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煙裊裊,玉米地裡狼藏身。母鹿置幼處,全力以尋獵。明月出,煙霾散,村民至,棄食逃,月當空,狼咆哮。
——選自《西奧尼狼群狩獵之歌》(《叢林奇譚》)
大概三個月後的一天,迪克剛從鄉下度假回來。托爾潘納問道:「嘿,成功的滋味怎麼樣?」
「很棒啊!」迪克坐在畫室的畫架前,咂巴著嘴唇說,
「我還想更好——更加更加好。那些貧困潦倒的日子都統統過去了,我很滿意現在衣食無憂的生活。」
「小心啊,老夥計。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哪。」
托爾潘納伸展四肢躺在長椅上,一隻小獵狐正趴在他的胸膛上呼呼大睡,而迪克正在準備一塊畫布。整個房間裡到處都是各種零零碎碎的東西,有毛毯布套裝的水瓶啊,皮帶啊,軍徽章啊,還有一小捆的舊制服,一個安放各種武器的支架,等等,從門口一直堆放到裡面。在這一大堆雜亂無章的東西里面,只有一個平臺、一塊背景布和一個繪畫的模特是唯一固定下來的東西。平臺上沾了泥土的腳印顯示,剛剛離去的模特是一個軍人。秋日的陽光淡淡地照耀著畫室,在每個角落投下陰影。
「是啊,」迪克很是瀟灑淡定地說道,「我喜歡有權有勢,喜歡吃喝玩樂,喜歡緊張刺激,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錢。我幾乎就像那些喜歡緊張刺激,花錢買樂子的人一樣,幾乎哦……不過,他們很標新立異——令人萬分驚奇的標新立異啊!」
「不管怎麼說,他們對你夠好了,本來你的那個所謂的素描畫展是需要自己掏錢的,人家都幫你搞定了。你看到報紙把你的畫展稱作什麼了嗎?野生畫派展嗎?」
「沒關係,他們說什麼都沒有關係,反正我想賣的每一張油畫都賣掉了。我覺得,他們這樣界定我的畫展是因為他們認為我是一個自學成才的平面畫家。
「如果我是在羊皮上畫畫,或者是刻畫在駝骨上,而不是僅僅用黑白素描加顏色,那麼我的畫肯定可以賣個更好的價錢。說實在的,他們這幫人還真是標新立異啊,還真不知道該怎麼描述他們。前幾天我就遇到一個傢伙,他跟我說白色的沙灘上的影子絕不會是藍色的,事實上它是深藍色的。後來我才知道這傢伙最遠不過就到過布萊頓海灘而已。不過,他卻很懂藝術,真是見鬼了!他居然還洋洋灑灑地對我說教一通,還叫我去學校學一些畫畫的技巧。我真想知道要是老卡麥聽到這些的話會怎麼說。」
「你什麼時候跟卡麥學畫的?這傢伙早期可是聲名大噪啊。」
「在巴黎的時候,跟他學過兩年,他的教法很有個人魅力。每次當我竭盡所能畫出一幅作品時,他總會淡淡地來一句‘繼續努力,孩子’。就為這一句,你會竭盡全力努力做到最好。他很懂色彩,把色彩玩得出神入化。以前卡麥把色彩運用得如夢如幻,我敢說他以前都沒見過真正的大作,但是他卻能夠從中突破,而且做得相當好。」
「還記得蘇丹那裡的美景嗎?」托爾潘納意有所指地,一字一頓地問道。
聞言,迪克侷促不安了起來。「不要再說了!再說我又想跑那裡去了。那裡都是些什麼顏色啊!蛋白色、棕紅色、琥珀色、酒紅色、磚紅色、硫黃色——有點像鸚鵡冠上的顏色——就是帶點褐色的硫黃色,一塊黝黑的岩石在畫面中間高高翹起,淺綠松石色的天空下面點綴著一個綵帶裝飾過的駱駝。那裡的顏色真是太神奇了!」他開始走來走去,邊想邊說,「可是,你知道嗎,如果你向這裡的人展現出來的東西跟上帝在那裡創造的一模一樣的話,以你的能力和他們的理解能力,這恐怕——」
「你太謙虛了!然後呢?」
「這裡的年輕人有一半連去都沒有去過阿爾及爾,但是他們卻會對我的創作說三道四,會說你的創作理念是借來的,說你根本不懂藝術。」
「迪基,這是我出差一個月的時候發生的事情吧。你經常去玩具店那裡溜達,也聽到了人們對你的畫作的評論。」
「我忍不住嘛。」迪克很是懊惱地說,「你不在,我一個人很沒勁啊,而且長夜漫漫嘛。再說了,沒有人整天都幹活的啊。」
「是啊,是啊,是人就應該去酒吧,借酒消愁。」
