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老子他說全文 南懷瑾 第1頁,共2頁

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老子薄視時賢

第三章是將天地自然的法則,引申應用到人世間的治道的發揮。這章的文字,明白暢曉,都很容易懂得,很好解釋。但其中有三個要點,須特別注意,那便是“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讀秦漢以上的書,有關於這個“民”字,要小心求解,慎思明辨,不要以為“民”字就是老百姓,聯想到現代語中“國民”的涵義。如果這樣認定,觀念就完全錯了。古書上的“民”,就是現代語的“人們”,或者是“人類”的意思。那個時候辭彙不多,每有轉註及假借的用法。其實“民”字是代表所有人們的一個代號。如果對這個觀念認識不清,就很容易誤會是上對下的一種稱謂,而變成古代帝王統治者的口氣了。

第二章講到我們做人處世,要效法天道,“作焉而不辭,生而不有”,儘量地貢獻出來,而不辭勞瘁。但是自己卻絕不計較名利,功成而弗居為己有。這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長養萬物萬類的精神,只有施出,而沒有絲毫佔為己有的傾向,更沒有相對地要求回報。人們如能效法天地存心而作人處事,這才是最高道德的風範。如果認為我所貢獻的太多,別人所得的也太過便宜,而我收回的卻太少了,這就是有辭於勞瘁,有怨天尤人的怨恨心理,即非效法天道自然的精神。

由於這一原理的發揮運用,而講到人世間的人事治道,首先便提出“不尚賢,使民不爭”這個原則。但我們須要瞭解,在老子那個時候,是春秋時代,那時的社會形態在改變。周朝初期的井田制度,已不適應於當時社會的發展。因此,春秋時代已經進入爭權奪利,社會大動亂的時期。我們研究歷史,很明顯地看出,每當在亂變時代中的社會,所謂道德仁義,這些人倫的規範,必然會受影響,而慘遭破壞。相反地,亂世也是人才輩出,孕育學術思想的搖籃。拿西方的名辭來說,所謂“哲學家”與“思想家”,也都在這種變亂時代中產生,這幾乎是古往今來歷史上的通例。

同時,正當大動亂如春秋戰國時期,每個國家的諸侯,每個地區的領導者,隨時隨地都在網羅人才,起用賢士,作為爭權奪利,稱王稱霸的資本。所以那個時候的“士之賢者”——有才能、有學識、有了不起本領的人,當然受人重視。“尚”,就是重視推崇的意思。“賢”,就是才、德、學三者兼備的通稱。

例如代表儒家的孔子,雖然不特別推重賢者,但卻標榜“君於”。孔子筆下的“君子”觀念,是否概括賢者,即難以遽下定論。但後來的孟子,非常明顯地提出賢者與能者的重要。所謂“賢者在位,能者在職”便是他的名

老子為什麼要有這樣的主張?我們如果瞭解秦漢以上與道家、儒家並列的墨翟——墨子思想,自然容易領會其中的關鍵所在。

我們都知道,秦漢以前的中國文化,有巨大影響作用的,便是儒、墨、道等三家。而墨子對當時社會政治的哲學思想,是特別強調“尚賢”的。主張起用賢人來主政、當政。因為他所看到當時社會的衰亂,處處霸道橫行,爭權奪利而一胡一作非為,大多不是有道德、有學問的人來統領政治的治道,所以他主張要“尚賢”與“尚同”。他這個“同”,又與孔子記述在《禮運篇》中“大同”思想的“同”不盡相關,但也略有連帶關係。他的“同”,與後世所講的平等觀念相類似。現代大家所侈言的平等主張,在中國上古文化中,戰國初期的墨子,早已提出。但在印度,釋迦牟尼則更早提出了一切眾生平等的理論。

現在我們不是討論墨子這個主題,而是在這裡特別注意墨子的“尚賢”主張,為什麼也與儒家孟子的觀念很相近,而與道家老子的思想卻完全相反呢?這就是因歷史時代的演變,而刺激思想學術的異同。墨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宋國人,宋國是殷商的後裔。而且以墨子當時宋國的國情來看,比照一般諸侯之國的衰亂,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所以造成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時代的變亂,在許多鍺綜複雜的原因當中。最大的亂源,便是人為的人事問題。尤其是主政或當政的人,都是小人而非君子,那麼天下事,不問便可知矣。

