風的背影,笑了一下,搖搖頭,放棄了去追她的打算。
討厭他?
他第一次發現原來筱和和也有脾氣,而且發脾氣的時候就像小孩子耍賴。
鄭諧一直覺得筱和和的個性裡缺少一點強硬的東西,太柔弱,就像他的母親,而不是像和和自己的母親,所以他總是願意替她決定這決定那,免得她被欺負,免得她走彎路,而她也很少抗拒。
如今他終於見到她發小脾氣,他覺得這算她的一個大進步。
下午他被幾個朋友叫去玩牌,邊玩邊喝酒。很多人,走一撥,又來一撥。晚上又被拖著去了一家夜總會玩,有人藉著給女友慶生的名號宴請,席間有很熟的,也有不認識的,男男女女,節目層出不窮,搞出怪誕的喝酒花招,將大半隻西瓜挖空成了容器,裡面倒了紅黃白黑各種顏色與濃度的酒和飲料,比毒藥更難喝。滿屋子都是刺鼻的酒氣與煙味。
鄭諧自知一混合喝酒就撐不住,幾次找了藉口要走。因他隔日就要出國唸書,回來之日遙遙無期,大家死活不肯放人,被罰著吞了整份的那種天才雞尾酒,接過別人遞來的煙,連抽了兩支才止住他想嘔吐的衝動。然後他又被逼著跟壽星女一起合作了一支對唱情歌才得以脫身。
後來的事情鄭諧便開始模糊。他隱約記得自己乘了計程車回家,大吐了一場。保姆一邊照顧他,一邊唸叨著和和怎麼還不回家。他似乎給和和撥了幾個電話,但沒找到她。再後來他就睡了。
大約因為有心事,他睡得十分不安穩,夢中見到許多亂七八糟的事,他從來沒見過面的奶奶正在親手染許多的紅雞蛋慶祝他出生,他只見過一面的和和的爸爸抱著他去遊樂場玩太空船,他去參加他第一位女朋友的婚禮結果被人錯當新郎嚇他一身汗,他的上一任女友站在幾百層的高樓之上威脅著要跳下,還有他開車誤入異次元世界見到一群怪物……匪夷所思,光怪陸離。
最離奇的甚至還有春夢。他即使在青春蓬勃的發育期,也不曾做過這麼幼稚的夢。他縱著自己在離奇幻境中沉沉浮浮,心裡明瞭那場聚會上的很多幾樣食物可能都有問題,他慶幸自己離開得早。
當然,等鄭諧看清自己春夢的物件赫然變成筱和和時,他就驚醒了。醒來時窗外太陽剛升起不久,時間尚早。
他起身檢視四周,除了煙味酒味讓人難以忍受,衣服很不整外,並沒什麼明顯的異常。
鄭諧暗暗鬆口氣,暈乎乎地去洗了澡,換上睡衣想繼續睡。可是他儘管頭沉如鉛,卻仍是睡不著。
他又掙扎著爬起來,推門時看見保姆已經在打掃一樓的客廳。保姆見到他起得這樣早很驚訝。
鄭諧撫著突突跳著的額頭問保姆:「和和回來沒有?」
保姆小心翼翼地觀察著他的臉色回答:「好像沒有……她房間門開著,但是沒人……」
這位在鄭諧家裡做了二十年的保姆那天早晨也充滿了疑惑。
昨夜她一直在等和和跟鄭諧回家,鄭諧回來後要她去休息,他自己等和和。照鄭諧一慣的性子,按說絕不會在沒等到和和的情況下就自己去睡了,他一定會把和和揪出來再去睡的。
而且,她本以為鄭諧知道和和一夜未歸後會惱火異常,雖然她沒見過鄭諧發脾氣,可是她也看了鄭諧二十年,基本上能從他不動聲色的表情裡判斷出他的情緒。所以她不能理解,為什麼鄭諧聽說和和一夜未歸後,臉上竟然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的確是如釋重負,她絕不可能看錯。
