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潘西,我們每星期六晚上都吃同樣的飯菜,按說這是件了不起的事,就因為有牛排。可是我敢賭一千塊,他們之所以這樣安排,是因為有一大幫傢伙的父母星期天會來學校,老瑟默很可能算計每個當媽的都會問她們的寶貝兒子昨天晚上吃了什麼,兒子就會告訴她:「牛排。」騙人騙到了家。你該見識一下那些牛排,又硬又幹的小塊塊,想切開都難。晚飯時跟牛排一起來的,是裡面有很多小塊塊的土豆泥,甜點是誰都不吃的蘋果布丁,不過初中部那些小孩兒可能會吃,他們根本不開竅——還有像阿克利那種傢伙會吃,他們什麼都吃。

不過從食堂出來還算不錯。外面已經下了有三英寸厚的雪,而且還在沒頭沒腦地下,看上去真他媽漂亮。我們就四下裡玩起來了,扔雪球,逗樂子,很小孩子氣,不過大家都挺開心的。

我沒有約會什麼的,就跟一個叫馬爾·布羅薩德的朋友——他是摔跤隊的——商量好坐巴士去埃吉斯鎮吃漢堡包,也許再看場破電影。我們都不想整晚傻坐著。我問馬爾介不介意叫上阿克利一塊兒去。我這樣問他,是因為阿克利星期六晚上除了待在房間裡擠粉刺,向來無事可做。馬爾說他不介意,但對這主意也不是很感冒——他不太喜歡阿克利。這麼著,我們就回到房間準備出發。穿膠套鞋什麼的時候,我吆喝著問阿克利想不想去看電影。他隔著浴室簾子聽得一清二楚,可是沒有馬上搭腔,他這種傢伙,老是不願意馬上搭腔。最後他還是從破簾子那邊過來了,站在淋浴臺上問還有誰去——他總是要問問都有誰去。我敢發誓,要是這傢伙去哪兒坐船失事,在你救他上他媽的小艇之前,他還要問問是誰划槳的呢。我說還有馬爾·布羅薩德,他說:「那個雜種……好吧,等會兒。」你會覺得他賞了你一個大面子。

他這一去準備了有五個小時才好。等他時,我走到窗戶前並把它開啟,赤手捏了個雪球。雪很好捏,不過我沒有往哪兒扔。一開始想往路對面一輛汽車上扔,但看到那輛汽車白乎乎的挺好看,就沒扔。後來又想往消防栓上扔,也白乎乎的,挺好看,就也沒扔。到最後我哪兒也沒扔,只是關上窗戶,手拿雪球在房間裡踱來踱去,把它捏得越來越瓷實。過了一陣子,我和布羅薩德、阿克利一塊兒上巴士時,手裡還捏著雪球。巴士司機把車門開啟,要我扔掉它。我告訴他我不會砸誰,可是他不相信。人們從來不相信你的話。

布羅薩德和阿克利都看過正在放的電影,我們只是買了幾個漢堡包吃,還玩了一會兒彈球機,然後就坐巴士回潘西。沒看成電影我根本無所謂。電影應該是部喜劇片,加里·格蘭特主演,全是那種垃圾。再說,我以前也跟布羅薩德和阿克利一塊兒看過電影,他們倆看到根本不可笑的地方,就會笑得跟野狗似的,我根本不喜歡跟他們坐在一起看電影。

回到宿舍後才九點差一刻。布羅薩德這廝是個橋牌癮君子,開始到處找人湊局。阿克利這廝又黏到我的房間裡,算是換個地方待。只是他沒有坐在斯特拉雷德那把椅子的扶手上,而是趴在我床上,臉就擱在我的枕頭上。他開始一邊聲音很單調地說話,一邊擠粉刺。我跟他暗示了上千遍想讓他走,他就是賴著不走,只是聲音很單調地聊著去年夏天一個據說跟他幹了那事的小妞兒。他跟我說了上百遍,每遍說的都不一樣。一會兒說是在他表哥的別克汽車裡乾的,一會兒又說是在哪兒的海灘木板路下面,自然全是一派胡言。要讓我說有誰是處男,那就得數他了,我懷疑他碰都沒碰過女人。最後我不得不跟他明說我得給斯特拉雷德寫一篇作文,他得滾蛋,好讓我能集中思想。最後他還是走了,但照例拖了半天才走。他走後,我穿上睡衣和浴袍,戴上獵帽,開始寫作文。