「我也想啊,可我偏偏在那裡遇到一些所謂的同行啊。他們自稱是藝術家,我知道他們當中有些人的確會畫畫,只是他們不願意而已。真是的,下午五點,他們請我喝茶,探討藝術,談論他們的靈感。好像他們的靈感有多重要似的。過去的六個月,是我生命中聽見藝術誇誇其談最多,看見真正藝術創作最少的一段時間。你還記得卡薩維迪嗎?某個大陸財團的員工,跟著沙漠部隊的那個?那時他身穿禮服,帶著水瓶、系索、手槍、文稿箱、針線包、眼鏡等各式各樣的東西,整得整個人看起來就像是一棵掛滿東西的聖誕樹。他常常擺弄這些東西,向我們展現這些東西的用法。要是他不掩飾他和奈爾海的過往,他怎麼做都不為過。明白嗎?」
「可憐的老奈爾海!他現在就住在城裡,比以前胖多了。今晚他本來要過來跟我們聚一聚的。我非常理解你所說的區別。你本來就應該很清楚那些花裡花哨的人是怎麼樣的人,居然還受他們影響,你活該!你可不要讓這件事擾亂你的心。」
「不會的。經過這件事,我已經很清楚地瞭解藝術是什麼了——當然我指的是純粹聖潔的藝術。」
「看來我出差這段時間,你可學了不少啊。那什麼是藝術呢?」
「藝術啊,就是向人們展現他們知道的,一次又一次地展現。」
說完,迪克將一塊麵朝牆壁放著的畫作拖了出來。「看,這就是真正的藝術。有一份週刊準備要影印它出版。我給它命名為《致命一擊》。這可是用了我在馬格里布那裡調變的水彩畫色來繪畫的。呃,我的模特可是個長相俊俏的兵哥哥,我引誘他來這喝酒。我勸他喝酒,不停地勸他,喝酒、喝酒,灌得他滿臉通紅,一副慵懶散漫的樣子,帽子戴到了後腦勺,滿眼是對死亡的恐懼,血從他腳踝上的傷口處汩汩流出。他並不帥,但他的的確確是個士兵,很有男人味。」
「嘖嘖,你還真是太謙虛了。」
迪克不禁笑了起來,「好吧,也就是對你,我才這麼說。最初我用自己的方式把他畫了出來,想賺點材料費。可惜當時那個藝術經理說訂閱者們不會喜歡的。他說那幅畫作太血腥、粗野、暴力——他認為人們就算是在為生計忙碌奔波的時候本質上也還是溫文爾雅彬彬有禮的,所以他們想要看到的是一些更加色彩斑斕,更加悠閒自在的作品。本來我有很多話要說的,無奈跟那個藝術經理講這些就如同對牛彈琴,根本沒有用。我也就沒有費勁了。最後我拿回了我的《致命一擊》,放棄了原來的主張。來看看我最終修改後的結果!你看看,我給他畫上了一件紅彤彤的外套,多麼賞心悅目啊,一點汙漬都沒有。這就是藝術。我給他畫上了鋥亮的皮靴——看到了嗎?這就是藝術。我把他的步槍也畫得亮鋥鋥的——搏擊的時候步槍總是乾乾淨淨亮鋥鋥的——因為這就是藝術啊。
「他的帽子我用了白黏土的顏色——激烈搏擊的戰場上還用白黏土來保持軍帽的乾淨。這當然是藝術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啊。作品中我展現的是一個沒有鬍子,指縫乾乾淨淨計程車兵,給了他一種非常心平氣和的氣質。這就是他們需要的藝術效果,新鮮出爐的軍裝模特展。謝天謝地,第一幅素描的價格就翻了一番。要知道,原來的價格就已經相當不錯了。」
「那麼,你是不是在想把它作為你的工作來做了?」
「為什麼不呢?我現在就這麼做了。為了神聖的英國本土藝術,也為了迪金森的週刊,我決定就做這一行了。」
托爾潘納默默地吸了一會兒煙,吞雲吐霧中他幽幽地說道:「迪克,如果你就只有這麼一些廢話連篇,我無所謂——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決定;但是一想到我們這麼多年的友誼,一想到你為了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一點一滴的努力,我就不得不為你考慮。所以——」
說完,托爾潘納就一腳朝著那幅畫踢去,刺啦一聲,一腳穿過,驚得獵狐犬跳了下來,以為是老鼠出沒。
「如果你想罵我,儘管罵啊。沒有是吧。好,那我繼續。
「你真是個大白痴。我們都不過一介凡夫俗子,誰也沒有強大到可以隨意忽悠糊弄大眾,就算是他們像你所說的那麼無知,你也不能糊弄人家——而事實上他們也並不傻。」
「但是,事實上他們也就不過如此了。你還期望從這些人身上得到什麼呢?迪克指著黃色煙霧說,「他們想要鋥亮的傢俱,只要他們付錢,給他們就是。
「他們都是再普通不過的人,可你說得他們好像是神一樣。」
「你說得不錯,但這與我們正在談的事情無關。你喜歡也好,討厭也好,你都得為他們工作。他們是你的衣食父母。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迪克,你還沒有強大到可以隨意忽悠糊弄他們,更重要的是你也過不了自己那一關。醒醒吧,年輕人。