筱和和從小喜歡看小叮噹,她一直希望能夠擁有一臺時光機。但她並不是希望回到過去重新開始,而是希望時間走得更快一些。因為當人的個性不會輕易改變時,本該發生的錯誤躲得過一次,也未必躲得過第二次,想要毀牌重來是一種無恥的耍賴行為——她的思維方式一直以來都受了鄭諧的很大影響。而時間是一劑極好的遺忘劑,當它走得更快一些時,她就會更容易地忘記一些她不想記住的事情,比如她小時候說謊被媽媽拆穿,比如她幼兒園登臺演出很丟臉,比如她失敗的初戀,再比如,令她心虛的某一個罪惡的夜晚。
大學一年級的暑假,筱和和努力地將自己的每一分鐘塞滿,參加學習班,擔任志願者,努力遺忘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都怪大一下學期藝術學院的某個腦抽的藝術節。
筱和和本是那種乾淨清爽,柔和甜美,越細看越舒服,但丟到人堆裡卻不容易一眼被挑出來的小女生,尤其在以誕生出格另類人物著稱的藝術學院,她安安靜靜,絕少出頭露面,社團活動也只作幕後服務人員,佈置場地,設計畫版,十分不出眾。
那個藝術節的彙報演出震驚了整所大學,不是因為多精彩多優秀,而是因為那些節目太過超前另類後現代太暴力太血腥,大大刺激了觀眾的神經。演出結束後,校園bbs首頁遍佈討伐貼子:藝術學院的演出是對我們人類正常審美觀的一種嚴重汙辱。諸如此類。響應者眾。
當罵聲漸消,大家的注意力轉到一位校內知名的無聊文藝男青年的貼子:烏煙瘴氣中的一抹陽光,群魔亂舞中的一位天使,她秀眉輕蹙宛如楊柳拂岸,她嫣然一笑仿若春花照水……酸得人牙都倒掉,貼子下面每一張舞臺劇照裡都有筱和和。
原來是那天演出筱和和一直藏在臺側幫演員們看東西,有時還幫著拉幕布。校園的舞臺簡陋,偏偏有個校內記者一直在側臺斜角拍攝,於是很多張照片裡,臺上是烏泱泱的背景,亂糟糟的人影,臺側則是清清淡淡一身白衣的筱和和一臉虔誠地看著同學們的演出,天堂地獄,鮮明的對比。
所以「神秘女郎」筱和和被大肆討論了,被人肉搜尋了,突然間便出名了。
不是她自己愛出風頭,實在是大學裡的無聊閒人太多了。
人怕出名豬怕壯。於是,每日教學樓食堂宿舍三點一線,平常只與女生一起玩,安靜乖巧的筱和和,突然間湧出了一大批追求者。
她覺得好玩,也躲得辛苦,但最終還是被一位叫作岑世的多才多藝的男生所吸引。
和和在學校也很宅,不怎麼關注八卦,所以她不太清楚這一位乃是校際風雲人物,不然她會躲得再遠些。
這本是一個青春劇一樣的故事:名不見經傳的甜美少女筱和和與校園王子的浪漫戀情,猶如校園版灰姑娘故事。
如果後來沒有人告知筱和和一些內幕的話。
原來自從筱和和莫名其妙出了名之後,某群自負自大的無聊男生便集資下注,賭誰的魅力最大,能夠先追到那個可愛女生。岑世不負重望。
筱和和脾氣一直不算大,可她有自尊。她不哭也不鬧,只是扇了他一耳光,然後拒聽岑世的任何解釋。
那時已經快考試,岑世找她幾回被拒見,也偃旗息鼓。
本來就是玩笑一場,扯多了更沒意思。和和既沒向任何人哭訴,也沒將心情寫入日記,她用她自己的方式療傷,安靜的,忙碌的,試著將所謂的初戀迅速遺忘。只是偶爾回想起岑世與她一起玩鬧的日子,不免惆悵幾分,感覺人生若夢。
