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睡太久,因為醒來時,我想才有十點鐘左右。抽完一根菸後,我馬上覺得肚子很餓。之前最後一次吃東西,還是跟布羅薩德和阿克利去埃吉斯鎮看電影時吃的那兩個漢堡包,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感覺好像已經過了半個世紀。電話機就在我旁邊,我開始撥電話下去,叫他們給我送早餐,可又有點兒擔心是由莫里斯這廝送上來。你要是以為我很想再次見到莫里斯,那你可是瘋掉了。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一會兒,又抽了一根菸。我想到可以給簡這妞兒打個電話,看她有沒有到家,可是我沒心情。
我所做的,是給薩莉·海斯這妞兒打了個電話。她上的是瑪麗·a.伍德拉夫中學,我知道她已經到家,因為幾星期前她給我寫過一封信。我不是很迷她,不過說來認識她也有好幾年了。我這樣的蠢人一直覺得她很聰明,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她知道很多戲劇以及文學之類的玩意兒。如果有誰知道很多這類東西,要想發現這人是不是真蠢,就需要過上相當長一段時間才可以。以薩莉這妞兒為例,我是過了好幾年才發現這點的。我覺得要不是我們老是他媽的黏在一起,我可能很早就會發現這一點。可我有個大毛病,就是不管是誰,只要跟我一起黏糊過,我都會覺得她是個腦瓜很聰明的人。這兩者之間是他媽毫無聯絡,可我仍然老是這樣認為。
不管怎麼樣,我給她打了個電話。先是她們家女傭接的電話,然後是她爸爸,最後才是她來聽電話。「薩莉嗎?」我問。
「我是——你是誰呀?」她問。她可真是有點兒虛偽,我已經跟她爸爸說過我是誰了。
「霍爾頓·考爾菲爾德。你好嗎?」
「霍爾頓!我很好!你呢?」
「非常好。喂,你怎麼樣?我是說學校裡怎麼樣?」
「還可以,」她說,「我是說——你也知道的了。」
「太好了。聽我說,不知道你今天忙不忙。雖然今天是星期天,可星期天總會有一兩場日場戲,也就是慈善演出什麼的。想不想去看?」
「我很想去,極好啊。」
極好,要說有哪個詞兒最讓我討厭,就得數它了,真虛偽。我腦子裡一閃念,想告訴她忘了什麼日場戲的事,可我們還是閒聊了半天,應該說是她閒聊了半天,我沒法插話。一開始,她說的是某個哈佛大學學生的事——很可能是個大一的,她當然沒說——他對她窮追不捨,白天黑夜都給她打電話,白天黑夜——逗死我了。接著她又說還有一個傢伙,是西點軍校在校生,為了她也是要死去活來。真是不得了。我讓她兩點鐘在貝爾特摩飯店的大鐘下等我,別去晚,因為演出大概兩點半開始,而她一貫愛遲到。然後我就掛掉了電話。她真叫我頭疼,不過長得倒挺好。
跟薩莉這妞兒約好後,我起床穿好衣服,收拾好行李。離開房間前,我又往窗外看了一眼,想看看那些變態佬在幹嗎,可是他們的窗簾全拉上了。一到第二天早晨,這些傢伙全都變成本分十足的人。我於是乘電梯下樓結賬,沒看到莫里斯這廝,不過我當然也懶得找他,那個雜種。
我在旅館外打了輛計程車,可是對於去哪兒沒他媽一點兒概念。我無處可去,那天才是星期天,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要麼最早也只能在星期二,當然我也不想再去另外一家旅館被狠揍一頓。我就讓司機送我去中央大火車站,就在貝爾特摩飯店附近,遲一點我會跟薩莉在那兒見面。我合計了一下該怎麼辦。我要先把手提箱寄存到那裡的保管箱,他們給了我鑰匙後我去吃早餐,我有點兒餓了。還在計程車上時,我把錢包掏出來隨便數了數錢。我記不清到底剩多少,可是根本沒多少了。過去兩週左右,我花錢如流水,真的。從本質上說,我是他媽大手大腳的人,花不完就會丟掉。兩次會有一次,我可以說甚至會在餐館或夜總會之類的地方忘了拿找回的錢。我爸媽為此氣得要命,也不能怪他們。不過我爸很有錢,我不知道他掙多少——這種事他從來不跟我說——我想會是很多。他是個公司的律師,幹那種活真的能大把摟錢。還有一點讓我知道他有錢,他一再投資百老匯演出,卻老是虧本。他這樣投資,把我媽氣得發瘋。我弟弟艾裡死後,她一直感覺身體很差,精神很緊張。也是因為這個緣故,我特別不想讓她知道我又被開除了。