但問題是,我想不起來有什麼房間或房屋,讓我可以像斯特拉雷德說他必須要的那樣來描述,反正我對描述房間或者房屋也不是很感興趣。後來我寫的是我弟弟艾裡的棒球手套,很值得一寫,真的。我弟弟艾裡有個左撇子用的外場接球手套——他是個左撇子。但這個棒球手套值得描述的原因,是他在上面寫滿了詩歌,手指、手掌哪兒全是,用的是綠色墨水。他在上面寫字,是因為他想當他站在外場,但沒人擊球時可以讀一下。他死了,得的是白血病,死於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當時我們在緬因州住。你也會喜歡上他的。他比我小兩歲,但比我聰明五十倍,聰明絕頂。他的老師老是寫信給我媽,說班上有艾裡這樣的學生真令人欣慰。這可不是瞎吹捧,他們說的是真心話。他不單是我們家最聰明的,而且從許多方面來說,也最討人喜歡。他從來不跟別人發火,按說長著紅頭髮的人極易動怒,但艾裡從來不,而且他的頭髮顏色很紅。我跟你說他的頭髮紅到什麼程度吧:我從十歲起就開始學打高爾夫球,記得有一次,我十二歲那年的夏天,正準備開球,我覺得我要是突然轉身,就會看到艾裡。我那麼做了,一點兒沒錯,他就在圍欄那邊,坐在腳踏車上——就是高爾夫球場的圍欄,他坐在那兒,在我後面有一百五十碼遠看我開球。他的頭髮就是紅成了那樣。天哪,他可真是個好孩子。他經常在飯桌上想起什麼事,笑得幾乎從椅子上出溜下來。我十三歲時,家裡人要把我送去做心理分析什麼的,因為我把車庫的車窗全砸碎了。我不怪他們,真的。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車庫裡,用拳頭把他媽的窗戶全砸碎了,只是為了他媽的發洩而已。我甚至還想把我們那年夏天用的旅行車的車窗全砸了,只是當時我的手已經全破了,沒法砸。我得承認這件事幹得很蠢,可當時我幾乎不知道自己在那樣做。可惜你是不認識艾裡啊。到現在每逢下雨還是怎麼樣,我的手還時不時感到疼,也沒辦法攥緊拳頭——攥不瓷實——但除此之外我不太擔心,我是說,反正我也不會去當個破外科醫生還是小提琴手什麼的。

這麼著,我給斯特拉雷德寫的作文就是關於這個,艾裡的棒球手套。剛好它也在我手邊,就在我的手提箱裡,我就取出來抄了幾首詩。我只是把艾裡的名字換了,這樣別人就不會知道寫的是我弟弟的,而不是斯特拉雷德的。我也不是特別想寫它,只是想不到別的什麼可以描述,而且我好像還有點兒喜歡寫它。這花了我一個小時左右,因為我不得不使用斯特拉雷德的破打字機,它老是卡住。我沒用我的打字機,因為我把它借給了樓下的一個傢伙。

寫完時,我估計有十點半了,可我還是不困,就往窗外看了一會兒。外面雪已經停了,不時還能聽到哪兒的汽車發動不起來的聲音,也能聽到阿克利這廝在打呼嚕,從浴室的破簾子那邊傳過來,清晰可聞。他的鼻竇有毛病,睡覺時呼吸不是很順暢。這傢伙毛病幾乎佔全了:鼻竇炎,粉刺,髒牙,口臭,髒指甲。這種狗孃養的傢伙,你肯定多少會有點同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