和和考了個不錯的成績,然後迎來大學第一個暑假。
按說她應該去b市媽媽身邊。在大學校園任教的母親,擁有漫長的假期。可是那個暑假,媽媽帶著一群學生南下考察去了。而鄭諧的媽媽倩柔阿姨,因為身體的原因,特別不能夠適應b市的冬夏兩季,仍然留在原來的城市。筱和和樂得陪著她一起渡過暑假。
因為目光銳利的媽媽一定能發現她的反常,卻肯定不會多問,只會如最精密的儀器一樣在她周身掃描,令她如犯人一般羞愧難當。而性情溫和的倩柔阿姨向來只對她噓寒問暖,但絕不試探著去揣度她的內心,給她最大的尊重。
後來鄭伯伯身體不好,倩柔阿姨也離開了,離去前千叮萬囑不許她自己回家去住著,於是她還是住在鄭諧家,與老保姆作伴,直到鄭諧回來。
她上大學時鄭諧已經工作了一陣子,沒有長假,只是週末才偶爾回來看看他的母親。她與他,見面的機會已經很少。
不過鄭諧待她與以前並沒多大分別,他還當她是小女孩,領她出去玩,給她買零食和玩具,看她燙了捲髮直皺眉。只是在發現她已經長高到他的耳垂時有些吃驚。
和和是晚長的那種孩子,鄭諧大學畢業時,和和還不到他的肩膀。
然後就是那一天,鄭諧中午帶她去吃飯,見到幾個他的舊日同學。那些人都早已不是學生,一副社會精英的模樣,談一些對她來說過於深奧的話題,她不感興趣。可是菜的口味十分好,她埋頭小口專心地吃,如果發現有人看她,就朝對方報以友善的微笑。
她坐在鄭諧身旁,身邊另一位大哥哥姓時,時間的時,很奇怪的姓。當他發現和和對桌上的某一道菜特別感興趣又不好意思吃很多時,會將那道菜轉到自己面前來,然後將和和麵前的餐盤裝滿。
後來和和發現了未接來電。除了岑世的,還有本地的陌生號碼。
她知岑世專程過來,於是回了電話。
岑世說:「我來向你道歉。但我答應過你哥,不再見你。所以,和和,祝你快樂。」
岑世的這句話令和和已經漸漸痊癒的傷口再度被撕開。
如果岑世根本不來,她不會介意。可是岑世如今來了,卻又再度為了某個原因輕易地拋棄她,不管是什麼原因。
而比這個她二度被戲弄的傷害更令她傷心又難堪的是,鄭諧竟然知道這件事了。
她一直在鄭諧的陰影下成長,她一直被鄭諧當成小孩子,所以她一直想證明給他看,自己長大了。
當初她一意孤行地自己選了學校,而沒有按長輩們的意見到媽媽所在的學校,或者鄭諧所在城市的學校,無視鄭諧已經替她打通的關係,鄭諧只是冷笑,說她像玩蹦床一樣一下子就去了陌生的環境,鐵定要碰幾回壁弄得灰頭土臉。
所以和和在學校裡小心翼翼,本本分分,努力學習,與人為善,絕不招惹是非。她不想當模範生,她只是不想被鄭諧看了笑話去。
可是這一次,她何止讓他看了笑話去。他以前給她的種種評價,天真幼稚,自作聰明,不明是非……都得到了印證。
鄭諧一邊擺平岑世時,一邊在心裡偷著樂吧。
後來,當和和的同學因為失戀而哭哭啼啼要死要活時,和和只作安靜的聽眾,卻從不勸解。因為她很深刻地體會到,人們因為失戀而哭泣,不見得是為了失去愛而難過,而多半是因為自尊心受傷而懊惱吧。
可是剛過完18歲生日沒幾天的筱和和那時候並沒有這樣通透世事,那時她橫了一條心對岑世說:「你等著我,我有話跟你講。」
