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離開滑冰場後,我感覺有點兒餓,就走進一間店裡買了塊瑞士乳酪三明治和一杯麥乳精。然後我鑽進一間電話亭,想著可以給簡這妞兒再打個電話,看她到家沒有。我是說我整晚上都沒事,想給她打個電話,她在家呢,我就帶她找地方跳跳舞或者去別的地方玩。認識她那麼久,我從來沒跟她跳過舞還是怎麼樣,不過有一次看過她跳舞,像是個跳舞好手。那是在一家夜總會的國慶舞會上,當時我跟她還不是很熟,覺得不應該插一腿,從跟她約會的男孩那兒把她拉過來。她在跟一個名叫艾爾·派克的很差勁的傢伙約會,這人在喬特中學上學,我跟他不太熟。他老是在游泳池那兒晃悠,穿一條白色拉斯泰克斯牌游泳褲,老是玩高臺跳水。他整天玩的不過是轉體半周之類老掉牙的一套。他只會這一種動作,卻自以為很了不起。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不管怎麼樣,簡那天晚上就是跟他約會。我沒法理解,我發誓我真的沒法理解。後來我們開始交往後,我問她怎麼會跟艾爾·派克這種愛招搖的混蛋約會。簡說他不是愛招搖的人,還說他有自卑情結。簡看樣子好像可憐他還是怎麼著,她還不僅看樣子是,而且是當真的。女孩兒的這點真是有趣,每次你說起一個不折不扣的混蛋時——很卑鄙或者自負等等——你跟一個女孩兒提起這點時,她會告訴你他有自卑情結。他也許真的有,但是在我看來,這也不能說明他們不混蛋。女孩兒啊,你永遠不知道她們在想什麼。有次我安排一個叫羅伯塔·沃爾什的女孩的室友跟我的一個朋友約會,他叫鮑勃·魯賓遜,他真的有自卑情結。很明顯,他為自己的父母感到沒面子,因為他們說話很土,也不是很有錢。可他不是個混蛋什麼的,而是個很不錯的傢伙。可是羅伯塔·沃爾什的這位室友根本不喜歡他,跟羅伯塔說他太自負了——而她覺得他自負的理由,是他碰巧提到自己是辯論隊的隊長。就這麼一點兒小事,她居然認為他自負!女孩兒的毛病就在於要是她們喜歡上一個男生,無論此人混蛋到何種程度,她們還會說他有自卑情結;要是她們不喜歡哪個男生,不管這人有多好,或者他有多麼嚴重的自卑情結,她們一樣會說他自負,就連聰明的女孩兒也是這樣。

不管怎麼樣,我又給簡這妞兒打了個電話,可是沒人接,只好掛掉了。我就開始在通訊簿裡找,看看他媽的到底能找誰晚上跟我聚一聚。可麻煩的是,我的通訊簿上只記了三個人:簡,安託利尼先生——他是我在埃克頓崗中學上學時的老師,另外還有我爸爸的辦公室電話。我老是忘了把別人的名字寫上去,所以最後我給卡爾·盧斯這廝打了個電話,他在我離開伍頓中學後從那兒畢業,比我大三歲。說起來我並不是很喜歡他,可他是那種聰明絕頂的傢伙——他曾是伍頓中學的學生中智商最高的——我想他也許願意跟我去哪兒吃晚飯,然後來點兒稍微有水平的談話,他有時還是很能讓人開竅的,我就給他打了個電話。他現在在哥倫比亞大學上學,住在六十五街,我知道他會在家。跟他通上電話後,他說沒法跟我一起吃晚飯,不過可以十點鐘到五十四街的威克酒吧跟我喝一杯。我想他接到我的電話很吃驚,因為我有次罵他是個肥屁股的裝模作樣的傢伙。

