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才中午十二點左右,跟薩莉那妞兒見面要等到兩點,我就開始走路,走了很遠。我在想著那兩個修女,沒辦法不想。我老是想著她們提的又舊又破的草籃,教書之餘,她們會提著那種籃子到處募捐。我一個勁兒想象我媽或者別人——要麼是我姑媽,要麼是薩莉·海斯那位瘋瘋癲癲的媽媽——提著個又舊又破的籃子,站在一家百貨商場外頭為窮人募捐。難以想象啊。想象我媽那樣做還不算難,難的是對另外兩個。我姑媽挺樂善好施的——她為紅十字會做過很多事——可她很講究穿著,凡是做跟慈善有關的事,她總是很講究穿著,還抹上口紅之類的破玩意兒。我想象不出來,如果她做慈善工作時只能穿黑衣服,也不能抹口紅,那她還會去搞什麼慈善活動。薩莉·海斯這妞兒的媽媽更離譜,要讓她提個籃子到處募捐,就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每個人捐款的同時也拍拍她的馬屁。如果他們只是把鈔票扔進籃子便走人,不跟她說一句話,對她視而不見,那她幹一小時左右就會撂挑子。她會覺得厭煩,會把籃子交給別人,然後去哪個豪華地方吃午餐。這就是我喜歡那兩個修女的原因,首先你看得出,她們從來不會去什麼豪華地方吃午餐。我一想到這兒,就感到他媽的特別難受,就是她們從來不會去什麼豪華地方吃午餐還是怎麼樣。我知道這不是很重要,可還是為此感到難受。
我開始往百老匯的方向走,只是他媽的覺得想那樣,因為我好幾年沒去過那兒了。另外,我想找一家星期天開門的唱片店,想給菲比買張名叫《小小的雪莉·比恩斯》的唱片。這張唱片很難找,是關於一個小孩兒因為掉了兩顆門牙嫌丟人,不肯出門的故事,我在潘西時聽過。一個不跟我住同一層樓的同學有這張唱片,我想讓他賣給我,因為知道菲比準會喜歡得不得了,可是他不肯。這是張很老也很棒的唱片,是個名叫埃絲特爾·弗萊徹的黑人女歌手大約二十年前錄的。她唱得很有南方爵士樂和妓院的風格,可是她唱得一點兒也不膩人。換個白人女歌手來唱,準會把這首歌唱得很他媽可愛。可是埃絲特爾·弗萊徹這妞兒太他媽會唱了,這是我聽過的最棒的唱片之一。我琢磨能在一家星期天開門的唱片店裡買到這張唱片,然後把它帶去公園。菲比星期天經常在公園裡溜冰,我也知道她主要在哪兒玩。
那天不像前一天那麼冷,可還是沒出太陽,所以走路不是很舒服,不過眼前就有很好看的一幕。一家人正好在我前面走,看得出,他們剛從教堂出來——兩個大人和一個六歲左右的小孩兒。他們看起來有點兒像是窮人。當爹的頭上戴了頂珍珠灰色的帽子,窮人想穿得像模像樣時,特別喜歡戴那種帽子。他和他老婆只管邊走邊聊,完全不管他們的小孩兒。那個小孩兒太可愛了,他不在人行道上,而是在緊挨馬路牙子的馬路上走。他裝作在一條筆直的線條上走路,像小孩子會做的那樣,還一直在哼唱。我走得離他近了些,好聽到他在唱什麼。他在唱一首歌:「如果有人抓到別人在穿越麥田。」他的聲音很小,看得出,他唱歌只是他媽的自得其樂而已。街上汽車呼嘯而過,尖厲的剎車聲到處響個不停。他爹媽對他不管不問,他還是靠著馬路牙子走,唱著「如果有人抓到別人在穿越麥田」。那讓我感覺好了點,不是很沮喪了。
百老匯那兒人頭攢動,混亂不堪。那天是星期天,而且才中午十二點左右,卻依然是人頭攢動。人人都趕著去看電影——就在派拉蒙或是阿斯特、濱河、首都之類的破影院。更糟糕的是,因為是星期天,所以每個人都打扮得整整齊齊。而最差勁的是,看得出他們都想看電影。看著他們,真讓我受不了。我對那些沒別的事情可做,所以只好去看電影的人尚能理解,但是那些確實想看電影,而且腳步飛快,好早點趕到的人,他們讓我覺得他媽的沒勁兒透頂。特別當我看到成千上萬人在那兒排著長長的隊,一直沿著街區排下去,萬分耐心地等候進場時。乖乖,我真恨不得飛著離開百老匯這破地方。我運氣不錯,找的第一家唱片店裡,就有《小小的雪莉·比恩斯》這張唱片。他們要價五塊,因為這張唱片很難買到,我無所謂。乖乖,這張唱片讓我一下子心花怒放,真想一步跨到公園,去看菲比這丫頭在不在,好給她唱片。
