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當時還挺早,說不準幾點鐘,但也不會太晚。我不喜歡根本不困就躺到床上,就開啟手提箱取出一件乾淨的襯衫,進浴室洗了一下後換上。我該幹嗎呢?我想到可以下樓去看看「薰衣草廳」裡有他媽什麼好玩的。這家旅館裡有間夜總會,名叫「薰衣草廳」。

換襯衫時,我他媽差點要給我的小妹妹菲比打個電話。我真想跟她通電話,跟她這麼一個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這個險,因為她還只是個小孩子,根本不會起床接電話,更別說到電話機旁邊了。我想我可以在聽到是我爸或我媽接電話時就結束通話,不過那也不行,他們會知道是我打的。我媽不管怎麼樣都會知道是我打的,她能未卜先知。不過沒說的,我真想跟菲比這丫頭聊聊天。

你應該見見她,你這輩子都不會見到哪個小孩兒像她這樣,又漂亮又聰明。她真的很聰明,我是說上學以來,她得的全是a。事實上,我在我們家最笨。我哥d.b.是個作家,我弟弟艾裡——就是死去的那個,我跟你說過——是個奇才。比較起來,我是唯一一個實打實的笨蛋。你真該見見菲比這丫頭。她的頭髮顏色偏紅,有點像艾裡的,夏天時剪得很短,那時候她會把頭髮攏在耳後。她的耳朵長得小巧玲瓏。不過到了冬天,她就把頭髮留得很長。我媽有時給她扎辮子,有時不扎,那樣也很好看。她才十歲,長得很瘦,像我一樣,可是她瘦得好看,是溜冰女孩的那種瘦。有次我隔著窗戶看她穿過第五大道去公園,她就那副樣子,像溜冰女孩那樣苗條。你會喜歡她的,我是說如果你跟菲比丫頭說什麼事,她總是能準確理解你的意思。我是說你甚至可以帶她去任何地方。比如說,如果你帶她去看的是一部糟糕的電影,她能看出它糟糕。如果你帶她去看的電影很好,她也會知道電影很不錯。d.b.和我帶她去看過一部法國電影——《麵包師的妻子》,雷米主演,她喜歡得要命。可她最喜歡的,還是《三十九級臺階》,羅伯特·多納特主演。她對這部破電影記得滾瓜爛熟,因為我帶她去看過十遍左右。比如說,當多納特從警察那兒逃脫,進入一間蘇格蘭農舍後,菲比會大聲跟著電影說話,就是裡面那個蘇格蘭人說「你能把鯡魚吃完嗎?」時。她記住了電影裡的每一句對白。當裡面的教授——實際上是個德國間諜——向多納特舉起他那根中間關節少了一塊的小指時,菲比已經比他搶先伸出手指——她在黑暗中向我舉起她的小指,就在我面前。她很不錯,你也會喜歡她的。不過她唯一的毛病,是偶爾過分熱情,對一個小孩兒來說,感情太豐富了,真的。她還會做別的事,一有空就寫書,只是都沒寫完,全是關於一個名叫黑茲爾·韋瑟菲爾德的小孩兒,菲比卻拼寫成哈茲·韋瑟菲爾德。此人是個女偵探,按說是個孤兒,不過她爸經常出現,總是「一位高大英俊的紳士,二十歲上下」,讓我樂死了。菲比這丫頭,我向上帝發誓,你會喜歡她的。她甚至一丁點兒大時,就已經很聰明了。我和艾裡以前經常帶她去公園玩,特別是在星期天。艾裡有艘帆船模型,經常星期天帶到公園玩,我們就經常也帶菲比丫頭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倆中間,大小姐似的。我和艾裡隨便聊起什麼時,菲比這丫頭一直在聽。有時我們會感覺不到她在旁邊,因為她太小了,但是她會讓你知道她在旁邊。她老是打斷我們的話,把我或是艾裡推一下問:「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個小姐?」我們就會告訴她是誰說的,她會「噢」一聲,然後繼續聽我們聊天。艾裡讓她給迷死了,我是說艾裡也很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個丁點兒小孩兒。可她還是讓誰都喜歡得要命——反正有點腦子的都會。

總之,她是那種你總想跟她在電話裡聊天的人,可我很擔心是我爸或者我媽接的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而且被潘西開除了等等。所以我只是穿上襯衫,收拾好後就坐電梯下到大堂看看。

除了幾個像是拉皮條的傢伙和婊子樣的金髮姑娘,大堂裡幾乎別無他人,但是聽得到「薰衣草廳」裡有樂隊在奏樂,我就進去了。裡面人不是很多,但他們還是給我找了個糟糕的位子——在最後邊。我應該拿一塊錢在領位侍者的鼻子下面晃晃。在紐約,乖乖,錢真能通神——這可不是開玩笑。

