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潘恩火車站下車後,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鑽進電話間,想著給誰打個電話。我把兩隻手提箱放在電話間外面,好看得見,可是一進裡面,又不知道該打給誰。我哥d.b.在好萊塢,小妹妹菲比一般九點鐘就上床睡覺——不能打給她。打了她也不會介意,但問題是她不會接,而會是我爸或我媽接,就算了。接著我想給簡·加拉格爾的媽媽打個電話,問問簡什麼時候開始放假,但我不太想,再說那時打也未免太晚了。後來我想到以前經常在一起玩的女孩兒薩莉·海斯,因為我知道她已經放假——她給我寫過一封虛情假意的長信,邀請我聖誕夜去幫她修剪聖誕樹什麼的——可我擔心會是她媽接電話。她媽認識我媽,我能想象她會急得要命地要打個電話給我媽,說我在紐約。再者,我可不是很想跟海斯太太通電話。她有次跟薩莉這妞兒說我沒規矩。她說我沒規矩,而且缺少生活目標。後來我又想到伍頓中學的一個校友卡爾·盧斯,可是我不太喜歡他。結果我一個電話也沒打,只是在電話間裡待了有二十分鐘,然後出來拎著手提箱走到有計程車的隧道那兒,打了一輛車。

我太他媽心不在焉了,給了司機我家的地址,習慣而已,我是說我完全忘了要找間旅館待兩天,直到假期開始後再回家。穿過公園一半時,我才想起這茬事兒,就跟司機說:「嗨,能掉頭時掉個頭好不好?我給你的地址錯了,我想再回下城。」

這位司機算是個聰明的傢伙。「這兒不行,老弟,是條單行道,我得一直開到第九十街才能掉頭。」

我不想跟他爭執。「好吧。」我說著忽然想起什麼事,「嗨,聽我說,」我說,「你知不知道中央公園靠南邊那個湖裡的鴨子?就是那個小湖?也許你知道那些鴨子在湖水結冰後去哪兒了?你也許知道?」我也意識到,他知道的機會可能只有百萬分之一。

他扭頭看著我,好像我是個瘋子。「夥計,你搞什麼名堂?」他問,「跟我開玩笑?」

「不是——我只是想知道而已。」

他沒再說什麼,我也沒有。直到我們開出公園,到了第九十街時他問我:「好吧,夥計,去哪兒?」

「唉,是這樣,我不想住東區的旅館,怕碰到熟人,我在隱姓埋名旅行。」我說。我實在不想說什麼「隱姓埋名旅行」之類的陳言濫調,可是跟這種俗套的人說話,我也總是顯得俗套。「你也許知道現在在‘塔夫脫’或者‘紐約客’這兩個地方演出的樂隊是誰帶的?」

「不知道,老弟。」

「嗯——那就把我送到埃德蒙特旅館吧。」我說,「你想不想半路停一下我們去喝杯雞尾酒?我請客,我兜裡有錢。」

「我不行,老弟,對不起。」跟他在一起真不錯,性格特好嘛。

到埃德蒙特旅館後,我登記入住。還在車上時,我就戴上了獵帽,純粹是他媽覺得好玩而已,但在登記前,我取下了帽子,不想讓人看著像個傻蛋還是怎麼樣。這有點兒諷刺,因為我當時還不知道,這家旅館裡盡是些變態佬和蠢蛋,怪人到處都有。

他們給我的房間很差勁,窗外除了旅館另一邊,別的什麼也看不到。我倒無所謂,當時也實在沮喪,根本無所謂風景好不好。帶我去房間的服務員是個很老的傢伙,六十五歲上下,跟這個房間比起來,他的樣子更讓人沮喪。他是那種禿了頂,卻還要把全部頭髮從邊上梳上去遮住禿頂的傢伙,我寧願禿頂也不願意那樣。不管怎麼樣,這種工作對六十五歲上下的人來說還真不賴,幫人拎箱,等著拿小費。我覺得他腦子不是太靈光,不管怎麼樣,這真是要命。

他走後,我往窗外看了一會兒,外套也沒脫下來,我無事可做。我要是跟你說說旅館那邊能看到什麼,你準會吃驚,他們竟然懶得拉上窗簾。我看到一個灰頭髮、看上去很是一表人才的傢伙身上只穿一條短褲,正在幹什麼我說了你也不會相信。他先把手提箱放在床上,拿出來的全是女人衣服,然後就往身上穿。真的是女人衣服——絲襪、高跟鞋、胸罩,還有件耷拉著兩根帶子的緊身內衣什麼的。接著,他穿上一件很緊的晚禮服。向上帝發誓,真的是這樣。後來,他開始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小碎步,像女人那樣。他還抽著煙,照鏡子。他也是一個人,除非還有人在浴室裡——我看不到那麼多。後來,幾乎就在這間房的正上方,我從窗戶看到一男一女在用嘴巴互相噴水,很可能是高杯酒,不是水,可我看不到他們的杯子裡盛的是什麼。反正是男的先喝一口,然後全吐到女的身上,她也對男的如法炮製——一輪一下,真離譜。你該看看他們的樣子,他們一直歇斯底里的,好像那是自古以來最好玩的。我不是開玩笑,那家旅館裡盡住著這種變態佬。我很可能是整個這兒唯一正常的混蛋——這話說得不算過分。我他媽差點兒要去給斯特拉雷德這廝發個電報,要他馬上坐火車來紐約,他在這家旅館能拿第一呢。

