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節

沮授給袁紹詳述天下大勢。

大將軍勤王成功後,短期內只會考慮穩定河北,出兵征伐的可能很小。即使要出兵,也受限於河北財賦的緊張,只能在區域性用兵。

曹操在年初的時候,趕走了呂布,穩定了兗州全境,他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時間發展實力。

徐州被曹操連續兩次屠殺,實力幾乎折損一盡,因此劉備更需要時間恢復元氣。

田楷雖然在名義上佔據了青州全境,但事實上青州南部控制在北海相孔融手裡,他只有北青州的三個半郡,實力不是很強,他也需要時間壯大自己。

袁術佔據著揚州九江和廬江兩個郡,都在長江北岸。長江南岸的丹陽、豫章、吳郡、會稽四郡被揚州刺史劉繇控制。目前袁術手下大將孫策正在率軍攻打,如果孫策能擊敗劉繇佔據長江南岸的四個郡,那麼袁術的實力將得到很大增長,所以袁術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也無力北顧。

今年,我們和劉表聯手進入關中勤王,耗費非常大,在今後一段時間內,我們需要投入所有力量鞏固和發展霸業,而劉表也需要時間休養生息。

綜上所述,明年,黃河南北兩岸都很安寧,戰火將會暫時平息。我們如何利用這段寶貴時間,最大程度地削弱和摯肘河北的發展,為將來我們聯盟各地州郡共討李弘打下堅實的基礎?

首先是致力連橫,打擊合縱,孤立河北。

李弘挾持了天子,控制了朝廷,又有強悍武力,更兼有河北三州,這對某些鄰近河北的州郡大吏來說,是個巨大的生存威脅,他們迫於各種各樣的壓力,尤其是在尊奉天子中興社稷這個前提下,極有可能投靠李弘。比如西涼的韓遂,青州的田楷。至於荊州劉表、徐州劉備、益州劉璋因為是宗室後裔,他們雖然明知李弘有篡逆之意,但依舊會向天子獻表,向朝廷效忠。其實劉表這兩年的所作所為已經說明了一切。

曹操連續犯下滔天大罪,沒有出路。袁術是袁閥的人,他的命運和我們緊緊捆在一起,雖然大人和他矛盾重重,但一旦事關袁閥生死存亡的時候,他還是要和大人攜手抗敵。

因此,李弘的合縱物件,除了西涼的韓遂、益州的劉璋外,只有黃河以南的田楷、劉備、劉表。曹操和袁術即使也是他的合縱物件,但李弘不會信任他們,李弘和他們聯手的目的,不過是為了激化我們之間的矛盾,削弱我們的實力和摯肘我們的發展而已。

打擊李弘的合縱之術,也就是致力我們的連橫之道。我們除了河北的李弘,其它各方勢力都可以聯手,包括西涼的韓遂。

我們之所以能夠如此大範圍的連橫,是因為我們有個最大的優勢,那就是我們手中沒有天子,我們和其它勢力一樣,都是李弘的敵人,實力都不如李弘,都受到李弘的巨大威脅,因此我們就可以把沒有天子的不利因素迅速轉化為有利因素,讓李弘象過去的董卓、李傕一樣,陷入各方勢力的對抗和包圍之中,徹底孤立河北。

如果我們連橫成功,天下則以黃河為界,分成兩大勢力。一大勢力是河北李弘,一大勢力是以大人為首的黃河南部州郡聯軍。如此一來,李弘優勢盡喪,敗亡之期指日可待。

致力連橫、打擊合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

各方勢力各有各的心思,各有各的利益,在我們實力不夠強大的情況下,他們很難相信我們,更難徹底背棄天子和李弘為敵。說句實話,很多勢力,比如劉表、劉備、田楷、袁術等人可能腳踩兩隻船,既不得罪李弘,也不得罪大人,以便靜觀時局變化,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所以,要想連橫成功,關鍵是實力,要最大程度地保證各方勢力都能受益。

如何在削弱李弘的實力的同時,又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各方勢力受益?