當時離十點鐘還挺早,可以消磨一下時間,我所做的,是去無線廣播城看電影。我可能從來沒有幹過這麼差勁的事,可是這地方很近,我也想不到別的可以幹嗎。

我進場時那場破演出正在演,「小火箭」舞蹈隊踢腿正踢得起勁兒,就是站成一排,胳膊摟著旁邊人的腰踢腿。觀眾瘋了似的鼓掌,我後面有個傢伙老是跟他老婆說:「你知道那叫什麼?精確。」逗死我了。然後,「小火箭」舞蹈隊下場後,一個身穿禮服、腳踩溜冰鞋的傢伙上場了,開始從幾張小桌子下面鑽過,一邊鑽,還一邊講笑話。他溜得很好,我卻喜歡不起來,因為我老是想象他為了能登臺表演而練習溜冰時的樣子。這樣想似乎很蠢,我想只是我心情不好的原因吧。他表演完之後,每年聖誕節無線廣播城都會有的演出就開始了。有許多天使從包廂裡,還有每個角角落落的地方露頭,另外還有些扛著十字架之類的傢伙到處亂串。然後他們一夥——有幾千個吧——瘋了似的唱《來吧,信徒們!》。真是不得了。我知道它本應該是宗教性很強,而且很好看的,可是天哪,我就是看不出一夥演員在舞臺上扛著十字架到處亂串,有何宗教意義或者悅目之處。他們搞完後又走出包廂時,看得出他們為了去抽根菸還是幹嗎簡直急不可待。我前一年跟薩莉這妞兒一塊兒看過,她老是說那些戲裝什麼的太漂亮了等等。我說如果耶穌他老人家看到這些——還有稀奇古怪的戲裝什麼的——他沒準會吐的。薩莉說我是個褻瀆宗教的無神論者。大概是吧。耶穌真的有可能喜歡的,會是樂隊裡那個打定音鼓的傢伙。我從大約八歲起,就開始看他打鼓了。我和弟弟艾裡要是跟我爸媽一塊兒來看,經常會離開座位到最前面去,好去看他打鼓。他是我所看過的鼓手中最棒的。整首樂曲中,他只有一次機會打幾下鼓,可他沒打時,也從來沒顯得不耐煩過。他打鼓時,總是打得很悅耳動聽,臉上有種緊張的神色。有次我們跟我爸一塊兒去華盛頓,艾裡給他寄了張明信片,可我敢打賭他從來沒收到,當時我們不太清楚地址該怎樣寫。

那套聖誕節的把戲結束後,破電影就開始了。臭得要命,我倒是看得一眼不漏。是關於一個英國佬的,此人名叫亞歷克,姓什麼不清楚。他先是在打仗,後來又在醫院裡失去記憶什麼的。他出院後拄了根柺杖,在倫敦到處一拐一拐地走,不知道自己到底他媽的是誰。他實際上是個公爵,但是他他媽的不知道。後來在巴士上,他遇到一個溫柔可親、真摯友好的女孩。她的破帽子被風吹跑,讓他抓住了。他們就上巴士頂層坐下,聊起了查爾斯·狄更斯,那是他們都喜歡的作家。他帶了本《霧都孤兒》,她也帶了一本。我當時差點兒吐了。總之,他們馬上相愛了,就因為他們都對查爾斯·狄更斯迷得要命。他幫她做出版生意。那個女孩兒是個出書的,生意卻做得不怎麼樣,因為她哥是個酒鬼,把鈔票全花光了。她哥也算命苦,因為打仗時,他是個醫生,現在神經被震壞了而沒法給人做手術,所以整天酗酒,不過他還算是個說話很風趣的人。總之,後來亞歷克這廝寫了一本書,那個女孩把它出版了,結果他們狠賺一筆。正當他們準備結婚時,另外一個女孩——馬西婭這妞兒——出現了。馬西婭是亞歷克失去記憶前的未婚妻。他在書店簽名售書時,她認出了他。她跟他說他的真實身份是個公爵,可他不相信,也不願意跟她去看望他的母親,他的母親瞎得一點兒也看不見。但是另外一個女孩,就是那個溫柔可親的女孩非要他去——她很高尚——結果他就去了。可他還是回憶不起來,甚至當他那條丹麥大狗撲過來跟他親熱,他母親用手在他臉上到處摸索,還拿來他小時候經常到處拿著玩的玩具熊時,他還是回憶不起來。但是後來有一天,幾個小孩在草地上打板球,他的頭被一個板球狠砸了一下。馬上,他全他媽想起來了,跑去在他母親的額頭上親個沒完。他又當起了公爵,卻把搞出版的溫柔可親的女孩忘了個一乾二淨。我可以跟你講講後面的故事,但是講的話,我有可能會吐,我不是想倒你胃口還是怎麼樣。天哪,這玩意兒讓人哪有什麼胃口看。總之,電影結尾是亞歷克跟那個溫柔可親的女孩結了婚,那個當哥的酒鬼的神經毛病治好了,還給亞歷克的母親動手術,讓她又能看見了,後來那個當哥的酒鬼跟馬西婭這妞兒配成了一對。最後一幕是大家都坐在長餐桌前,肚皮都快要笑破了,因為那條丹麥大狗領著一窩小狗進了屋。我想那是因為大家都以為那條狗是公的,要不還能為什麼。我想說的是,你如果不想吐得一塌糊塗,就別去看。