此所以後世詩人有“自從魯國潸然後,不是奸人即婦人”的深長嘆息了!魯國潸然,是指孔子眼見由三代而到“鬱郁乎文哉”周代的中國文化大系,在他父母一之邦的魯國,已經開始變質而衰敗,周公後裔的魯國政權,又都操在奸一黨一的手裡,因此他無可奈何潸然含淚而身離祖國,遠遊他方。自此以後的歷史,再也不能恢復如三代以上的太平景象。同樣地,歷代史實告訴我們,所有破壞社會的安定,引起歷史文化一再變亂的,大概都是“不是奸人即婦人”所造成。因此,墨子的主張,是針對當時他所立身處地所知、所見、所感受到的結論,而大聲疾呼要“尚賢”與“尚同”了。

而在老子呢?他所看到的春秋時代,正是開始衰亂的時期,亂象已蔚,人為之過。因此,他更進一層而深刻地指出,當時應病與藥的“尚賢”偏方,其後果是有莫大的後遺症的。賢能的標準,千古難下定論。但是推崇賢者的結果,卻會導致許多偽裝的言行。當時各國的諸侯,為了爭地稱霸,不惜任何代價來網羅天下才能的智士。凡是才智之士,便統稱為“賢者”。而這一類的賢者愈多,則天下的亂源也就愈難弭平。所以他指出“不尚賢,使民不爭”的主張。

賢與不賢的君子小人之辨

講到這裡,讓我們暫時推開老子,而另外介紹後世的三則故事,便更容易明白老子立言的用意了。一是南宋名儒張南軒(拭)和宋孝宗的對答:

宋孝宗言:難得辦事之臣。右文殿修撰張拭對曰:陛下當求曉事之臣,不當求辦事之臣。若但求辦事少臣,則他日敗陛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

曉事,是唐宋時代的白話,也就是現代語“懂事”的意思。張南軒對宋孝宗建議,要起用懂事的人,並非只用能辦事而不懂事的人,的確是語重心長的名言。也是領導、為政者所必須瞭解的重點。

一是明人馮夢龍自敘《古今譚概》所記:

昔富平孫家串(孫丕揚,富平人,字叔孝,嘉靖進士,拜吏部尚書,追諡恭介)在位日,諸進士謁請,齊往受教。孫曰:做官無大難事,只莫作怪。真名臣之言,豈唯做官子!”

天下人才,賢士固然難得。賢而且能的人才,又具有高明曉事的智慧,不炫耀自己的所長,不標奇立異,針對危難的弊端,因勢利導而致治平的大賢,實在難得。以諸葛亮之賢,一死即後繼無人,永留遺憾。雖然魏廷、李嚴也是人才,但諸葛亮就是怕他們多作怪,因此不敢重用,此為明證。

一是清末劉鶚在所著《老殘遊記》中記述的一則故事。為了久仰一位清官的大名,不惜親自出京去遊覽求證。但所得的結果,使他大失所望。因此他得一結論說:“天下事誤於奸慝者,十有三四。誤於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十有六七。”這又是從另一角度描述賢而且能的人才難得。

對於這個問題,清初乾隆時代的監察御史熊學鵬,就張拭(南軒)對宋孝宗的問答,寫了一篇更深入的論文,可以暫借作為結案:

臣謹按:張拭立言之心,非不甚善。而其所謂“不當求辦事之臣”數語,則未能無過也。

天下有欲辦事而不曉事者,固足以啟紛擾之患。天下有雖曉事而不辦事者,尤足以貽廢弛之憂。

蓋人臣敬事後食,見事欲其明,而任事更欲其勇;明而不勇,則是任事時,先無敬事之心,又安望其事之有濟,且以奏厥成效哉。

況“敬事”二字,有正有偽,不可不於辦事求之也。在老成慎重通達治體之人,其於一事之是非曲直,前後左右,無不籌劃萬全,而後舉而行之。官民胥受其福。朝廷因賴其功,以為曉事,是誠無愧於曉事之名矣。

若夫自負才智,睥睨一世者,當其未得進用,亦嘗舉在延之事業而權其輕重,酌其是非,每謂異日必當奮然有為。一旦身任其責,未幾而觀望之念生,未幾而因循之念起,苟且遷就,漫無措置。

彼非不知事中之可否,而或有所憚而不敢發,或有所礙而不肯行,於是託曉事之說以自便其身家,而巧為文飾。

是人也,用之為小臣,在一邑則一邑之事因之而懈弛。在一郡,則一郡之事因之而囗茸。效奔走,則不能必其勇往而直前。司案牘,則不能必其綜核而悉當。至用之為大臣,而其流弊更不可勝言矣。

夫大臣者,膺朝廷股腦心膂之寄,所當毅然以天下事為己責,與人君一德一心,以成泰一交一之盛者也。如不得實心辦事之人,而但以敷衍塞責者,外示安靜以為曉事,國家亦烏賴有是人為哉。