其實和和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跟岑世說什麼,有什麼可說的。她只覺得,她很沒出息地去見岑世一定會惹惱鄭諧,而她的目的就是希望他生氣。
可是她在鄭諧面前,永遠像如來佛掌心裡的孫猴子,她到底見不成岑世,於是和和很反常地朝鄭諧發了一通脾氣後就跑掉了。
和和在馬路上邊晃悠邊反思,覺得自己對鄭諧有點過了。他是為了自己好,而自己竟然真的把他當親哥哥一樣耍小性子,她未免有些後悔。可她一想到鄭諧笑得很愜意的那副樣子,彷彿看她的笑話看得很愉悅,將她的裡子面子全丟盡了,她又覺得自己剛才鬧得很爽。
和和心裡空落落地在街上轉了一個小時。鄭諧不給她電話,她沒臺階可下,又沒法回家,於是耐不住寂寞地撥通了很愛玩的幾個高中同學的電話,約她們小聚。
她們去遊戲廳玩了一下午遊戲,瘋狂得不得了,晚上去吃燒烤,大口喝啤酒,又到ktv裡去唱歌,邊唱歌邊喝酒,唱得喉嚨嘶啞,喝得天眩地轉。
因為一直在吵鬧環境裡,連鄭諧後來打電話給她,她也沒聽見。
和和醉得很厲害,雖然她可以裝得很清醒。
這也是鄭諧教她的。鄭諧說:你就算真的醉得忘記自己是誰,也一定不要讓別人看出來你醉了。女孩子醉了不好看,更重要的是,女孩子讓別人看出醉了的話,會受欺負。
她的計劃是回以前跟媽媽住的那棟房子去,雖然可能塵土撲面,但也好過露宿街頭。可是她也不明白怎麼計程車停下時,抬眼一望還是鄭諧家的別墅,近幾年來她住得比鄭諧更多的地方。
可是筱和和實在沒力氣再折騰一回了,她原定的目的地離這裡隔了大半個城市,和和不能保證自己裝清醒能裝得那麼久。
她看看手機已經過了12點,大家應該都睡了,她硬著頭皮自己開了院門,輕手輕腳地繞過那條狗的小窩,又開了屋子的大門。
和和頭暈眼花地倚在樓梯扶手上休息了一會兒,決定一鼓作氣地撐到自己的臥室去。她的涼鞋踩在樓梯上有嗒嗒的響聲,和和脫掉鞋子光著腳一步一挪。
當她終於爬上最後一級臺階,已經能夠看見勝利的曙光時,她頭頂的燈突然大亮,鄭諧就坐在二樓玄關處的一把椅子上,冷冷地看著她。
後來和和也記不明確她跟鄭諧都吵了些什麼。平時她並不敢跟鄭諧那麼對著幹,他說一句她就回一句,而且非常不客氣。而鄭諧也反常,他一向惜言如金,點到為止,如果她表現得不服氣,他也只會冷冷地睨她,令她不戰而敗。
可是那天他們好像一直在爭論,總之一切都不對勁。和和記得最清楚的一句話是鄭諧說:「筱和和你太令人失望。」他從來沒這樣講過話,他以前只說:和和你是個笨蛋。或者:和和你是蠢姑娘。
而筱和和後來她趴到樓梯欄杆上嚇唬鄭諧:「你再逼我我就從這裡跳下去。」
二樓並不高,鄭諧跳下去甚至可以站得很穩。可她站的那處位置下面恰有一處臺階,不摔傷那是不可能的。
鄭諧只是冷笑:「你跳下去試試,你不敢。」
筱和和被酒精浸過的大腦遲頓地轉著。她若跳,自己要受罪了。她若不跳,鄭諧又要得意了。她若跳,鄭諧一定會很後悔吧。跳?不跳?跳?她邊想著邊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欄杆,腦子裡有隻小鬼在惡意使壞,心中有個好孩子卻恍恍不安,努力想制止自己別做碴蠢事。