讓我受不了的是我旁邊的一個女人。看這場破電影時,她一直在哭,越是到了虛偽得厲害的地方,越是哭得起勁。你會以為她是個心腸好得不得了的人,所以才那樣,可是因為我就挨著她坐,知道她可不是。她帶來的那個小孩兒根本他媽的不想看電影,想上廁所,可她就是不帶他去,還老是說要他老老實實坐著。她的心腸好得跟他媽的一匹狼差不多。就拿那種看電影時看到虛偽的地方就哭得一塌糊塗的人來說,十個裡頭有九個都是內心卑鄙的混蛋,我不是開玩笑。

看完電影后,我就開始往威克酒吧的方向走去,我要跟卡爾·盧斯這廝在那裡見面。走路時,我一直在想打仗的事,看那種關於打仗的電影,總讓我想到很多打仗的事。我心想,讓我去打仗,我肯定受不了,真的。把我單獨挑出來槍斃倒不算太糟糕,可是我得在部隊裡待他媽很長一段時間,問題全在這兒。我哥d.b.在部隊裡待了他媽四年,也打過仗——參加了諾曼底登陸等等——可我真的認為他寧願打仗,也不願意在部隊裡待。我當時幾乎還是個小孩兒,不過還記得他經常休假時回家。他幾乎一直只是躺在床上,甚至幾乎不進客廳。後來他出國參戰,可他沒有負傷還是怎麼樣,也沒機會開槍打人,只是整天開一輛指揮車,拉著一位愣頭愣腦的將軍到處去。有次他告訴我和艾裡,如果非讓他開槍打人,他根本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開。他說過部隊裡的混蛋簡直跟納粹部隊裡的混蛋一樣多。我記得艾裡有次問他能參戰是不是件好事,因為他是個作家,讓他有很多寫作素材。他就讓艾裡把他的棒球手套拿過來,問艾裡誰是最好的戰爭詩人,是魯珀特·布魯克還是艾米莉·狄金森。艾裡說是艾米莉·狄金森。我對此不太清楚,因為我詩讀得不多。可是有一件事我的確清楚:要是讓我進了部隊,一天到晚跟一幫像阿克利、斯特拉雷德及莫里斯那樣的傢伙一起出操什麼的,我肯定會瘋掉。我參加過童子軍,大約有一星期時間,我就連盯住前面那個傢伙的脖後根都受不了,可他們還老是叫我們盯住前面那人的脖後根。我發誓,再來場戰爭的話,最好他們挑我出來讓行刑隊把我斃掉算了,那我也不會反對。我對d.b.也不瞭解。他對戰爭恨之入骨,去年夏天卻讓我讀一本《永別了,武器》。他說這本書特棒,這讓我無法理解。書裡有個叫亨利的少尉,按說是個不錯的人。我不明白d.b.怎麼一方面那麼憎恨戰爭,一方面又喜歡那樣一個裝模作樣的傢伙。我是說,比如他一方面喜歡林·拉德納的書,或是另外一本他喜歡得不得了的書——《了不起的蓋茨比》——另一方面又會喜歡像《永別了,武器》這樣一本虛偽的書。我這樣說了後,d.b.不高興,說我太小了,不懂欣賞,可是我不這麼看。我告訴他我喜歡林·拉德納和《了不起的蓋茨比》,而且的確如此。我萬分喜歡《了不起的蓋茨比》,這個蓋茨比,真是個堂堂正正的人物,這本書讓我喜歡得要命。不管怎麼樣,我對發明了原子彈這件事有點兒開心。再來場戰爭的話,我他媽會端坐到原子彈的彈頭上。我自願報名,向上帝發誓,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