「而且——回來,賓奇。那種紅色塗料並不是到處都有。除非你精打細算,否則你將入不敷出,窮苦潦倒,那可是比死還要慘哦。靠著這樣輕而易舉賺來的錢,你會完全迷失你自己的,事實上你已經飄飄然了。為了那點金錢和那可惡的虛榮,你居然就甘願畫出這麼拙劣的作品。你畫出的東西會很糟糕,你還不清醒?迪克,你很清楚,我很愛你,你也愛我。我可不想眼睜睜看著你自甘墮落,削足適履地去迎合英國人,賺英國人的錢。好了。我說完了,你得向我保證,你不會自暴自棄。」
「保證什麼?!」迪克道,「事實上我一直想找個渠道發洩發洩我的火氣,可惜我不能。你說得非常正確。我想,我的作品將會在迪金森的週刊上陸續刊登。」
「為什麼一定要為迪金森工作?它會讓你逐漸喪失才華的!」
「因為它能給我錢,而這正是我最想要的。」迪克雙手插在口袋裡說。
托爾潘納鄙夷地看著他。
「哈?我一直以為你很成熟!原來你這麼幼稚。」
「不,不是這樣的,」迪克大腦快速飛轉地應對著。「你不會明白,錢對於一個曾經窮困潦倒的人來說是多麼重要。
「沒有錢有些快樂就無法享受了。記得嗎?有一次,在一艘運載中國勞工的船上,我們頓頓吃麵包和果醬,因為船王只給我們這些,那滋味終生難忘。我受夠了這種忍飢挨餓,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苦日子了。現在機會來了,我一定要抓住它。他們根本不懂行,你就看著我發財吧。」
「那麼大人,你究竟喜歡幹什麼呢?以後你再也不可以吸那麼多煙了,不可以再喝酒了,你太濫吃了。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你也就只能穿深色衣服了。那天我建議你買馬,你說不要,說怕摔下馬摔跛了,所以上街到哪兒你都是搭乘小馬車。就算再蠢,你也不至於會以為看看大戲、呼朋喚友、到處結交,就是生活的全部吧。
「你要那麼多錢幹嗎呢?」
「錢就在那裡啊,金光閃閃地在那裡啊。」迪克說,「它一直都在那裡啊。」
「上帝已經給我準備好了,只要我有本事去獲取,就可以了啊。雖然現在我還沒有找到我渴望獲得的,但是我可以先收點利息再說。
「這樣,也許有一天,我們就可以一起去環遊世界了啊。」
「靠這樣的無所事事,靠這樣的了無牽掛,靠這樣的與世無爭?我敢保證不到一週時間你就會感到無所適從。另外,我不會去的。我不喜歡一個人為了金錢出賣靈魂——就是不喜歡這樣。
「迪克,沒必要再爭論了,你就是個蠢貨。」
「你不會理解的。當我還在那艘運載中國勞工的船上的時候,其中的一個蒸汽機不幸與一堆木材垃圾相撞了,我們的船長因為救了船上大約兩萬五千個暈船的勞工而獲得殊榮。現在,我們就來說說這些勞工吧——」
「喂,你不要老跑題!每次我跟你談論如何提升你的精神境界的時候,你總是扯到你那些陰暗的陳年往事。他們不是英國民眾;自尊自立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你到外面去走走,清醒清醒回來再說。我想知道,如果奈爾海今晚在這裡的話,我可不可以把你的老底端給他看?」
「隨你!」說完,迪克轉身消失在倫敦的濃霧中,好好思考去了。
半小時之後,奈爾海吃力地爬上樓梯。他入伍參軍的時候,撞針槍才剛誕生,他是那時最年輕最得力的戰地記者。除了他的同事——肯努,也就是偉大的戰地之鷹外,無人再能夠出其右了。與人接觸交談,他三句不離本行,總是提到巴爾幹半島春天即將陷入的紛爭。托爾潘納笑著歡迎他的到來。
「別理會那些巴爾幹地區的紛爭,這些小國整天瞎折騰。你聽說迪克最近發生的事情了吧?」
「是的,他已經臭名遠揚了,不是嗎?我希望你能讓他保持應有的謙虛,他這個人需要時不時地打壓一下。」
「的確如此。他現在開始有點得意忘形了。」
「已經得意忘形了!天哪!他還要臉嗎?!我不知道他之前的名聲怎麼樣,但是他如果一意孤行,一定會一敗塗地的。」
「我也這麼跟他說,不過,我覺得他不會聽我的。」
「剛開始都不會聽的,你要多多規勸他。哇,地上這破爛畫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