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什麼事,就也去了廁所那邊,在他刮鬍子時跟他扯扯閒話。廁所裡只有我們倆,別人都還在看比賽。那兒真他媽熱,窗戶上全凝結了一層水汽。裡面有十個洗手盆,都緊貼著牆,斯特拉雷德用的是中間那個。我坐在他旁邊的洗手盆上,把出冷水的水龍頭開了又關——這是我緊張時的習慣動作。斯特拉雷德邊刮鬍子邊吹口哨,吹的是《印度之歌》。他的口哨聲音很尖,幾乎每次都跑調。他老是挑《印度之歌》或者《第十大道大屠殺》之類難的曲子吹,連口哨行家也難吹好。他真的能把一首曲子糟蹋得不成樣子。
你記不記得我剛才說過,在個人習慣上,阿克利可以說是個邋遢貨?斯特拉雷德也是,但他是以另外一種方式,更應該說,他是那種沒有多少人瞭解的邋遢貨。他看上去總是挺不錯,可是你該見識一下比如說他的剃鬚刀吧,總是鏽得一塌糊塗,沾滿泡沫、胡楂和別的髒東西,他從來不清洗。把自己收拾完之後,他看上去還挺像模像樣的。總之,他是個沒有多少人瞭解的邋遢貨,如果你像我這樣瞭解他,就會知道。他把自己外表收拾得很好,是因為他自戀到了瘋狂的程度,自以為是西半球最帥的傢伙。他確實夠帥,我承認,但頂多就是那種照片貼到班級年冊上,讓你的父母一看就會問「這孩子是誰?」的帥氣傢伙。我是說,他頂多就是那種在年冊照片上看著夠帥的傢伙。我在潘西認識很多人我覺得都比斯特拉雷德帥得多,可是他們的照片貼在年冊上就不會讓人覺得帥。從照片上看,他們要麼鼻頭太大,要麼長了對招風耳。這種事我見得多了。
不管怎麼樣,我當時就坐在斯特拉雷德旁邊的洗手盆上,斯特拉雷德在刮鬍子,我把水龍頭開了又關。我還戴著我的紅色獵帽,帽簷朝後。對這頂帽子,我真的是愛不釋手。
「嗨,」斯特拉雷德說,「想不想幫我個大忙?」
「什麼?」我問,並不是很熱心。他總在請人幫他個大忙。拿這種超級靚仔或者自我感覺是個厲害角色的傢伙來說吧,他們經常請你幫個大忙,只因為他們有種瘋狂的自戀勁兒,覺得你也對他們神魂顛倒,巴不得幫他們一個忙。說起來,這也有點兒滑稽。
「你今天晚上出去嗎?」他問我。
「可能,也可能不,說不準,怎麼了?」
「我為星期一的歷史課還得讀一百頁左右的書,」他說,「給我寫篇語文課作文好不好?要是星期一交不出這篇破玩意兒,我就死定了,所以得請你幫忙,好不好?」
真是夠諷刺的,沒錯。
「我被這個破地方開除了,你還叫我寫什麼破作文呢。」我說。
「唉,我知道,可問題是交不上作文我就死定了。幫哥們兒一回忙,哥們兒,好不好?」
我沒有馬上搭理他。對斯特拉雷德這種雜種,就得拖他一下。
「寫什麼?」我問他。
「什麼都行,只要是描述性的。一個房間或者一座房子,或者你住過的地方什麼的——你也知道,只要他媽的有描述性就行。」他說著打了個大大的哈欠,碰到這種事兒,真他媽讓我煩得要命,我是說如果碰到別人一邊要你幫他媽的一個大忙,一邊還在那兒打哈欠。「只是別寫得太好就行。」他說,「那個狗孃養的哈策爾覺得你語文很厲害,他知道我跟你同住。我是說你別把逗號什麼的全用對了。」
這又是一件讓我煩得要命的事,我是說既然你寫作文不錯,卻還是會有人來跟你說起逗號的事。斯特拉雷德老是這樣,他想讓你覺得他作文寫得糟糕的唯一原因,是他把逗號全標錯了地方,在這方面,他有點兒像阿克利。有次我跟阿克利一起看籃球賽,我們這邊球隊裡有個很厲害的傢伙,名叫豪伊·科伊爾,他從中場就能投中,連籃板都不碰。阿克利在他媽整場比賽裡,一直說科伊爾身體條件極佳,是塊打球的料。天哪,我真煩聽那種破話。