從唱片店出來後,經過一家雜貨店我就進去了。我琢磨也許可以給簡的家裡打個電話,看她放假回來了沒有,就進了電話間,給她打了個電話,可唯一的麻煩是她媽媽接的電話,就只好掛掉,我可不想跟她沒完沒了地聊,反正我根本不想跟哪個女孩的媽媽在電話上聊。不過我至少應該問一下簡回來了沒有,這對我沒什麼,可我不是很想問她,做這種事,得有心情才行。
我還得買他媽的戲票,就去買了份報紙看有什麼戲。因為是星期天,所以演出只有三場左右。我去買了兩張前排的票,戲名叫《我瞭解我的愛》,是場慈善演出什麼的。我不太想看,但我瞭解薩莉這妞兒,她可是虛偽至極。只要跟她說我已經買了那出戲的票,她就會兩眼發直,興奮得不得了,就因為是倫特夫婦演出。她喜歡那種情節按說很複雜而且枯燥的戲,還有倫特夫婦演出。我不喜歡看,而且說句實話,我對任何戲劇都不太喜歡。戲劇不像電影那樣糟糕,可是當然也根本不值得著迷。首先是因為我討厭演員,他們從來演得不像真實的人,還自以為演得像。有些好演員演得還稍微沾點兒邊,可是也不好看。如果有哪個演員確實不錯,卻總是能讓人看得出,他們也這樣自我認為,這就壞了事。就拿勞倫斯·奧利維爾來說吧,我看過他在《哈姆雷特》裡的演出,去年d.b.帶我和菲比看的。去看之前,他請我們吃了頓午餐。他已經看過這出戲,午餐時把它講得讓我真他媽想看,但是到看的時候,我卻不太喜歡,我就是看不出勞倫斯·奧利維爾爵士有何精彩絕倫之處,真的。他說話聲音很好聽,長得也帥極了,看他在舞臺上走動或決鬥什麼的倒不賴,但是跟d.b.向我描述的哈姆雷特對不上號。他他媽太像個將軍了,而不是個性格憂鬱、總把事情辦砸了的傢伙。整齣戲裡,最好的一幕是當奧費利婭這妞兒的哥哥——就是最後跟哈姆雷特決鬥的那位——動身時,他爹給了他諸多建議。就在他爹給他諸多建議時,奧費利婭這妞兒跟她哥有點兒胡鬧起來,把他的匕首從鞘裡抽出來,對他擠眉弄眼,他還得裝作很有興趣聽他爹在那兒大扯特扯。這一幕不錯,讓我喜歡得不得了,不過這種地方難得看到多少。唯一讓菲比這丫頭喜歡的,是哈姆雷特用手拍狗頭,她覺得既滑稽又好看,的確如此。我得去看劇本才行,麻煩的是看這種東西時,我總是隻能自個兒去看。如果哪個演員把它表演出來,我幾乎不怎麼聽,而是一直擔心他會不會表演得虛偽。
買了倫特夫婦演出的戲票後,我就打了輛計程車去公園。我本來可以坐地鐵什麼的,因為口袋裡的鈔票有點兒見少了,可我只是想盡快離開百老匯那個破地方。公園裡不怎麼樣。天氣不太冷,太陽還是沒露面。公園裡除了狗屎、老頭兒吐的痰和扔的菸頭,以及好像坐上去就會知道全會是溼的長椅,似乎就沒有別的。這幅景象真叫人洩氣。不僅如此,時不時還會沒來由地走著走著,就起一身雞皮疙瘩。這兒完全沒有快到聖誕的氣氛,好像什麼節也不會來到,可我還是往叫「林蔭道」的那邊走去,因為那是菲比在公園裡常去的地方,她喜歡在靠近樂隊演奏臺的地方溜冰。說來好玩,我還是個小孩子時,也常愛去那兒溜冰。
可我到了那地方後,附近看不到她。倒是有幾個小孩兒在溜冰,還有兩個男孩在拿一個棒球玩遊戲,但就是沒見菲比。我看到一個跟她歲數差不多的小女孩一個人坐在長椅上擰緊溜冰鞋,想著她可能認識菲比,能告訴我她去哪兒了,就走過去挨著她坐下後問她:「請問你認識菲比·考爾菲爾德嗎?」
「誰?」她說。她下身穿了條牛仔褲,上身穿了一二十件羊毛衫,看得出都是她媽媽手織的,因為鼓鼓囊囊的,難看至極。
「菲比·考爾菲爾德,她住在第七十一街,上四年級,在——」
「你認識菲比?」
「對,我是她哥。你知道她去哪兒了?」
「她在卡隆小姐的班上,對不對?」這個小不點兒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