且以是人而當重任,任其相與附和者,必取疲懦軟熟,平日再不敢直言正色之輩,而後引為同類,謬為薦揚,久而相一習一成風,率皆頑鈍無一恥,而士氣因以掃地矣。

所以《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夫為王臣,而至以匪躬自勵,事一人,而必以夙夜自警,是豈徒曉事而不辦事者所得與哉。

要之,事不外乎理。不審乎理之所當然,而妄逞意見,以事紛更者,乃生事之臣,究非辦事之臣也。

所謂辦事者,以其能辦是事而不愧,則非不曉事之臣,明矣。

臣愚以為張拭恐宋孝宗誤以生事之臣,為辦事之臣,只當對曰:陛下固欲求辦事之臣,更於辦事之臣中,而求曉事之臣。則心足以曉事,而身足以辦事。心與身皆為國用,於以共(襄力)政治,庶乎其得人矣。

由於前面引用了歷史上這三則故事,更進一層,便可知對於“選賢與能”的賢能標準,很難遽下定義。以道德作標準嗎?以仁義作標準嗎?或以才能作標準呢?無論如何,結果都會被壞人所利用,有了正面標準的建立,就有反面作偽模式的出現。所以古人說:“一句合頭語,千古系驢極。”說一句話,一個道理,就好比你打了一個固定的樁在那裡,以為拴寶貴東西所用。但用來用去用慣了,無論是驢或是鷹犬,也都可以拴掛上去。那是事所必至,理有固然的。

實際上,我們曉得,“尚賢”、“不尚賢”到底哪一樣好,都不是關鍵所在。它的重點在於一個領導階層,不管對政治也好,對教育或任何事,如果不特別標榜某一個標準,某一個典型,那麼有才智的人,會依著自然的趨勢發展;才能不足的人,也就安安穩穩地過日子。倘使是標榜怎樣作法才是好人,大家為了爭取這種做好人的目標,終至不擇手段去爭取那個好人的模式。如果用手段而去爭到好人的模式,在爭的過程中,反而使人事起了紊亂。所以,老子提出來“不尚賢,使民不爭”,並非是消極思想的諷刺。

此外,法家學說,出於道家的支流,它與老莊思想,也息息相通。法家最有名的韓非子,提出一個理論,可以說,相同於老子“不尚賢,使民不爭”這個觀念的引申發揮,但他提倡用法治領導社會,並不一定需要標榜聖賢道德的政治。他說:“相愛者則比周而相譽,相憎者則比一黨一而相非,誹譽一交一爭,則主威惑矣。家有常業,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若舍法從私意,則臣不飾其智慧,則法禁不立矣。”

他說,人類社會的心理很怪。彼此喜歡“比周”,大家在一起肩比肩(“比”字就好像一個人在前面走,我從後面跟上來,叫做“比”。“比”字方向相反的話,就成為“背”。你向這面走,我向那面走,便是“背道而馳”。懂了這個字的寫法,便可瞭解後世稱“朋比為奸”的意義。“周”是圈圈)。彼此兩三個人情投意合的,就成為一個無形的小圈子。若有人問到自己的朋友說:“老張好嗎?”就說:“我那個朋友不得了,好得很。”如果有人說他朋友不好,就會與人吵起架來。相反地,“相憎者,則比一黨一而相非”,對自己所討厭的人,就會聯合其他人予以攻擊。

其實,人類社會對人與人之間的是非譭譽,很難有絕對的標準。站在領導地位的人,對於互相怨憎的誹謗,和互相愛護的稱譽,都要小心明辨,不可偏聽而受其迷惑。如果先入為主,一落此偏差,“誹譽一交一爭”,則人主惑矣。

過去有人批評我們中國人和華僑社會說:“兩個中國人在一起,就有三派意見。由此可見中國民族性不一團一結的最大缺點。”我說:“這也不一定,只要是人類,兩個人在一起,就會有三派意見。”譬如一對夫妻,有時就有幾種不同的意見,只是為情為愛的牽就,以致調和,或一方捨棄自我的意見。又例如一個大家庭裡有許多兄弟姊妹,有時意氣用事,互相爭吵,實在難以確定誰是誰非,只可引用一個原則。凡是相爭者,雙方都早已有過錯了。因此法家主張領導地位的人,對左派右派之間的誹譽,只有依法專斷,不受偏愛所惑,就算是秉公無私了。