「改變爵制,分封公侯。」沮授此言一齣,滿坐皆驚。

本朝承秦制,實行二十等爵制度。第十九等關內侯和第二十等徹侯最為顯赫。(孝武皇帝時為了避諱,改「徹侯」為「列侯」。)

在秦之前的兩週時期,實行的是五等爵制度,即公、侯、伯、子、男,統稱諸侯。諸侯有食邑,在食邑的土地上(即諸侯國)行使軍政大權。到了戰國時,各國紛紛變法。秦自商鞅變法後,定二十等軍功爵制度。這個制度一直延用至今。

高祖皇帝建國時,吸取了秦亡的教訓,實行封建與郡縣並行的政策,大量分封自己的親屬為封國的國君。這些國君有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行使軍政大權。他們相當於兩週時期的五等爵諸侯,但這些封國的國君只能稱「王」。二十等爵中的列侯,在名義上也相當於兩週時期五等爵中的諸侯,但他們只食封邑,沒有軍政大權。

高祖曾令眾臣設誓:「非劉姓不得封王,非軍功不得封侯。」可見「王」、「侯」兩爵的尊貴。(這裡的「侯」,就是指二十等爵制中的關內侯和列侯。)

由「七國之亂」到孝武皇帝集權後,封國的「王」逐漸失去了諸侯地位。同時間,由於戰爭多,因軍功而封侯的人也非常多,關內侯與列侯站滿了朝堂,這是武人最輝煌的一段時期。

如此同時,還發生了一件和侯爵有關的大事。孝武皇帝將列侯與三公重臣聯絡了起來。若被拜為三公的朝中大臣,還沒有列侯爵位的,則立即被賜封為第二十等列侯。孝武皇帝的這一封賞行為,卻被後世當作一種慣例制度沿襲了下來。

孝武皇帝一朝,關內侯與列侯的分封,還是較多的按軍功來賞賜,但在「武」功之外,憑「文」功而封侯的大臣也在逐漸增多。到了昭宣中興,即本朝文治時期,尤其是孝宣皇帝一朝,地方官吏憑藉「文」功政績得以封侯的情況,一時達到了極致。

昭宣中興之後,國勢日下,外戚宦官相繼擅權。這些人大量私封自己的親信子弟為侯,外戚更是一門數侯,而中官一日數侯者也是屢見不屢見不鮮。關內侯與侯爵隨即不再尊貴。到了後來,天子開始賣官鬻爵,斂錢之風愈演愈烈,關內侯與列侯多如牛毛,越封越賤,徹底不值錢了。

朝廷的官職畢竟有限,現行的二十等爵位又不尊貴。在這個關係社稷存亡的時候,朝廷應該修改封爵制度,恢復兩週時期的五等爵位制,在現行二十等爵制度上,另外再加上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二十等爵位制和五等爵位制同時實施,互為補充。

凡州郡大吏建有文武功勳,在無官可升的情況下,除了增加俸祿外,更應該賜高等爵位,從而激勵各地州郡大吏為穩定社稷、中興大漢而浴血奮戰。

當然了,此時我們要求朝廷改變封爵制度,目的不是為了激勵大家多建功勳,而是為了削弱河北實力,打擊李弘的合縱之策。

五等爵位制的關鍵不是爵位的尊貴,也不是封邑的多寡,而是世襲行使封邑之地的軍政大權。僅此一點,就能讓各地州郡大吏趨之若騖。

各地州郡大吏聯名上表後,河北隨即就會陷入混亂。

五等爵位制的實施雖然可以暫時安撫各地州郡,暫時穩定天下,但隨著各地州郡實力的增強,天下必定大亂。諸侯逐鹿,先得者為王,大漢從此分崩離析。所以,天子不會答應,朝廷不會答應,李弘更不會答應。