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大堂的半路上,我突然又想起了簡·加拉格爾這妞兒,想起來就放不下。我坐在大堂裡那把讓人看一眼就會嘔吐的椅子上,想著她和斯特拉雷德坐在混蛋埃德·班基的汽車裡的情形。雖然我他媽很肯定斯特拉雷德沒跟她幹——我太瞭解簡這妞兒了——心裡卻還是放不下。我太瞭解她了,真的。我是說包括跳棋,凡是運動她都挺感興趣。我認識她之後的那年整個夏天,我們幾乎每天上午都打網球,下午打高爾夫球。我真的特別瞭解她,我指的不是身體方面什麼的——不是那方面——可我們見面特別頻繁。瞭解一個女孩兒,並不一定自己得很好色。
我怎麼會認識她呢?是這樣的,她家養的道伯曼良種狗經常跑到我們家草地上拉屎拉尿,我媽很惱火,打電話給簡的媽媽大吵了一通——我媽碰到這種事情會大吵大鬧。之後過了兩天,我看到簡趴在俱樂部的游泳池邊,就跟她打招呼。我知道她和我們是鄰居,但之前我們從來沒說過話還是怎麼樣。我跟她打招呼時,她冷冰冰的。我費了他媽的大半天勁兒才讓她相信,我他媽才根本不在乎她的狗在哪兒拉屎拉尿呢,叫我說,它就是拉到我家客廳裡也行。不管怎麼樣,反正後來我和簡成了朋友。當天下午,我們就在一起打了高爾夫球。她打丟了八個球,我還記得,八個啊。我花了很多時間教她至少在揮棒擊球時別閉眼。在我的幫助下,她的球藝總算有了長足的進步。我打高爾夫球特在行,如果我告訴你我多少杆就能打完一場,你大概不會相信。我有次差點兒上了一部電影短片,但最後關頭改了主意。我琢磨像我這麼一個對電影深惡痛絕的人,如果讓他們拍進電影短片,那我就是個虛偽的人。
簡這妞兒,是個有趣的女孩兒。我並不想把她形容得很漂亮,可是我完全被她迷住了。她有點兒饒舌,我是說在說到一件讓她激動的什麼事時,她的嘴巴會上下翻飛,包括嘴唇什麼的都是,逗死我了。她的嘴巴從來沒有合嚴實過,總是張開一點點,特別在她打高爾夫做擊球動作時,另外在看書時也是那樣。她總是在看書,而且看的是很好的書,還看很多詩。除了我的家裡人,我只給她看過艾裡的手套,就是上面寫滿詩的那隻。她從來沒見過艾裡,因為那是她在緬因州過的第一個夏天——之前那個夏天,她去的是科德角——我跟她說過很多關於艾裡的事,她喜歡聽。
我媽不是很喜歡她,我是說在簡和她媽沒跟她打招呼時,我媽老覺得那是怠慢她。我媽經常在村子裡遇到她們,因為簡經常和她媽開她們家那輛拉薩雷爾牌敞篷汽車去市場。我媽根本不覺得簡漂亮,可是我覺得她漂亮,我就是喜歡她的樣子,這就夠了。
我記得有天下午,那是我和簡這妞兒接近摟脖子親熱的唯一一次。那天是星期六,外面下著瓢潑大雨,我在她們家的走廊上——她們家有條用玻璃跟外面隔開的寬走廊。我們在玩跳棋。我喜歡時不時跟她開個玩笑,因為她把王棋全放在後排不動。可是我沒有跟她過分開玩笑,誰也不會跟簡這樣的小女孩兒過分開玩笑。我覺得只要有機會,我很喜歡跟女孩兒開玩笑,把她們搞得狼狽不堪,好玩。我最喜歡的女孩,是那種我從來不太想跟她們開玩笑的女孩,有時候我覺得她們也喜歡你跟她們開開玩笑——實際上,我知道她們喜歡——但是如果你已經認識她們相當長一段時間,而且從來沒跟她們開過玩笑,這個頭就難開。好了,我還是跟你說說我那天下午是怎樣跟簡接近摟脖子親熱的吧。當時雨下得特別大,我和她待在她家的走廊上,她媽嫁的那個醉鬼突然走到走廊這邊問簡家裡有沒有煙。我跟他不熟,但他看上去是那種除非為了從你這兒得到什麼,否則就不會跟你多說話的人,他的為人很差。