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可是他沒搭理我。我想他還在琢磨,就又問了他一遍。他是個挺不錯的傢伙,挺讓人開心。

「我沒時間喝酒,夥計。」他說,「你他媽才多大歲數?幹嗎不回家睡覺?」

「我不困。」

我在厄尼夜總會門口下車並付過車費後,霍維茨老兄又提起了魚,他肯定也是念念不忘。「聽著,」他說,「如果你是一條魚,大自然母親當然會照顧你,對不對?你不會以為那些魚到冬天就死掉吧?」

「不會,可是——」

「你他媽說對了,死不了。」霍維茨說完就開著車一溜煙跑掉了。他可能是我遇到的最敏感的傢伙,不管說什麼,都讓他來氣。

儘管已經很晚,厄尼夜總會這地方還是人擠人。多數是上中學和大學的蠢材。世界上幾乎每所破學校都比我上的那所學校聖誕節放假早。人很多,幾乎沒法寄存外套。不過那兒挺安靜,因為厄尼正在彈鋼琴。他坐在那張琴凳上時,好像那按說是件神聖的事,天啊,他彈起琴來無人可比。另外還有大約三對人跟我一樣在等位子,都一直又推又擠、踮著腳尖,只為看一眼老厄尼彈琴時的樣子。有他媽一面大鏡子放在鋼琴前,還有大聚光燈對著他,好讓大家看得見他彈琴時的臉。看不到他彈琴的手指,只能看到一張又大又老的臉。真是不得了。我不太清楚我進去時他彈的是什麼,但不管是什麼,他算是徹底改變糟蹋了這首曲子。高音地方,他總是要加上一些愚蠢的、賣弄性的顫音,另外還加上許多花裡胡哨的玩意兒,讓我很厭惡。你該聽聽那群人在他彈完一曲後的反應,讓人想吐。他們為之瘋狂,跟那種看電影時看到並不怎麼好玩的地方就笑得跟野狼似的蠢蛋沒什麼兩樣。我向上帝發誓,如果我是個彈鋼琴的或者演員什麼的,而那些笨蛋認為我很厲害,我是不會喜歡的。我根本不希望他們為我鼓掌。人們老是為不該鼓掌的鼓掌。我要是個彈鋼琴的,會躲在他媽的櫃子裡彈。不管怎麼樣,他一曲彈完,每個人都拍爛了巴掌。老厄尼在凳子上扭過身子,鞠了個很虛偽、很謙卑的躬,好像他除了是個厲害的鋼琴家,還是個很他媽謙卑的傢伙,很虛偽——我是說對他這樣一個很勢利的人來說。雖然說起來有點兒可笑,可是他彈完後,我還真的有點兒為他感到可惜,甚至認為他已經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彈對。這也不能全怪他,我認為部分責任應該歸於那些拍爛巴掌的笨蛋——只要給他們機會,誰都能讓他們毀掉。反正那些事又讓我感到沮喪而且噁心,我他媽差點兒取回我的外套回旅館,可那時還是太早了,我不太想自個兒待著。

後來,他們終於帶我到一張很差勁的桌子那兒,背靠著牆,前面有根破柱子擋著,坐在那兒什麼也看不到。那張桌子很小,要是鄰桌不肯起身讓路——他們從來不肯,那些混蛋——你簡直得爬到你的椅子那邊。我要了威士忌和蘇打水,那是除了冰凍代奎里斯酒之外,我最喜歡喝的。你只要有六歲左右,就能在厄尼夜總會里要到烈酒。這兒燈光很暗,況且沒人管你幾歲。你甚至可以是個吸毒的癮君子,沒人管你。