韓非由家庭現象,擴而充之,推及一個國家,便說:“家有常業,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亡。若舍法從私意,則臣不飾其智慧,則法禁不立矣。”這就是代表法家思想的一個關鍵,不特別標榜聖賢政治。他們認為人畢竟都是平常人,一律平等,應該以人治為根本才對。這種道理,正是與老子的“不尚賢,使民不爭”互為表裡,相互襯托。由此可知,法家思想確實出於道家。

道家與法家的辨賢

人文歷史的演變,與學術思想相互並行,看來非常有趣,也的確是不可思議的事:有正必有反,有是就有非。正反是非,統統因時間、空間加上人事演變的不同而互有出入。同樣也屬於道家的鬻子——鬻熊,如果只依照傳統的說法而不談考證他的生平,那麼,他比老子還要老了,應該屬於周文王時代,與姜太公——呂尚齊名並駕的人物,也是周文王的軍師或政略諮議的角色。但他卻主張需要起用賢者,而且提出賢士的重要性。如說:“聖王在位,百里有一士,猶無有也。王道衰,千里有一士,則猶比肩也。”

他的意思是說,在上古的時代,人心都很樸實,不需要標榜什麼道理等等名號。上古時代,聖王在位,縱然百里之內,有一個道德學問很好的人,也是枉自虛生,好比沒有用的人一樣。因為在那個時代,個個都是好人,人人都差不多,又何必特地請一些賢人來治世呢!好比說,一個社會,完全安分守法,既無作奸犯科的人和事,便不需要有防止、管理作奸犯科的警察了。但他又說,後來王道衰落,社會變亂,千里之外如有一賢士,也要立刻找來,與他並肩同事以治天下。

從鬻子的理論觀點來看歷史,一點也不錯。例如生在盛唐時代的趙蕤,也是道家人物。他縱有一肚子的謀略學問,但生在昇平時代,又有什麼用處?只有著書立說,寫了一部《長短經》傳世,自己去修道當隱士。雖受朝廷徵召,始終不肯出山,因此在歷史上,稱他趙徵君。他雖然傳了一個徒弟李白——詩人李太白,晚年用非其時,又用得不得當,結果幾遭身首異處之禍。好在他年輕時幫忙過危難中的郭子儀,因此後來得郭子儀力保,才得不死。如果再遲一點,在安祿山、史思明以後的亂局,也許李白可與中唐撥亂反正的名相李泌並駕齊驅,各展所長,在歷史上便不只屬於詩人文士之流,或者可有名臣大臣的輝煌功業呢!

鬻子他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昔文王見鬻子年九十。文王曰:嘻!老矣!鬻子曰:若使臣捕虎逐鹿,臣已老矣。坐策國事,臣年尚少。

其實,文王說的“老矣”,是一句故意說的笑話,而且也有些為自己感慨的味道。文王用姜太公時,呂尚的年齡,已過了八十歲。他與武王的年齡不相上下。當然,九十歲以外的人,明知興邦大業,已非自己的年齡所能做到,有如清人趙翼的詩:“風雲帳下奇兒在,鼓角燈前老淚多。”因此對鬻子開了一句玩笑——“嘻!老矣”。是鬻子老了?還是他感慨自己也老了?只有他自心知之。可是鬻子的答案,也正合文王的心意,彼此知心,一拍即合,一個是求賢若渴,一個是賢良待沽,因此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這豈不是“尚賢”的明證?況且法家如韓非,他雖然主張法治而不重人治,但用法者是人,不是法。人不用法,法是廢物。韓非自薦,正是自認為是賢才,因此而求鬻賣於帝王。如果人主不“尚賢”,韓非又向哪裡去賣弄他自己的賢能呢?

且讓我們再來看看前漢時代,崇拜道家學術的淮南子,他提出了與法家主張相反的意見,如說:“烏窮則啄,獸窮則觸,人窮則詐。峻刑嚴法,不可以禁奸。”

淮南子這裡所提出的相反道理,正如老子所說:“長短相較,高下相傾。”有正面就有反面,淮南子是道家,他以道家的思想,又反對法家。而法家原也出於道家,這是一個頗為有趣的問題。

淮南子說:“鳥窮則啄,獸窮則觸,人窮則詐。”鳥餓了抓不到蟲吃的時候,看到木頭,不管什麼都啄來吃。野獸真的餓了,為了獲得食物,管你是人或是別的什麼都敢去碰。“人窮則詐”,人到窮的時候,就想盡辦法,以謀生存,騙人也得要騙。如法家的韓非子說:“國有常法,雖危不亡。”淮南子卻說不見得:“峻刑嚴法,不可以禁奸。”縱使法令非常嚴格,動不動就判死刑,然而眾生業海,照樣犯罪殺人。這就是“人窮志短,馬瘦毛長”的道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真到窮兇極惡的時候,就一胡一作非為。因此而又否定法治的功能,還是要以道德的感化,才能夠使天下真正地太平。