在他問知不知道家裡哪兒有煙時,簡這妞兒沒搭理他。他又問了一遍,簡還是沒理,根本沒抬頭。最後那個傢伙又進屋了。他走了後,我問簡到底他媽的是怎麼回事,她連我也不搭理。她裝作好像在專心思考下步棋該怎麼走。接著突然,一滴眼淚啪的一下砸到棋盤上,就在紅色那格里——乖乖,現在我好像還能看到。她只是用手指把那滴眼淚抹得滲進了棋盤。我不知道為什麼,可是心裡不安得要命。我怎麼做的呢?我過去讓她在沙發椅上挪挪好讓我坐下——我幾乎坐到了她的大腿上。後來她就真的哭了起來。接下來我所記得的,是到處親她——哪兒都親——眼睛、鼻子、前額、眉毛……還有耳朵——除了嘴巴以外的整張臉,她好像不讓我親到她的嘴。總之,那就是我們最接近摟脖子親熱的一次了。過了一會兒,她起身進屋換了一件紅白色羊毛衫,我覺得漂亮極了。我們就去看了場破電影。在路上,我問她卡達希先生——是那個酒鬼的名字——有沒有對她不軌。她年齡很小,可是身材極好,換了我,根本就不會走過卡達希那個雜種的面前讓他看見。可她說沒有,我從來沒弄清楚究竟他媽的是怎麼回事。對有些女孩兒,你簡直永遠他媽的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
我不想就因為她從來不跟我摟脖子親熱或者胡鬧,而給你一種印象她是那種冷冰冰的人還是怎麼樣,不是的。比如說,我經常跟她手拉手,我也知道那聽起來算不上什麼,可是跟她拉手的感覺真的是美妙無比。大多數女孩兒你要是拉住她們的手,她們的手在你手裡就他媽死掉了一樣,要麼她們覺得手非得不停地動來動去,好像害怕讓你感到厭煩還是怎麼樣。簡跟她們不一樣。我們會在開始看一場破電影或者幹嗎時,很快就拉起手,直到電影放完,一直沒動,也不大做文章。跟簡在一起,根本不用擔心我的手出不出汗,知道的就是自己快樂,真的。
我剛好還想起另外一件事。有次在看電影時,簡做了件讓我激動不已的事。當時正在放新聞片什麼的,我突然感覺脖根處擱了一隻手,是簡的手。這件事很有意思,我是說簡還很小,你如果看到一個女的把手放在別人的脖子上或背上,她們會有二十五到三十歲左右,而且通常是對她們的丈夫或者小孩子那樣——我偶爾跟我妹妹菲比這樣。可是如果這個女孩兒的歲數很小還是怎麼樣,她這麼做,就太舒服了,讓你幾乎開心得要命。
總之,這就是我坐在那把樣子讓人噁心欲吐的椅子上想起來的事。這個簡啊,每次想到她跟斯特拉雷德一起坐在混蛋埃德·班基的汽車裡,就幾乎能讓我發狂。我知道她根本不會讓斯特拉雷德佔到什麼便宜,卻還是能讓我發狂。說實話,我根本不想談這個。
大堂裡幾乎沒人,連那幾個婊子樣的金髮女郎也看不到了。我突然想他媽離開這個破地方,這兒太讓人沮喪了。我也不犯困還是怎麼樣,就回房間穿上了我的外套。我還往窗外看了一眼,看那些變態佬是不是還在行動,可那邊燈全關了。我又坐電梯下去,打了輛計程車,跟司機說我要去厄尼夜總會。厄尼夜總會是位於格林威治村的一家夜總會,我哥d.b.沒去好萊塢賣身前,去那兒去得挺勤,偶爾還帶我一塊兒去。厄尼是個彈鋼琴的黑人大胖子,極其勢利。除非你要麼是個厲害角色,要麼是個名流什麼的,否則他根本不會搭理你,不過他的鋼琴彈得確實好,事實上好得甚至有點兒俗氣。我也說不好我這話具體指的是什麼,可是我還是要這麼說。我當然喜歡聽他彈琴,可有時候真想上去掀了他的鋼琴。我覺得原因是他彈琴時,有時聽上去好像他就是那種人,除非你是個厲害角色,否則就不會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