我被一群蠢材所包圍,不是開玩笑。挨著我左側的另外一張小桌那兒——幾乎就在我頭頂上——坐著一個長相滑稽的傢伙和一個長得同樣滑稽的女孩。他們跟我歲數差不多,也可能大上一點兒。真好笑。看得出,他們小心翼翼,不敢把一丁點兒酒很快喝完。因為我也沒別的事情可做,就聽了一會兒他們的談話。那個男的在跟女的說那天下午他看的一場職業橄欖球賽,把整場比賽說得鉅細無遺——我不是開玩笑,我從來沒聽過誰說話像他那樣無聊。聽得出,他的女伴對這場破比賽根本沒興趣,可是她長得比他還滑稽呢,所以我估計她還非聽不可。長相實在難看的女孩日子不好過啊,有時候我很同情她們。有時候我根本沒法瞧她們一眼,特別在她們跟那些笨蛋在一起時,還得聽他喋喋不休地談論一場破橄欖球賽。我右邊人們的談話更差勁。我右邊這位長得很像那些上耶魯大學的傢伙,穿了套灰色法蘭絨西裝,還有件樣子有點兒同性戀味道的塔特蘇料子的背心,在名牌大學上學的混蛋全那副模樣。我爸想讓我上耶魯或是普林斯頓什麼的,可是我發誓就算我要死了,那種名牌大學我還是一所都不會去上,要命。那個耶魯生模樣的傢伙跟一個特別漂亮的女孩在一起。乖乖,她長得真好看,可是你該聽聽他們聊的是什麼。首先呢,他們都有點兒醉意。男的在幹嗎呢?他一邊在桌子下面對她摸摸索索,一邊說他們宿舍有個傢伙吞了一整瓶阿司匹林,差點兒自殺的事。他的女友一直在說:「太可怕了……別,親愛的,請別那樣,別在這兒。」想想看吧,一邊對人家摸摸索索,一邊又跟她說誰誰自殺的事!這兩位,把我樂死了。

我一個人坐在那兒,不用說感到百無聊賴,除了抽菸、喝酒,沒有別的事情可幹。不過我讓那個侍者問老厄尼願不願意過來跟我喝一杯,我讓他告訴厄尼我是d.b.的弟弟,可是我想他根本沒幫我帶話,那種混蛋,從來不會幫你帶話。

突然,有個女孩兒走過來說:「霍爾頓·考爾菲爾德!」她叫莉蓮·西蒙斯,我哥有陣子跟她來往過,她有對大胸脯。

「嗨。」我說。我當然得試著站起來,可是在我坐的地方,起身不大容易。她跟一個海軍軍官在一起,腰桿筆直,好像脊樑上別了根撥火棒似的。

「見到你太棒了!」莉蓮·西蒙斯那妞兒說,虛偽到了十分,「你哥怎麼樣?」她真正想知道的只是這個。

「他很好,在好萊塢。」

「在好萊塢?太棒了!他在幹嗎?」

「不知道,寫東西吧。」我說。我不想多談這件事,看得出,她覺得他去了好萊塢很了不起,幾乎每個人都會這樣想,可是大多數人從來沒看過他的小說,想到這裡真讓我生氣。

「太讓人高興了。」莉蓮那妞兒說,然後就給我介紹那個當海軍的傢伙,叫布洛普中校什麼的。他那種傢伙自以為跟人握手時,要用勁大得能把別人的手指根根捏碎,方能避免被人當成同性戀。天哪,我真煩那一套。「你自個兒嗎,小傢伙?」莉蓮那妞兒問我。她他媽把過道上來來去去的人幾乎全擋住了,看得出她還挺喜歡那樣。有個侍者在等她讓開道,可是她根本沒注意到,真有趣。看得出侍者不太喜歡她,就連那個海軍軍官也不太喜歡她,儘管他是在跟她約會。我不太喜歡她,沒人會。讓人不由得有點兒同情她。「小傢伙,你沒個女孩兒陪嗎?」她問我。我一直站著,她根本沒讓我坐下來。她是那種能讓人一站就是幾個小時的人。「他夠帥吧?」她對那個海軍軍官說,「霍爾頓,你真是每時每刻都在越長越帥。」海軍軍官讓她讓開路,說她把過道擋嚴實了。「霍爾頓,跟我們一塊兒坐吧,」莉蓮那妞兒說,「帶上你的酒。」

「我正要走呢,」我告訴她,「我得跟別人見個面。」看得出,她只是想籠絡我,好讓我向d.b.提起她。

「好吧,你這個小東西,隨便你。見你哥跟他說我討厭他。」

然後她就走了,那個海軍的傢伙跟我互相說了聲「很高興見到你」之類的話。這種事總讓我特別惱火,我老是跟我一點兒也不高興見到的人說「很高興見到你」之類的話。可是如果你想混下去,這種話還非說不可。

在跟她說我要和別人見面後,除了開路,我他媽別無選擇。我甚至沒法多待一會兒聽老厄尼彈些不高不雅的東西,但我當然絕對不想跟莉蓮·西蒙斯這妞兒還有那個海軍的傢伙待一塊兒,來把自己給煩死。所以我走了,但是在取外套時,這件事讓我心裡很窩火。總是有人來掃你的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