過了一會兒,我在洗手盆上坐煩了,就後退幾步跳起了踢踏舞,只是他媽的找點樂子。我其實並不怎麼會跳踢踏舞,但廁所地板是石頭的,倒是個練踢踏舞的好地方。我模仿起電影裡的傢伙,就是哪部歌舞片裡的。儘管我對電影像對毒藥一樣避之則吉,模仿起來可是其樂無窮。斯特拉雷德這廝一邊刮鬍子,一邊從鏡子裡看著我。要的就是有人看,我是個人來瘋。「我是破州長的兒子。」我說。我極其陶醉,跳來跳去。「他不想讓我當踢踏舞演員,想讓我念牛津,可是在我他媽的血液裡,流的就是踢踏舞。」斯特拉雷德這廝笑起來,他的幽默感還不算太糟糕。「現在是《齊格飛歌舞團》首演之夜,」我有點兒接不上來氣,我的氣太短了,「主演上不了場。他醉得像一攤爛泥,他們找誰來救場?我,正是我,老破州長的小兒子。」
「帽子哪兒來的?」斯特拉雷德問我。他指的是我的紅色獵帽,這還是他頭一次注意到。
我反正接不上來氣,就不再逗樂了。我取下帽子,大約第九十遍打量它。「今天上午在紐約買的,一塊錢,喜歡嗎?」
斯特拉雷德點點頭。「挺好。」他說。他只是在說好聽話,因為他馬上就說:「喂,你到底幫不幫我寫作文?我得知道。」
「有時間就幫,沒時間就不。」我說著又過去坐在他旁邊的洗手盆上。「你跟誰約會?」我問他,「菲茨傑拉德?」
「見鬼,不是!跟你說過,我跟那母豬完了。」
「是嗎?老兄,讓給我吧。不開玩笑,她對我脾氣。」
「拿去吧……對你來說她太大了。」
突然——也不為什麼,真的,只是我可以說剛好在興頭上,想取取樂而已——我想跳下洗手盆,給斯特拉雷德來個半納爾遜式。那是種摔跤動作——你要是不知道的話——把對方脖子箍住,如果你想,能把他憋死。我就那麼幹了,像他媽一頭豹子似的撲到斯特拉雷德身上。
「住手,霍爾頓,豈有此理!」斯特拉雷德說,他不太想逗樂,因為他正在刮鬍子。「你想讓我怎麼著——把我他媽的頭給割掉?」
可是我沒有鬆開,我這個半納爾遜動作做得很到位。「我這樣箍著你,掙開就行。」我告訴他。
「太過分了。」他放下剃鬚刀,手臂往上猛地一發力,就掙脫了我。他是個力氣特大的傢伙,我則不堪一擊。「喂,別胡鬧了。」他說完又開始刮第二遍。他總是刮兩遍,好看上去光彩照人,用的就是那個破剃鬚刀。
「跟你約會的不是菲茨傑拉德,那是誰?」我問他,又坐到他旁邊的洗手盆上,「是菲莉斯·史密斯那小妞兒嗎?」
「不是,本來跟她,可是計劃全亂套了。我現在跟巴德·陶女朋友的室友約會……嗨,差點忘了,她認識你。」
「誰認識我?」
「我約會的那位。」
「是嗎?」我說,「她叫什麼?」我挺感興趣。
「我在想呢……呃,叫瓊·加拉格爾。」
乖乖,聽到他說那個名字,我差點兒伸腿完蛋。
「是簡·加拉格爾。」聽到他說那個名字,我甚至從洗手盆上站起身,差點兒他媽的伸腿完蛋。「你他媽說得沒錯,我認識她。她事實上正好跟我做過鄰居,前年暑假的事。她養了他媽一條大個兒道伯曼良種狗,我就是那麼認識她的。她的狗經常到我們這邊——」
「你剛好擋住亮了,霍爾頓,豈有此理。」斯特拉雷德說,「你非得站那兒?」
乖乖,我很激動,真的。
「她在哪兒?」我問他,「我得下去跟她打個招呼什麼的。她在哪兒?附樓那兒嗎?」
「對。」
「她怎麼會提到我?她在b.m.中學上學嗎?她說過可能去那兒,也可能去西普利中學。我猜她去了西普利中學。她怎麼會提到我?」我很激動,真的。
「我不知道,豈有此理。起來好不好?你坐到我毛巾上了。」斯特拉雷德說。我坐在他的破毛巾上。
「簡·加拉格爾,」我說,還是緩不過勁兒,「我的天哪!」
斯特拉雷德正在把護髮膏往頭上抹,我的護髮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