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山莊

孤辰幼年是最大的願望,是能有一直蝴蝶或者蜜蜂,停留在他家的花圃裡,就像在外頭隨隨便便就能看到的場面一樣,風輕春暖,蝴蝶花間。

可惜,一隻都沒有。

家裡的花圃,沒有蝴蝶,沒有蜜蜂,連一隻螞蟻都看不見。敏感而聰明的小東西們,沒有膽量靠近一片輕易就能讓自己送命的、劇毒的海洋。

牡丹茉莉,丁香月桂,松柏香樟,這世界上一切被人熟知的植物,從來不屬於這個花圃。

孤辰家的花圃是另一個世界,分得很均勻的區域裡,黯黑與幽藍,暗紫與妖紅,一邊各為政,一邊又要爭奇鬥豔。每一朵花,每一片葉,都在用旁人看不見的方式,互相侵略。花圃裡的每一個成員,一路荊棘坎坷地將自己修煉到最好,只為讓主人一眼相中,摘下來,撕成片,搗成泥,或者還有別的更殘忍的方法,最後變成一種工具,用自己的萬劫不復成全另一個人的死亡。這就是它們生存的方式。

阿爹說,這裡的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殺人不見血的刀。

當孤辰長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的年級時,阿爹抓著他的小手,教他寫的第一個字,就是「刀」。短短兩筆,他卻怎麼也寫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說,寫不好這個字,就沒有飴糖吃。

雙生哥哥明昊就寫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著哥哥獲得的獎品流乾口水。

一天,一月,一年,數載,大大小小的,好看的難看的「刀」字,鋪滿了小小的房間。

好幾次,小孤辰頂著滿臉的墨漬,懨懨地握著毛筆,問明昊:「哥哥,阿爹為啥老讓我們寫這個字,好煩。我們出去放風箏好不好?」

明昊擦了擦額頭上細密的汗珠,端正地保持著他的姿勢:「阿爹說寫,就寫。」

「那我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訴阿爹啊。」孤辰把筆一扔,小狗一樣躥出了書房。

他們的家,在通州邊上的野地裡,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縱橫的小路高草叢生,諸多岔口擾亂了方向,活生生一座天然的迷宮。據說以前這塊地方不這樣荒涼,還曾是前朝某個官宦大家的避暑山莊,亭臺樓閣,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後一道誅滅九族的聖旨,一夜間斬斷山莊內所有人的性命,也迅速抽走了這裡的所有人氣。恃寵而驕的優越永久斷裂在灰白的圍牆裡,公子佳人的腳印被風沙吹散,野草與鐵鏽慢慢佔領了這塊地方。山莊還在,只是成了野貓與老鼠的戰場,處處蜿蜒的藤蔓當裁判。

有人說不止一次在深夜聽到山莊裡有啼哭之聲,描繪得繪聲繪色,嚇煞膽小之人。膽大之人不屑,說那不過是春天的貓兒在亂叫。不管傳聞如何,曾被血洗的山莊裡,終是不詳,人們不再往這裡來,各家的淘氣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說那廢舊的山莊裡,有吃人的惡鬼,萬萬去不得。

阿爹帶著他們兩兄弟來到這裡時,很少說話的阿爹就說了一個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記得他們已經搬了好幾次家。阿爹就像一塊不生根的浮萍,不習慣停留。而且沒離開一個「舊家」,他都會將那裡燒的一乾二淨,不肯留下一絲與讓他們父子有關的痕跡。

這裡是他們住得最久的「家」了。阿爹花了幾個月的時間,將山莊裡最僻靜的幾間房收拾修繕,然後剷掉了花圃裡的雜草與枯萎多時的牡丹,按照他慣有的一系列流程,將屬於他自己的植物,一一種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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