樂隊很臭,是巴迪·辛格的樂隊,銅管樂味道很重,但不是好的銅管樂——而是過時的那種。裡面很少有我這樣歲數的人,事實上我這樣的一個也沒有,主要是那些帶著女朋友、一副人前炫耀模樣的老頭兒,只有鄰桌那裡坐著三個三十歲上下的女人。她們都長得很醜,戴的帽子讓人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的紐約人,其中一個倒不算太差,金髮的那個。她有點兒可愛的樣子,就是金髮那個,我就暗暗用眼神撩她。但就在那時,侍者過來問我點什麼。我點了蘇格蘭威士忌和蘇打水,並跟他說別混起來。我說得很利索,因為如果你哼哼唧唧地點,他會覺得你不足二十一歲,不賣給你可以暈乎一下的烈酒。可我在他那兒還是遇到了一點小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沒有能證明年齡的證件?也許您帶了駕駛執照?」

我冷冷地瞪著他,就好像他他媽極度侮辱了我。我問他:「我看著像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但是我們有我們的——」

「好了,好了,」我說,我琢磨那就他媽算了,「給我拿杯可樂吧。」他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回來。「你就不能往裡面少摻點兒朗姆酒什麼的?」我問他,語氣很親切,「我不能坐在這種俗氣地方不讓自己暈乎一下,你就不能往裡面摻點兒朗姆酒什麼的?」

「很抱歉,先生……」他說著撂下我走掉了,我沒跟他爭執。他要是被抓到賣酒給不到年齡的年輕人,就會丟飯碗,而我他媽就是這樣的年輕人。

我又開始跟鄰桌三個巫婆樣的女人遞眼神,就是長著金色頭髮的那個,對另外兩個那樣,完全是飢不擇食的緣故。但我表現得還不算很下流,只是冷冷地瞟她們三個人而已。她們怎麼樣呢?我那樣看她們時,她們只是蠢蛋似的咯咯傻笑,大概覺得我太小了,不該跟人瞄來瞄去,我真他媽氣壞了——本來別人還會覺得我想娶她們還是怎麼樣呢。她們那樣取笑過我之後,按說我應該擺出一副冷冰冰的樣子,可麻煩的是當時我想跳舞。有時候我很想跳舞,那會兒就是。這麼著,我突然側過去一點說:「你們哪位想跳舞嗎?」我說得並不粗魯,事實上彬彬有禮的,可是真他媽的,她們覺得我那樣說是緊張過度,咯咯笑得更厲害了。我不是開玩笑,她們真的是三個蠢蛋。「來吧,」我說,「我跟你們一個一個跳,好嗎?怎麼樣?來吧!」我當時真的想跳舞。

最後,還是那位金髮女郎站起來跟我跳舞,因為都看得出我其實只是邀請她。於是我們兩人就走到舞池那兒,另外兩個醜八怪簡直要笑出毛病。當時我肯定對她們冷冰冰的,才懶得搭理她們呢。

不過還算值得,那位金髮女郎算是個跳舞好手。在跟我跳過舞的女孩兒裡頭,她算是跳得最棒的之一。我不是開玩笑,有些蠢不可及的女孩兒跳起舞來真能讓你目瞪口呆。要是跟一個聰明的女孩兒跳舞,有一半的可能,她會領著你在舞池裡跳來跳去,要麼跳得很糟糕,那最好還是跟她坐著一起喝醉算了。

「你跳得真好,」我告訴這位金髮女郎,「你應該專門幹這行,我不是開玩笑。我有次跟職業跳舞的一起跳,她跳得只有你一半好。你有沒有聽說過馬爾科和米蘭達?」

「什麼?」她問我。她根本沒聽我說話,眼睛只是掃來掃去。

「我問你有沒有聽說過馬爾科和米蘭達?」

「我說不上來,沒有,我說不上來。」

「唔,他們是跳舞的。就說那個女的吧,她不太紅。雖然她該會跳的全會,可還是不怎麼紅。你知不知道什麼樣的女孩兒是真正的跳舞高手?」

「你說什麼?」她問我。她根本沒聽我說話,不知道她的心思正在這間舞廳的哪兒轉悠呢。

「我問你知不知道什麼樣的女孩兒是跳舞高手?」

「嗯——嗯。」

「哎,就像我這樣,把手放在她背上,如果我感覺不到手下面有屁股、腿、腳,什麼也沒有的話——那她就是個跳舞高手。」

可她沒聽,我也半天沒跟她說話,我們只是跳舞。天哪,這個糊塗蛋女孩舞跳得可真好。巴迪·辛格跟他的爛樂隊在演奏《就是那種事》,這首曲子儘管讓他們糟蹋得不輕,可是畢竟還剩了點兒味道,這是首很棒的曲子。跳舞時,我沒玩什麼花樣——我最討厭那種在舞池裡賣弄萬般花樣的人——可我帶著她跳舞移動的範圍也不小,她一步都沒落下。好笑的是,我以為她也喜歡,直到她突然迸出一句:「我跟朋友昨天晚上看見彼得·洛爾了。」她說:「就是那個電影演員,他本人。他當時在買報紙,挺可愛的。」

「你們運氣不錯,」我告訴她,「你們真的是,知道嗎?」她真是個蠢蛋,可是舞也跳得真好。我實在忍不住,就在她的笨腦袋頂上輕輕親了一下——你也知道——就在主管愚蠢的那塊上,可是那樣做讓她生氣了。

「嗨!你什麼意思嘛?」

「沒什麼,沒什麼意思。你舞跳得真好。」我說,「我有個小妹妹,上他媽四年級。你跳得跟她不相上下,她可以說是古往今來跳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