她自己正掙扎得辛苦,鄭諧卻幫了她一個大忙。他站起來一把將她揪下來,反手給了她一個耳光。
和和從鄭諧將她拖下來的距離判斷,原來她真的已經爬高,大半個身子都探到外面去了。她自己驚出一身汗,但他那其實根本沒用力的一巴掌卻令她哭起來。
和和縮到牆角無聲地哭,越哭越厲害,全身都縮成一團。
後來鄭諧在她身邊坐下,用手替她抹著眼淚,將她摟進懷裡輕輕地拍著,語氣很疲倦:「別哭了,我打你不對,我錯了還不行麼。」
喝醉了的筱和和就是小孩子,得理不饒人,聽到鄭諧道歉的話,她反而哭得更響了。
鄭諧去捂她的嘴:「你是不是要把陳阿姨吵醒上來看笑話?」
和和張口就死死地咬住他的手。鄭諧掙了幾下沒掙開,任著她去咬。和和咬累了,自己鬆開口,又嗚嗚地哭。
鄭諧被她哭得心煩意亂,站起來說:「你什麼時候哭累了記得回屋睡覺。我不舒服,我先睡了。」
他撥腳就要走,筱和和突然就緊緊抱住了他的腿不讓他走。盛夏的天氣,他穿著背心和短褲,剛才又跟和和鬧了一場,和和抱上去時,粘粘膩膩。
鄭諧這次沒由著她的性子,用了一個大力抽出自己的腿,邊繼續往前走邊說:「筱和和你再這麼胡鬧,我以後永遠都不再管你的閒事了。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吧,反正我後天就出國了,回來的時候不知道還記不記得你。」
和和被他剛才那一扯的反作用力撞了一下,後腦正碰到牆上,半天才回過神來,聽他那樣講,立即從地上爬起來,跌跌撞撞地追了上去,在鄭諧已經推開自己房間的門時,從他身後一把抱住他的腰,趴在他身後委屈地嗚嗚哭。
鄭諧掙扎了半天沒掙開,乾脆自己往前走,後面拖著一個筱和和。終於他走到自己屋裡的軟沙發旁時,他回手把和和揪出來,甩到沙發上。和和縮到沙發上繼續哭。
鄭諧自己倒了杯水喝,扔給和和一條毛巾:「哭夠了就回屋睡覺去,替我把門帶上。」然後他躺到床上,拉過涼被矇住臉,很久不見動靜,似乎是睡了。
借酒裝瘋的和和失了觀眾,也沒興致哭了,只是越來越生氣。她看著床上安靜躺著的鄭諧,一副若無其事的模樣,而她卻在這邊氣炸了肺,她腦子裡湧上邪惡的念頭,鼓足勇氣跳到鄭諧的床上,恰好跳到他的身上,然後抱住他。
驚醒的鄭諧推她:「筱和和你吃錯什麼藥了?你是不是瘋了?」但他的手恰到推在她最柔軟的地方,又急急收回。
和和終於有了扳回一局的勝利感,她洋洋得意:「你想以後都不管我?沒門!」
鄭諧已經起來,打算把她丟在床上,自己換地方繼續睡。但和和的大腦已經被邪惡的小鬼控制住,豈肯放過他,又拉扯著他的衣服不讓他走。
其實筱和和並沒想好自己到底想幹什麼,她只知道自己這一天在鄭諧面前丟盡了面子,她一定要扳回來。鄭諧在她面前一向作正人君子狀,所以只要她也讓鄭諧很失態,她就心理平衡了。
其實鄭諧向來身手敏捷,但幸運的是這一晚他的動作拖泥帶水。當鄭諧回頭又想推她時,又因為碰到她的某處裸露的皮膚而遲頓下來,和和趁機摟住他的肩,咬他的脖子。鄭諧重重地抖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