把手提箱放進火車站的一個保管箱後,我就走進一家小小的三明治吧吃早餐。我那頓早餐吃得很多,是對我來說——橙汁、火腿、炒蛋、烤麵包片和咖啡。一般情況下,我只喝點橙汁。我的飯量很小,真的,所以我他媽才瘦成了皮包骨頭。照我這樣子,應該多吃點含澱粉之類的垃圾,好長些分量,我卻從來沒那樣吃過。在外面吃飯,我通常只是吃一個抹瑞士黃油的三明治和一杯麥乳精。雖說吃得不多,可是麥乳精裡有很多維生素。h.v.考爾菲爾德,我的名字是霍爾頓·維生素·考爾菲爾德。
我正在吃雞蛋時,兩個修女拎著手提箱還有別的東西走進來,就在餐檯邊挨著我坐下。我想她們是去另外一間修道院之類的地方,在等火車。看來她們不知道究竟該怎樣放手提箱,我就幫了她們一把。她們的手提箱是看樣子很不值錢的貨色——不是真皮之類。這沒什麼,我也知道,但是我討厭看到別人用這種便宜貨。這聽起來很不像話,但是如果別人拎著這種便宜的手提箱,僅僅看到箱子,我甚至就會討厭起這個人來。這種事我遇到過一次。在埃克頓崗中學時,有段時間我跟一個叫迪克·斯萊格爾的住一起。他的手提箱是那種很便宜的貨色,他經常把它放到床下邊,而不是擱到架子上,那樣就不會有人看到他的和我的放在一起。這件事讓我覺得真他媽沒勁兒,老是想把我的扔掉算了,甚至跟他換也行。我的手提箱是馬克·克羅斯牌的,是真正牛皮之類的玩意兒,估計值不少錢。可是說來好笑,後來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我最後把我的手提箱放到我的床下邊,而不是擱到架子上,這樣一來,斯萊格爾這廝就不會有他媽的自卑情結了。可是他怎麼做呢?就在我把手提箱在床下放了一天後,他又拖出來擱到架子上。他幹嗎要那樣做,我是過了一陣子才琢磨出來。原來,他想讓別人以為我的手提箱是他的,他真的是這個目的,在這點上,他是個很可笑的傢伙。他經常就我的東西說些很難聽的話,比如說我的手提箱吧,他經常說太新了,太有中產階級味了,這是他他媽最喜歡說的話。他要麼在哪兒讀到過,要麼在哪兒聽說過。我的東西全他媽有中產階級味,連我的鋼筆也是,儘管他經常向我借用,可是仍然有中產階級味。我們在一起才住了兩個月,後來我們倆都申請換房間。好玩的是,和他分開後,我還有點兒想念他呢,因為他他媽的還挺有幽默感,我們在一起有時很開心。如果說他也想念我,我才不會覺得奇怪呢。一開始,他說我的東西有中產階級味時,只是跟我開玩笑,我他媽也不當回事——事實上,這的確好玩。然後過上一陣子就看得出,他不再是開玩笑了。問題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他們的好很多,就很難跟這種人做室友——如果你的是真正的好貨色,而他們的並非也是。你覺得他們要是有腦子,而且很有幽默感,就會不把誰的手提箱更好當回事,但是他們在乎,他們的確在乎。這就是我跟像斯特拉雷德那樣的笨雜種一起住的原因,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樣好。
不扯遠了,當時那兩個修女就坐在我旁邊,我們算是聊了起來。挨著我坐的那個修女拎著一個麥稈編的籃子,就是在聖誕節你可以看到修女以及救世軍小女孩提著向人募捐的那種籃子。她們站在街角,特別在第五大道上,就是在大百貨公司之類地方的門口那兒。我旁邊那個修女的籃子掉在地上,我伸手幫她撿起來。我問她是不是出來搞慈善募捐的,她說不是。她說裝箱時沒法把籃子裝進去,所以只好拎在手上。她看著我時笑得很甜。她鼻子挺大,戴著不是很好看的鐵邊眼鏡,不過那張臉長得真漂亮。「我還以為你們是募捐的呢。」我說,「我可以少捐點兒,你們可以先保管,一直到募捐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