不管如何說,各家的思想,都有專長。尤其在春秋戰國的時候,諸子百家的書籍,多得不可數計,有著說不完的意見。著作之多,多到令人真想推開不看了。往往我們覺得自己有一點聰明,想的道理頗有獨到之處。但是,湊巧讀到一本古書,臉就紅了。因為自己想到的道理,古人已經說過了,幾千年前就有了,自己現在才想到,實在不足為貴。總之,像上面討論的這些正反資料,在書中多得很。

再回過來講老子所說的“不尚賢,使民不爭”。此處之賢,是指何種賢人而說?真正所標榜的賢人,又賢到何種程度?很難有標準。不論孔孟學說,或者老莊言論,各家所指的聖賢,要到達何種標準?那很難確定。所以,屬於道家一派的抱朴子說:“白石似玉,奸佞似賢。”一方白色的好石頭,晶瑩剔透,看起來好像一塊白玉,但是就它的質地來看,不論硬度、密度,都不夠真玉的標準。如果拿世界寶石標準來評定,充其量只能叫它什麼“石”。如“青田石”、“貓眼石”等,實際上只是一種質地較好的石頭而已。至於人,也是如此,有時候大奸大惡的人,看起來卻像個大好的賢人。所以賢與不賢很難鑑定。我們用這些觀點來解釋老子的“不尚賢,使民不爭”的道理,對大家研究老子這句話的內涵,相信會更有幫助。

現代化好人與老人的表揚法

老子的這本書,毫無疑問,是經人重新整理過,但大體上,已整理得很好,把每一句話的含義性質分別歸類。如果各抒己見,認為它原文排列有錯誤,那就各成一家之言,很難下一定論。

我在介紹第一章的時候,曾首先指出,老子往往將道的體相與作用,混合在一起討論。而且在作用方面,所謂老莊的“道”,都是出世的修道,和入世的行道,相互摻雜,應用無方,妙用無窮,甚至妙不可言。所以,讀老莊如讀《孫子兵法》一樣,所謂“運用之妙,在乎一心”。那麼,要想把《老子》的內涵,完全表達出來,是很費事的。尤其在入世應用之道方面,常常牽涉到許多歷史哲學。利用史實,加以選擇,透過超越事實的表面層,尋求接近形而上道理的討論。這在一般學府中應該屬於一門專門課程。但是許多地方,牽涉到歷史事實的時候,就很難暢所欲言了。比如說“不尚賢,使民不爭”這句話,尚賢與不尚賢怎樣才對,就很難定論。換一句話說,一個真正太平的盛世,就沒有什麼標榜好人的必要,我們只列舉現代化的一兩個故事,大概可以增加些許“不尚賢,使民不爭”的趣味性。

幾年前,臺灣社會上發起一個“敬老會”,對老人,表揚其年高德劭。第一次舉辦時,我就發現,這簡直是在玩弄老人,為老人早點送終的辦法。叫年紀那麼大的老人坐在那兒聽訓、領獎,還要帶去各地遊覽。實際上,對於老人是一種辛苦的負擔,我想那些老人可能累壞了,而且更因為這種風氣一開之後,就有許多人也不免想進入被“敬老”的行列,這樣就變成有所爭了。豈不見老子說“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嗎?又如,我們標榜好人,讓好人受獎,開始動機沒有什麼不對,但是形成風氣後,社會上就有人想辦法去爭取表揚。那麼,表揚好人的原意,也就變質了。我每年也接到推薦好人好事的公文,但我看來,好人好事太多,推薦誰去好呢?而且徵求一下,大家只對我一笑,搖搖頭,擺擺手,誰也不肯接受推薦。我常常笑著說:有兩個好人,我想推薦,可惜一個已經死了,一個還未投生。大概我還勉強像小半個好人,只是我也同大家一樣,討厭人家推薦我,更怕自己推薦自己。還是相應不理,讓賢去吧(一笑)。我們由這兩個故事,大概就可以知道,所謂“不尚賢,使民不爭”,在老子當時的社會,在那個歷史政治的形態中,“尚賢”已經是一種毛病,因此他提出這句話來。

閒話少說,書歸正傳。其實,人類歷史上千古興亡的人物,從作人與做事兩個立場來講,賢與不肖,君子與小人,忠與奸,在純粹哲學的角度來看,很難下一確切的定論。如果單從用人行政的立場來講,清初名臣孫嘉塗的“三一習一一弊”奏疏中,已經講得相當透徹了!其中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