問題是,這種破事看上去也有幾分引人入勝,儘管你根本沒指望會這樣。比如說那個被噴得滿臉是水的女孩兒吧,她長得很漂亮。我是說這就是我的大毛病,就我內心而言,你可能從來沒見過我這樣的色情狂。有時候,我能想到些要是有機會就不介意去幹的很下流的事。我甚至想象如果兩個人都喝得有幾分醉,用嘴往女的臉上噴水那種事也許很好玩,只是有幾分下流。問題是我不喜歡這樣,琢磨一下就會覺得這主意很餿。我覺得如果你並非真的喜歡一個女孩兒,就不該跟她瞎胡鬧。真的喜歡她,就應該喜歡她的臉。如果你喜歡她的臉,就不該對她的臉做出這種下流事,比方說往她臉上噴水。有時候下流事做過頭會很好玩,這可真是太糟糕了。當你不想太下流,不想破壞什麼美好的東西時,女孩兒也不怎麼濟事。兩年前我認識一個女孩兒,比我還下流,乖乖,她可真夠下流的!我們在一起玩得很開心,雖然有陣子玩得有點兒下流。對於性,我永遠不太清楚,從來不知道自己他媽的到了哪一階段。我老是在性這方面給自己定些條條框框,可是一回頭全打破了。去年我曾給自己約法,不再跟我很看不上的女孩兒胡鬧,但是在同一個星期,我就又破戒了——其實就在同一天晚上,我從頭到尾都在跟一個極其虛偽、名叫安妮·路易絲·舍曼的女孩兒摟脖子親熱。我對性這件事就是不明白,向上帝發誓,我真的不明白。

我一直站著,在琢磨是不是給簡這妞兒打個電話——我是說往她上的b.m.中學打個長途電話,而不是打電話給她媽問她什麼時候到家。按說這麼晚不該打電話找學生,可是我想好不管是誰接的電話,我都會告訴對方我是簡的舅舅,說她舅媽剛剛因為車禍死了,我必須馬上跟簡通話,這樣應該行得通。我沒打電話的唯一原因,是我沒心情,沒心情的話,這種事情也做不像。

過了一會兒,我坐在椅子上抽了兩根菸,我得承認我很是情慾亢奮。突然,我想到一個主意。我拿出錢包,找到一張寫有地址的紙條,是一個在普林斯頓上學的傢伙寫給我的,去年夏天我跟他在一個派對上認識。後來我還是找到了地址,儘管在錢包裡放得有點兒變了色,但是還能看出。在那個地址住的女孩兒準確點說,不算是妓女什麼的,不過偶爾也願意客串一下,上普林斯頓的那個傢伙告訴我的。他有次帶她去了在普林斯頓舉辦的一場舞會,差點為此被學校開除。她當過雜耍劇團的脫衣舞演員什麼的。不管怎麼樣,我拿過電話機給她打了個電話。她的名字叫費絲·卡文迪什,住在第六十五街和百老匯大街交叉口的斯坦福·阿姆斯旅館——沒說的,是個藏汙納垢的地方。

一開始,我以為她沒在家還是怎麼樣,沒人接電話。最後終於有人接了電話。

「喂?」我說。我把聲音裝得低沉,好不讓她懷疑我的歲數。我總算還有副低沉的嗓音。

「喂?」是個女的聲音,語氣根本不是很友好。

「費絲·卡文迪什小姐嗎?」

「你是誰?」她說,「誰他媽這麼晚打電話給我?」

這句話可以說讓我有點兒吃驚。「唉,我知道這會兒夠晚的了,」我說,用的是很成熟的聲音,「希望你能原諒我,我只是迫切想跟你聯絡上。」我把話說得很他媽親切動人,真的。

「你是誰?」她問我。

「噢,你不認識我,我是埃迪·伯賽爾的朋友。他建議我要是來紐約,可以跟你聚一聚喝杯酒還是怎麼樣。」

「誰?你是誰的朋友?」乖乖,她在電話裡真像是隻母老虎,幾乎他媽的跟我嚷著說話。

「埃德蒙·伯賽爾,也叫埃迪·伯賽爾。」我說,我也不記得他的名字叫埃德蒙還是埃德華。我跟他只有一面之交,就是在那次破派對上。

「我不認識誰叫那個名字,老兄。要是你覺得我喜歡半夜三更被吵醒——」

「埃迪·伯賽爾,上普林斯頓的,記得嗎?」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